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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敖昱弹他鼻子的力气有一点点大,弹得乐希鼻子酸酸的,眼泪都涌出来了,清澈的眸子水汪汪地看着敖昱。 “真的是小笨蛋。”敖昱把他抱得更紧了,莲叶清香萦绕在鼻尖,“我们确实会有敌人,但不要轻易把一群人都定位为‘敌人’,因为这会严重影响到你未来的决策。更何况,我们严重缺乏丐帮的内部情报,污衣、净衣,甚至承诺了十年之约的苏老帮主,都是既不能信任,也不能仇恨的。” “这样好迷糊啊……不能信任,怎么合作?” “小糊涂,我们和别人做事,可不能怀着一旦‘合作’,就能从头到尾彼此信任的想法。恰恰相反,信任是在合作中累积出来的。”奔三的人了,还是敖昱搂在怀里拍的小糊涂,“你是不是忘了,我们自己的初衷是什么?” “呃……建立镖局,统一江湖。” “对,这个是主要目标,不要管别人,不要想合作,我们自己的路才是最要紧的,行我们当行之事便够了。” 小迷糊依然迷糊,但敖昱将他抱在怀中,拍拍又哄哄——算了,有大黑鱼这位老师在身边,以后慢慢再说就好了。 凌侯已经归京,但几次求见,都未曾被皇帝宣召。倒是在夭族之乱中声望大损的武林盟,又开始了在各地乱窜——在做飞絮楼的前期准备工作。 与此同时,一支又一支的白马教商会进京了。京城的部分货物大量降价,另外一些货物却又开始疯狂升价,因为这些商队除了出货外,也在进货,最早到达的商队,要带着货物回去了。 “你们不是准备来年给陛下贺寿的吗?” “对,所以要趁着时间还够,争取再给陛下送来一批贡品!” “……” 能说他们送来的不是贡品吗?不能啊。商队进城的时候,确实是向礼部提交了大量的贺礼,只是人家还“捎带”了一些货物,到京城贩卖罢了。 这也是有惯例的,其他国家的使臣来朝见的时候,除了贡品外,也多有带着货物商品的,不能不让人家卖啊。 与此同时,通过这些白马教的商人,也开始有更多的关于草原和白马国的传闻。 金瓜流传时,很多百姓只知道这是西边传过来的,所以也有地区称呼金瓜为番瓜的。到如今才确切了解,金瓜从哪儿来,甚至知道了,原来白马国的大祭司和圣子,就是当年的夭族。 “什么夭族?不也是咱们晋人吗?”茶馆里,一群人边听着说书先生的说讲,一边议论纷纷。 “对!就是咱们晋人。要说这会侍弄庄稼,那还得是咱们晋人!” “我说老张啊,番瓜的事儿,你都说了十几遍了,还是多说说那什么金矿吧!” “对对对!” “啪!”老张一拍惊堂木,开始说起了客官们最想听的事儿,“诸位可知,为何这夭族数百人,但不过数年时间就能在关外立国?这都是因为夭族的大祭司啊,在关外发现了一处金矿!” 道听途说的事儿,就和当年药王谷一样,有人听过就忘,有人当了真。 虽说每年都有些出关讨生活的人,但过去毕竟少。今年下半年,这种人渐渐多了起来。不过,目前这些人仅止于当地门派都不收的无赖混混,或因为各种原因走投无路之人,他们的消失,暂时无人在意。 “啪!且说那西域魔教圣子!身高过丈!皮黑唇紫!两条臂膀堪比两棵老树!咱们中原的小英雄……” 同是一位老先生在说书,敖昱和乐希正坐在二楼,他们总不能一直在荒郊野外停着。而且,这段时间以来,陆续有专门比武(找剁)的江湖人前来,乐希很高兴给自己找点乐子。 如今他们不收抬轿奴了,乐希也刀下留情,来比武的都囫囵个地让人抬走了,倒是让来的人越发多了。乐希与人比武的细节真真假假传了出去,于是这又给了更多人通过更多种的方式找了乐子。 “哈哈哈哈哈!”乐希在二楼笑得前仰后合,闹得一楼的看客忍不住频频回头,即便是那说书的,也不住朝着楼上瞥,他倒不是惊慌,反而说得越发顺溜,颇有几分炫技的意思。 “啪!咱们且听下回分解!” 下头拍了惊堂木,两人身后却传来一声高呼:“好!赏!” 茶楼二楼围着栏杆摆了一圈屏风,便算作是雅间,其实隔不开什么。这位高呼的公子衣着奢华,面容也不算丑陋,只是一脸油腻,让人一见便觉得猥琐。他身后跟着几个帮闲,帮闲后另有家丁侍从,能在京城有这个排场,必然是高门子弟。 “两位公子,不知从何而来啊?”陌生公子摇晃着扇子,自以为风度翩翩。 他身后两个帮闲低声议论:“近看好像年纪有点大?”“年纪大也无妨,这看着都细皮嫩肉的。” “白马国。” “哦,原来是白马……”陌生公子动作一顿,“原来是白马国的使臣,在下唐突了。” 他行了个礼,匆匆跑了。路过某个帮闲身边时,抡起胳膊就是左右两个巴掌。 看来这就是对方告诉他美人的“奖赏”了。 不多时,台下散了,二楼的客人也匆匆离去,便是方才连连看向二楼的说书先生都匆匆带着小徒弟跑了。 只掌柜的带着小二,站在楼梯下守着。 