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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七八糟的纠葛,阮榛也快忘了,但有一点他记得很清楚,就是剩下的三位少爷,是同样的母亲。 五少爷在上高中,叫宋小早,六少爷和七少爷是双胞胎,分别叫宋小午和宋小晚,还在读小学。 未成年人先闪一边去,阮榛毫无兴趣,他只是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看着宋春风虚情假意的表演。 一会说父亲走得多突然,他们有多么的痛苦。 一会儿又发誓说会好好照顾阮榛,不让他受一点委屈。 孝死人了。 这种勾八长脑子里的生物,阮榛实在不想继续跟他废话,否则,他真忍不住继续大嘴巴子呼过去。 他的烦躁,宋春风也有点看出来了。 但是直到说的口干舌燥,也没见阮榛真的有明显反应。 为什么? 宋春风不明白。 这样一点也不好玩。 难道不应该疑惑或者气愤地开口,问自己究竟是什么目的吗? 到时候他就可以笑嘻嘻地回答。 当然是要好好照顾父亲的“遗物”啊—— 想到对方脸上可能出现的煞白,宋春风就兴奋得浑身发抖。 可阮榛并没有问。 而是坐在沙发上,饶有兴趣地看他的表演。 同时吃着果盘里的草莓葡萄和甜瓜。 嚼嚼嚼,嚼嚼嚼。 似乎对味道,还挺满意。 唯一一次开口,就是给旁边候着的佣人打招呼。 “阿姨,” 阮榛笑得很甜:“能再来点草莓吗?” 宋春风忍不住了,他一屁股坐回沙发上,悄悄给宋夏雨使了个眼色。 对方立马会意。 “小妈,”宋夏雨表情真诚:“你有什么要交代的吗,我们一定办到。” “有啊,” 阮榛认真地思考:“搬过来住的话我住三楼,为了避嫌,你们没事的话就不许上来,还有,家里最近是不是在谈北郊的一块地皮?签字的时候,记得拿给我过目。” 宋春风和宋冬柏同时站起来了,表情震惊。 “对了,请安的话就不必了,” 阮榛拿起颗草莓,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口:“咱们又不是封建落后的家族,每日给长辈请安问好,也太麻烦了,所以一周一次就可以,春风,你怎么了?” 怎么突然不笑了呀! “三楼有父亲的书房,还有合同签字这些工作上的东西,让您看的话,可能不太合适。” 宋夏雨表情依然真诚,委婉插话:“以及请安……小妈,您刚刚这番话,是在考验我们吗?” 他举起手掌:“我保证,我们兄弟几个对您都是……” 话没说完,被阮榛毫不客气地打断。 “有什么不合适的,不是你们要把我接来,说咱们是一家人吗?” 草莓的汁液沾染到指尖,带着酸酸甜甜的气息。 阮榛心中冷笑。 他大喇喇地站起来,当着众人的面,一步步地走上楼梯台阶。 喜欢给人希望,然后再毁掉是吗? 喜欢这种把弱者逼到角落,看其挣扎的模样,对吧? 觉得有趣,认为很多玩笑都无伤大雅,丝毫不顾及后果。 既然如此,杀回来的阮榛,静静地发个疯,也很正常嘛。 他趴在栏杆上,居高临下地看过来,眉眼清晰漂亮,眼眸里映衬的,却不是稚气的纸飞机,和无忧无虑的笑颜。 修长的手指伸出,虚虚地在空中画了个圈。 宋春风一个哆嗦。 他心想,坏了,感觉指到自己了,冲着他来的! 可阮榛的手,很快地又指向宋夏雨,和呆愣的宋冬柏。 最终,停留在这栋别墅的中央。 “小、小妈,”宋春风迟疑地开口:“您这是?” “没什么,” 阮榛笑了起来,眼睛弯成小月牙:“毕竟是一家人了,所以你们也别闲着啊。” 他气定神闲地收回手。 “去,给我炒俩菜先。”
第12章 屋里陷入一阵诡异的安静。 众人脸色五彩纷呈。 阮榛托着自己的腮,微笑着往下看。 怎么了,不是说一家人吗? 炒俩菜很正常啊,他刚从外面淋过雨回来,准备去洗个澡,出来后肯定会饿的。 “西红柿炒鸡蛋,放点糖。” “再炖个鸡汤,喝热的胃里会舒服点。” 阮榛说完,头也不回地继续走了,红木台阶被岁月洗刷,散着明亮的炫目色彩,和头顶的水晶吊灯一样,古朴而典雅。 宋家这是祖宅,历经几十年的老式别墅了。 为了保持当初的模样,没有配备电梯,是最典型的三层小洋房。 当初主要是宋琴文在这里住,四位成年的少爷都有自己的房子,平时不怎么过来,只有周末的时候,一大家子人才在客厅坐下,共用一餐饭。 阮榛踏过最后一级台阶,看向三楼的走廊。 尽头,是一株茂盛的凤尾竹。 稀疏的阳光洒上叶片,又从枝桠间漏出斑驳的光点,落在地上,像一枚枚的小金币。 雨停了。 阮榛推开次卧的门,反锁,又搬来了一把凳子顶上。 然后才长舒一口气,脱掉已经半干的衣衫。 钟表下摆规律地晃动,时针停在七上,阮榛用毛巾擦着头发,刚坐在床上,内线电话就响了起来。 他按下扩音键。 “喂,小妈?” 是宋夏雨的声音,憨厚,平平无奇。 阮榛垂着睫毛,没有应声。 他其实,非常讨厌这个称呼。 “饭菜已经做好了,需要我上楼接你吗?” “不用。” 