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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哥哥!马上给你做。”墨同诡道:“不过先把脸干净了,衣服换了。这一身脏兮兮的,像是刚才煤灰里面爬出来的一样。” 墨同诡也把自己脸和身上给洗了一遍,在墨雷云手里怎么也点不燃的材火,到了墨同诡手里却是很听话。 锅里的水”咕噜咕噜”的烧着,墨雷云坐在旁边,望着锅下的材火,还是不解的问道:“为什么,我就点不燃啊?” “这材火需要先用易燃的东西引着,这木材里面水分本就足,你那样烧得烧老久才能点燃,还弄得自己一脸的烟。”墨同诡见锅里的水烧开了,将面条给下了进去。 阳春面的灵魂就是猪油,只有碗里放上一块猪油那才香呢! 依次在两只碗里放好调料,再用热汤一浇,再将煮好的面条放入碗里,放上两颗白菜,这一碗阳春面才算是好。 墨雷云坐在桌边,吸熘着碗里的面条,突然又觉得哥哥做的面条似乎没有那么难吃。 经过一晚上的休息,墨同诡身上的鬼力恢复了一半,只是被佛光灼伤的地方,还需要最起码八个月的修复,才能好得完全。不过,至少从外表看起来已经无大碍了。 只是血兔在哪一场中已经消失殆尽了,不过他却是趁机收集到了那秃驴的血。昨天晚上哪一架,也不算太亏。也不知道这种佛家修道者的血,炼制出来的血煞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墨同诡将自己碗里的面条都给吃完了,转头却看到,墨雷云小口小口的吃着,碗里还有一大半的面条,这不像他的风格啊。只以为是他伤口又疼起来了,问道: “阿云,你怎么了?是不是伤口还在疼?”
第六十三章 昭阳公主 墨雷云摇摇头道:“这面条实在太少了,我吃不饱。我慢一点点吃,就可以吃的时间长一点了。” 阿云饭量一贯都很大,墨同诡倒是没有想到这个方面,笑道:“是我疏忽了,等阿云把面吃完了。我带你出去,再买些吃的回来,好不好?” “好好好。”墨雷云勐点脑袋,抱着面碗,将剩下的面条三口就吃完了。 墨同诡瞧着他吃得腮帮子鼓鼓囊囊的,跟只护食得小仓鼠似的,无奈的道:“慢点吃,我又不会追你,小心点别把自己给噎到了。” “窝不会的,窝还能再吃十碗。”墨雷云捧起碗,仰着头一口气将碗里的汤也喝光了。 墨同诡瞧着墨雷云手里,干净得能反光的碗,问道:“想吃什么?” 墨雷云仰头想了想,眼睛亮晶晶的,道:“我想吃八宝叫花鸡还想喝昨天的女儿红。” “行。” 墨同诡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带着墨雷云出门了。 大街上空无一人,显得格外的冷清。不仅司家布庄的大门紧闭着,就连这条街上的商铺大门也都关着,也不知道是提前收到了什么风声,还是昭阳公主提前派人来通知清场过。 就连一向只关注吃的墨雷云,都发觉出了不寻常。问道:“哥哥,街上怎么一个人都没有啊?” 这条街上多是买卖布料瓷器的店铺,平时人流虽然不多,但也不至于一个人都看不到。看来,司青金昨天说的没错,昭阳公主真的要来,这是个报仇的机会。 墨同诡道:“今天有事情要发生,所以大家都躲起来了。我们买了东西,也快些回来吧。” 墨雷云不太理解,道:“我们也要躲起来吗?” 墨同诡目光深邃,道:“静观其变吧,我也不知道。” 两人很快走到了卖八宝叫花鸡的铺子,墨雷云熟门熟路的跑过去,跟掌柜的要了两只八宝叫花鸡,墨同诡则跟在后面付银子。 为了能够一边走一边吃,墨雷云还特意让店家,把外面的泥土敲开。 墨雷云捧着叫花鸡深吸一口,满满的都是荷叶的清香,献宝似的举到墨同诡面前道:“哥,好香!你闻闻!” 这八宝叫花鸡三两银子一只,贵得让人膛目结舌。 “有股荷叶混合着雨后泥土的清香。”墨同诡评价后,想到每一口都是银子的味道啊。 不过短短时日,他从侯府弄来的银子,大概就用了一半。阿云在这么挥金如土的吃下去,他就得想办法,从别的地方弄银子来了。 养媳妇好难啊!那么多银子,转瞬即逝啊! 而墨雷云已经开吃了,还难得的从自己嘴里省出一口鸡肉,喂到了墨同诡嘴边,甜甜的道:“哥哥也吃!” 墨同诡一口吃下嘴边的鸡肉,滑嫩的鸡肉混合着淡淡的荷叶清香,随着充盈的汁水在口腔中爆开。的确很好吃,难怪,阿云这么念着呢。 不过,阿云真的是长大了,知道想着哥哥了,也不枉费我对他这么好。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弄银子,把阿云养得白白胖胖的。 只是,还没有等墨同诡自我感动完。墨雷云就指着路边卖烤红薯的摊子,道:“哥,那个闻着也好香,我也好想吃。” “……”墨同诡看向身边还吃着叫花鸡的墨雷云,对方似有所感的对着墨同诡露出一个”想吃”的表情。 墨同诡便认命的拉着墨雷云的胳膊走向了,路边卖烤红薯的摊子。 摊子的主人是个看起来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满脸的沧桑,头上缠着黑色的头巾,身上没有任何首饰,衣服上也还打着布丁。 不知道为何,看到这个妇人。墨同诡便想起来原身的母亲,一个苦命的母亲。