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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也不行,万一他们气到鞭尸怎么办!天呐他们把我们的骨头倒出去踩,然后痛恨我们没有留金银财宝要搞我们怎么办?我们是不是还是应该留点东西在里头让他们偷走,说你们可以带走我的财富但请不要带走我爱人的尸骨。这样应该就安全了吧,…不过我一想到有人掘墓就犯恶心不舒服…好讨厌啊。先当备选方案吧。” 亓晴翘起唇角,“我就知道。” 纪风也笑,凑过去俯身亲吻亓晴的红唇。他家宝宝不施粉黛在他心中也是艳冠群芳。他揽着亓晴的腰肢,干脆坐到了洗手台上,俯下身和亓晴认真痴缠,他抬起手下意识地摸亓晴的耳骨,轻轻地捋过一点耳后的碎发,缠绕在指尖玩着。发丝都是软的。 亓晴安抚着他,伸出手轻轻摸在纪风的心口。那里很滚烫,也还正在跳动。 纪风喘息着,舌头和亓晴亲密接触,交缠着对方的软舌,唾液交融,他的洁癖一点都不剩。他的手搂在对方柔软的细腰上,他顾不及也思考不了薄乳娇臀,闭上双眼凭借本能反应。他的思维回路里只剩下亓晴在他回忆中的各个身影。 青春正年少的,成年后陪伴着他的。亓晴的笑容,喜悦,幸福,他缩在他怀里的温度。像是,他的脑海在播放一场名为晴晴的有声彩幕电影。 关于洁癖这事吧,其实。亓晴和他是一体的,什么都融合在一起他也会无动于衷。纪风会像高高在上的坐化佛佛像,不悲不喜,无情无欲,闭目不观三界,耳闭不听八方。而亓晴是他眉心化的那颗舍利子宝藏。他俩会融合。一道成佛。 他仿佛天生,就是,在等待着晴晴,所以才活到了十六岁开学那一天的。他拥有了晴晴以后他才算变得完整,此前他只是一块残缺不全的拼图碎片。 不过那时候太小,他其实就是纯爱嘚瑟,跟晴晴真正定情定心是在亓晴跟他说他家里的事的时候依偎在他怀抱。而纪风的告白语是我好想烫烂你的嘴。他作为疯子彻底撕破脸的出柜发言。所有的一切幸福未来都押宝在了那么病态的一句话。但他说就是说了,一点也不后悔。 亓晴被他亲得喘不过来气,终究还是分开了。他抬起手就去擦缠丝的唾液,“我去喝口水,你还想亲再说。” 纪风吸了口气,俯下前胸,下意识想从亲近的位置嗅到对方一点微薄的呼吸。“我想了,还是把我们一起火化吧。” 他没说他要把晴晴抱在怀里他活生生烧死自己这一趴。何必呢,晴晴肯定知道。 亓晴瞥他,翘起的睫毛扬起来,漂亮的眼型和他那辆保时捷卡宴外漆似的,太过惊艳动人,眸色像烫金车线般闪闪发光,“那骨灰坛子放哪儿?” 纪风笑起来,“爸妈没死搁他们那儿,要死了,看你吧,你想送哪儿去?我其实挫骨扬灰都可以接受。只要咱俩一块儿挫。” 真好,‘咱俩’。这个词儿让他心尖都痒痒发颤,全是幸福感。 亓晴唇角上翘,凤眼笑望,幸福溢进了他眼底,“骨灰好像可以做东西,把咱俩做成瓷器吧,让他们做得精致点,放到博物馆展出那种。你家家大业大,可能珠宝和首饰一块儿展,做的瓷盘就放最后一点。跟他们解说就说——特别展出,这个展厅的捐赠人,纪风纪晴。” 纪风大笑,“晴晴,你也跟我学坏了。我以为你会说什么乖乖入土的事儿呢。” 他也死的话,估计他家那堆珍品还真都捐国家博物馆了。绝后了嘛。 晴晴跟他一个姓氏可不是什么随夫姓,他俩合该就拥有一个姓,只不过亓从那死东西不配拥有第二个儿子。