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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一人马镫断裂,惊呼中摔下马背,其后同伴忙勒住缰绳,一时人仰马翻。 残剑连发数箭,一箭一人,神乎其技。 然而依江宜所见,突厥的楛箭未免太钝了,被射倒的人还能爬起来揉胸口。 追兵如潮水般不断涌来,其中夹杂着陌生的外族语言。残剑不愿陷入苦战,拍马欲走,天际一道黝黑的箭光射来,势如闪电,与先前不可同日而语,正中胯下马腿。军马哀鸣声中,前腿跪地,江宜被余势甩出半空,惊鸿一瞥,窥见对面射箭那人—— 群马簇拥中,一顶雪白的狼尾帽。 “江宜!”残剑纵身,捞住江宜一手,巨力将他拽得有如轻薄纸鹞般腾空而起,破烂的外衣飞扬——天际红日于这一刻初升,越过山丘,越过草场,越过荒石,越过残剑乌黑的发顶,穿透江宜腹部洞穿的伤口。 金红的光芒于他身体中绽放。 “脱司……” 追击的狼骑这一刻停下动作,神情震惊。白狼帽分众而出,难以置信眼前这一幕,红日犹如通过江宜的身躯降临在他们面前。 江宜被残剑捞回马上,而敌人已没有追击的意思,纷纷收起了兵器。 “脱司!”白狼帽下马,似乎向江宜致意。滚滚旭日的照耀下,江宜面容宁静,犹如一尊神祇。 帐中悬着一幅鲜红的图画,画中涂料肆意泼洒,形状如同火焰,江宜敞着衣襟坐在裘皮地毯上,望着图画。 残剑道:“那是火神脱司的神像,也是太阳神,与狼神一般皆是突厥人的神明。” “这我知道,”江宜轻声说,“太阳神带来光明与温暖,然而守护草原与戈壁的却不是太阳,而是飓风。西北是风伯的领地,祂为巨岩塑型,为沙洲造势,使骏马日千里,使鹰鹫击长空。草原子民描绘火的模样,如舞如狂,那也是风的形状。” 他看向残剑。 江宜脸上毫无血色,平时看来似乎只是面相过于白净,然而此刻胸怀大敞下,露出腹部可怕的洞口,实在够吓人的。便是静静坐在裘毯上,都能将人震住,何况刚才在狼骑马前露的那一手,阴差阳错之下,被突厥人当成了某个了不得的存在,恭敬请回了金山营帐。 估计此时族人中已经风传太阳神现世,正手忙脚乱准备如何祭拜他。 这戏剧性的发生,令江宜心生微妙感觉。从前他因这具身体而被生身父亲当作妖邪,如今却因同样的原因被奉为神灵,可见师父说的不错,人的际遇时刻都在变化。 只是不知道残剑是怎样想的,会不会觉得雇主是个怪物?
第13章 第13章 阿舍 “人生当真是活得久见得多啊。”残剑十分感慨。 江宜一愣,残剑那话似乎把他当作了雨天的太阳、山寺的佛光,稀奇却又没有那么稀奇,足以让人感叹一句“真是开了眼了”,然后继续埋头赶路。 那白狼帽安排的毡帐,悬挂神像图不提,还铺满裘皮毡毯,供着马肉羊奶、貊炙干酪并从沙州劫掠来的瓜果,规格很高。残剑闻着肉香食指大动,用突厥人的宝石小刀割下暗红色的炙肉,问江宜:“你来点吗?” 江宜纳罕地道:“肚子破了这么大个洞,吃下去也会漏出来吧?——残剑兄,你当真半点不怕我?” 残剑反而问:“那你说说,你有什么可怕的?” 江宜道:“你看我都这样了,居然还能走能跳能说话,而且,肚子里也没有肠子没有脏器,受了伤不痛也不流血。岂不是像一具活尸,或者一副借尸还魂的皮囊?” 