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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子一愣,“你为什么不回去,这破地方有什么好的,就算再有钱,住得豪宅也没有空调,不能上网,就连身边的人都是愚昧可笑的,出门到周边游玩,还得靠牛车马车,又颠又臭的。要是出趟远门,短则几月,多则一年。” “是啊,可我遇见了爱的人啊。” “算来算去,也就这个理由了。”李公子垂头丧气,“我当初就不应该着急进职称,好好的过日子不好么,搞得那么累做什么。” “等等,你说你是学医毕业的?那你能帮帮我么?”余夏眼中燃起了希望, “你要看病啊,没问题!我可是个刻苦的好医生,相信我,保证你三年抱俩。”他拍着胸脯保证。 “等等,你是什么科的医生啊?” “男科啊!” “.......” 余夏垂头丧气的回家,都快走到卧室,她才察觉不对劲儿,怎么一个家仆也没有,也不见熊然和高能的身影,她喊着,小柔?没人理她,她又喊幻秋和秀儿,然后就看见了困在后院,被堵住嘴的所有家仆。 她还未走近,就看见白芒从那边过来,“好久不见,余夏,还记得我么?” “这不是表姐嘛,放着京城的好日子不过,还追到这来了。”余夏视线四处找寻,“你把她藏哪里了?” “你问我?”白芒大笑,“你不是都知道么!我从没见过你这么又聪明又蠢笨的人。” “彼此彼此吧!你我都一样,陷入情感的都是傻子,也许我还比你强些呢!” “你!”啪——白芒抬手打了余夏一巴掌。 余夏冷冷的看着她,她没有表现出任何屈服样子,整个人倔强又清高。然而有一个人影从暗地里走出,她穿着黑色的斗篷,头发如瀑布一般披散开来,用金色的发带捆住,她款步而来,阴着一双眸子,淡淡的说道,“你是在找我么,余夏!!” 光是看着那表情,余夏都打了个寒颤,她心里咯噔一下,她最不想遇见的那个人格,她来了。
第148章 “你, 叫什么名字。”余夏注视着她,昨夜里还痛哭的那个人明明还在眼前,却已经什么都不一样了, 余夏仔细的观察着,想从她的一举一动了解她的性格。 “你也配知道她的名字。”白芒横插在两人之间, 阻挡了余夏的视线。 “金情!”隔着白芒,那双冰冷的、仿佛没有一丝感情的眼睛从缝隙中看了一眼余夏, 就转身离开。余夏点起脚尖视线追逐着那一抹黑,她叫着, “金情,我们谈一谈吧...”余夏的话并没有让金情回头,她依旧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消失在夜色里。 “余夏,我奉劝你老实点!不要去招惹阿情, 她可不是那些个能被你蛊惑的蠢货!”白芒怨气很重,看着余夏咬牙切齿, 恨不得现在就撕碎了她。余夏看着她冷笑,也许本来就因为金情刚刚无视了她, 她便把这都归到余夏的身上, 她真想杀了她。 {余夏, 你别得意, 早晚有一天,我会亲手解决掉你!} “来人,把她关进地牢!”白芒一招手就过来两个人压着余夏,这两人还算是余夏的老熟人,冷月山庄的孙堇和他的手下阿竹。 “余夏, 你不要怪我无情,我当初选择跟着你, 是因为你够狠,六亲不认,什么人都能用来算计,但后来你变了,你变的婆婆妈妈,天天儿女情长,围着老婆转,派给山庄兄弟们的都是一些查人私料的破活儿,兄弟们是做大事的,跟着你只会越来越堕落!还不如换了主子!” “我给你们的钱不少吧,平均下来一个兄弟能分得五十两,一个庄稼人二十年也攒不下这些钱,你们可以不用搏命,做些小生意过平静的生活不好么?”余夏清晰的看见阿竹听见五十两后,眼眸中闪烁的惊讶,她想果然,那些钱可能根本都没分到手下人手中。孙堇独吞了钱,还在手下人面前说他们被主子抛弃了,忽悠着底下的人一起投靠白芒。 “你休要胡说,你根本一分钱财都没给我们,你在这里胡言乱语、挑拨离间,这是你惯常的伎俩!”孙堇这话一出,刚才还犹豫的阿竹立马抽出了剑抵在余夏脖颈上,“再说话,我就割了你的喉咙。” 余夏被关在了地牢,说来也惭愧,她在这新宅子里住了有一段时间了,竟然不知这里还有一处不起眼的地牢。对她来说,孙堇带着冷月山庄倒戈,反过来对付自己这一点,并不惊讶。从一开始她就对冷月山庄不放心,所以只能交给他们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他们选择投靠白芒,还是有点出乎意料的。 地牢有一个很小的小窗子,从这里可以看见夜空中的月亮,余夏望着,眉头微蹙,她在盘算,怎么才能和金情单独的、面对面的谈一谈,她必须保证自己能日日守在金情身边,但显然金情并不这么想。 这还真是一个难题! ——— 房间里双花牡丹雕刻的大床,成双的枕头,茶碗,衣柜里面两人的衣服,无不说明这间房间是两人共用的。金情依靠在柜前,注视着这一切。 烛光火苗跳动,映在她冰冷的眼眸中。 她叫金情,没有人知道她的全名,甚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意识到她的存在。 她第一次感知到自己的存在,是在郊外深山之中,和一只野狗对峙,那野狗很凶残,龇牙瞪眼,唾液顺着尖牙向下流,已然把自己当成饱腹的食物。然而她没有一丝畏惧,相反这种对峙的场面让她特别兴奋。她喜欢鲜血流淌的声音,碎肉横飞的场面。