他只叫晴晴,生气才叫全名,全名也要叫纪晴。因为晴晴的真正全名在他这就是这个。 纪-晴,听起来就是完全属于他纪风的。 亓晴眯了下眼睛,像只倦怠的小猫,“你想要永恒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抵达永恒。” 展品展出,会活得久点。千年古董尚有人失手碰碎,刚造出来的瓷器被顷刻损毁何足可惜。他们的尸骨在任何人那里都不会太珍贵。 纪风笑了笑,“我死了的话你会怎么样?改嫁吗?你有中意的吗?话先说好,不要选温酥雨。狐狸样贱兮兮的。” 还是他表弟。要真谈上了多膈应。 亓晴认真想了想,“如果你爸妈希望我作为纪家儿女延绵子嗣,我就结婚生子。他们要是对续后不迫切也没想法,我就守你一辈子吧。纪风,没有人会在与你相爱后还对下一个人心动。” 他伸出手勾了勾心口,左乳下方一点,他乳尖红透了。无名指的钻戒璀璨夺目,点缀着的星辰闪闪发光,“装不下第二个。” 纪风轻轻地笑了。“行。” 他其实也不知道他爸妈会怎么想。晴晴是真被当成他家儿子养了的,他妈妈疼惜他会亲手做羹汤给晴晴吃,他爸爸也帮晴晴推开了一些因为亓从导致的行动工作不方便。没上户口本改名纪晴也是因为他说他还想结婚的。他们儿子准备把全世界最宝贵的爱献给另一个人,得到了他们的首肯只会让他们的两个儿子都更加幸福美满。所以他死了,他们太想念他,说不定真想看见个小宝宝呢。“希望是个…温文尔雅的小姑娘,而你…也可以爱她。” 亓晴红唇轻轻贴到了一起,再慢慢张开,嘴巴微微张着,那种缓速像是在告白,“不能了。” 他吸了下鼻子再辩解道,“不过这样扼断别人幸福的可能性很不好,不是走投无路就不选。选了过一辈子的人,就必须…” 他眉毛蹙起来,“在新婚那天,真心实意想要过一辈子的。” 纪风走上前把他抱起来,整个人抓进臂弯,“你不会像亓从的。” ---- 纪风:心脏,爱,欲望,疯狂,和生命 亓晴:野心
第25章 纪风陪着他家晴晴在逛化妆品专柜。以前他还真没停留在这里过,谁会在商场第一层逛街?他又不喜欢表和包。 亓晴正在对着玻璃橱柜上的小镜子照来照去,手里把玩着口红,又在试色。完全忘记他俩的本来目的是选个粉底。 纪风觉得很好笑,不过他手里已经大包小包地拎了一大摞的购物袋。左手五件衣服四个不同的牌子四个分开的袋子,右手是三件,外加一杯亓晴爱喝的奶茶。纪风的脑容量只够他记住这杯是葡萄味的,而且看着是紫色,的确符合。他没点奶茶,虽然晴晴说要请他。 其实今天花钱都是晴晴宝在付款,他在前面像小孔雀开屏甩尾,手里扬着一张铂金卡,拍出去的时候啪啪的,特别可人。 他家晴晴到底是有多不满他当初包养了他两年啊,纪风笑得特别灿烂。 晴晴脸上的巴掌印也懒得掩盖,他主动大着胆子摸着他的手一起出门的。今天没戴手铐,他说要试试看。那几副手铐和铁链,甚至还有皮鞭震动器跳蛋什么的都丢在了副驾驶座前。带肯定还是要带上的,得以防万一。 纪风其实不太喜欢车震,心理不适。他只能接受把人囚禁在完全安全的小房间,他名下专属的产业,安全屋,然后再放宽心操作。 要不然,他施鞭子其实都有点心惊胆战。在外面要他打人,撕破那个温文尔雅的伪装他自己也真会破防的。跟他被打了似的。 不过没戴手铐,戴了些别的。 