残剑脸色稍微严肃起来,挪坐到江宜身边,手掌按在江宜胸膛上。 江宜的皮肉如阴房里的白瓷,光泽冰冷,残剑的手则是小麦色,手掌与那推倒礁石的浪潮一般。江宜被他摸着心口,因那力度而打了个颤。 “但你的心还在跳。”残剑认真道。 ‘如果我已不是我,只是存放天书的柜子,那我还剩下什么?’年幼的江宜问师父。 师父回答:‘你还有一颗心,这是神唯一没有拿走的东西。’ 江宜也曾试想过,也许世外天需要的毕竟不是一具行尸走肉,是以最终还是给他留下了一颗心来存放三魂七魄。 残剑的话说出口时,江宜心中也有个小小的声音在应和,便不大好意思地笑起来。两人对视少顷。 白狼帽在帘外出声道:“脱司!” 江宜还是开天辟地头一遭,遇到有人想见他,还得在外面先请示的情况。不免有点尴尬:“请进……” 白狼帽掀帘进来,似乎不敢抬头,然而仍是一眼看到江宜腹中洞口。残剑提起江宜外衣,将他身体裹住。 白狼帽身着绿绫袍,以雪白狼尾裹额垂于脑后,乌黑长发束辫结绺,腰间银鞓上一枚赤琼石吊扣,吊扣下佩一柄翻卷狞狰花纹的黄金腰刀。突厥人自称狼神后裔,族中贵族俱戴狼尾帽,而白狼王更是罕有,不难看出白狼帽身份尊贵。 先前在乱军之中,尚不觉得,此时和平相处之下,方看出白狼帽长着一双蓝眼珠,五官秾郁,如同草原的半日花,令人赏心悦目。 “脱司携带火种降临草原,赐予子民以福祉,狼群不必在黑夜中行走,狼的子民愿永世供奉太阳之神……” 残剑将白狼帽的异族语言翻译给江宜听,大意是将太阳神赞美了一番,再小心谨慎地询问太阳神此番降世,是有什么旨意。 江宜道:“我不懂突厥语,残剑兄,麻烦你告诉他,他们认错人了,我只是个体质特殊的凡人,再怎么不同寻常,也是人,不是神。” 残剑叽里咕噜同那白狼帽交谈一番。白狼帽蹙起眉心,这才用正眼看待江宜,半天叹了口气,开口竟是十分流利的汉话:“我想也是,察巴克脱司是草原的神,怎么会降临在汉人的身体里。” 残剑说:“他是汉人里的修道者,修寂灭道,讲究生死如一。用你们的话来说,就是巫。” 残剑不动声色,在江宜背上写了两个字——应变。 白狼帽立时又变得十分尊敬:“巫在草原上的,等同于太阳神使者。修道者也是草原的贵客。前番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江宜道:“好说,好说,不过,不知什么时候能放我们回去呢?” 白狼帽道:“这个……族中日前在为四月春祭做准备,高车等十部每年都在此时间汇聚于金山草原,乃是一族最为盛大的节日。您在我军众将士前露相,族人之中已有许多传闻,提到太阳神现世,今春定会祭拜神明,如果您能作为神使主持这场祭祀,我族当感激不尽。春祭之后,我便派人护送二位返回汉界。” 白狼帽族姓阿史那,名舍,身份尊贵无匹,乃是先可汗之弟,突厥人的左贤王。突厥尚左,以左右贤王领十部大军,又以左贤王为可汗之下第一人,先可汗逝世后,今春将要即位的就是阿舍。 将江宜等汉人俘来的右贤王胡山,是阿舍的娘舅,此人面赤多须,乃一虬髯莽汉。入夜后阿舍于王帐中举办宴会,邀请江宜残剑参加,胡山一人占据三张席面,举手投足,简直有地动山摇之悍。 “阿舍即位的祭祀,能由巫来主持,当真是再好不过!”