杀戮让她清楚的感知,她是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她喜欢这种感觉。 利齿咬在手臂很疼,可她喜欢那种灼热的疼痛感,让她浑身血液都在为之翻涌。战胜它,打败它。让它成为一具尸体,它的利齿就是她第一次击败对手的战利品,它的毛皮将会成为她第一份荣耀。 她浑身上下都是红色的液体,已经不知道是自己的还是那死了的野狗留下的,但无关紧要,那炽热的颜色可真好看,流动时无比滚烫。她看着她的战利品,觉得无比自豪。 而此时,一群人跑了过来,她展示向他们展示战利品,分享自己的喜悦,却发现众人吓得四散,只有最前面的一男一女慌慌张张,看见她时,又是惊喜又是害怕。女人把她抱在怀里,哭着摸着她的头,叫着,“慕儿别害怕,娘在这,娘在这。” 呵,害怕?她根本就不会有那种懦弱的情感。 她的爹娘时刻围绕在她身边着急、痛哭,抓着她的手念叨的对不起,是爹娘没有保护好她。听着他们的话,她哈哈大笑,因为觉得他们很奇怪,很可笑。 之后他们越来越奇怪,找了很多人来摸她的手腕,他们的共同点是始终摇着头说她没有病,而是被邪祟上身,她并不知道什么是邪祟,但从他们每个人的表情来看,那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们请来了一个没长头发的秃瓢来,那人只是摇着头说她是一个身体,住着两个灵魂。对于这个说法她还是很认同的,因为她清楚的知道她并不是他们心心念念的女儿王慕倾。他们经常说王慕倾的事,说她乖巧,听话。大家似乎都想让她回来,因此请了一些穿着红红绿绿衣服的人围着她跳来跳去,不时嘴里还说些奇怪的话。 这些人太吵,太烦了。为了图清净,她假扮起了王慕倾,听话,爱读书,乖巧。她大概装扮得非常像吧,所有人都以为那些蹦蹦跳跳的妖法起了作用,那个正常的王慕倾回来了,因此家里变成了所谓的其乐融融。每当人们在最最兴奋的顶峰之时,她就会哈哈哈大笑,她就会看见每个人因惧怕而四处逃散的模样。那成为了她,无聊时喜欢做的游戏,很有趣。 如此几次,大家都觉得她疯了,唯有王晋和、白沂瑶两人接受了女儿时常在正常和不正常间切换的状态,他们甚至给她起了名字叫做“王二娘”。但她并不喜欢这个看起来随意又难听的名字,所以他们叫她,她从来也不会答应。 她给自己起了名字,以让人心贪婪的“金”为姓氏,让人人都会有的愚蠢情感做名,她叫金情,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名字,也没有人知道她存在的人。 她以为日子将会在“装扮”王慕倾和做真正的自己之间来回切换,却不曾预料道,王慕倾并没有如她的愿,很长一段时间,真正的王慕倾都在和她争夺着这个身体的主导权。有时,真正的王慕倾会胜利,她会困在黑暗里,寻找契机,在王慕倾意志最薄弱的时刻战胜她,重新拿回身子的主导权。 那身子的主导权,在她手中的时间越来越长,正当她以为可以完全把王慕倾困在黑暗里之时,涌出了第三个人,这人很蠢很笨,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却又拥有无比强大的意志。是王慕倾这个胆小鬼分裂出来,为了和自己抗衡的人。 王二娘,那个白沂瑶给她,却被她遗弃的名字被懵懵懂懂的她认领了,她成了真正的王二娘。 从此以后,一个人的身体,三个人格瓜分,但时间上长短不一,但因为王二娘的压制,她出现的时间不如原来的一半,这种压制制衡并没有让她心慌,反而是另一种极端,血脉喷张的兴奋。她依旧进行她的装扮游戏,假装王慕倾,而她不正常的“发疯”之时,别人也都会记在王二娘头上。她是一个隐在黑暗里的人,没有人知道她的存在。 她喜欢读书,尤其喜欢兵法诡计之类,她正在寻找一种答案,一种可以吞噬掉王慕倾意志,独占这个身体的答案。 她似乎找到了———恐惧。 她本不需要帮手,但有一个人却自己走到了那个位置,白芒,不得不说她很聪明,可惜她有那人人都有、愚蠢的情感,不然她会很欣赏她。 她在白芒的召唤下,一次又一次的醒来,有时候是在漆黑的树林里,有时是在满是血腥味的柴房里。白芒似乎很擅长让王慕倾感到恐惧。那段时间她能感觉到王慕倾都躲在黑暗里蜷缩,她是个缩头乌龟,只能靠着王二娘在和自己抗衡。 她常觉得情感是愚蠢的东西,有了它,就有了软肋,但有时也是一把双刃刀,也有人因此有了铠甲。王二娘很在意白沂瑶和王晋和,有了感情做牵绊,这人就越来越爱争抢这个身体。但她不会如王二娘的愿。 某日,一个契机,她拿起一把匕首对准了白沂瑶,她说着张狂的话,果然如她所料,王二娘出现了。王二娘拿着刀,颤颤巍巍,还在茫然无措间就听见王晋和吼叫着,“你个畜生,她是你娘。”而她在黑暗里,用意志告诉王二娘,“你想杀了她,你想杀了她!” 王二娘痛苦的捂着耳朵,她不愿伤害白沂瑶,她情愿伤害自己。她把匕首对向自己,狠狠的扎上去,而后天昏地暗,一阵混乱,白沂瑶护住了王二娘,而匕首也扎进了白沂瑶身体里。大片的红色,让王二娘落荒而逃,而自己再次回来,那之后,这个身体大部分时间又回到她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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