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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厌心虚:“这样……做、做什么?” “做什么?好。” 沈墨卿一字一句地问她:“司徒厌,你为什么要在我的酒杯里下药。” 司徒厌:“因为、因为……” 沈墨卿总是有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大多数,都很无解。 可这道关于司徒厌的题目,她突兀的有了一道无限逼近正确的答案—— 因为司徒厌是真真切切的厌恶沈墨卿啊。 司徒厌神色慌张,似乎想要解释,可是因为了很久,也没因为出个理所当然来。 沈墨卿冷静的看着她。默默给出了答案—— 因为你一点也不喜欢我,你靠近我,接近我,就是为了彻彻底底的伤害我,叫我难过。 因为你恨我,你想报复我。 因为你发自内心的,希望沈墨卿,万劫不复。 因为你在报复我。 因为来自司徒厌所有的爱,都是沈墨卿不切实际的幻想—— “因为我喜欢你啊!” 沈墨卿瞳孔骤然一缩。这个答案太突兀,太直白,太叫人意外,以至于沈墨卿下意识的,像个笨蛋一样,说:“什么。” 秋夜阵雨,有闷雷声。 司徒厌仰着头看着她,她磕磕巴巴说:“我……我喜欢你,我才会这样做的……” 撒谎。 你撒谎! 沈墨卿听见自己内心冰冷的声音。 沈墨卿,你清醒一点。 司徒厌在撒谎。 你不要相信她。 可是,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又因为这样悦耳的谎言,再次像雨后春笋一般不可遏制的冒出了头。 窗外是呼啸的狂风,摇晃的树影,枫叶和梧桐叶一起嘶鸣,雨落下了,窗缝里似乎渗入了丝丝缕缕的潮气,少女仰头望着她,眼瞳那样干净无辜,又热切纯洁。 这谎言让幻梦的所有细节都变得如此真实,以至于让爱成为了一种触之可及的可能。 但沈墨卿还是冰冷地说:“你撒谎。” 她不可以纵容这种感情,也不能纵容这样的谎言—— “我没有说谎,我真的,真的喜欢你。”司徒厌说:“我想、我想你做我的女朋友……我想跟你在一起!” 谎言一旦开始,那么剩下的东西似乎便顺理成章了—— 司徒厌听见自己说:“所以我故意去图书馆找你,故意欺负你家的狗,故意被狗咬,故意、故意住院,我还、我还赖在你家不走,我做这些事情,全部都是因为我喜欢你!” 她说得这样快,这样流畅,这样让人信服,以至于隐含其中的真真假假,也就这样使逻辑清晰锐利总能找到对方语言破绽的沈墨卿混沌起来,不再能分辨得清了—— “你说你喜欢我。” 沈墨卿顿住三秒,忽然咄咄逼人起来:“你怎么证明?” 司徒厌急得白毛汗都出来了,她本就在说谎,又如何能自证? 但对上沈墨卿乌黑的眼睛,她忽而福至心灵,一仰头,就吻住了她。 沈墨卿:“……!” 这个吻青涩,笨拙,不得章法,还有些说不出的混乱慌张,她们的牙齿磕碰在了一起,没有一点点缠绵的味道,她就这样亲她,然后轻喘着说:“就这样……” 她仰着头,眼睛水润润的,像两颗黑珍珠。 她的手搭在她的脖颈上,喘着,再小声问她:“就这样证明,可以吗。” 一霎间,沈墨卿感觉四肢百骸似乎有一百万个铃铛在摇晃。 她人如一叶孤舟,在横渡一场海啸。 沈墨卿猛然推开了司徒厌。 她听见自己嘲讽说:“你真该应该冷静一下,想想自己到底在说什么胡话!” 说罢,转身就走了。高跟鞋砸在地上,每一声都重重的。 司徒厌说完脑子也有点嗡嗡的,随后她就听见咣当一声,原来是沈墨卿走得太急,把桌子上的一个铜件撞地上了。 铜件挺沉的,掉地上的声音堪称震耳欲聋,一时间,两人都是虎躯一震。 司徒厌得罪了人,也不敢大小声,小心翼翼地指出:“我说,呃,那个,掉了。” 沈墨卿:“我知道。” 她的声音非常冷静,就好像浑不在意。 “那、那我明天能不能不走啊……” 高跟鞋落地的声音锵锵锵锵,沈墨卿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一阵风似得走了。 *
第27章 再世妲己 司徒厌怎么也没想到,她会这么倒霉,坑害沈墨卿没成功就算了,还被微商坑害了。 这下好了,考试也没考成,还…… 司徒厌抄起手机就去找微商算账。 谁知人家先给她发消息了。 【世界第一黄牛:怎么样?感觉很不错吧?「挤眉弄眼」】 【世界第一黄牛:你那对象肯定没舍得去考试吧?】 隔着屏幕,司徒厌真想杀了她。 她愤恨地把对方删除了。 说实话,虽然她刚刚撒了谎,但是……她毕竟是给人下药被发现了,而且她的谎言这么拙劣…… 沈墨卿会把她赶出去吗?她昨天让她走来着。 司徒厌看着她在沈墨卿家的房间。 她这些日子基本上把沈墨卿家当自己家住了,身上没多少钱,就没买多少新东西,但生活物品也不少——她买的新的兔子玩偶,还有塞满一衣柜的新裙子和秋毛衣,围巾,各种各样的奢侈包包,还有色彩斑斓的杯子,地上铺满了厚毛毛的兔子头可爱地毯,门后挂着一时兴起买回来但一次也没弹过的尤克里里,床头挂着她买来的绿色捕梦网。 