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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你跪你就跪,给衣服脱了,背过去!” 宋秋光已经输完液了,这会儿就是休息时间,工作人员见识不对早都趁机开溜了,偌大的病房里只有微风鼓起的窗帘,在一下下地晃动。 “还敢不听我的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他掀开被子从床上下来,骂骂咧咧地朝外走:“敬酒不吃吃罚酒,我看你是活腻歪了不成……” 直到这时,宋秋光都以为这是个平凡的午后。 和他无数次的欺凌一样,算不得什么大事。 还能拍几张情人哭啼啼的照片,发到圈子里炫耀,听人恭维自己说,宋家三少爷就是厉害! 大哥和弟弟们,也一定会对自己另眼相待,夸他花样多,玩的胆子大。 但是宋秋光没想到,跪在玻璃渣上的那个人,居然是自己。 他额头全是冷汗,双眼遍布红血丝,畏惧地低着头,不敢看前面的男人。 因为就在他拽着小情人,逼迫对方跪下去的刹那,腿弯儿被人猛地一踹,直接跪在满地的玻璃渣上。 宋秋光疼得惨叫一声,还没来得及破口大骂,就噤了声。 他的三叔,宋书灵站在面前。 沉默地注视着自己。 周围的空气恍若冰封,宋秋光顾不得膝盖上的疼痛,也没心思再搭理那吓得哆嗦的小情人,颤颤巍巍地想站起来:“叔……” “我让你站起来了吗?” 宋书灵冷冷地看着他,目光幽深。 “叔,三叔……”宋秋光煞白着脸,“我错了。” 蜿蜒的血已经蔓延开,混合着晶莹的玻璃渣,居然折射出剔透的梦幻色彩。 宋书灵的视线落在他的手背上,上面缠着厚厚的纱布,指头都在微微颤抖。 他想起阮榛把剪刀扎下去时,很甜的笑声。 从监听设备里传来,带着微弱的电流。 “不乖。” 以及落在自己耳畔,小羽毛吹拂似的柔和呢喃。 “三爷,合作愉快。”
第14章 阮榛这人在睡眠方面,没犯过愁。 基本上什么时候想睡,闭眼没多久就能进入梦乡,哪怕中间被吵醒,起来又干了点别的事,回去后,也能续上刚刚的觉。 再加上他有事不往心里搁,受了什么委屈,要么当场报复回来,要么心里已经有了主意,准备之后慢慢使坏,所以往被窝里一钻,就像只树懒,挂在了自己最喜欢的枝条上,那叫一个懒洋洋的幸福。 倒头就睡。 他不认床,唯一会介意的就是床是否干净,所以这天晚上没真的躺在宋秋光的屋子里,而是去了一楼的琴房。 宋琴文名字中有“琴”,却并不会琴,在音乐方面没有任何兴趣,不过当年的夫人喜欢弹钢琴,又腿脚天生不太好,就在一楼为她做了间琴房。 很用心,请了世界最顶尖的大师,设计得雅致极了。 阮榛不怀疑宋琴文当年的爱,但有些人的心大概是属榴莲的,哪个尖尖上都能站着个人,他在家里对夫人的体贴,不影响在外面拈花惹草的情意。 圈子里的人也不以为然,只觉得是风流韵事。 那位夫人年纪很轻就去世,此后,宋琴文并未续弦再娶,虽说孩子一个个地生,还都不是一个妈,但外面的人提起这位,都要竖一个大拇指。 夸他念旧情,专一。 养了很多情人怎么了,不都没给名分嘛。 比宋家那个小的好多了,别看能力强说一不二,但身边居然没个伴儿,不给家族增添子嗣,像个什么话! 不知是否为了这个名声,曾经的琴房也保留了,精致昂贵的钢琴像庞大而沉默的信物,见证着三十年的岁月变迁,世间行人熙熙攘攘,宋家门前川流不息,钱财流水般的泼洒出去,又成百上千倍地涌入而来。 每日都有佣人打扫,屋里很干净,没有任何难闻的气息,窗户保持着通风的状态,送来微风的柔和,由于人迹罕至,反而令人心里安宁。 阮榛睡在靠墙的小沙发上。 还搭着那个昂贵的,据说要十万元的毯子。 暖和柔软,很舒服。 割有钱人的韭菜就是香啊。 尤其是听到楼上宋春风的惨叫后,阮榛翻了个身,睡得那叫一个舒坦。 这事很简单。 既然少爷们巴巴地把他求回来,那身为长辈,阮榛必然要承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呀,可不能把宋秋光丢在医院不闻不问,像是什么话? 所以他在被宋春风掳走的时候,借着两人之间的争执,从车窗丢下了一只鞋。 抽完这狗比的嘴巴子,再丢掉,正好。 也算是物尽其用。 而那只鞋子里,则藏了窃听器。 阮榛一早就发现了。 他刚进宋书灵安排的次卧,就嗅到了这个房间的不对劲。 没办法,阮榛记忆里,对窃听装置太过熟悉,因为宋家的少爷们为了防止他逃跑,不仅逼着戴上了能电击的手环,也在他的屋里装了窃听器。 他悄悄地给外面打电话,问爷爷的情况。 对方说还在重症监护室呢,每天花大把大把的钱,就是无底洞……还好你的朋友们善良,每月都给费用缴上了,还照顾那只老狗呢。 