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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霍......” 刚要叫全名,想起霍眉欢就站在旁边,悬崖勒马改口: “阿烟。” 笨拙的改口透着几分可爱,霍烟的烦恼消减不少,调笑说: “霍阿烟,我什么时候改名字了?” 蓝苏赧然,搭在甲板栏杆上的手抓住杆子,飞快瞟了眼霍眉欢,心虚着小声解释: “你妹妹在旁边。” 以前只用在台面上演戏,在人多的时候表演恩爱妻妻。如今多了一个霍眉欢,私下里也不得不表现亲昵,倒像真的那么恩爱似的。 “怎么了?突然打电话来。” 她赶紧转移话题。 柔软的音色被海风包裹一层羽毛,细软柔和,似飘在云片一般轻软,抚平霍烟心口的刺。 “没什么,就问问你们到哪了。” 蓝苏老实回答:“刚出港口,登船的时候耽误了一下。” “嗯,耽误得久么?” “不久,就几分钟。我们包船的证件没带齐,但船长挺好说话的,就让我们上来了。” “好。在海上注意安全,在房间待着,少去甲板。” 蓝苏汗颜——她不仅来了甲板,还踩在甲板最外面的栏杆上,体会泰坦尼克号女主在海上飞行的感觉。 “甲板挺安全的。”她开始为自己辩解,“这艘船是去年造的,挺新的,又不是那种老破的小渔船。” “在海上,孤立无援的,还是得小心为上。” “普通人又不敢对我怎么样。再说了,我的身手,你还不放心么?” 她大言不惭地跟霍烟炫耀自己的本事,甚至松开抓栏杆的手,高高平举在半空,拥抱来自整个海面的大风。 下一秒,就被一声尖叫吓得脚滑,险些掉下去。 “阿笙!” 突然而来的尖叫刺耳高亢,似锦布团突然冲出来的尖刀,嗤拉一声,布帛裂成两片。 叫人的是霍眉欢,而被她叫的,是快速从走廊闪身离开的黑色人影。 蓝苏愣了一下——这是怎么了?阿笙是谁? “阿笙,阿笙!” 霍眉欢却疯了一般,发狂地追着黑色的人影跑去,很快从甲板上消失。 蓝苏不明所以,只跟着跑了上去。电话里,霍烟也听到了叫喊声,忙问: “她说什么?” 蓝苏边跑边答:“不知道,好像叫‘阿笙”,谁啊?” “你先把眉欢拉住,别让她做傻事。”霍烟如临大敌。 “啊?”蓝苏疑惑,虽然霍眉欢一反常态,看起来是挺失控的。 “有绳子的话最好把她绑起来。” “噢,噢......” 蓝苏不知道霍烟为什么这么说,只得先草草应下。嘴上那么说,做又是另一回事。霍眉欢那么可爱,要突然不分青红皂白把人家绑起来,她做不到。 事实上,也不必她出手了。 跑到二层一个房间门口,那是船长休息室。 霍眉欢整个人堵在门口,身板夹在门缝之间,大有里面的人要是关门,她就用身体挡门的架势。 那么凶,那么狠,那么蛮横,说出口的话却如尘埃一般卑微。 “阿笙,我找了你好久......你没死,怎么不跟我说呢?”
第91章 悸动(三) “阿笙, 我找了你好久......你没死,怎么不跟我说呢?” 霍眉欢哽咽地说出这话时, 蓝苏清晰感觉到自己被刺了一刀。 相处时间虽不长,但霍眉欢是一切阳光与美好的代言词。出身优越的家境,被霍烟保护完好的生长环境,充满爱和希望的性格,一切的一切,都像言情小说里主角毕生难忘的白月光。 可她骤然陨落,坠在那个黑衣服的女人的面前,像一只偷了米粒的蝼蚁,虽有失而复得的欣喜, 却因满身罪孽卑微到极致。 “你还在怪我,对不对?是怪我的,对不对?” 她嘴角努力上扬着想笑,因为她想努力展现自己最好的一面,但却因为心中凄苦, 扯出的表情不伦不类, 扭曲丑陋。 对面, 黑衬衫的女人却无动于衷, 鸭舌帽檐遮住半张脸孔,露出的下巴冰冷凄清。 “小姐,你认错人了。” 她的音色清冷, 没有起伏,似冰桶里沉到最底下的那一块。 听到这句话,蓝苏知道, 这场相逢,无论这个人是不是霍眉欢口中的“阿笙”, 都没有意义了。 可是,当局者迷。霍眉欢哪里知道对方的刻意疏远,她发狂地抓住杜阿笙的胳膊: “不可能......我认错谁都不会认错你,你就是杜阿笙!” 杜阿笙没有抗拒,任凭她抓着自己的胳膊,只是冷冷抬手,摘下遮挡半边脸的鸭舌帽。 帽檐揭开之后,露出额头——皮肉糜烂又粗糙长在一起,颜色暗红、坑坑洼洼、肌理扭曲的额头。 “你找的那个人,脸也这样么?” 那一瞬,霍眉欢坠入地狱。 脚下的地表裂开,巍峨的城堡被惊雷劈中后瞬间坍塌,地面震开黑色裂口,无数沉重的砖石压着她坠向黑暗的深渊。 一里一外的二人陷入僵持,蓦然间,一只手从旁边伸出,轻轻揽过霍眉欢,将人拉出门外后,站到二人之间。 是蓝苏。 她将霍眉欢转了个身,单手搂着肩膀,朝杜阿笙歉然一笑: “抱歉,小姐。