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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着走着,差点在机场扑街,吓死了周围的粉丝和工作人员。 万幸,就在要扑街的千钧一发之际,某个热心市民李先生伸手,扶了一把沈宜团,沈宜团才没扑个大的。 “谢谢兰兰……”沈宜团敲了敲自己脑袋,转头看李微澜。 “我去……”沈宜团忍不住低声说。 沈宜团明明记得,上飞机之前他们四个男生全都穿着冲锋衣,脚上穿着登山鞋,背包也是最耐|草最朴素那种,可以装好多好多东西。 他们的头发也乱乱的,随便戴个渔夫帽盖一下算了,然后就这么上飞机——刚从热带雨林回来的,穿成什么样都能理解,能平安活着就不错了。 结果李微澜不知道从哪个环节出了差错,现在就是一整个人直接装起来了。 他的头发明显精心抓过,还搞出了复杂的Z字形发缝,三七分,头发在非回归期,并没有染色,是纯粹的黑色,在机场灯光的照射下显得蓬松而富有光泽。 李微澜在热带雨林都得折腾他的唇钉,现在回到国内更是不会放过自己,脸上唇钉眉骨钉全都装饰上了。 左边的耳朵钉了一枚浅灰色的钻石耳骨钉,脸上戴了方框墨镜,盖住了大半张脸,黑色的一大片,显得皮肤更加透亮雪白。 好看是好看,就是肯定有点影响视力吧,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立刻发现沈宜团快要摔了,立刻伸手去扶的。 那身灰扑扑脏兮兮的冲锋衣也换掉了,现在一身all back内搭白色短袖,脚上踩着一双12孔硬皮漆面马丁靴,方圆鞋尖反射着既耀眼又锐利的高光。 李微澜个子高,双腿本就匀称,修长且有力,走起路来迈着大长腿,真是赏心悦目,直接就在机场开始大杀特杀了。 但是沈宜团明明记得这双马丁靴一买回家,兰兰试穿了一下就立刻脱下来踹了两脚,一边收拾鞋盒一边翻了个白眼:“傻逼才穿,什么烂鞋,这么磨脚,脚痛死了。” 沈宜团越想越好奇,在拥挤的人群里偷偷踮起脚尖,问李微澜:“兰兰,你脚不痛吗?这么硬的靴子。” 李微澜转过头,戴着墨镜,伸出指尖推了一下墨镜梁,看着沈宜团,面无表情地点点头:“痛。感觉脚在流血。” 沈宜团简直服了:“……那你还穿!” 李微澜噘了噘嘴,把脸扭到一边去,半天才说:“好看。你不懂。” 沈宜团:“……” 他确实不懂此兰的脑回路。 回到宿舍把马丁靴一脱,李微澜的后脚跟和脚背已经被磨得血肉淋漓了,一路上不知道得有多痛呢。 沈宜团叹了一口气,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亏得兰兰能全程死装,半点都看不出来。 沈宜团本来想帮着李微澜消毒贴创口贴的,结果李微澜说不要,他把沈宜团推进自己常用的那间浴室,让他快去洗澡睡觉倒时差,自己能处理。 沈宜团也确实累,叮嘱了几句就洗头洗澡了。 洗完澡出来,沈宜团发现床头放着一杯温牛奶。 估计是兰兰帮他泡的。 沈宜团咕噜咕噜把牛奶喝光了,杯子待会再洗,现在先躺倒在床上。 哇,柔软的床,香香的被子,有屋顶不会漏雨的的天花板,虽然看不到月亮和星星。 沈宜团像个完全舒展的煎饼果子一样摊开在床上,滚了几圈,又像在水里那样,双臂和双腿来回划了几下,长途飞行的疲惫随着伸懒腰的动作慢慢散去,沈宜团才心满意足地滚回到床铺中央,抱着被子,幸福地睡着了。 