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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的时候,江秋洵又开始作妖了。 江秋洵余光数了数配备马鞍的马匹数量,心中有了猜测,问道:“阿婵,你是不是要骑马?” 林婵自小会骑马,这一点江秋洵都知道——她第一次见林婵的时候,林婵就骑着马跟着商队北行。 长途跋涉,特别是在路况不好的情况下,坐马车是一种折磨。南方没有风沙,若能骑马,自然比坐马车更舒服。 林婵点头,道:“阿洵仍可坐昨天那辆马车。” 江秋洵自然不肯,拉着林的手不放:“让我和你同骑可好?” 江秋洵悄眼观察林婵的神色,见她略有迟疑,立刻打断她的思绪,咬着下唇靠过去,娇滴滴地道:“马车颠簸,我,我怕伤口会疼呢。” 林婵果然不再拒绝,对昭节道:“给我的马准备双人马鞍。阿洵与我同乘。” 昭节听她吩咐,立刻去办,还悄悄问江秋洵:“你会骑马吗?” 她早就担心主上一个人骑马会因为看不见而遇到危险,却又不敢在主上面前提及和她眼睛相关的话题,可巧这位江姑娘成功挤上了主上的马背。 江秋洵也悄悄回她:“我会呀。” 这回昭节放心了。 虽然她在旁边和主上同行,但这匹马毕竟不是主上调教多年的宝马。 主上曾有两匹坐骑。 早先那匹叫做追雪,从上年幼就跟在身边,后来在与草原国师的一次交锋中被国师的暗器射杀。 后来养的那一匹汗血宝马正值壮年,二师姐林玉燕北上草原时觍着脸来借马,主上怕她那惹是生非的性子跑不掉被人围杀,便借给了她。 从此以后肉包子打狗一借不还。 甚至为了不还马都鲜少再来主上身边要别的东西了。 所以此番南下,昭节便重新为林婵选了一匹。 这匹枣红马刚满五岁,十分机警,可以自己辨识方向,跟着林昭节的马儿走,不用主人掌控方向,于林婵而言非常适合。 它性子沉稳了,服从性极好。走在驿道上时非常平稳,哪怕周围忽然出现一些声响,或是有兔子老鼠窜出,也不为所动。 若非如此,也不会放心让江秋浔与她同乘一骑。 但江秋洵不高兴了。 这都走了快一个时辰了,一点意外都没有,她还怎么“顺其自然”地往身后林婵的怀里倒呢? 正儿八经装两个小时已经很不容易了! 不过她向来脸皮厚,不能“顺其自然”,就找借口呗!这还不容易吗? 江秋洵憋了一口气,脸色微白,握住林婵提缰的左手腕,低声道:“阿婵姐姐……” 林婵闻言右手一揽,虚虚环住她的腰身,道:“怎么了?” 要命! 林婵在她耳边低声说话,音色低沉,语含担心,勾得她从头顶麻到脚尖,真是差点要了她的命。 江秋洵轻轻吞咽,试图缓解喉中的干渴,悄悄吸了一口气,道:“阿婵姐姐,我有点累了,能不能靠着你休息一会儿?” 林婵道:“好。” 江秋洵只觉林婵的声音温柔得要把她的心都融化了,继而心满意足地往后靠。 她开始只是微微后靠,试着把身体靠在林婵的怀中,但后来发现林婵搂住她的动作很轻松,便慢慢让自己整个人都赖在林婵的怀里。 林婵眼疾没有发作的时候应该经常锻炼,身形高挑匀称,江秋洵贴近之后,隔着衣料也能清晰地感觉到她没有丝毫赘肉的身形,瘦而不弱,肌肉饱含力量。 也不知道她平时都是怎么锻炼?又喜爱什么运动? “我听小昭节说,你在北方生活多年,北方盛行马球,阿婵,你会打马球吗?” 林婵温和道:“我生在锦城,长大后去了北方才第一次学打马球。刚学马球的时候,很是喜欢,时常呼朋唤友去球场玩闹。不过这些年已经不玩儿了。” “啊?那是为何?” “不便去球场与小姑娘们争风。” 她已经是北方数一数二的大宗师,整个北方有谁敢和她一起玩马球?哪怕和同辈游戏也是欺负人,更别说十几二十岁的后辈们了。 自然也就玩不了了。 最主要的是,这些年来她威严愈重,性格也更加冷冽沉静,曾经钟爱的玩乐也再提不起兴致了。 “游戏而已,怎能说是争锋呢?”话锋一转,又道,“姐姐这么说,一定很厉害咯?那……教教我可好啊?” 林婵沉吟道:“现在不可。” “啊?为何?人家也会骑马,阿婵姐姐你就教教我了……” 江秋洵坐直了身子,却被她紧了紧怀抱又拉回怀中:“别乱动,小心伤。” 又道:“不是我不让你学,是你的伤刚刚愈合,打马球过于剧烈,容易撕裂伤口。等你的伤彻底好了我再教你。” 江秋洵哪里是想学打马球了?她分明是想借着学打马球被林婵手把手抱在怀里。如今看来,只要她的“伤”还没好,就能理所当然地被林婵抱着,还学什么马球啊? 她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靠得更舒服。 因为靠得太近,近到能闻到林婵的体香,江秋洵忍不住微微侧头,鼻尖靠近林婵的脖颈轻嗅,还故意让潮湿的热气喷在她白皙的肌肤上。 下一瞬间,林婵的脖子上便被激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江秋洵偷偷仰望,看了一眼林婵,见她面色如常,专心赶路,仿佛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作怪。 