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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被沈陌遥救出来。 “我已经看过了全部的监控,凌夏。关于你做的那些事,没有可以狡辩的余地。” “如果你不想让我现在立刻就联系警方申请协调获取煌丽手上的录像进行立案调查,你就不要再对我有任何隐瞒。” “哦?是吗。” 沈凌夏收敛一点笑容,自行端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斟了一杯茶。 “真是有点苦恼了呢。” “我亲爱的父亲,虽然我不知道你究竟看了多少录像。但是目前来看,情况确实对我很不利。” 他端起冒着白气的茶杯,掩着杯盖啜饮一口。 “要解释的话呢,其实也很简单。” “首先,关于小佑……我在晚宴时和他唯一有过的对话只是让他去试试看甜品台的点心,因为我觉得挺好吃的。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至于为什么回到火场假装被困嘛。” 他放下茶杯,朝沈厉峥露出一个堪称完美的微笑。 “当然是因为我很好奇啊,爸。” “好奇?” 沈厉峥从沙发上直起身子,沈凌夏此刻的笑容让他觉得陌生而危险,像是有一根又一根尖锐的冰锥随着他的笑容从客厅的地面凸起,带来一股若隐若现的寒流。 “这段日子里我一直在想……就这十几年来我在你们家的种种表现……是否已经完全足够我取代沈陌遥在你们心中曾经的地位了呢。” “毕竟你也是个段位不低的人。平时把我捧得再高,夸奖或关怀我的次数再多,都有装出来的可能性。” “但那天不一样。” “那天对我来说……是个非常,非常好的机会。” “让我可以毫不费力地试验出你的真心。” “所以我带着心中的好奇……决定在火场里做一个实验。” 沈家长子的脸上闪现一瞬疯癫的神色,嘴角触电般随着话语抖了抖,又很快恢复平静。 “所以你要相信我,我可不是存心想要把二弟害死,我只是想知道在这样性命攸关的时刻,身为沈家家主的你,在必然会带上长在你心尖尖上的小儿子之外,如果还有余力,会选择救我还是他。” “沈凌夏……你这个疯子……”沈厉峥感觉自己的一颗心连同脖颈仿佛被一只寒冰铸成的大手捏住,他愈发觉得手脚冰凉,呼吸困难,脸色却因为愤怒而涨红。 “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火灾可是会闹出人命的大事,怎么能容许你这样乱来!” 他把身前的茶杯砰地一下摔在地上,散落的瓷片噼里啪啦滚落到两人脚边。 “就因为你这所谓的,这毫无道理的好奇……你害死了小陌!你还是不是人!” 沈凌夏阴恻恻笑了。 “别这么生气啊,我的父亲。” “你看,这对我来说也是个不小的赌注,不是吗?” “我可是也在拿自己的命去赌……你想,以我当时被困的位置,除了你们方向上的那条通往安全出口的路之外,四周都是逼近的烈焰。所以万一……我是说万一。” “万一你在最后一刻还是选择带着你的两个亲骨肉离开。” “死的人毫无疑问就会变成我。” “我无非只是赌赢了而已,不是吗。” 他满不在乎地用鞋踩在散落的碎片上,逼近沙发另一侧喘息急促,胸膛剧烈起伏的沈厉峥。 “沈厉峥,你要永远记住。” 他弯下腰,把嘴巴凑近沈厉峥的耳侧,蔑视那双和沈陌遥颇为相似的黑眼睛。 “那天在火海里,亲手选择放弃自己亲生儿子的性命的人,是你自己。” “是你在最后抛弃了他。” 沈厉峥身躯巨震,好像在这瞬间连坐都坐不稳,像一具快要散架的雕塑,眼中的光彻底熄灭了。 “那么既然今年跨年没有团圆饭吃,我也就该告辞了。替我和小佑问好,父亲。” “哦对了。几周后,盛天集团将在总部召开股东大会,您可是现在的董事长,记得参加。” 沈厉峥仍然呆坐在沙发上,对他的一系列话语再无反应,只是木讷地掀起嘴皮。 “沈凌夏。” “我们接纳你成为家人已经快十五年了。” “你为什么要这样恨我们……又为什么那样针对小陌。” “……” 沈凌夏出门的脚步一顿,却只是出现几秒的迟疑,没有回头,也没有回话。 他回到车上,发动了车子却没开走,而是伏在方向盘上,哑着嗓子阴森森放肆大笑了一阵。 沈厉峥竟然还敢问自己为什么恨他们一家。 这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他在车载音乐列表里找了一阵,熟练地翻出一曲著名的小提琴协奏曲播放。 他听的是姜鹤在21岁时在美国的新泽西表演艺术中心演奏的版本。 那个时候的她还没有因为着了魔似的爱上沈厉峥而变得疯癫,整个人都洋溢着天才演奏家的优雅与从容,像一只高傲的白天鹅,美丽而自信。 他的生父曾经就是被她优秀而极具个人特色的演奏所深深吸引。 他对她魂牵梦绕,爱慕她长达七年却一直没有机会与她相识,直到七年后在芝加哥的一处酒吧中偶遇了24岁,已经结婚一年多并且烂醉如泥的姜鹤。 然后一年后,他带着永远拿不出手的野种头衔,出生在芝加哥的一处私人医院,甚至没有和生母姜鹤见上一面,就被查尔斯秘密送往凌禾峰的廉租公寓里,此后过的都是饱受他摧残的日子。 “真怀念啊……我那暗无天日的童年。” 他扯着嘴角欣赏着悠扬的乐曲,打开手机翻看微博,另一只手还指挥家般在空中来回挥舞,却忽然眉头锁紧。 “怎么可能……” 他拇指悬停的地方赫然是一条热搜。 [据悉,池璟集团将首次在国内创立娱乐公司。] [根据知情人透露,公司注册名为“遥空娱乐”。]
