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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荇把手机收回口袋,翻了个巨大的白眼。 早饭是在小区门口买的煎饼果子。油很大,凌荇不爱吃。她还是喜欢吃酸菜牛肉面。 可是没有殷莲为她泡面,凌荇就没有那么有兴致吃了。她踏进金色阳光小区门口的便利店,发现柜台前摆着她十几岁时常吃的钻石糖。凌荇买了一包烟,薄荷蓝莓爆珠,抽起来又凉又甜,比钻石糖好吃。 “早饭就吃一个包子,别的不要了?” 凌荇蹲在路边,看着自己吹出来的烟随着风往天空飘,又消散在半途。她身后这道问话的男声熟悉又陌生。凌荇分出半点心思来听,一个女孩子回答说:“够了。” “不会饿吗?” “不会。”女孩子说,“舅舅你每天都在担心我吃不饱饭。我都十七了,哪会饿到自己啊?” 男声语重心长:“我知道你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喜欢减肥。减肥是小,饿坏肠胃是大。” 女孩子啼笑皆非:“舅舅!我压根没有在减肥!” 凌荇回过头,以下往上仰视着她身后的两个人。 男人大约四十几岁,皮肤被太阳晒出漂亮的古铜色,虽然只露出侧脸,穿的也是普通的灰色休闲衫,但足够看出他的坚毅和正气。凌荇认出他了,目光移到他眼前的少女身上。少女柳叶细眉毛,桃花眼,戴着一副银色的半框眼镜。她穿黑红格子的制服衬衫,肩膀上绣着校徽。凌荇认字不多,但是偏偏认得这个校徽:希森市最好的私立学校,新闻和人们的口中常常会提到它。 “是你!凌荇——”警察的感知觉一向敏锐。早在凌荇看他的第一眼江寄林就已经注意到了这道视线。只是他当时没有特别在意。而等到这道目光转到江闻笛的身上,江寄林向她投去了目光。 凌荇丢掉了手上的烟,对江寄林会认出她并不意外。她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我的游戏好玩吗?” 江寄林把江闻笛护到身后,右手往腰后去摸他的枪。他紧紧盯着凌荇,“你还在这?殷莲呢?” “马上就要死了。我正在去杀她的路上。”周围有上班上学的路人被他们的动静吸引,纷纷投来目光。凌荇的感觉好极了,脸上的笑容愈扬愈浓,“怎么样,江副队长,你不是也要抓她吗?要不要和我组队?” “你休想和我耍什么花招!凌荇,你涉嫌故意杀/害四人,现在我命令你立刻束手就擒!”江寄林的枪口已经对准了凌荇。 “四个人?你也太看不起我了吧。”凌荇往后退了两步,久久没有打理过的粗粗的眉毛拧起来,“喂喂,拿枪指着我干嘛?你有本事就直接打死我啊。” 江寄林的枪口从凌荇的额头挪到她的膝盖。凌荇知道轻重,枪口对着额头时警察未必会真开枪,可对着膝盖就不一定了。她可真不想真吃枪子儿,往围观的人群边跳了一步,凌荇做了个鬼脸:“我开玩笑的,江副队长一点儿幽默感也没有诶。” 江寄林的手指扣上了扳机。 在他真正开枪之前,凌荇已经一弯腰钻进了人堆里,子弹打到了地上,惊起一片围观群众。而凌荇在人群中如同泥鳅,东钻西蹿,害怕枪子儿和害怕她的人群不得不拼命移动。场面混乱起来,江寄林的枪口失去目标,但耳朵还能找到她。 “江副队长的外甥女长得真好看,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想要给她买钻石糖?” 江寄林跟着钻进了人堆里,可凌荇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一个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会说出去的,因为这太脏了。自尊心往往是一根伤人伤己的针,但是在这里,自尊心会缝起她的嘴。’ 江闻笛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她合上书,试图用这徒劳无功的方式暂停房思琪接下来的人生,让她可以永久活在噩梦发生之前,活在对文学充满憧憬和向往的时刻。 书被江闻笛收进书包里,桌子前面,房间的大门被打开。江休云穿着高跟鞋走进来。 她坐到江闻笛的对面:江闻笛正坐在她舅舅江寄林的办公桌后面。 今天是周一,江闻笛原本该上学。可是刚刚见到了凌荇,又被她知道自己的身份,江寄林无论如何都放心不下。 他从人群中钻出来以后给江休云打电话,不但今天江闻笛不用上学,未来三天她都不用再为了上学而早起了。江休云也从家里来到警局,她们要临时在外面住上几天,以确保短暂的安全。 “在看什么呢?”江休云看见她收起的书。 江闻笛没有把书再拿出来。她直接念出书名:《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江休云听完后淡淡的应了一声:“一大早就看这么让人难过的书啊。” 江闻笛的手伸进书包里,掏出一本数学练习册。打开笔袋的时候,她说:“舅舅总是担心我们,可是我也很担心他的安全。” 江休云把胳膊垫到办公桌上,“你舅舅是警察,你让他为了自己的安全而不顾他人的安危,他是绝对做不到的。” “可是这不公平。”江闻笛从笔袋里拿出水笔,“我希望舅舅能先保护好自己,再保护别人。他有任何的事情,我都会很伤心的。” 江休云知道江闻笛的意思。