好像几百年没睡过一次这么幸福的觉了。 沈宜团依稀自己做了好多美梦,一个连着一个。 那些美梦如同绚丽多彩的泡泡糖一样,在阳光下闪烁着美丽的光泽,许多泡泡堆在眼前,再慢慢地胀大,boom!轻轻地破掉,空气中有种甜甜的草莓味。 好香呀。 原来草莓味的泡泡糖这么香。 沈宜团心满意足地从睡梦中醒过来,迷蒙中,就看见自己床边卧趴着一个人,侧脸鼻梁高挺,低垂着眼睫,手里捧着一个ipad,一支白色的笔,嘴里衔着一根褐色的玩意,有点像细长的女士香烟。 “兰兰?”沈宜团脑袋轰了一下,抱着被子蛄蛹到李微澜身边,眯起眼睛“小孩子,你抽烟?不能抽烟。” 李微澜的眼神回落在沈宜团身上,两个人对视一会。 李微澜的拇指和食指捻起来,淡淡地把那枝细长物是从唇间取了下来,漫不经心地晃了晃,“只是pocky饼干而已。草莓味的。” “哦……”沈宜团翻了回去,盖着被子伸了个懒腰,“只是单纯的饼干而已。对不起,我刚睡醒,脑袋钝钝的。” 沈宜团又说:“不过我在梦里闻到一阵很香的草莓味。” “梦见什么了?”李微澜笑了笑,“我变成草莓被你吃掉了吗?” 沈宜团回过头来,“我才不会吃掉……。” “你。”沈宜团微顿道。眼神悄然躲闪。双腿往后挪了一下。 太近了。 距离。 脑袋昏昏的。好像一不小心就会亲上去。 沈宜团迟钝的神经终于开始工作,恍然间发现现在的场景有点不太好——或者说是暧昧。 此时正是晨夜交替期间,窗外的夕阳将落未落,昏昏沉沉的光线透过厚重的窗帘折射进来,落在地上,投下几抹鎏金色的影子。 只是这点光光影却显得微不足道。 沈宜团柔软的床铺仍旧显得有些晦暗又朦胧,似乎在这样旖旎的灰色角落里,允许任何禁忌逾矩的事情发生,多混乱,多大逆不道都可以。 沈宜团傻乎乎地躺着,像初生温顺又无知的羔羊,不知不觉就陷入了魔王的圈套当中,似乎只要轻轻一动,羔羊就会立刻发出隐忍又痛苦的呻吟——李微澜和沈宜团已经离得太近,李微澜投身|下来,肩膀已经完全笼罩住了沈宜团的身影。 他完全陷入了属于李微澜的领地范围内。尽管这是属于沈宜团的卧室。尽管这是属于沈宜团的床。 但是那又如何。 李微澜用那种居高临下的,带着淡淡的控制和警告意味的目光,平静地注视着沈宜团。 沈宜团慢慢地忘记了反抗,任由着兰兰俯身,距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沈宜团甚至能感受到兰兰冰冷且带着玫瑰味道的气息,一点一点地朝着他压过来,强势的气息盖在他的脸上,落在他的鼻尖,甚至要覆上他的嘴唇。 沈宜团忍不住闭上眼睛,再往后退了一点,如同他一次次沉沦的底线一样。李微澜一步步逼近,他就只能一寸一寸地往后退。 沈宜团气息颤抖着,轻声提醒:“唔……不能亲,说好了的。” 李微澜似乎笑了。 沈宜团迅速脸红。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李微澜重新咬起那根细长的pocky,上面带着甜甜的草莓味,他俯身,用沾满果酱粉红色那一头,一点一点地,一下一下地戳着沈宜团的嘴唇。 沈宜团双唇被戳得说话带了点黏糊,仰头,露出皎洁的脖颈,表情迷茫又顺从:“干什么……” 他以为兰兰要给他吃饼干,伸出微粉的舌尖去够,李微澜淡淡地注视着沈宜团的嘴唇,恶劣地笑了一下,衔着pocky去戳弄那截微吐出来的小舌。 软的。 硬的。 