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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堂,来,问两个叔叔好。”张建国把小小的张玉堂抱起来,无比认真地介绍道:“这是你徐叔,这是孟叔。” 张玉堂刚满三岁,还不怎么能说话,嘴巴咿咿呀呀的,叫不清楚。 “玉堂长这么快啦都!”孟愁眠伸出双手,“来,给我抱抱!” “来,让孟叔抱抱!” 孟愁眠把孩子抱过去,亲呢地在脸颊处贴了贴,“玉堂——” “长的真好看!” “雁娘呢?”徐扶头问。 “在看小卖部呢,她带了一天孩子了,我看着累,就抱出来遛遛。” “你们现在怎么样了?”徐扶头毫不掩饰地直接问道。 张建国明白徐扶头话里的意思,也爽快地回答道:“就那样呗,还能怎么着。” 这话让人听了心疼,望着张建国头上蹿出来的几根白头发,徐扶头没再追问下去。 “明天带着一家老小到家里吃饭,我们叙叙旧。”临别前,徐扶头主动邀请到。 “行,到时候联系。”张建国也爽快地答应了。 车子发动后,两人没在耽误,直接开到了家门口。 太久没有回来,小院里肯定杂草丛了,一项重量级的打扫任务还背在两人身上。 “哥,一会儿开门会不会有大蟒蛇蹿出来啊?” “有的话,孟老师记得提前保护好我!”徐扶头把车子倒入库,和孟愁眠开起玩笑。 虽然小院怕是破破烂烂,灰尘堆满了,但徐扶头还真庆幸,当初没把这个家和澡堂一起卖掉。 两个人下车,说实话有些诡异,这巷道里一颗杂草都没有,青石板砖干净无比。 带着疑惑,两人走到大门前,门已经打开下了,一阵狗叫声传来,余望带着梅子雨就这么扑出来了。 “愁眠,大哥,我们等你们好久了!” “都饿了吧!” 梅子雨躲在余望身后,时而向前扑,时而向后跑,一直汪汪叫着,那股熟悉的气息牵引着它,但太久没见的脸庞又透着,狗脑一时无法分辨,不知该靠近还是远离,直到孟愁眠喊出那声久违的号令:“梅子雨!” “过来!” 这狗才扑通一下,蹿到孟愁眠身上,疯狂地嗅着那股熟悉的味道。 “余望!”徐扶头走上前,“你怎么在这儿?我不是让你走了吗?” 余望笑而不答,转身让开了门,也避开了这个问题。 “梅子雨,你长大啦!”小时候的梅子雨孟愁眠一只手就能抱起来,现在张开手臂才能抱住这狗的一半身子。 面前这条狗长腿长脚,白得像从雪地里钻出来的,还眉清目秀,十分俊朗。 “真威风——” 走进院中,熟悉感扑面而来,除了花草树木都长高了好大一截以外,其他的地方几乎没什么变化,就跟之前一摸一样。 孟愁眠仔细望着、抚摸着每一处。 “愁眠,徐哥,快来吃饭了!”余望还跟之前一样,做的一手好饭菜,身上穿着的还是之前的白褂子配棕色长裤。 “余望哥,你做的菜都是我爱吃的!”孟愁眠在饭桌前坐下,“一点儿都没变。” “回家就是要吃点爱吃的才行嘛!”余望腼腆的笑着。 “余望,”徐扶头却忍不住了,“你怎么能一直守在这里啊?这小破屋子不值得你浪费青春浪费时间来守着!” “我觉得值它就值!徐哥,我说过,我要给你守一辈子的澡堂和小院,澡堂被你卖了,小院还在,我就还守着小院。” 望着那双真诚至极的眼睛,徐扶头悲从中来,“我和愁眠要是一直不回来你怎么办?” 没有报酬、没有歌颂、没有期限 就这么一直守着,余望,你有没有想过你自己? “你们一定会回来的!”余望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眼泪滚进酒水里,“就算不回来,我也会守!” 说完,余望又给徐扶头和孟愁眠拿来两个小酒杯,各自到满。 “以前,杨哥在的时候,经常跟我说《三国演义》,我没读过书,不认字,但会写“忠义”两个字,我以前当小偷,出来之后要不是徐哥你收留我,我早就饿死或者被别人打死了。是你重新给了我活还有尊严,我真没想娶什么老婆,赚大钱,我这一辈子,就为还你这些恩情!” 余望很少喝酒,也不喜欢酒桌上那些风俗礼节,但他今天却学起了那些人的做派,端起杯子敬道:“什么都不用说了,徐哥,给我这个报恩的机会!我敬你和愁眠!” 徐扶头和孟愁眠彼此望了望,随即抬手,跟着余望一饮而尽。 三人之间说的话不多,但都喝醉了,余望收拾收拾东西回家后,孟愁眠和徐扶头也互相扶着回了房间,这个房间和之前一样,哪里都没变过,那些兰花长的更茂盛了,衣柜里的衣服余望一个月一洗,床单被罩两个星期一换,就像长久有人在这里活一样。 徐扶头和孟愁眠倒在床上,都在心里默默地感激余望的这份情。 虽然酒醉,但徐扶头还是撑着身子坐起来,从衣柜里翻出那两套干净整洁的睡衣,来给自己和孟愁眠换上。 换好衣服后,徐扶头习惯性拉开床头柜子,想找找有没有纸巾之类的,但一拉开,里面不仅摆好了整齐的纸巾,就连那些计用品就被换上了最新的。 徐扶头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余望真是,一如既往的周到体贴。 接下来的日子,孟愁眠跟着他哥还有徐落成抱上菊花、酒还有各类饭食去了杨重建和老佑的坟前,各自磕了三个头。 孟愁眠无法想象他哥是如何熬过失去两位至亲兄弟的悲痛时光的,他倒满酒,陪着他哥,在坟前喝了一杯又一杯。 徐扶头点了两根烟,各自吸了一口后倒插在两个兄弟坟前。 那烟就这么顺着风往上飘,好像他的两个兄弟真的在抽一样, 不过很快就都熄灭了。 徐扶头认命般地垂下脑袋。 放眼远处风景,夕阳依旧落在青山头上。 这样的光景还会重复往后的世世、代代、年年…… ——全文完——