握着话筒的手,微不可见地颤抖着。 阮榛别无选择。 当时的他不知道的是,这些是假的。 他的对话通过窃听器,传递到了另一个房间,所谓的医院工作人员,每日的住院费用,爷爷的昏迷不醒,全部都是假的。 宋家的少爷们像是贪婪的蜘蛛,游刃有余地编织一张大网,给他禁锢,令其无从挣扎。 后来阮榛想过,要是假的也挺好。 起码爷爷和黄狗不会离开自己,还活着。 但那个时候,知晓真相的阮榛已经被少爷们厌烦,他又生了病,长久地咳嗽,瘦弱的身体撑不住漫长的折磨,整晚失眠,几乎要呕吐出自己的灵魂。 “外面下雪,正好,给他带出去玩。” 宋夏雨声线憨厚:“还用带回来吗?” “丢了吧。” 不知是谁漫不经心地接了句:“对了,小妈不是最怕冷了吗?” 可这句问话,没有回答。 甚至连阮榛仰面躺在雪地的洁白里时,身上还装有小小的窃听器。 不得自由。 ……重新见到这个玩意时,阮榛的心里并没有太大波澜。 他也没有声张,而是平静地洗澡,吃饭,认真地生活。 哦,还发了一次烧。 来得快,去得也快,没多久就恢复了健康,拿鞋底抽宋春风嘴巴子的时候,可是铆足了劲儿。 很爽。 所以他只是在临走前,把窗户打开—— 墨云翻滚,雨势瓢泼,滚滚的雷声轰鸣不已,亮起撕裂天际的白色闪电。 似天空在隐隐作怒。 阮榛取下了台灯中的窃听器:“三爷,合作愉快。” 这次不一样了,他要勇敢站起来,要借用对方的权势,要无所不用其极,让爷爷和黄狗,以及自己,能够活下去,活得好好的。 声音轻得像羽毛。 宋书灵一定听不到。 窃听器很小,也就指甲盖那么大,轻而易举地塞进鞋子里,又一同在半路丢下。 他朝宋书灵释放出了信号。 原本对方就在怀疑自己的身份,这下更不可能坐以待毙,果然,在送上来一盘新鲜水果的瞬间,一枚小小的耳机塞进了他的手里。 对面的宋春风还在滔滔不绝。 阮榛抬头,冲人打招呼,笑得很甜。 “阿姨,能再来点草莓吗?” 对方微笑颔首,神色如常地离开。 宋夏雨还在说,小妈,你有什么要交代的,我们一定办到。 “搬过来住的话我住三楼,为了避嫌,你们没事不许上来……地皮签字的时候,记得拿给我过目。” 与此同时,宋书灵的冷淡声线,带着隐约的电流声传来。 “就这?” 草莓酸酸甜甜,芳香的汁水沾到指尖。 阮榛一步步地走上楼梯台阶,踏过三楼的走廊,凤尾竹叶片洒出金币般的光晕,阮榛声音很轻:“当然不是。” 他想要的,不仅仅于此。 掌心里躺着的,是刚刚和草莓一同送来的传声设备。 什么分红和地皮,阮榛并没有太大兴趣。 ……好吧,还是有一点点的。 但现在,最要紧的不是这个。 阮榛推开次卧的门,反锁,搬来一把凳子顶上,才开口:“我想要宋秋光今天回来。” 他一粒粒地解开扣子,脱下半干的衣衫:“您不是一直怀疑我的身份?如果我要说的是,我只想用两年的时间,好好教育这几位少爷,信吗?” 那边笑声很轻。 宋书灵和侄子们的区别很大。 从这点就可以看出来。 哪怕不相信,觉得对方信口胡言,也不会阴阳怪气地嘲讽回来。 笑声中,甚至能察觉出隐隐的好奇。 和欣赏。 当然,后者阮榛并未察觉,也不在乎,他只是继续道:“三爷长年在外,自然不知道家里烂成什么样子,当然,葬礼后您也大可一走了之,不管这边的恩怨。” 曾经的剧情里,宋书灵的确是这样做的。 他似乎对大哥的感情极为复杂,既有对兄长的敬重,又有看不起的厌恶,所以选择了主动远离,不招惹这些是非。 那边沉默了。 “选择权都在您,但我希望,您能把宋秋光从医院带出来,送到我这里。” 阮榛循循善诱:“毕竟一家人,还是整整齐齐比较好,不是吗?” 安静的时间很短。 “什么时候?” “现在,” 阮榛抬头看了眼时间:“如果可以的话,从医院过来,大概一个小时的路程。” 隔着距离,他似乎能听到对面的呼吸。 很平稳,没有任何意外的模样。 “不需要那么久,”宋书灵回答他:“这个时间,人已经到楼下了。” 阮榛睁大了眼睛,灰蓝色的瞳孔里闪过讶异。 电流声骤然消失。 而半分钟不到的功夫,宋秋光果然敲响了阮榛的门。 “小、小妈……” 对方眼神躲闪,不知是不是膝盖受了伤,进屋的时候差点跪倒在地。 阮榛及时后退一步,躲开了。 “我错了,”宋秋光吞咽了下, “我以后再也不敢得罪您了,一定会老老实实的……” 怕吵醒楼下的兄弟们似的,他声音很小,絮絮叨叨地保证了好一会,才颤巍巍地抬起头。 “以后您见到三叔了,能帮我说两句好话吗……求求你了!” 虽然不明白小妈是做了什么,能够得到宋书灵的支持,但宋秋光果断倒戈,换了条大腿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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