江闻笛从来都不是不懂事的小孩,相反她时常太懂事,懂事的让江休云心疼。江休云说:“他有事你会伤心,难道你有事,他就不会伤心了?从情感的角度,这很公平。” 江闻笛仰头叹了一口气:“我怎么还不长大呢?我要是能快点长大就好了。” 那样她就会有能力去做很多事情。比如自己抓到杀害自己亲生父母的凶手,比如自己去面对那个疯癫的凌荇。 江休云不把江闻笛的话当玩笑,她很认真地回应她:“快了,闻笛,再过几年你就完全长大了。” “妈妈,我今天见到了那个凌荇。她看起来很小,也就比我大五六岁。为什么她会这样呢?” 话落了,江闻笛想起自己并不是第一次问江休云这类问题。 上一次她这么问的时候,被问的人还是殷莲。当时她们不知道殷莲的名字,所以江闻笛只是问“小姨,为什么有人会杀人?” 江休云也不约而同的想到这一幕。 那时江闻笛七岁,第二天就要上小学。她很兴奋,但更忐忑。她在家里反复的练习自我介绍,一遍又一遍说“大家好,我叫江——闻笛。” 江休云劝她歇一歇,说明天老师不一定会让大家做自我介绍的。江闻笛不听,她时常都是那么固执。因为从前姓君,入学前一个月才正式改了姓,所以江闻笛怕自己说错,每一次练习时都要把自己的姓氏拖出格外长的音。 后来她终于练累了,靠在沙发上问江休云,为什么有人会杀人呢? 那时的江休云和现在的江休云给出了共同的答案:“因为选择。” “凌荇选择做这样的事情,和年纪无关,和她的想法有关。” 江闻笛得到意料之中的答案,却再度追问:“那是因为她的经历吗?是她遇到过很坏的事情?” 江休云诚实回答:“我不知道,闻笛。等你舅舅抓到她,你可以问一问你舅舅。” 江闻笛抚摸着练习册光滑的封面,喃喃说:“一个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会说出去的,因为这太脏了。” 她的眼前浮现出凌荇的样子:乱蓬蓬的头发,身上穿着一看就是好几天没有洗过的衣服,衣摆、裤脚和鞋子上全是灰和泥,说不定还混着血。她浑身上下只有一张脸是干净的,但是被乱蓬蓬的脏头发挡住了一大半,真的很疯。又疯又脏,一点也不精致。江闻笛一开始看见她蹲在路边,还以为她是一个乞丐。甚至犹豫过要不要给她也买一个包子。 “……不精致的小孩也会说吗?她也有自尊心吗?”江闻笛的声音更低了,低的只有她自己才能够听见。
第12章 寻找 凌荇知道要去哪里找殷莲。 她甩掉江寄林之后又绕回了金色阳光小区的便利店,正大光明的买了一只钻石糖以后,她对便利店的老板说:“你报警吧,告诉江副队长,我要去海纳医院找殷莲。” 凌荇不管便利店老板的反应,走出便利店后拆掉钻石糖的包装袋。紫色的钻石糖被红色的塑料戒指托起来。她把它戴到中指上,摊开手掌,舒展手指,仰头对着阳光欣赏,和每一个刚得到钻石戒指的快乐人一样,手心手背翻来翻去,不停的瞧:她的紫色的宝石戒指真漂亮呀。她又把它放到嘴里尝,别人可就没有这样的快乐了,她们的戒指都不能吃,可是凌荇的可以。葡萄香精的味道特别特别浓郁,甜的凌荇口舌发麻,整个世界除了甜以外被剥夺的什么也不剩下。 凌荇把她的钻石从嘴里拔出来,又放进嘴里,再拔出来,再放进去…… 放进打印机的空白A4纸吞吞吐吐地送出印满文字的文件,一页,两页,三页……最后全都被一双略有粗糙的手拿起来,握在掌心里。 卜甜看着白纸黑字的文件,眉毛越拧越紧,成为一团解不开的毛线团,缠绕交错,不分彼此。 “师傅。”卜甜敲开江副队长的办公室。 江闻笛坐在办公桌边写作业,见了卜甜,她乖乖喊一句姐姐,又挪了挪位置,方便卜甜和江寄林说话。 文件被卜甜放到江副队长的办公桌上,“我们翻了一遍过去十五年未解决的案件,其中有一件和这一回凌荇殷莲联手的案件很相似。准确的说,这个案件更像是凌荇单独做的。” 文件被摆到江寄林的面前。文字没有温度,不会拐弯,平铺直叙的陈述了一桩与‘831’案发生时间相同,也是十一年前的案件。被害人叫做潘薛,四十四岁,是一家便利店的小老板。他死时身上有多处刀伤和烫伤,不但脸被刀划得面目全非,全身上下可以说是没有一块好皮,生/殖/部位的伤害尤其之多。潘薛的全身上下多处骨折,最终死因是失血过多。凶手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潘薛全程说不定都是有意识的状态。典型的过度杀/戮——这是很明显的私人恩怨。 这件案子江寄林记得。 当时因为‘831’案件的发生,所以这桩案子虽然也归类为恶性案件,但是不由他所在的小组负责。负责这个案子的是他们刑侦队现在的队长。死者的人际关系并不复杂,可供怀疑的人不多,调查很快就走入了死胡同。 江寄林深吸一口气,把薄薄几页文件全部看完。他问:“只有这一个案子吗?” 卜甜点头:“符合这段时间凌荇的作案手法,死者是四十岁左右的独居男性,死时受到过度折磨的,我们目前只找到这一个案子。如果还有的话,可能就是在外省了。” “好。这个案子和目前我们所看到的凌荇和殷莲联手的案件并不相同,它的折磨部分更多。除了考虑殷莲没有加入的原因,凌荇和这个人的私人恩怨可能也更多。我会向队长申请把这个案件和我们的案子并案,另外你找几个人去重新走访一遍潘薛的人际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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