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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惊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他也拿自己和狗比,他也有病。 · 大清早的,沈惊就又因为俞昼不痛快。 他默默打量俞昼几眼,俞昼今天穿了一身休闲装,铅灰纯色上衣搭工装裤,清爽又干净。 翻书的时候,手腕上的黑色手串幅度极小地摇晃。 沈惊拉开椅子坐下:“哥哥,我可以和你一起吃早饭吗?” 俞昼头也不抬:“你不是已经坐下了吗。” 沈惊把椅子往俞昼那边挪了挪,故意靠近俞昼,让俞昼倒胃口:“哥哥,我可以和你一起看书吗?” “我不认为英语63分的人,可以看懂这本书。”俞昼即使在嘲讽的时候,口吻也波澜不惊,“并且,满分是150分。” 沈惊惭愧地低下头:“哥哥,我也不是完全看不懂的,我知道很多单词。” 起码能看懂标点符号和页码。 俞昼揶揄:“等你考到100分,就可以和我一起看书。” 一百分? 沈惊心跳的很快,考一百分,他一定要考到一百分。 他一边在心里默念“一百分”,一边悄悄摸摸把屁股往俞昼那边挪。 挪到他和俞昼间大约只有一只小臂距离的时候,俞昼落在书页上的指尖轻轻一顿。 沈惊知道这个距离让俞昼不舒服了,他很满意。 · 吴阿姨这时从厨房出来,看见沈惊自作主张上了桌,连忙责怪道:“你这孩子怎么回事!少爷让你上桌了吗你就坐下!赶紧站起来,我把早饭给你端房间里去,吃完上学去!” 沈惊咬了咬嘴唇,局促不安地说:“吴阿姨,我想和哥哥一起吃早饭。” 吴阿姨在沈惊后背掐了一下:“没礼数!” 沈惊觉得吴阿姨挺奇怪的,有时候挺好,有时候又挺坏。 吴阿姨凑到沈惊耳边,小声说:“除非老爷在家,否则少爷不喜欢有人一起吃饭,赶紧站起来!” 沈惊微微睁大双眼,俞昼还有这癖好呢,喜欢一个人吃饭。 既然俞昼不喜欢,那他更不想走了。 沈惊十根手指揪着衣角:“哥哥,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的习惯。上次知舟哥哥来家里,让我坐在他身边吃饭,给我夹菜,把我当作家人,我还以为......对不起,我忘了你和知舟哥哥不一样。”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抬起头,挤出一个坚强纯真的笑容。 “哥哥,你慢慢吃,我回小屋里吃饭了。” 俞昼面色如常,甚至连眉头都没有动一下:“在这里吃。” 沈惊难以置信又万分感动:“哥哥?” 俞昼说:“吴阿姨,把他的早餐端上来。” 沈惊掐住大腿,眼里瞬间蓄起了两包眼泪:“哥哥......” 俞昼似笑非笑:“要是不让你在这里吃早餐,你是不是要向知舟告状,是不是要说‘哥哥,我还是去找知舟哥哥吧’。” 还掐着嗓子模仿起来了,真是被刺激到了。 要让俞昼不舒坦,还是得把齐知舟搬出来才管用。 沈惊惊讶地捂住嘴:“哥哥,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俞昼眉梢轻抬,目光重新落回了书本上。 · 沈惊这顿早餐吃得很好,所以心情也很好。 到了学校,他发现同桌换人了,换成了明旭少爷。 小少爷两条长腿架在书桌上,双手抱臂,下颌微扬,嘴里叼着棒棒糖。 看到沈惊来了,他嗤笑了一声,特别嚣张,特别拽,特别高傲。 沈惊只是看了齐明旭一眼,接着若无其事地把书包放进抽屉,拿出英语课本。 齐明旭先不淡定了:“死狐狸精,你瞎啊!” 沈惊还在回味今早的早餐,他吃饭的时候“不小心”把牛奶洒到了俞昼的书上,想到俞昼当时不自然的僵硬,沈惊心里就爽。 他笑眯眯地说:“没瞎呀。” 齐明旭把棒棒糖咬得嘎吱响:“你没看到我坐你边上了?” 沈惊还是弯着眼睛笑:“看到了呀。” 齐明旭蹬了一脚桌面:“那你不问我为什么!” 沈惊问:“你为什么把脚翘在桌子上?” 齐明旭:“......老子不是让你问这个!” 沈惊点头:“哦哦。” 齐明旭看他这模样就心烦:“那你问啊!” 沈惊心情舒畅:“为什么?” 齐明旭嘴角抽搐:“你他妈找打是吧?” 沈惊挠挠头:“你不是让我问你为什么吗,我问了呀,为什么。” 齐明旭:“你要问我,为什么和你坐同桌。” 沈惊:“你为什么要把脚翘在桌上?” 齐明旭狂抓头发:“你为什么要问我为什么把脚翘在桌上?” 沈惊解释:“因为桌子是上课用的,不是放脚的,你拿桌子放脚,不是很奇怪吗?” 学校里都是正常人,沈惊也要做正常人,正常人谁把脚架桌上啊。 齐明旭把嘴里的棒棒糖压碎了,气得牙痒痒:“土鳖,因为这样帅。” 帅吗? 沈惊想了想,俞昼就从来不把脚架在桌子上。 想到俞昼,沈惊脑子里有根神经跳了一下,不自觉地勾起了唇角。 齐明旭始终用余光注视着沈惊,看到沈惊笑,他得意地哼了一声。 狐狸精,还不是被他给帅到了,正偷着乐呢。 沈惊翻开英文课本,问齐明旭:“你可以教我英语吗?我要考到一百分。” 齐明旭看着沈惊,这土鳖还真是迫不及待啊,这就开始勾引他了。 英语这玩意儿有什么可教的,不是天生就会吗? 沈惊特别真诚:“这对我真的很重要。” 齐明旭讥讽:“你这点小把戏,你真以为我能看上你?” 沈惊扭头问后桌:“你可以教我英语吗?我要考到一百分。” 齐明旭:“......教!老子教你!”