我是她姐姐,你很像她的一个朋友,不过看来我们认错了。打扰到你,真是不好意思。” 杜阿笙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敛去本不该出现的伤痛,重新扣上鸭舌帽,动了动唇: “我要关门了。” 门板隔绝里外的空气,啪嗒,门锁落下的瞬间,霍眉欢硬成铁块的身子陡然坍塌,似世界的大门将她拒之门外。 紧绷的弦断裂,晕了过去。 ----- 霍烟赶到私人医院时,俨然过了3个小时。彼时霍眉欢已经苏醒,无力地坐在床上,眼神如灰。 轮椅停在病房门边,霍烟没进去。从门边望进,能看到一截床边的白色木椅和蓝色裙边,蓝苏正陪在一旁。 她悄然听着,听霍眉欢对蓝苏坦然那段感情。 那段,即便是身为姐姐的她,也未知全貌的感情。 “嫂子,你知道我写了本书么。” 霍眉欢眼睫垂落,失焦地望着条纹病号被褥。 蓝苏帮她接了一杯热水,递给她:“好像叫《如何杀死一只候鸟》,是讲什么的?” “候鸟,就是不论发生什么,只要到了季节,就会从一个地方迁徙到另一个地方。不远万里。” 说着,拇指在玻璃杯表面摩擦着,声音变得柔软。 “阿笙就是一只候鸟。不管我多任性,多刁蛮,多无理取闹,她都永远包容我,守在我身边。” 杜阿笙是霍眉欢的保镖,在腥风血雨的东南亚,包括刚回国的那几年,有一个身手了得的保镖是十分必要的。谁也不知道,两个人之间会产生那样的感情。 16岁,天真却无知的霍眉欢以为世界上最浓烈的感情,就是她对霍烟的感情。她把那种不能说的恩情理解为爱情。杜阿笙在一旁看着,默默无声。 17岁,霍烟跟第一任妻子定下婚约,霍眉欢喝了许多酒。醉意之下,她发狂地亲吻杜阿笙,次日醒来,她假装断片,什么都不记得。其实什么都记得。杜阿笙只是笑笑,仍然默默无声。 18岁,杜阿笙向她告白,送了她一条亲手做的手链,被霍眉欢扔到河里。杜阿笙心里难过,却也没怪她,自己跳进河里,捞了一整夜,把手链捡了回来。 19岁,她什么也想不明白,任凭自己的感情像电线那样杂乱,在生日那天,稀里糊涂跟杜阿笙滚了床单。 事后,她匆匆穿衣服离开,叮嘱杜阿笙:“这件事不能让姐姐知道。” 杜阿笙说好,便就真的什么都没说。 那之后,霍眉欢梳理不清自己的感情了。 她发现她对霍烟执着了十年的“喜欢”,好像并不是喜欢。反而,她越发沉溺在杜阿笙的身边。看她毫无怨言地保护自己。故意把衬衫弄乱跑到她面前,看她无奈又贴心地帮她把扣子扣好。 看她本不喜欢笑的脸上,因为她一个蹩脚的笑话,眉眼弯弯。 “我想出去玩玩,散散心,捋一下自己的感情。” 说到感情,霍眉欢是认真且严肃的,全然不像平日乐此不疲的样子,整个人像还没装水的壶。 “有人在船上装了炸弹。”她说,“阿笙她为了救我,拼死把我救到一张木板上。就像泰坦尼克号那样,Jack把Rose救到木板上,自己却死在了大海里。” 蓝苏听着很是难受,不仅是看霍眉欢从一个被呵护长大的女孩经受这样的情感变迁,更是惋惜一段本该美好、却因年轻阴差阳错的爱情。 “所以,你才写了这本书?” 霍眉欢嗯了一声:“阿笙就像候鸟一样,一次又一次地飞向我。但我却一次又一次地拒绝她,最后杀死了她。” 记忆陷入刚得知杜阿笙死讯的那天,低着头的身子猛烈颤抖起来,呜咽哭道: “尸骨无存啊姐......” 她泣不成声,每个字都只有破碎的气音: “每年给一个空的骨灰盒扫墓,你知道多难受吗?就算用刀子在心脏上捅,也不可能比这更难受了......” 蓝苏起身,宽容地将她抱进怀里,宽慰着说: “人活着,就还有希望。起码她现在活着,不是么?” 霍眉欢闷在她怀里:“可是她恨我。” 蓝苏沉默片刻,低垂的睫羽轻颤,思及自己的身世,缓缓说: “其实,我跟你是一样的。我父母当年也是一夜之间,突然离开了我,一句话也没留下。我多想他们还活着,哪怕是因为恨我,躲起来,不认我,都没关系。他们能够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对我来说,就是莫大的幸运了。” 这话说到了霍眉欢的心口上,有那么几秒,两人之间一个字也没有说,情绪却在稍息之间转换。 “所以......”霍眉欢从她怀里抬头,眼睛水汪汪的,“你是建议我,重新追求她,是不是?” 蓝苏点头:“你们之间有误会,当然要说清楚。而且,喜欢就要大声说出来。起码,让她知道过去那些年,自己也是被爱着的,这对她也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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