江秋洵抿着下唇,眯着眼睛想了想,脸上渐渐浮现出了笑意,心道:自己动作这么明显怎么可能感觉不到?这假正经。 那么问题来了,林婵为何故作不知? 是因为已过而立之年,怕在人前嬉戏有失庄重而害羞? 还是因为,心虚? 江秋洵又不是小姑娘了,江湖厮杀免不了人情世故,难免有许多猜测。其中一个可能就是——阿婵也喜欢她。 若是十几岁的时候,一定已心中笃定。 可阅历渐多,才懂得人生三大错觉之一是“心上人喜欢我”。 这人自幼端庄内敛,矜贵自持,又在生意场上纵横多年,想要让人动心,恐怕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 好在江秋洵纵横江湖多年,脸皮厚胆子大,又泡得一手好茶,哪怕林婵不喜欢她,她也不会把人让出去。之前是因为她人在江湖、敌人太强、身不由己,无法参与林婵的生活,如今她既然回来了,还能让人跑出手掌心? 再说了,她坚信林婵终有一天会动心。 怎么可能会有人会不喜欢她? 如果有,那就是认识得不够“深入”。 这般想着,江秋洵心安理得地缩在林婵怀中,更加肆无忌惮、坚持不懈地往人家身边凑,鼻尖在她下颌轻轻摩擦。 林婵终于也破了功,伸出两指点在她的额头,把她从肩上推开些许,语气似无可奈何,道:“不可胡闹。” 因她目不能视,所以说话、动手之时,并没有低头看来,仍抬头向前,被迎面而来的风吹起几缕长发,凌乱地飞舞,波澜不惊,英姿飒爽。 江秋洵看到这样的林婵,又又又又沦陷了,被这样的林婵勾得心底发痒,一时间看得痴了。 看林婵马术娴熟,不知她纵马奔驰、引弓射箭,又是何等的风采?
第17章 吮指 对于自己过分疯狂迷恋救命恩人的不正常心态,江秋洵很有自知之明。 因过于偏执迷恋,以至于她看林婵哪哪儿都好看——今早起床还偷偷把床上的一根头发悄悄顺走珍藏了,怎么看怎么觉得那根头发丝儿顺滑又坚韧,乌黑又亮泽,就和林婵本人一样迷人。 别人是异性恋、同性恋、颜性恋、智性恋……她是林婵恋。 江秋洵十三年如一日,一边在心中过分美化着心上人、不可自拔,一边又清醒的明白这是比脑残粉还不理智的偏执,肖想多年、死不悔改。 她对人世间的所有留恋与热爱都献给了林婵。 十三年前,江秋寻刚刚经历过漫长痛苦的窒息而死亡后,下一瞬间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还来不及欣喜,就接收到了名为“慕挽月”的少女杀手的记忆。 那是长达十几年的,被奴役洗脑的人生,差点把她活生生逼疯! 绝望与疯狂交织着。 绝望,是因为前世生命的最后一刻,河水吸入肺中,无论如何挣扎仓皇都无能为力,最终满心恐惧、窒息而亡。 疯狂,是源于原主被张放精神摧残的阴影。原主自幼被洗脑,以至于心甘情愿成为剑皇楼的杀人工具。她的精神早已麻木,落入深渊,不见一丝阳光,对“活着”早已厌倦。或许也正是因此,才会抛弃躯壳,连同记忆一起,让给了来自异世的江秋洵。 江秋洵生在和平的年代,长在一个崇尚正义、善良、真诚的环境,她的灵魂只是一个阳光开朗、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何曾被这样残忍地践踏过生命和尊严? 她好不容易重获生命,不是为了在封建王朝给人做死士! 好在灵魂的改变如此悄无声息,让江秋洵得到了逃离的机会。 临走前,还顺手把正在崛起的剑皇楼一巴掌拍回了地底。 剑皇楼在武林屹立多年,以及年轻一代杀手们的长大,张放的野心也越来越大。他不再满足于做一个暗夜的杀戮者,他想要做暗夜的王者,做武林的霸主。 他和朝中一位王爷暗中达成合作,助他夺权篡位,他自己则借机壮大,渗入公门。只是两人都暗藏鬼胎,张放也怕被王爷当做垫脚石、有个风吹草动便把自个儿推出去做替死鬼,于是便打起了王爷后院儿的主意。 慕挽月,就是他早早备下的、可用于美人儿计的众多女细作之一。 作为张放的死忠、剑皇楼年轻一代的第一高手,慕挽月年岁渐长,也渐渐展露出了令人惊艳的美貌。常年的锻炼和深厚的内力让她身形婀娜动人,肌肤白皙光泽。 张放内心已经选定了她去王府做细作,却不能立刻成行——慕挽月武艺高强,快成为一流高手了,可还没学会掩藏内力的秘术,极易被王府中的顶尖护卫察觉。是以张放不得不推迟了这个计划。 江秋洵穿越过来后,不但盗走了张放收藏多年、只有少数几个人才知道的武功秘籍,还盗走了他和那位王爷勾结的诸多证据,其中包括了最为重要的书信和印章。 江秋洵穿越而来,根本不按常理出牌。 她暗中找了工匠。在这里,厉害点的工匠几乎都是在贵族豪绅旗下,她威逼利诱,出高价让他们把几封重要的书信做了复刻雕版,确保熟悉璐王字体的朝中文武一眼能认出来,其他讯息加工整理后用最快速度制作标准字体的雕版。雕好之后,暗地印刷了一大箱,被她运进京城,撒遍大街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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