胡山说话间喷吐酒气,“但是,本王要问一句,如今草原上贤者与巫都随狼群北去,留下来的全是冒牌货,你如何证明自己货真价实?” 江宜换了一身胡人骑装,贴身束腰,衣服下那个腹洞还没有补好。胡山未曾出动追击逃跑的俘虏,若是江宜脱了衣服给他看,估计也得吓够呛。 江宜到底没这么做,只以一根食指在席上灯台火苗里蘸了蘸,手指便燃起一簇小小火焰。 继而拇指扣在食指上轻轻一弹,将那火苗弹向胡山的胡须,胡山敏捷地抬手挡住,长须被高温烫得蜷缩起来。 阿舍恹恹地对胡山道:“你的人先前对巫不敬,便不要闹到宴会上来了。” 胡山的副将,唤萧思摩者,站出来说:“右贤王是为了您的即位大典,才造此声势。草原有了新的主人,应当通知中原朝廷。” 阿舍压抑着怒火,将剔肉的小刀猛然扎进重重茵毯之中。 “造声势就是去抢劫掳掠?!” “强者生存,这是天理!” “这是主动挑衅!狂妄只会引来祸端!” “狼王绝不会畏惧匍匐在他脚下的羔羊……” “住口!”胡山打断争吵,帐中数名贵族噤若寒蝉。 残剑吃得很愉快,视剑拔弩张如无物。马奶制成的酥酪甜酒,西域的香枣刺蜜,与酸甜可口的婆桃,摆盘琳琅满目——突厥骑兵收服了西域一带的小国,每年能得到丰富的供奉。所有人中唯独残剑吃饱喝足了。 末了,残剑与江宜在日暮的金山下散步。因阿舍的尊重,二人颇受礼遇,行走不受拘束,并有两名奴隶远远跟在后头。 残剑道:“那两个是在关照我们,还是在监视我们?” 江宜道:“不知道。不过,如果巫当真具有崇高地位,信徒也不敢派人来监视吧?话说回来,残剑兄你之所以在阿史那舍面前,假称我是巫,不正是看中这一点么?” 残剑道:“嗯?啊,只是因为这样做待遇能好不少,你看,如果你不是巫,咱们怎么能吃饱饭、喝美酒?在金山,做俘虏与做贵客,差别可不是一星半点。” 佳肴与美酒对江宜而言都没有什么意义,不过,能穿干净衣服、睡在干净的裘毯上,这是很重要的。 尤其是金乌西坠后的曳咥河,墨汁般摇曳的水草,余晖如金红枫叶撒落水面,与沙州城外乳汁般洁白的粟末河乃是两种风景。山脉伏龙,雁过长天,牛羊如草原上缓慢移动的阴影。正是江宜幼时记挂的景象。 “不瞒你说,其实我离家亦是漫无目的,只想周游四海,看不同的风景罢了。”江宜说。 残剑立即道:“咱们是有缘千里来相逢,老兄我也只想做个浪客,环辙天下。在突厥人里做客,也是一种体验,甚好甚好。” 二人于是又心照不宣地笑起来。 这种笑,当他们在与黑脸的商队同行时也出现过,丁发见了直呼是傻笑。只有内心毫无牵挂的人才有这样由衷的表情。 白日,突厥十部的贵族男女赛马对歌,比箭摔跤,残剑武艺高强更兼相貌英俊,颇受欢迎,融入其中不亦乐乎。江宜则对人的聚会毫无兴趣,更乐意待在金山的岩洞里,点着烛灯观看岩画。 金山中岩画无处不在,或历经千年岁月,为风沙所销蚀殆尽,或藏在山阴洞穴中,仍历历在目,其中描绘了狼神别感天地,生下人类之子,也即突厥人先祖的故事。先祖自降生之初,便拥有征召飓风的力量。 江宜身后入口处,一人俯身进入洞中:“巫对狼神之子的诞生亦有兴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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