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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凌侯这一趟回来,该是没有欺骗他的,他那天的言辞甚至还有所克制。 皇帝握了握拳头,庄有德立刻把凉茶递上来了。微温的苦涩茶水,和喝药差不多,皇帝喝下去也没觉得多好受,但喝茶这个动作,打断了他刚才又陷入愤怒的思绪。 皇帝放下茶碗,长叹一声:“出去逛逛。” 庄有德这时候又退到方浸后边去了,把差事让给了方浸——庄有德在先帝身边几十年盛宠不衰,是有原因的。 皇帝找了个高处的凉亭坐下,清风习习,登高远眺,稍稍让他松快了些:“庄有德留下,你们都退下吧。” “是。” “先帝与夭族……从头到尾,你都在吧?” “奴婢都在。” 皇帝点点头:“先帝是什么态度?” “先帝曾说过‘妖精就该封在山里头,悔不该招惹夭族。’” “唉……知道了。”先帝最后那一阵曾对他说过的话,其实已经说明了先帝的态度了,不过,皇帝自认为坐稳了皇庭,他虽还记得那些叮嘱,却又对它们不以为意了。今日问来,却只是为了明确一件事——我可强过先帝?先帝尚且如此,我有何资格不忿? 皇帝背着手看着御花园的风景。 “六年前,陇西和磐安蝗虫飞天。夭族灭蝗,说起来,朝廷还未曾封赏。” 夭族的能力,委实太过逆天,先皇的罪己诏都准备好了。朝廷也放下了和江湖人抢地盘,全力准备绞杀蝗虫,以及接纳流民。但夭族挥一挥手,蝗虫烟消云散。 但反过来,若夭族招来一群蝗虫……老百姓会骂招来蝗虫的虫王爷爷吗? 不,他们会骂朝廷,为什么要去招惹虫王爷爷,他们甚至会被虫王爷爷驱赶着,进攻朝廷。 夭族要开互市,要建镖局,这是和商人,和江湖争利。虽然朝廷中有大臣不满,但这也算是另辟蹊径,皇帝可以为一系的官员获得利益——朝廷里,江湖人的势力还是太大了。 如今三尊的丐帮已经分裂,但佛道两家都深谙龟息功之精髓,有了事儿就将脑袋一缩,即便断尾断肢,也自岿然不动,待雨过天晴,再探出头来,慢慢休养生息,倒是长得越发肥硕了。 将夭族这个大妖怪引进来,看看他能不能吃得动这两头龟! 反正,夭族已亡,他们这两人之后,再无夭族。即便这两人的寿数赶得上苏无名,也不过是一百多年的事了,倒算是为晋国护驾了。 皇帝换了个角度,顿时颇有些海阔天空之感,看着天上云絮只觉得方才仿佛有凤凰掠空,一派吉祥之景:“哈哈哈!” 他这笑声,在假山下头守着的奴婢们都听见了。 “方爷爷……”方浸的徒弟担忧,但一开口便让方浸给瞪住了。 “别犯蠢,这是学问,该学的。” 等皇帝和庄有德从凉亭里下来,方浸直接站在了庄有德的后边。 “传膳!朕饿了!” 方浸直接跑去御膳房了,回来的时候见庄有德站在门外头。 庄有德一把拉住了方浸:“方老哥,再有两年,弟弟我腿脚都要不利索了,到时候必定不会在陛下身边膈应人。” “哥哥说的什么话?哥哥必定能在陛下身边长长久久的,弟弟年轻,还有许多事情不懂,要请教哥哥的。” “你我二人便如亲兄弟般,方老哥想知道什么,弟弟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当今这位皇帝最厌恶内斗,他们俩斗还是要斗的,但不可能明目张胆地来,这表面上,自然是要亲亲热热的。 敖昱这边,却突然收到了急报——草原出事了,北方狼部大量南下! 之前未分裂的狼部,也未发展出统一的架构,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大汗”。但他们是有民族认同的,有近似的语言和几乎完全相同的生活方式(没文字)。但是,敖昱和小月亮进入草原后的短短六年时间,双方的生活方式都开始割裂。 白马的人开始走向定居,变成市民、农民和商人,变成商路两侧的护卫,变成草方格的种植者与护林人。且白狼的领地发现了铜、硝、煤等几处矿产,他们变成了矿工,与围绕矿工工作的人。 放牧也是白狼不会放弃的事情,但放牧已非普通民众的唯一选择。 在草原的几处地点,已经开始有城镇被建立起来。他们开始从彻底的游牧,变成牧区、耕区、居住区的半游牧生活方式。 白马人的生活开始变得更平安,更富裕。北方的黑狼要么加入,要么抢夺。这是狼部的生存方式,过去的白狼也是这样生存的。他们没去咒骂过去的兄弟,只是吐一口唾沫,拿起弓箭和长刀,骑上战马,保护自己的财产与家人。 敖昱和乐希接信后,对于信的内容未曾隐瞒。 孙金鞍以为,他们大概是要回西域去了,甚至当天夜里就快活无比地给家里去了信。 可是,第二天使团依旧照常出发。圣子和祭司甚至共乘一骑,光天化日之下,腻歪在了一块儿。 又一日,他们俩一块儿在驿站里包了羊肉包子,皮薄汁多,美味至极。 再上路,圣子弹琴,祭司吹箫,一路琴箫合奏。 孙金鞍也得到了家里的回信,让他少安毋躁,事情没那么简单。
