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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舍今日除却了他的王服金刀,穿着与普通的胡人青年别无二致,终于显出他年轻的神采,一双眼睛更如瑠璃般剔透,身上冒着比武后的热气。 “汉人的修道者,也应当是感天地之灵气,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阿舍说。 江宜发现他的目光并不如人前表露的那般,对自己充满敬畏,反而有着强烈的好奇,像发现一株从未见过的苁蓉。 “足不出户,而知天下事,”江宜说,“的确有如此神通的修道者。不过,总比不上自己亲眼所见。大王不仅汉话说得好,似乎对汉人的事也十分了解?” 阿舍道:“我被提拔上位,不过是今年发生的事。在此之前我也是个无所事事的青年,整日只想着如何逍遥玩乐。我在沙州住过一阵子,便是名都亦去过,汉人的玩意儿见识了不少。我知道汉人的修道者,真正得道的少,有很多是江湖骗子,而真人拥有的神通,可以沟通天地伟力,穿梭阴阳两界。那日,我一见你,便知不是凡人……” “不是凡人,却也不是神人。”江宜老实地说。 阿舍一笑,说:“理当如此,神人又岂是我等凡人能轻易见到的。不过,眼下族人都只当你是神使了,这个神人,你不当也得当罢。” 即使是江宜也察觉到了,阿舍有话要说。也许,将他当作神使迎接回来,并非单纯是误打误撞。
第14章 第14章 阿舍 “你应当也听说了,”阿舍道,“春祭时要为先可汗,也即我的兄长敛尸。狼王子民死后停尸于帐,春夏死者候草木黄落、秋冬死者候华叶荣茂,始入葬黄土。去年开春,先可汗亡故,离他即位尚不满一年。那时我还在外逍遥,得知噩耗,才终于回到族中,见到的却只有一具尸体了。” 阿舍与其兄长乎尔赤,是都罗可汗唯二的两名子嗣。长子乎尔赤的母亲乃是十部中最为弱小的覆罗国王之女,覆罗人生活在大漠深处的绿洲中,人口不足五千,没有能骑马打仗的战士,依靠女人织造谋生。 次子阿舍的母亲却来自强大的突厥本部,是勇士胡山的妹妹,金山雪水沃灌的莲。都罗可汗迎接会株作为他的可敦,对会株的儿子阿舍也十分疼爱,几乎到了放纵的地步。阿舍幼时骑的第一匹马,就是他父亲的千里宝驹,握的第一把弓,就是他父亲的龙筋重弓。塞外第一勇士胡山亲自教导他摔跤斗角的本领。阿舍吃的是最嫩的羔羊肉,喝的是最纯的马奶,少年时期身体便高挑强壮,手臂有力,纵马飞驰在旷野上,一箭可以射落百步之外的飞雁。 而每当他挥汗潇洒时,乎尔赤只有在一旁看着的份,原因乎尔赤不幸生来羸弱多病,多走两步都要喘,简直不像狼王都罗的儿子。 那时的人说,当这两兄弟站在一起,阿舍一只手就能把乎尔赤拎起来。 乎尔赤的母亲身体也不行,不到三十就病重得只剩下一口气。可汗的妻妾应当与丈夫生同寝、死同穴,然而乎尔赤的母亲却留下遗言,希望能魂归故土覆罗,并让她的儿子亲自扶灵,就此留在覆罗不再离开。 都罗一口回绝了她的遗愿,许诺会将汗位顺次传给长子乎尔赤。 这一天起草原的传言就不再是阿舍单手能将乎尔赤拎起来,而是阿舍单手就能把乎尔赤扼死。塞外是只有强者生存的世界,唯力是尚,没有人理解都罗为什么要舍弃亲手教导出来的小儿子,却选择羔羊似的长子,看上去一阵稍微有力的长风就能把他刮倒。 