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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竞和孟斯故入住的房间在顶楼楼层的楼尽头,门外右侧是一个外凸半米左右的小阳台。以Ross不同于寻常少年的心智,认为猫溜进了他们房间是有几分可信。 严竞没有要让他们进屋寻猫的意思,直言:“不在,可能从阳台上去了。” 罗姨也劝:“听到了吗,乖,Ross,咱们上去找找。” Ross放声大哭,不死心握着门把手就想进屋,嘴上一个劲儿喊着猫的名字,说在里面,肯定在里面。他言行幼稚,但毕竟是十来岁的男性,身型也敦实,罗姨费了好大劲想拉也拉不走。 严竞步伐未动,单手按住门,倒是一点儿没让他推进来。 孟斯故在一旁听了起因经过,放轻脚步打算上前准备帮忙。严竞有所察觉,眯眼看了他一眼,示意他不要靠近。 “这样,我带你上楼找,没有的话再回来让你进屋。别哭了。”严竞开口提议。 罗姨感激地朝他笑笑,对Ross说:“听到了吗,先让哥哥带你找,可以吗?没有咱们再进去打扰他们。你如果还在这里哭,小雪等下要跑更远了。” 一听可以进屋找,Ross止住哭声,点了点头。 罗姨提醒:“你该对哥哥说什么?” Ross带着哭腔对严竞说:“谢谢……谢谢哥哥。” 严竞说:“等下,我换双鞋。”随后他回屋关上门,披了件外套,把枪别在腰间。 孟斯故快步走过来,附到他耳边问:“真要去?说不准有问题。用不用我跟你去,就说一起帮忙。” “我去就行。”孟斯故说话的温热气息蹭得严竞耳边阵阵发痒,严竞避开他的眼睛,转身出门前又道,“护好自己。” 严竞走后,孟斯故把身份牌戴好。看见严竞的身份牌在床边柜子上,他没犹豫,过去拿起来也戴到了脖子上,再用衣服盖着,以免等下其他人进来会看到。 大约不到一刻钟,他听见楼梯口那边传来说话的声响,找猫的三个人下来了。应该是找到了猫,Ross和罗姨都在对严竞道谢。 严竞回来时,手抬起来还没敲门,孟斯故先把门打开了。 关上门,孟斯故透过猫眼往外观察了几秒,回身问:“没有异常吧?” “没。”严竞说,“你很紧张。” 孟斯故这才注意到自己顾着到门边看情况,连那根登山杖都忘了撑着。 “当然紧张。”孟斯故坦言,“他们突然来找猫还非要进来,看不出真假。不过你刚刚为什么要帮他们?” 适才分开行动,万一旅馆老板别有用心,分散他们战力不说,一起走的严竞还多了风险。他不认为严竞想不到这些,但是琢磨不出非要做的目的。 严竞一边脱下外套,一边说:“来的第一天就想上去,但是电子锁锁着了。这一片楼房的高度差不多,咱们不止住一两天,得查仔细附近有没有较好的埋伏位置和其他离开路线。” 孟斯故想了想,自己只在外出时做了简易观察,的确不如这样来得严谨。他默默把经验记下,随口道:“我以为你也怕猫出事儿,好心要帮他们找。” 严竞放衣服的手一顿,“我不喜欢猫,也是看那个Ross哭得太烦,赶紧帮他找回来省得他在门口扰民。” 闻言,孟斯故没再多问,从领口掏出身份牌项链,“对了,你身份牌在我这儿,刚才怕他们真要进来就先戴着了。” 他想取下严竞的那条,不承想两块牌子的绳结缠在了一起。 也是奇怪,看着不是死结,孟斯故低头双手抠了半天想分开却解不开。 严竞看不下去,“我来。” 可能是冥冥之中的天意,严竞一上手,把自己那块身份牌绕过去一下就轻松分开了。 取下来后,严竞把自己那条戴到脖子上。金属牌子贴碰到皮肤,不凉,反倒传递来了上一个人胸口的温度。 想到这股子热意来自哪里,严竞心跳快了几拍。他蹙起眉,没想到自己居然对这一丁点儿温度都控制不住有感觉。 孟斯故见了,以为他是嫌恶身份牌被自己戴过,上手便想给摘下来,“我只戴了几分钟,你要是介意,我给你用水冲一下。” 严竞按住他的手阻止,“谁跟你说我介意了。” 严竞发现,孟斯故与自己相处时,几乎所有看法都基于“严竞不喜欢孟斯故”。而这个观点不仅根植于孟斯故的潜意识,也曾在军校论坛出现过,似乎是所有人都必然会认同的正解,以此揣度他的心思准没错。 严竞有意推翻,但难以以一人之力动摇,毕竟认同这个观点的人也包括今日之前的他自己。 他只好强调:“孟斯故,我没介意。” “哦,我误会了。”孟斯故不知道严竞的反应为什么这么大,抽回手,“看你戴上去的时候不太高兴,以为你是嫌弃我戴了你的牌子。” 孟斯故的语气平淡得像在阐述一个极可能发生的现象。或许,类似现象早在几个月前就发生过多次。 正因如此,这话更听得严竞心脏跟被什么东西揪住似的阵阵发紧。 零碎的情绪与感觉齐齐成为某些猜测的充分证据,严竞清楚不必再试探,决定完成被Ross打扰之前就要做的事情,说:“嫌弃就不会想亲你了。” 跳到另一条逻辑线的直白话语让孟斯故没太反应过来,“你……” 严竞笑了,低头朝他的嘴唇亲吻了上去。 喜欢孟斯故? 严竞重新给予自己答案。 喜欢孟斯故。