第90章 (捉虫) 不太正经的君前…… 090 晚上扎营, 孙金鞍毕竟年轻,且这几日相处,夭族二人除了没羞没臊外, 表现得还是挺无害的, 总让孙金鞍想起他在京里的纨绔好友, 他一时没忍住,便去问了:“两位贵客,既然家中不宁, 为何不回家去?” 敖昱刚从篝火里拨弄了个土疙瘩出来, 正是大名鼎鼎的叫花鸡。 “无碍的,家里早已经准备好了。”敖昱道, “否则,我也不会放心离开这么久。” 乐希用刀鞘敲碎了土疙瘩,仗着内力不怕灼烫,把里头塞满坚果和香料的叫花鸡抓了出来, 用盘子给他和敖昱分了一人一半。 “有点淡。”乐希舔了舔指尖道。 “我给你配个蘸料去。” 敖昱对孙金鞍点点头, 道一声失陪, 就这么起身走了, 他是真的不担心出事儿。 孙金鞍怎么想都想不明白,一日日地睡不好觉。他倒不是替敖昱担心,而是担心自家的边关, 还有老父亲孙有芳。偶尔,他也做一做少年将军封狼居胥的美梦。 “他们怎么就不担心呢?”能收大半狼部为麾下, 孙有芳把家里的儿孙都召集起来问过。 至少孙家没几个傻子如外头的人那样, 以为夭族没什么大不了的,是他,他也行的。如今的人早就忘记了狼部的可怕, 但孙有芳一直记得,且一直通过下属,收集着关外的情报。 在夭族出关前,狼部就已经分了南北两派了,南狼部人口多于北狼部,且比北狼部善战——南部生活本就比北部好,草场更丰茂,西域与中原的商队也多是与南狼部交易,弱小者早就被赶到寒冷荒凉的北部去了。 所以,夭族收为白马部的,就是更骁勇的南狼部。 但是数年的时间,南狼部已经被彻底打散了,许多人改变了生活的方式。没有了爪牙变得温顺的白马部,能战胜北边下来的狼吗? 敖昱若是愿意回答,他会告诉他——能。 短短数年,安逸生活没磨平白马部的刀,恰恰相反,此时的白马部正是战斗力最强的时候。老战士都还活着,更丰富的饮食,更妥当的医疗,让他们身体强壮头脑清晰。他们很清楚新旧生活的对比,保护家园的态度十分坚决。 更何况……北狼部也不是一条心。过去数年间,小股北狼南下劫掠前,他们的消息都会漏出来。那是他们自己人为了南迁交的投名状,这一次他们的规模更大,情报泄露也更严重。 他们现在缺奴隶,修路的、筑城的,建草方格的,北狼部可真是体贴入微,这就送人来了。 又过几日,使团终于到了京城。乐希坐在大轿上,看着高大的城门,发出了一声惊叹:“好高大。”这真的是他们见过的,最高大厚重的城门了。 他扭头看着敖昱,凑到他耳朵边小声问:“这种城,我只能用围的。”他拍了拍敖昱的肩膀,“然后靠你(的计谋)了。” “若都打到这儿来了,当然得让里头的人早早打开城门,跪迎王师,没道理还让你费心费力围城。” 苹果醋【……】小月亮是彻底被大黑鱼教坏了,但他觉得很带感。不知道有没有能让大黑鱼当皇帝的世界?会不会威仪赫赫四方来朝啊!想一想都带感。 噫?等等,那种世界的主角一般也是和大黑鱼角逐天下的吧?算了,主角神马的不重要。还是当大黑鱼的事业粉比较爽。 他们没被安排到万国驿馆,在两日之前,朝廷就准备好了单独的庭院,直接由礼部官员把一行人安排了进去。 孙金鞍也被继续安排为使团的护卫,礼部官员临走的时候道:“孙校尉,您可记住了,千万别让不长眼的来找这两位的麻烦。” 京城里,对他们充满好奇,甚至充满恶意的人有不少。本来因为皇帝年龄的关系,夺嫡之战已经早早开始,朝廷里就是暗潮汹涌,现在又掺和进来能兴风作浪的一对儿……不想找事的官员,真都是提心吊胆的。 乐希在和敖昱逛园子,他上次住进正经宅院,还是在盐城,还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一进院子。 如今这却是正经的三进大宅,院套着院,景挨着景,光是个月亮门,从里到外、从外向里,歪着、正着,都能瞧见不同的风景。 敖昱伸手,行李箱子里的蝴蝶飞了出来,蹁跹起舞,为只有静物的庭院里,增添了姹紫嫣红的动景——除了紫色,也有白色、亮蓝、彩色,宅子里的仆人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这群人被安排进来前,自然得到过吩咐,但耳听为虚,如今眼见方才为实。 不过…… 敖昱一把拽住了乐希:“等等再脱鞋。” 他虽还没动,可只是这眼神,就让敖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 “老虎,铺地毯。” “是!” 孙老虎和赵九这些年来脸上更多了沉稳,他们当年是放荡不羁爱自由的游侠儿,在西域时也曾经被安排独当一面,如今都已生儿育女,且绕了一圈下来,还是这些不费脑子的差事,让两人更安心。 地毯,无论分量还是体积,都在他们的行李中占据了极大的比例。此刻不只铺在了两人面前的地面上,还铺满了院子里多数有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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