第26章 俞昼出门的时间比计划延迟了一小时二十三分钟。 他在看书,看了一小时又二十三分钟,始终在看同一页,没有翻过面。 那页纸被牛奶洇晕,许多单词都变得模糊,根本看不出是什么词汇。 但俞昼却看得很认真,目光在牛奶渍上反复流连。 一本很普通的英文原版书籍,因为这片牛奶渍而变成了一本好书。 俞昼笑了笑,指腹摩挲上去,书页薄薄的,滑滑的,像是人的皮肤。 俞昼的眼底忽然浮上一层阴霾,为什么牛奶洒在了这本书上,而不是他身上。 牛奶已经干了,说明牛奶被这本书完全占有了,无法剥离,无法夺取。 这不是一本好书,是一本坏书,应该撕毁,然后烧成灰烬。 直到手机发出震动,俞昼轻呼一口气,是好友打来的。 俞昼按下接听键,把书本倒扣在自己的小臂上。 被牛奶弄脏的那页纸紧贴着他,俞昼再次勾起唇角。 这样他就和书融为一体了,那滩故意洒下来的牛奶渍现在被他占有了,无法剥离,更无法夺取。 手机那头,司亭说:“阿昼,约好了九点见面,你人呢。” 俞昼嗓音平稳,丝毫听不出他刚刚经历了一场怎样的心理波动:“在家看书,没注意时间,抱歉。” 司亭有些惊讶:“阿昼,你可是把时间精确到秒使用的,看什么书能让你这么忘我,你带过来,借我看看。” 俞昼回答:“没什么,很普通的一本书。” 不想让别人看这本书,即使是好友也不行。 司亭并不在意这点小细节,他问:“那你今天还过来吗。” 俞昼:“来,我直接去学校。” “OK,”司亭说,“刚好下午有公开课。” 挂断电话,俞昼拿起书本,思索应当如何处理。 他指尖轻叩桌面,神情认真,仿佛正在攻克什么科研难题。 大约五分钟后,俞昼想好了处理方法。 他把那页纸裁下,找出塑封膜和塑封机,把被牛奶洇脏的纸张封裱上。 很好,现在这页纸是他的私有物了。 · 如果不是司亭的电话,俞昼会在书房对着一张纸看一整天。 但他现在需要出门,社交是很有必要的,社交能让他获得社会资源,也能让他表现得像一个身心健康的、情绪稳定的成年人。 出门前,俞昼换了一件上衣。 或许那滩牛奶有几滴溅到了他的衣服上,他不想让别人闻到。 那是他的弟弟留给他的味道,只能够由他独占。 俞昼下楼,先去了花园。 赵管家正在浇花,见俞昼下来,他停下手里的活,恭敬地问:“少爷,您要出门吗?” 俞昼看着花园的那片蔷薇花:“嗯,公司的新产品,去找阿亭聊聊。” 赵管家说:“花开得很好。” 俞昼点头:“是很好。” 赵管家:“少爷,您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蔷薇了。” 俞昼双手插在口袋里:“我不喜欢。” 这种花太明艳了,晃眼睛。 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要撤掉文心兰,改栽种蔷薇花。 赵管家没有继续问,这不是他应该问的。 “少爷,”赵管家一板一眼,“您开车小心。” 俞昼点头,微笑:“好,辛苦了。” 赵管家微微躬身:“这是我分内的事。” 俞昼转身,眼底的温和儒雅荡然无存。 · 等俞昼离开,赵管家悄无声息地上了二楼。 小狗像是守卫领地的士兵,对赵管家叫得很凶。 赵管家没有理会这只毫无威胁力的小狗,他很讨厌这只叫“晶晶”的狗。 五年前,少爷把这只狗抱回家时,它奄奄一息,只剩最后一口气。 一只没有品种的土狗,不配出现在少爷身边。 赵管家先是进了俞昼的房间,站在门口环视一圈,接着去了俞昼的书房。 书房没有丝毫异样,规整有序,所有东西都在应该在的位置,但桌面上多了一本书,英文书。 赵管家向俞守泽发消息汇报:“老爷,少爷今天没有晨跑,他在八分钟前出门,去和司亭少爷商谈公司的新产品。他的桌上有一本书,没有收好。” 大约十分钟后,俞守泽回复:“老赵,小昼不是小孩子了,你不需要每天向我汇报他的动向,适当让他拥有一些空间。” 俞守泽的第二条消息是:“小昼的那个科技公司正在融资,我了解到旭峰地产对他的项目有些兴趣,你帮我私下敲打敲打,但是他终归是要继承我的产业的,他自己的那个公司,玩玩可以,做大就没有必要了。” 赵管家:“我明白了。” 他走出书房,从口袋中取出一条手帕,擦拭掉门把手上的指纹。 · 俞昼来到栽星国际学校时,高二十八班在上物理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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