敖昱:“再等些日子,我们就能进京了。” “飞絮楼?”飞絮楼的风声终于正式传出来了——武林盟盟主谢勠力与江湖各方白道势力联合,江湖中的六扇门,为正义公理发声!你值得拥有!值得信任!值得托付! 和朝廷当然是毫无关联的,是江湖人自己的组织,一切都是为了武林正义! “正是。”飞絮楼稳了,皇帝也放心了。 “那可真的是要赶紧了。”乐希叹气,一直在这附近转圈,有些不好玩了。 其实皇帝没放心,他只是无奈。 都道皇帝该是至尊,但他还没坐上来时就明白,这位置其实束缚重重。 比如现在,明知道白马教不怀好意,可他就如一个被捆住手脚的壮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蚊子落在他的身上,吸他的血。 “宣凌侯。”他其实早已想见凌侯,想听听那大祭司与圣子是何人了,但他已打定了主意建立飞絮楼。这更是一桩大事,他更乐意飞絮楼里由自己人占大多数——麟龙卫和六扇门转进一些人手,另外在江湖上招收身家清白的孩子,最好是当年夭族之乱后产生的孤儿。 凌侯竟恰好当了他的挡箭牌,吸引了多数人的注意力。他也恰好扮做犹豫不决,干脆不见。 御书房里,闲杂人等都不在了,只皇帝、凌侯,与侍候的两个大太监方浸与庄有德。 “赐座。孙爱卿可见了那两位异人?” “见了。”凌侯道,他赶回来的路上快马加鞭,刚刚进京时心急如焚,但连续坐了两天冷板凳后,他冷静下来了,却反而不知道该如何对皇帝说了,“臣当日到时,大祭司在绣花,圣子在打络子。” 皇帝僵了一下:“……”这场景委实太美,他想象不能。 凌侯决定,干脆将当日与两人见面的情景一一说来,不加一字,不减一字,由皇帝自己做决定吧。 毫无疑问,这段故事的开始是轻松到荒谬的,可它的结尾,是让皇帝愤怒到近乎窒息的。 “陛下,臣告退。”讲完故事的凌侯,能走多快就走多快。 门刚刚关上,皇帝站起来,一脚踹翻了御案! 实木雕花的沉重御案砸碎了御书房的金砖(名如此,并非黄金),方浸与庄有德齐齐跪下:“陛下息怒,保重龙体。” 皇帝站在那儿,大口地喘着气。飞絮楼建立的好心情,也如飞絮一般消失得一干二净。 原本飞絮楼取的是清风过后飞絮漫天之意,盼着飞絮楼可以无声无息充盈天地,现在却只觉得飞絮无香,扰人乱性。 他知道自己只是迁怒,所以,最终只是闭了闭眼睛:“叫太医过来。” 在两个夭族到达之前,他首先需要定一定自己的心,更要护一护肝——快气裂了。 同时,他下了一道旨意,命凌侯幼子孙金鞍接白马国大祭司使团入京。 皇帝这边灌药给自己平气,然而,也是事有凑巧,转天便有礼部的臣子上书,“吾皇仁德,感召外夷”“改冠异服,恬静喜乐”“沐皇恩教化,以夷入夏”。 皇帝当天下午就气得嘴角起了泡,几乎要怀疑这群大臣是不是和夭族联手,想气死他了。这种傻子,还是回家种地去吧。 不过,皇帝也是物尽其用地召了自己的儿子们来看这份奏折,但凡真心庆祝他这个父皇威震天下,引万国来朝的,都让他在名字下面打了个红叉,这辈子是别想靠近龙椅了。 凌侯与他说的事情不能外传,但表面上的事情,皇帝不信这群孩子一无所知。 “父皇,既有白马国前车,需谨防其余属国效仿。” 皇帝点点头:“那你们说该如何呢?” “在礼部设立万国司,对诸国的通商、朝贡,进行更详细的管理。” “父皇,这些小国来朝,不过是名声好听,皆虫豸而已,于我大晋没有丝毫益处。不如只在边境设立几个朝贡的城市,只让他们在边境送上贡品后,便从哪来回哪去吧。” “三弟,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 “都不是好东西。” 儿子们分成了两派,从哪来回哪去听着痛快,但皇帝知道不行。 “不让他们上贡便没了事儿?掩耳盗铃罢了。”皇帝指着三儿子,又指了指二儿子,“带着老四老五拿出个章程来。” 至于老大……老大就是带头说父皇威震天下的那个,好话老大是能说一箩筐,但有用的事儿,他是一件都不做。 “都下去吧。”皇帝依旧气得厉害,却也开始正常思考。 夭族就是只颇有分量的刺猬,且一身的刺还都带着毒,若想去吃他们,或觉得碍眼,想将之赶开,就要做好被扎得头破血流,甚至中毒而亡的准备。 而凌侯是能人,父皇还在世的时候,他就将小女儿嫁给了吴姓商人。虽是庶女,但也是家里精养起来的。这一场嫁,代表了凌侯对当时夭族的态度,他很看好夭族——当年,他对凌侯的作为,还有些不快。但凌侯的身份地位无可替代,且凌侯十分识时务,朝堂上极少说话,他的子孙也都老老实实驻守各地,做事不多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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