沈宜团尝到饼干的触感,吓得把嘴巴闭紧,睁开眼睛,警惕又天真地盯着兰兰,低声说,“去哪里学的,你怎么学坏了……好了,不许弄我了,也不许亲我,我是你哥,知道吗。” 李微澜不理他,依旧咬着那根细长的pocky,耐心十足地一点一点描摹着沈宜团的濡||湿且形状姣好的唇线。唇珠,嘴角边的梨涡,下唇中央积起来半掉不掉的水渍,全部都用那根硬的,粉红色的pocky饼干一一碾过,抚揉过。 耳边仿佛响起唇齿间交|叠黏腻的水声。 好奇怪,明明没有接吻。可是却比接吻更加放纵、混乱。 沈宜团觉得,这种感觉很奇怪,说不上来,明明被pocky碾着嘴唇不太舒服,还有点疼,还有点丢脸,完全被支配着不能动弹只能被迫躺着接受检查般任人宰割算什么?他是哥哥,不能这样。 可是pocky是粉红色的,还带着甜甜的草莓味,压在唇上的时候,像是一场不得不,却又很想要的痛苦欢愉。碾过唇间的力度时重时轻,偶尔是唇尖,偶尔是舌边,偶尔是嘴角,偶尔是陷下去的梨涡,沈宜团永远也猜不到下一秒钟粉红色的草莓pocky会落在哪里,什么样的力度,会带来如何的痛感,还是某种酥麻,痒痒的感觉,让他唇间的水一直控制不住地流—— 沈宜团只能被迫提起心脏,所有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李微澜齿间那根pocky,脖颈仿佛也被捏在李微澜的指间,呼吸也被李微澜控制,支配着。 整个世界渐渐地模糊又远去,一切一切,眼里只有吊着他的那根粉红色的草莓pocky,以及牢牢掌握着粉红色节奏的主人,冷淡又奇怪的李微澜。 唇间厮磨半晌,沈宜团最终坚持不住,想得到某种释放又无法自己控制,呼吸已经隐忍,颤抖得不成样子,只能求兰兰。 他的弟弟李微澜。 沈宜团眼角带泪哀求道,“好了,兰兰,这样不舒服……唔,不要用这个弄我嘴唇了。” “安静。”
第73章 于是沈宜团不说话了,仰着头,脸颊微侧。 “咬。” 李微澜淡淡道。同时轻咬着pocky,钓在沈宜团面前的半空中。 沈宜团委屈地呜咽了一声,虽然不明白,然而此时如丝般交织的氛围,若有若无带着臣服与支配控制的状态,与李微澜冷淡,清晰,明确的指令仿佛交织成了一道银色的锁链,圈紧在沈宜团的脖颈上。 沈宜团一点都没有反抗的欲望,乖乖地想坐起来,仰头去够那根粉红色的甜甜的pocky。 只是李微澜仍然不满意,手腕轻轻用力就把沈宜团摁回被子里,陷进去,像一潭黏腻纠缠的沼泽。 李微澜居高临下地凝视着沈宜团,微蹙眉道:“用舌头咬。不要坐起来。” “够不到……”沈宜团伤心地说。 “自己想办法,哥。” 沈宜团听到李微澜叫他哥就抖了一下,又在李微澜严酷的视线下被逼得没有办法,只能微微吐出一截舌尖,柔软的,跟水光艳艳的上唇黏在一起,洁白的牙齿收起来,看上去像只痴痴的小狗。 沈宜团的双眸因为被控制着呼吸,有点喘不过来气,眼尾红红的,带着泪水。 李微澜的视线在沈宜团的眼睛和舌尖之间来回游移,极轻淡地笑了笑,终于俯下|身,用那截pocky去逗沈宜团的舌尖。 沈宜团的舌头尤其敏感,硬硬的pocky压着压着他的舌头,不断搅弄,他便忍不住发出微弱的哽咽声,像是被pocky捅得很辛苦,眼睛忍不住又流下生理性眼泪,小心地求求李微澜:“唔,…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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