乎尔赤的生命很短暂。虽然顺利接过汗位,却在即位后的第一个冬天,悄然病逝于汗帐中。 在外游历的阿舍被族人召回草原,他见到了长兄的冰冷尸首,然后从母亲手里接过了权力的狼尾帽。 阿舍说:“去年就应当将兄长下葬了,只因我迟迟未归,才一拖再拖。今春是最后期限。历代为可汗举行葬礼的,都是族中通灵巫者,依照火祆的教义焚其尸骸,解脱灵魂。然而巫祝已经离开了草原——你虽修汉人的道,想必也知晓灵魂解脱之法,诸教之间,唯独在生死轮回上拥有相通之处。如果能为先可汗主持葬仪,使他灵魂得到安息,我代表族人感激不尽!” 对阿舍而言,捡回来一个神使,最重要的不是为自己即位仪式添彩头,而是兄长可以正经下葬了。 “当真兄弟情深啊。”残剑很感动。他与十部贵族青年赛马归来,赢了满堂彩,韦纥国王送来几名美姬,服侍他沐浴净身。 塞外游牧民族,讲究之处不比汉人,在帐里以围屏圈出块空地,就可以烧水、宽衣、入浴。腾腾雾气里,残剑的衣服一件件丢出来,女人的笑声令江宜头晕目眩。 “我、我还是一个人出去待会儿好了……” “为什么?”残剑在围屏后奇怪地问,“一个人有什么好玩的。你们去陪陪他。” 江宜浑身僵硬,被美貌胡姬环绕,少女的肌肤上还氤氲着浴汤的热气。 “巫祝大人,我们也为您洗漱一番吧?” “不不!不用啦!”江宜死死抓住衣襟。 美姬既尊敬又好奇,抚摸江宜的面庞:“巫祝大人很年轻呢,长得也很好。只是怎么不作巫的打扮?国王送来了巫的衣饰,请让奴婢们为大人梳妆。” 江宜乃是天书所化,身不染尘,只是在俘虏营时弄得有些狼狈。众美姬为他洗拭头发,以牛骨梳理顺双鬓。韦纥国王送来巫祝的彩衣佩饰,乃是依照胡人风俗,颜色殊丽,佩上宝石鞓扣与头冠。 美姬端来水盆脂粉,净面后为江宜涂抹胭脂水粉,好一番折腾,众女拍手笑道:“前任巫祝大人祭祀时,就是这样打扮。只是比起咱们这位小巫祝,可要逊色多了。” 残剑终于洗完了,套上丝袴外衣出来,见江宜面朝镜台坐着,听得动静,回过头来无奈道:“姐姐们别作弄我了。” 他脸庞原本就白,沾了水后更有种剔透晶莹之感,只以红蓝花捣的水彩染了眼尾,立即便有独特的颜色从那留白似的画纸下浮现出来。 美姬道:“像个女孩子呢。” “是呀。” “好了,”残剑大马金刀,在江宜身边坐下,将众美人挤开,“你们可以回去复命了罢?” 众女笑盈盈地离开毡帐。 残剑外袍下不着寸缕,离得近时,热气就透过来。江宜道:“方才说到哪儿了?啊,对,兄弟情深,你是这样认为的?” 残剑不说话,以小指在江宜眼尾轻轻捺开。 江宜:“?” “什么水粉,这样滑溜。”残剑一笑,看眼指腹上沾染的红色。 闻言,江宜揽镜自照,亦觉得妆容十分不妥,想要就水洗掉,然而刚才洗脸时已经使得面皮湿黏,再沾水只怕就要变色,因而作罢。 “我只是好奇,”江宜说,“如果没有遇上我们,阿舍又打算如何安葬他的哥哥呢?” 残剑耸肩道:“那也只好认命。突 厥人信教,没有巫祝送灵,死者的魂魄就不能脱离肉体。说来,你修道乃是我随口一编,莫非你还真懂如何为死者送灵么?” 江宜道:“但你恰好说中了,我的确在修道,不过修的不是寂灭道,而是苦行道。” 残剑:“……” “我是修道者,不代表我就懂得如何送灵。唔,不过,我的确知道如何送灵——但那绝对不是因为我是一个修道者。” 