亓晴领口,锁骨往上的高领衬衫上,别了个樱桃的小胸针,艳色带反光,材质应该是红宝石。又在小肚皮外面的衬衫口上别了个樱桃枝的做配套,领带夹样式。他穿的浅色桃红小衬衫,骚包得像是满大街人还不清楚他是gay他必须招摇过市一样。 裤子是米白色的休闲长裤,材质柔软点,没有把屁股肉包得那么紧,看不出臀型和腿型。不过他走起路来,就能看出来他修长的双腿和纤细的玉白脚踝了。衬衫也没收腰,今天的宝宝主打的就是舒适感。 他的袜子是纪风给他套上的,套上前还把他脚趾含在嘴里使劲嘬了嘬,咬过他的趾头,把粉嫩又娇俏的脚趾狠狠蹂躏了一番。艳红的趾甲被他的舌尖蹭得发红,亓晴痛批他会中毒。然后纪风就叼着他的袜子,一点一点给他穿上去。 看着亓晴宜喜宜嗔的样子,感觉就好像看到了心尖上翻滚着的一只小猫崽。嫩嫩的,娇娇的,他生的。 他承认婚姻是一种囚笼,他给他钻戒就是想圈地为牢。晴晴爱进不进。 他给亓晴套了个电子脚铐。国外绑那种罪犯的,距离他超过一百米就会发出警报,自动给他发定位的。天呐,一百米,纪风想想就心里发慌。应该改成半米。不过那也太吵了,亓晴得完全贴在他身上才会不打爆他那个信号接收器吧。一百米,还是为了防止他跑。 纪风一想到晴晴消失在他的世界这事就让他心里发慌,特别恐惧的那种。有人隔着百米狙击,一枪打爆了他的心脏。连带着他心尖尖的花苞,给晴晴开出来的花海,全都一夜腐烂。 家教不允许纪风搞纹身穿刺,他也没想过给晴晴搞。晴晴不会想要穿刺的,哪怕是耳朵上。他怕疼。 等他俩…等晴晴看腻他的身体,他就去纹些东西吧,试图用新鲜感搏一搏他的一丁点喜欢。 胸膛,人鱼线上,胳膊,小臂内侧,鸡吧,龟头或者肉柱,阴毛里也都行。除了屁股他想搞到哪儿都不错。舌头嘴唇,脚趾脚踝,他都…希望晴晴审美好,随便选两三个位置算了。太花里胡哨他也受不了。 等晴晴不再亲吻他的无名指,他就去吻上点能刺到他的文字,写什么,我永远爱你到世纪末日,英文的吧,写他俩喜欢的诗歌,写Pablo Neruda,写博尔赫斯,在心脏上说,“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写———— 纪风闭上眼,开始回忆起那一整段的诗歌,回忆起他们盛夏的树下。 我爱你,而我的幸福啃噬你的梅子的嘴。 你为何非要因顺应我而委屈受苦? 我孤独与狂野的灵魂,我的释放它们奔跑的名字。 我们曾看见晨星燃烧这么多次,并亲吻我们的双眼, 在我们的头顶上,薄暮在旋转的风扇中逸散。 我的话语像大雨淋在你的身上,轻抚你。 许久以来,我爱上你阳光晒过的珍珠母的身体。 我甚至于相信你拥有整个宇宙。 从群山中我将为你捎来幸福的花束、风铃草, 黑榛树的果实,以及一篮篮的吻。 我要 像春天对待樱桃树那样的对待你。 他想纹一句话,又想纹上整段。他想每一行诗句随便地写在小臂的一侧,另一行写在腿根,等着晴晴在他身上翻找,从第一句读到最后一句,体会他赤诚而又炙热的爱意,如潮水般把他淹没。 他们的爱是春天,是吹来的春风,晴空万里,无云有风,是野餐盒,是一切美好又温暖的词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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