第271章 后记 万万没想到,这本书居然写了足足两年零一个月的时间,这不仅是我第一篇算的上有头有尾的书,也是我第一本长篇小说。 从一个作者的角度来说,这本书带给我的成长是巨大的,虽然没有大纲,但我学会了用一个个高潮点的叠加来串联全文,知道了什么叫做节奏、张力、情节,最主要的是人物的塑造。我从这篇作品里感受到了创作的魅力,我第一次感受到人是真的可以为了热爱的东西赴汤蹈火。在写作这本书期间,我放弃了很多对于我这个阶段来说很多很重要的东西。我最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在2035年的9月份,那时候我刚升大三,面临着庞大的学业压力,有一个场景我印象特别深刻,当时我坐在一间足有百人的图书馆自习室内,埋头苦写余四,大概有两三个小时没有起身,等我写累了站起来接水的时候,猛然发现我周围的同学都在备战考公考研,那种感觉,让我一刹那间就感觉自己像一个疯子一样。 我居然花费了那么多时间在这里做这种“离经叛道”的事情! 别人考研考公不管好坏都是有结果的,但我写小说能否有结果俨然是个未知数。 那段时间我很心慌。点开长佩一看,读者收藏35个,不信邪,哪怕再多一个呢,关闭长佩,过了十分钟打开,读者收藏22个,咋还往下掉呢? 我曾一度认为这是老天的暗示。 它在暗示我,放弃吧,你没搞头的。 转向电脑屏幕,余四那章阴恻恻的脸还在盯着我。 还有什么好说,不如直接开干。 说到余四,他是我全书最满意的地方,最得意的塑造。我从未想过我能写出这样的章节,我知道有很多读者不喜欢那些章节,那也是我掉读者掉的最快的时候,对于一个角落里的糊逼+数据不够没榜单的可怜虫来说,掉读者就跟掉刀子一样。 但是后来我仔细分析过,开弓没有回头箭,余四已经存在,就让我被千刀万剐吧。 全书我最不满意的就是关于女性角色的塑造,没写透,没写实,没有将女性身上特有的光辉完全地发挥出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太着急了,缺乏耐心和思考,我应该深刻反省。希望下本书里能在女性角色方面的塑造上进步。 说完人物的塑造,我觉得节奏的练习才是我最大的挑战。我写小说的初衷就是喜欢想象一些高潮情节,但以前没耐心,一上来就高潮,没有足够的铺垫,就算有也没有把该有的东西讲清楚说明白,文章写的像个自娱自乐的疯子。但是耐下心来铺垫的话,很多高潮情节写出来都会透着一股疲倦的感觉,为了二者兼得,我只好先写高潮情节,再根据高潮部分要用到的人物啊、工具之类的铺垫。比如我是先写余四死的那一章,再写的余四的出现、背景介绍巴拉巴拉—— 所以这本书也算是让我找到了一个自己的写作方式哈哈。 抛开作者的身份来谈,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这本书的意义对我来说是超乎寻常的重大。它真正让我感受到了我这个主体、我个人存在的特殊性。 实不相瞒,狗子出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从我家往北走十公里就到缅甸了。我从小到大就认识一句话:“知识改变命运”。 所以我们全村都是小镇做题家,我们腾冲比周围很多县市都要卷教育,卷成绩。我身处其中,一度认为我这辈子下来就是为了考试而已。我没上过幼儿园,七岁开始从一年级读起,并且开始住校,学校-家这样的活模式贯穿了我人的十二年,期间唯一的娱乐项目就是:你要提名次,你要争气。 高考后我一个人背着书包去了山东济南读书,当时有股强烈的动力驱使着我离开那无穷无尽的代码漩涡,去做一些有趣的东西,比如说阅读。为什么是阅读?因为我实在没钱干别的哈哈哈。 大一的暑假我在济南华山区打工,附近有个泉城图书馆,我在那里开始了人中的第一次阅读。刘和平老师的《大明王朝1555》成了我的最爱。 看完《十宗罪》后我第一次有了想写一本书的冲动,后来误打误撞看到了白先勇先写的《孽子》,非常喜欢,并大受震惊,于是开始接触耽美,舍友给我推荐了长佩,于是我就这样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哈哈。 随着《青山落照》越写越多,读者给予我的肯定也越来越多的时候,我忽然有一种莫名的激动。原来小时候想象过的那种世界是可以被触摸或者靠近的,我的人不止一种活法。 我可以去远方,去城市,去畅想。 说到城市,我其实很心虚。尤其是写愁眠回北京之后的那些章节我真的很心虚。因为我并不了解城市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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