原主似乎只想着报仇雪恨,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母亲。 但摊子却十分的干净,摆在炉子上的烤红薯还在咕咕冒着热气,看起来十分的诱人。 墨雷云朝着摊主伸出两根手指,又怕不够自己吃,变成了三根,道:“我要两个,不,三个!” 摊主的动作很麻利,很快就装好了三个烤红薯,道:“一共十二文。” 墨同诡接过烤红薯,远处的地方却忽然传来一阵马蹄声。 墨同诡转头看过去,只见一大队人马浩浩荡荡而过。领头的马是一匹毫无杂色的纯正白马,毛发润顺又光亮,身形健壮,步伐矫健,马尾却上却绑着金丝带,在阳光下闪耀着扎眼的金光。 原本路上的行人和摊贩纷纷避让,皆是面如土色。站在道路两边的行人,避无可避者,在昭阳公主踏马行来之际,皆是跪下叩拜。 虽然本朝律法规定,只有见了皇帝才需要跪拜迎接。但这些皇亲贵族,若是脾气好些便不计较,若是不好,就治你一个大不敬的罪名丢到大牢里面去。 白马上坐着一男一女,女人正是昭阳公主,明媚张扬,穿着一身大红色宫装,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拿着长鞭,看起来恣意又洒脱。怀里的青衣书生模样的男人,想来就是司青岚。只是,虽然没有上次匆匆一见时被马托着走的那般狼狈,仰躺着身子垂下的脑袋,却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身后跟着十几个同样骑着马的侍卫,侍卫后面是十几辆马车拉着的大红包裹,再后面就是一水的宫女太监。 就这架势,如果不是前面骑着的是昭阳公主。不知情的路人,还以为是哪家的皇亲贵族上门提亲了。 墨雷云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架势,问道:“这么多人是干什么的?” 昭阳公主正是领着人马,到他们那条街上去司家布庄的。 墨同诡看着领头的公主,心头一股无名火起,道:“强抢民男。” 墨雷云歪歪头,看向领头的昭阳公主,道:“那个领头的人好威风啊!我也想要像她一样。” 墨同诡带着墨雷云,远远的跟在队伍的后边。 昭阳公主一手拉着缰绳,一手用长鞭挑起怀里一脸心如死灰的司青岚的脸,威胁道:“被本公主看上,是你们全家的福气。这次你要是再敢忤逆本公主,本公主可就再没有什么耐心了。” 司青岚想要低头却不行,只能低垂着眼,道:“只要公主肯放过司家放过我哥哥,我便任凭公主处置。” 昭阳公主冷哼一声道:“这样最好!你这身臭读书的硬骨头,也该明白,本公主是你不能抵抗的。等这”聘礼”送到司家,你就彻底是本公主的人,到时本公主再好好调教你这一身的臭脾气。” 听到”聘礼”二字,司青岚屈辱的闭上眼睛。 昭阳公主用缰绳抚摸着司青岚清秀的脸庞,看着他这副样子,似乎想起什么,道:“你这副模样,其实相比我前驸马差远了。如果不是他胆敢偷情,也轮不到你。不过,也是他让我明白,外表再怎么看起来文采满腹,风光霁月的人,只要是个男的,那骨子里就是恶的臭的不甘寂寞的。本公主好吃好喝的供着他,还把他那个乡巴佬的母亲,接到公主府养者,他居然敢在本公主的床上,和个婢女偷情,实在是让本公主恶心至极!所以,本公主悟出了一个人生道理,那就是不能对男人太好,否则,你们就容易看不清楚自己的身份,妄想骑到本公主的头上!” 司青岚依旧闭着眼睛不说话。 也许是觉得无趣,昭阳公主放下手中的长鞭,改上手抚摸起司青岚的侧脸,道:“凭什么本公主只能嫁,只能有驸马一人?而那些猪肚肥肠的草包,却能三妻四妾。本公主不服,父皇病殃殃的,还那样愚蠢,什么也不懂,相信什么仙师,整天吃什么仙丹,不照样身体一日坏过一日吗?凭什么那样蠢的父皇都能成为皇帝,而我这样拥有雄心壮志的女人,不能?如果,有一天我登基成为皇帝,我便改了这天下男尊女卑的陋习,让女人们当家做主!” 司青岚听着,不发一言。只是,觉得如今的皇室的确可笑,天下万民供养着这样的皇室,的确可怜! “公主殿下!”司青金领着一众的临时伙计跪在门口迎接。 昭阳公主翻身下马,走到司青金的面前,居高临下的审视着他道:“你就是司青岚的哥哥?” 司青金道:“是的,公主殿下。” 昭阳公主径直朝着铺子里面走去,道:“起来吧!本公主已经没有什么耐心,既然如此你也该知道本公主来的目的。” 司青金立马起身跟在昭阳公主身后,回道:“草民自然明白,只是能不能容草民和青岚说两句话。” 而马背上司青金一眼便看出了他哥哥身后的那些伙计,全是生面孔。他不知道哥哥想干什么,但他知道从小都是哥哥保护自己。而,这次祸事是因自己而起,不能蔓延到哥哥身上。 司青金翻身下马,也想跟过去,却被侍卫给拦住了。 昭阳公主瞥了一眼这个看起来很是儒雅随和的男人,其实以男人的面貌来说,这两人看起来两人不应该是兄弟,应该是父子才对。 不过,昭阳公主并不想去纠结这些细枝末节的问题,而是将事先准备好的卖身契拿了出来,道:“只要你将这卖身契签了,一切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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