第36章 “遥空娱乐……” 沈凌夏眯起眼睛, 拇指在屏幕上顺着那四个字磨蹭。 “啧,非要拿他名字里的字开公司?” 难道沈陌遥真的阴魂不散? “不可能。”男人狭长的眼眸中闪过一抹阴狠之色,“你都已经是死人一个了, 不可能再有机会夺走属于我的任何东西。” 他发狠似的把手机摔在副驾座椅上,开动车子。 为了下周股东会上的计划万无一失,今晚他还有个和盛天大股东的饭局要去赴约。 而在股东会圆满结束后……他努力了二十多年的人生目标也将实现大半。 沈凌夏在车上回顾自己的前半生。 他的生母姜鹤自幼被父母养在象牙塔里,是个为了爱情能疯狂到什么都不要的傻女人。22岁时, 她和沈厉峥相遇,被他英俊的外表和儒雅的谈吐所吸引, 对他一见钟情,而沈厉峥似乎也正好倾心于她,两人很快结了婚。 然而在婚后,姜鹤应该是后知后觉到沈厉峥一些利欲熏心的真面目,发现他和自己成婚完全是因为她的父亲是美国有名的地产大亨查尔斯·菲尼克斯,觊觎她身后的财富—— 身为近乎白手起家创立公司的商人,沈厉峥从来都唯利是图, 在婚后立刻成功从查尔斯手中谈得一笔公司急需的大额资金,并一门心思扑在事业上, 对姜鹤几乎不闻不问, 甚至还和其他富豪千金有亲密来往。 于是,被沈厉峥的背叛刺激得心灰意冷的姜鹤, 在24岁那年离家出走, 独自跑去芝加哥的酒吧借酒消愁, 也就意外遇见一直以来都迷恋着她的凌禾峰。 在那之后发生的……无非就是一夜风流。 而后,姜鹤很快被忌惮于查尔斯发飙的沈厉峥追回,却因为糟糕的精神状态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意外怀有身孕,还是查尔斯和姜瑾率先发现异状, 却已经月份太大无法引产。 所以,作为见不得人的,意外怀孕而被诞下的私生子……他从记事起就被送往凌禾峰身边,从没见过自己的生母。 凌禾峰对他很不好。 倒也不是刻意虐待或是什么别的,毕竟于凌禾峰而言他是身上流淌着自己最爱的女人的血的孩子,那男人在芝加哥的报社也有一份正经工作,虽然不算宽裕却也能把他养活。 但是凌禾峰也从没把他当过人。 沈凌夏将车停好,乘电梯前往酒店顶层的西餐厅,他独自在包间坐了一阵,把池璟要开设新的娱乐公司的消息全网前前后后翻了个底朝天,还是不死心,又联系光曜传媒的人在圈内打探消息,终于等到那位大股东姗姗来迟。 一阵寒暄后,菜品被逐个端上桌。 因为一直想着池璟的事,他吩咐人安排餐品时有些心不在焉,没仔细审核菜单,如今竟然看到一碗冒着热气的红汤被装在浅而大的瓷盘里端上来。 “哦,borscht,永远的经典美味。” 坐在对面的中年男人鼻头耸动一阵,刚要拿起银勺品尝,抬头看见盯着罗宋汤没有动作的沈凌夏,有些困惑。 “沈总?” “哦,我最近有些犯胃病,忌口比较多,您先请。” 沈凌夏微微一笑,把自己的盘子推到一边示意侍应生收走,对对方做了一个请用的手势。 凌禾峰的拿手好菜就是罗宋汤。 不是因为食材方便便宜或是容易烹饪,也不是因为酸甜香浓的口感。 而是因为姜鹤当初在酒吧里偶然提过,自己最喜欢的菜就是罗宋汤。 凌禾峰就像个还没长大的小孩子,好像觉得只要做出好喝的罗宋汤就能吸引到姜鹤忘记沈厉峥,回心转意般出现在自己身边,因此在他记忆有限的童年,凌禾峰最常给他做的菜就是罗宋汤。 原先他是很喜欢番茄的,也很喜欢那种酸甜浓郁的口感。 但是任何佳肴都经不住日复一日的重复,更何况有时他甚至一日三餐都要被逼着喝,凌禾峰甚至会在他喝不下去时掐着他的下巴把罗宋汤灌下肚子,嘴里念叨着“你怎么能不愿意吃她最爱的东西……你还是不是她的儿子?”。 实在灌都灌不下去的时候,他会把他关在一间连窗户都没有的小黑屋里饿上一整天或者更久,直到他愿意继续喝完自己做的汤。 所以他渐渐滋生了一种恨。 不仅仅对于罗宋汤这个东西,更多的是对所有让他的童年时光如此悲惨的人的刻骨的恨。 当然,他的童年也并非完全暗无天日。 在他五六岁,长到上学年纪的时候,姜鹤的母亲姜瑾,也就是他的外祖母经常在周末偷偷瞒着查尔斯从纽约飞到芝加哥来看他。 她会时刻叮嘱凌禾峰必须保证自己的教育,会带他去博物院或者科技馆,在密歇根湖畔散步野餐,也经常去听音乐会和各类歌剧。 那个两鬓斑白却永远笑的温柔优雅的妇人对他来说就像是天上的太阳,他的心只有在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开始像个活人一样扑通扑通地跳,会有种浑身凝固的血液都开始流通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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