第33章 承认喜欢于严竞而言几乎与自我背叛无异,但在认定的一刹那,他有如打通任督二脉,近段时间堆积的烦闷一扫而空。 往日的直率与无畏争先恐后地抢占心脏空地,喧嚷着、鼓动着,破罐子破摔也好,顺势而上而罢,无一不附和严竞生有情爱的事实。 于是在捋顺这份喜欢的因果之前,严竞先进一步坦然承认,喜欢孟斯故,也喜欢与孟斯故亲吻。 情爱大概就是这般不讲道理。 吻由严竞开始,同样由严竞结束。 当孟斯故自然而然发出闷哼,严竞便知道再不停下来,自己怕是要忍不住抱他做更多了。 没有任何规定严禁白天做那种事儿,但他不打算将好不容易接受的情感与欲望百分之一百挂钩,太低等,太没意思。 此刻,更有意思的是孟斯故。 亲吻的一开始,孟斯故就睁圆了眼睛,身体往后倾退,就在严竞以为他要推拒的下一刻,他又给了回应,舌尖主动跟随,每一秒都极尽包容。过程中严竞咬的动作不小心重了,孟斯故也没有推开的意思,只微微颤一颤睫羽,继而毫无保留地消化所承受着的一切。 两人分开之际,孟斯故的眼神趋近迷离。他一眨不眨地看向严竞,说出的话既是描述实情,也是不解。 “你亲我。” 孟斯故被亲过的嘴唇红润水亮,沾着不知道是他们俩谁的口液,严竞伸手用拇指抹了下他的唇角,“喜欢就亲了。” 严竞并未掰开揉碎了说明这个“喜欢”意指“喜欢孟斯故”还是“喜欢亲吻”,他相信孟斯故必然理得清。 孟斯故的反应比他以为的要平静许多,他说:“我能问一个问题吗?” “问。”尽管没从孟斯故脸上捕捉到预想中的欣喜,严竞的心情仍是不错。 孟斯故问:“你跟别人这样过吗?”担心自己讲得不够明白,他补充:“就是……接吻。” 问题在严竞意料之外,“怎么想起来问这个?” 孟斯故咬住嘴唇,沉默了。昨夜他能感觉得到严竞亲吻的行为与初次床事一样生疏,不得要领,全凭身体激情操控着动作。可是刚刚的感觉却明显有所不同,充斥着鲜明的占有性,就像克制不住感情,每一下都听得到心跳声。 如爱人般激烈。 激烈得不像严竞。 严竞隐约记得一些朋友谈天时说过的“初恋情节”“初次情节”一类的词语,情节不情节都是次要,但联想到孟斯故身上他就来有点儿来气。他也不拐弯抹角,直言:“孟斯故,你不会是有什么初恋情节吧?我都还没说你跟那人亲过做过,你倒是先问起我了。” 话题摆上台面地牵扯到K.E,孟斯故连忙否认:“不是,我没那个意思。”他想不通此前厌恶谈起K.E的严竞近日为什么频繁主动谈起,还一而再地与K.E比较,怕再说下去暴露心思,他转身结束对话,“算了,你当我没说吧。” 严竞不想孟斯故走,眼疾手快拉住他,停顿了一两秒,问:“真不是?” 孟斯故说:“不是,我就随口问问。” 严竞语调生硬,表情却缓和了不少,“就跟你,以前没想过这些,没别人。行了吗。” 行了吗? 孟斯故愣了下,严竞这是在寻得他的满意? 孟斯故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只是想研究严竞今日接吻时的动情会不会是受到了K.E存在过的影响,抑或是仅与从前的接吻经历有关,至于严竞第一次接吻的对象实质上是谁,其实不在他提出问题的关注范围内。 想了想,他轻轻“嗯”了一声,说了一句较为万能的不出错的回答:“知道了。” 简单吃过早饭,他们准备再一次出门,提前熟悉和探察任务的行动路线。 根据严竞接到的指令,启程回联邦的时间为下周三上午九点。他们得在上午八点于植物研究所外五百米左右距离的边锋餐馆与联邦派来的负责人先行会合,随后前往研究所接上植物生理学专家,一同前往私人机场返程。 如今是和平时期,那位植物生理学专家对联邦和N独立国都提供过技术协助,整体而言,此次护送任务不算艰难。只是有“清道夫”任务遇袭在先,不能放松警惕,因此他们决定提前两次探察,以便于出发当日一切顺利。 从旅馆到植物研究所有一段距离,宋千帆提前在网上以当地人身份给他们租了一辆车。 严竞和孟斯故做了简易变装,取车,出发,一路上十分顺利。 抵达边锋餐馆附近,他们将车停在停车场,步行到街对角的一家露天咖啡厅。 下午茶时间,咖啡厅人不少,大多数人有说有笑地聊天吃东西。个别上班族聚在一起讨论,笔记本敲得噼里啪啦。 严竞和孟斯故坐在一个利于观察的位置,为了不显得突兀,他们喊来服务生点单。 服务生刚过来,严竞手机响起,是宋千帆的来电。严竞站起来要到一旁接电话,顺手把钱包丢给孟斯故:“你点吧,也点些吃的。” 孟斯故应下,看了眼菜单,抬高声音追问:“对了,咖啡你要几分甜?” 严竞说:“你看着来吧。” “你看着来吧。”宋千帆听到他们的对话,学着严竞的语气模仿了一遍,“你跟那小尾巴现在相处得挺和谐啊,什么情况,处出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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