残剑:“………………” 江宜说:“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个神仙……也许是一群神仙,决定将天上的道书藏到人间。祂们选中了一个凡人,也就是我,当作藏书台,改造了我的躯体。因此我身上有很多异于常人的地方。这不是重点,我想说的是,所以我了解一些鲜为人知的道术,那是因为天书中有所记载。” 残剑的目光落在江宜腹部,似乎是说原来如此。 “世上真有神仙?”残剑憧憬地问。 江宜反问:“神仙又怎样呢?” “你们修道者的终生目标,不就是得道成仙?你若见过神仙,岂不向往祂们的生活?” “大道无情,天地不仁,”江宜说,“神是天地间清气感化而生,无七情六欲,又岂会在乎凡人的羡慕与向往?残剑兄,要我说,神也没那么好,我倒宁愿与凡人交往,也不想和神做朋友。” 法言道人从某种意义上讲,修炼得已几乎有了神仙的境界,清心寡欲、六根明净,江宜每与她谈话,都似完成一项任务,从来领略不到情绪波动。与此相比,徐沛与残剑这样的人,则更是江宜喜欢的同伴,至少能从他们身上得到回应,不必像面对一堵砖墙、一口枯井。 残剑好像很意外江宜会说出这样的话,脸色微变。 众女为江宜装扮妥当后,不多时,阿舍亲自前来请江宜为先可汗的遗体祝祷。一行人穿过营地,前往悬挂狼头旗的汗帐,途中拭刀的士兵、舞戚的贵族,美貌姬妾、奴隶仆妇,纷纷投以注目。草原上已多年不见巫祝身影。 十部毡帐距离王旗的远近,乃是依照实力排行,覆罗国在最偏僻的西边,三人一路经过仆骨、韦纥、高车等部的营帐,江宜看见每处国王居住的帐外都悬以一支金翎骨箭。 阿舍在他身边说:“突 厥最初只是北边雪原里茹毛饮血的小部落,在脱司的指引下,来到草原,繁衍生息,壮大实力,历经角逐后收复了高车等十余部落。先代可汗以金翎令箭授予十部,乃是统领的象征。” 韦纥的王帐掀开帐帘,国王并王后在帐中煮奶茶,远远看见江宜,很为自己提供的服饰而满意,笑着点头致意,江宜亦回以招呼。 及至突 厥本部的营地,突 厥部的年轻人更加肆意张狂,春日万物复苏、地气骚动,萧思摩领着几个兵在摔跤,见到阿舍带着江宜经过,都很好奇。 其中一人叽里咕噜不知说了什么,众士兵哄堂大笑。 江宜问残剑:“他们在说什么?” 阿舍眉头皱起,训斥了几句,萧思摩面带揶揄的笑容说:“这几个家伙之前对巫不敬,我已经教训过了,不过他们说,本是想抢个女人,看见一个细皮嫩肉的家伙藏在花花绿绿的衣服里,便掳了回来,没想到却是个男人。” 胡人的血统都生得高鼻阔额,威风堂堂,对汉人书生的清瘦单薄很是不屑一顾。加之江宜涂抹胭脂后,的确有些男生女相,那几个士兵便赤裸裸地打量。 待又要说笑,忽然几人眼神惊恐,彼此嘴角两侧都裂开血口,犹如被无形刀锋划破,面上渗出鲜血来。 萧思摩与阿舍登时色变,同时看向江宜。江宜一脸茫然。 萧思摩怒意上脸,以为是江宜施展术法惩戒他的士兵,兼之心中本就对汉地来的巫祝颇不信任,手在腰间刀柄上一抹,就要拔刀,阿舍警告的眼光制止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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