阮榛把毛巾拿下,冷冷地回答:“我很快下楼。” 电话挂掉,他重新穿好衣服,松松地挽了下头发——阮榛留的是长发,没什么别的原因,仿佛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地出现,直到那天突然觉醒,像是抹去了玻璃上的一层浮灰,露出清晰的世界—— 不对劲的世界。 太癫了。 阮榛咬着皮筋,沉默地扎头发。 按照原来的设定,他其实在这本书开局没多久,就死去了。 故事线不多,算是活在背景设定中的人,所以因为原书作者的敷衍,或者是刻板印象,他就是这么一个形象。 美艳小妈。 当然要留着长发。 说不定还要穿上旗袍,戴上冰冷的脚环,于阴森的古宅中,推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人出现。 再于偶然间的一瞥,与二楼的哪位少爷不经意地对视。 眼眸流转。 奸情就这么埋下隐患。 ……真特么的典。 而那种按照原书剧情走,被欺负得唯唯诺诺的性格,也不是真正的阮榛。 他的血肉不是寥寥几笔描绘,而是在小巷子里,于张老头和黄狗的陪伴下,逐渐长大。 阮榛低着头,摸了摸左手的红绳。 - “小妈,” 宋春风拉开椅子,笑意盈盈地看过来:“我们都在等着您下来呢。” 长条形的餐桌上,摆着精致烛台,菜肴堆满桌面,飘着热气腾腾的香。 宋夏雨和宋冬柏也跟着站了起来,一个憨厚,一个冷淡,但表面上的态度都很恭敬,看向一步步走来的阮榛。 主座的凳子拉开,阮榛平静地坐下。 “来,放糖的西红柿炒鸡蛋!” 宋春风殷勤地把这道菜挪到最前面:“小妈,您尝尝?” 阮榛抬头,飞快地掠了对方一眼。 “说吧,还有什么事?” “咱们现在是一家人了,”宋春风笑嘻嘻的模样,“所以有什么话我也不瞒着……算了,夏雨,你来说。” 宋夏雨憨憨地笑了下:“说实在的,您还这么年轻,真的为我父亲守一辈子,也不太可能,将来肯定还会再婚的,对吗?” 偌大的餐厅里,烛火跳动,在洁白的餐布上拉出长长的影子。 “没错,” 阮榛尝了口西红柿炒鸡蛋,甜的,味道不错:“你们说得很对。” 他才二十二岁。 以后的人生还有大好年华,怎么可能因为一个变态,给自己禁锢在阴暗的室内? 再说了,他和宋琴文压根没有领证,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 更遑论,也没有一丁点的感情。 差了三十多岁,又是被强逼而来,阮榛愿意给他穿一次丧服,都算是给他脸了。 但是目前看这几位少爷的状态,似乎还不知道,自己给人家爹骨灰扬了的事。 “但是父亲的遗嘱中交代了,您需要为他守寡三年。” 宋春风摩挲着自己的扳指,表情暧昧:“这样一是圆了他的心愿,二来,您也能因此获得不菲的报酬。” “三年?” “是,”宋夏雨点头,“我们也是今天才听到律师说的。” 死老头子。 物理上给他戴上贞操.锁不够,还要立下遗嘱,用金钱诱惑,让他留在这个死气沉沉的地方。 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反正就是强行在剧情层面,给阮榛禁锢于此,折断他的翅膀。 “好啊,” 阮榛慢悠悠地喝着鸡汤:“这段时间内,我需要成为你们家的……小夫人?” “是,三年后你会拿到北郊那块地,”宋春风抓紧插话,“还有每年的分红,但是在这段时间内,你必须保证贞……” 最后这个词在他嘴里转悠了圈,到底还是没说出口。 因为阮榛仿佛没听见似的,继续享用那碗鸡汤。 表情很认真,非常珍惜地对待食物。 前几天可能是又饿又累,整个人都疲惫苍白,这会儿捱到葬礼结束,可能是休息好,又吃饱了饭,皮肤泛着淡淡的光泽,嘴唇也显得很是红润,垂着睫毛的时候,两缕头发滑落下来—— 宋春风吞咽了下。 那份遗嘱的真实性,律师其实提出了质疑。 因为太不符合逻辑。 要求人家守节三年,怎么守,不谈恋爱,还是不和他人缔结婚姻?更重要的是,根据律师的查证,阮榛根本就没有和宋琴文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关系! 认识都没几天,连事实婚姻都算不上。 就是宋琴文去世前,一时新鲜,收到自己房里的一个小玩意。 按照宋春风他们之前的打算,葬礼都不准备让其参加,毕竟上不得什么台面,但又实在好玩,所以给人关在家里,无聊的时候打发时间就好,谁曾想阮榛居然跑到灵堂,一身丧服,站在最前面的地方。 这就不能怪他们了。 宋春风眼里闪过狡黠:“我身为长子,不必废什么心思,夏雨和秋光虚长您几岁,但其实还是孩子,小早他们更不必说,还在读书的年纪,都需要您照顾了,千万不用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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