因为沈墨卿家里实在是太极简了,导致司徒厌这个极繁主义者有了充分的发挥余地,只不过区区半个月,整整一个房间都被她的小玩意儿塞得满满的。 要不是有阿姨来帮着tຊ收拾,满地打滚的玩偶估计能让人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司徒厌之所以肆无忌惮的在沈墨卿的家里大作特作,也不是没有她的原因,至少沈墨卿要赶她走的时候,她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我搬回去太麻烦啦,有好多东西要挪走哦,然后可以厚着脸皮,顺势赖个几天。 司徒厌一开始搞这些东西本来是这个意思,但是后面反而越看越喜欢。 而且,因为沈墨卿生性冷淡,不爱多管她的闲事,很多事情,除非她问【你觉得怎样】,否则她不会评价她。 没有她的邀请,她也不会进她的房间。 哪怕昨天,她睁开眼,也是在沈墨卿的卧室。 …… ……哎,不行,虽然昨天说的那些是撒谎,但是万一沈墨卿相信了呢? 而且,司徒厌百分之一百肯定,沈墨卿是喜欢自己的。 不过,虽然对方喜欢自己,但司徒厌也不怕对方告白,因为严格来说,这是不可能的。 即便对商业再不了解,司徒厌也知道沈家的掌权者沈清妍是个多么严苛冷漠的女人,她对继承人的要求很高,只要沈墨卿还想继承沈家,拿到沈家的巨额财产,那她就不可能跟她告白。 虽然司徒厌从不care自己在外的坏名声,也不care人家怎么评价她,但她声名狼藉,这是个客观事实,没什么不好直视的。 事实就是,综合考量,沈墨卿要是答应跟她在一起—— 那可真是太有品了,嘻嘻。 但现实是,沈墨卿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除非她想被沈清妍扫地出门,变成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不过,沈墨卿会不会做都是她的事情,基于对方对自己有好感的基础上,她只要把【喜欢沈墨卿】这个人设贯彻到底,沈墨卿肯定不会赶她走的! * 司徒厌肉眼可见的对沈墨卿嘘寒问暖的讨好了起来。 她一个懒狗,居然也会定七点的闹钟起来给沈墨卿煮咖啡了,放方糖。 还会做早餐。 沈墨卿起来看见桌子上非常健康的早餐,煎蛋,全麦面包,还有坐那满面笑容的司徒厌,差点以为自己还没睡醒。 “学姐早呀。”司徒厌热情的打招呼:“快快快,快来吃早餐。” 少女系着围裙,那头非主流的蓝头发披在身后,在末尾扎了个小揪揪,居然看着还有几分诡异的温婉。 温婉这两个字,放司徒厌身上,真哪哪都违和。 沈墨卿沉默了一会儿,“你这是做什么。” 司徒厌笑容不改:“做早餐呀。” 确实是做了早餐。 纹理漂亮的大理石餐桌上摆着雪白的餐盘,是烤好的全麦面包,上面点缀着鸡蛋,用餐纸包着,拿起来就能吃,卖相还不错。 沈墨卿坐下,拿起包好的全麦面包。然后发现正面是生的,反面是糊的。糊的那面盖着鸡蛋。 沈墨卿看了看司徒厌:“。” 司徒厌满眼都是期待。里面竟没有半分羞惭。 沈墨卿缓缓地咬了一口。 司徒厌:“怎么样怎么样?” 沈墨卿言简意赅:“难吃。” 司徒厌:“。” 司徒厌深吸一口气,笑容满面:“那你别吃了,喂狗。” 沈墨卿把面包递给妮娜,妮娜闻了闻,甩甩尾巴,背过身体,用屁股对着。 沈墨卿叹气:“狗都不吃。” 司徒厌:“。” 司徒厌破防了。 她情绪一上来,什么理智都没了,也不管什么沈墨卿报复不报复,也不管自己是不是有错在先,也不怕沈墨卿要把她赶回家什么的了,二话不说先把围裙解了往桌子上一扔,“谁管你们!爱吃不吃!!!” 她火冒三丈的回房间了,路走得蹬蹬瞪,还把门关得震天响。 就好像这不是沈墨卿家,而是她自己家一样。 沈墨卿:“。” 她本来还想提醒下司徒厌她家里的事,尤其是陆翡秋,但看司徒厌这架势,她连张嘴的机会都没有了。 没一会儿,沈墨卿手机嗡嗡响了,她打开一看。 【兔子屠杀全世界:smq和她的狗都是没品的东西!!本小姐做得饭明明天下第一好吃!】 司徒厌会有此一说,并非夸夸其谈。之前她还住在家里的时候,偶尔也会做点吃的,别管卖相如何,反正陆翡秋从来没说过难吃。 有了沈墨卿这不解风情的女人做对比,司徒厌莫名又念起陆翡秋的好来。 她觉得她也没必要老是赖在沈墨卿家里,回家又怎么了,陆翡秋当然是个虚伪且满肚子坏水的东西,但这同时也有个好处,就是哪怕她端了一碟子马赛克上来,陆翡秋都会夸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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