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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少爷忽然就平静下来。 与此同时,小倌儿也哭哭啼啼跑了。 子春见金少爷没再动弹,试探着将人松开,从地上爬起来。 金少爷也随之起身。 子春掀起眼皮看了对方一眼,见他神色冰冷,目露凶光,吓得一个哆嗦,顿时化为鹌鹑不敢再看。 金少爷拍拍衣服的尘土,幽幽道:“站岸边去。” 子春知道自己惹恼了这位混世魔王,也不敢反抗,乌龟似的挪到岸边,可怜巴巴小声恳求:“少爷,能别推我下去吗?我怕冷。” 金少爷冷笑一声,走到他跟前抬起脚。 子春明白自己这个冷水澡是躲不掉了,老老实实闭上眼睛,等待金少爷这一脚的降临。 也不知等了多久,这一脚却始终没落下。 及至听到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子春才小心翼翼掀开眼皮子,却见金少爷已经转身,施施然离去。 他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又重重舒了口气。 * 这晚之后,那小倌儿再未在金公馆出现过。 听柳儿说,是冻坏了身子,回去养身子去了。 而子春因为金少爷的脚下留情,隐约感觉到,金少爷对别人如何不好说,但对自己,似乎是个刀子嘴豆腐心,因而和他相处,便日渐大胆起来。 每逢对方作妖,他势必要想方设法阻止,虽然总能受到一点惩罚,但都无伤大雅。 久而久之,金公馆的下人,也看出这小书童对付混世魔王有一套,只要少爷搞事,便叫来子春镇压。 这年月,世道不安稳,但金公馆里,仿若世外桃源般,永远花团锦簇,鸡飞狗跳又平静安然。 及至隔年,才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辫子军复辟失败,金老爷的王朝旧梦破灭,他很是消沉了一阵子,随后出远门的日子,越来越多。 听人说是去开宝矿,但什么宝矿,金公馆里的人,对此一无所知。 总归这位金老爷在不在家,都不影响公馆里的日子。 * “小春,怎么这么晚?” 子春刚走到金公馆大门,听差便已经将门打开,语气听起来很急。 原本每回放回金公馆,子春都会赶在天黑之前,但今日行至半路,忽然下起暴雨,虽然带了伞,不至于淋成落汤鸡,但回程的脚程,肯定是耽误了不少。 他见听差满脸焦急,问道:“是少爷犯病了么?” 听差点头:“可不是么?这两年原本没怎么犯过,也不知今日怎么忽然就犯了?” 子春一听,忙疾步往里走。 他在金公馆,转眼已五年。头两年,每次雷雨天,少爷都会发癔症,后来也不知是年岁大了些,还是身体好了些,犯病的次数慢慢减少,这两年,总共就发过两三回。 他还以为彻底好了,没想今晚刚回来,就听到又犯了病。 他心中着急,步子便走得特别大,雨水飘进伞下,打湿了他的面颊,也浑然不觉。 “少爷!” 少爷的房门开着,剪了短发双鬓斑白的荣伯,正坐在沙发喘气,屋内一片凌乱,显然是刚经过一场大战。 荣伯抬头看向他,伸手朝卧室指了指。 子春了然地点点头,将滴水的伞放在玄关,迈步朝卧室走去。 像第一次见他发病一样,床上的人手脚被绑在铜床架子上,只是如今的金少爷,那张脸虽然还是美得雌雄莫辨,身体却已是十三岁的少年,不再是能被人轻易控制住的孩童,今晚为了绑住他,荣伯和听差们大概是是费了不少工夫,连大铜床都挪动了位置。 “少爷——”子春小心翼翼走到床边,轻声开口。 商羽缓缓睁开眼睛,眸中的血红,在见到来人后,显而易见地稍稍褪去。 子春单膝跪在床上,将他的头抱住,伸手拍着肩膀安抚:“少爷,没事了,我帮你把绳子解开。” 商羽嗓子里发出困兽一般的呢喃:“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走在半路忽然下雨,就耽搁了。”子春轻声解释,抱了他一会儿,直起身开始解绳子。 商羽微微喘着气道:“我要罚你。” 子春笑点点头:“嗯,是我回来晚了,少爷怎么罚都行。” 商羽冷哼了一声,手脚得了解放,坐起身直直望向他。 他眼里的红血丝已经褪去大半,但还是能看出发病后的憔悴。 子春抓起他的手,摸了摸腕子上被绳子缚出的红痕,问道:“少爷,疼吗?我给你揉揉。” 商羽垂眸瞥了眼手腕,懒洋洋往枕头一靠,道:“好好揉,腿上也要揉。” 子春见他没了事,心中松了口气,笑嘻嘻点头,又大声对外面的荣伯道:“荣伯,少爷这里我伺候就行,你去休息吧。” 荣伯应道:“嗯,那你好好照顾少爷,有事就叫。” “好嘞。” 荣伯出了门,屋子里便只剩两个少年。 子春见少爷闭着眼睛不说话,笑问:“少爷,你想好怎么罚我没?” 商羽撩起那双漂亮的凤眼,道:“罚你陪我睡觉。” 子春笑道:“那算什么罚?少爷的床可比我的舒服多了。” 少爷的床,子春已经睡了好多回,因为少爷十次罚他,八次是罚他陪他睡觉。 子春始终不懂,配少爷睡觉算什么惩罚? 少爷睡觉既不踢被子也不打呼磨牙,除了喜欢抱着他,没任何毛病。 “少爷,我去放水给你洗澡。” 商羽躺在床上,懒洋洋点头。及至子春放好水,叫了人两遍,少年才慢悠悠起身去了盥洗室,光溜溜坐进冒着热气的浴桶。 相处五年,子春有时候还是难以接受,那么一张仙子般的脸,却长了小鸟。如今脸依旧如仙子,小鸟却是越来越茁壮。 他拿了毛巾给少爷擦背,忽然想到什么似的,道:“少爷,怎么又发病了?要不然我们去洋人医院好好瞧瞧?” 商羽闭着眼睛,漫不经心道:“不用,我没事。” 子春啧了声:“你这是讳疾忌医,还是单纯不愿出门啊?” 他在金公馆五年,从未见金少爷出过大门。他试探过好多回,都被对方拒绝,现下忍不住又想要劝一劝。 好好的一个人,十几年不出门,怎么都不太对劲。 商羽满不在乎道:“外面有什么好的,不是洋人侵略,就是自己人打仗。” 子春道:“外面好玩的多着呢,租界里最近开了一家大戏院,前日我哥哥带我去看了电影,比万花筒可好看多了。” 商羽显然不感兴趣:“不想看。” 子春撇撇嘴,没好气道:“难道你想一辈子就待在金公馆不出门?” 商羽理直气壮:“没错。” 子春:“……”
第10章 金老爷这趟出去了小半年,回来难得关心了一回儿子课业,在确定儿子依旧不去学校吃大锅饭后,除了国文和算术课,又为他请了一个英文老师。 从第二年开始,子春就在少爷的“恩准”下,每日上课,不再站在一旁伺候,而是跟少爷一样,坐在书案后,一边听课一边伺候。 他如今十二岁,读书看报早不在话下,连算盘也打得相当不错,即使以后从金公馆出去,大约也能靠在金公馆学得知识,谋得一份好差事。 眼下又能跟着少爷学英语,他自然开心得很。 要问天津城里,哪里的差事最好,自然是八国租界。而租界到处是洋人,要谋得一份好差事,会英文便是一张通行证。 上英文课的第一天,子春一早收拾了纸笔课本,拉着懒洋洋的少爷在书房里等先生来。 如今少爷只用自来水笔,毛笔砚台已经被打入冷宫。 虽然自来水笔价格昂贵,且大同小异,但金公馆不缺钱,金大少爷的笔筒里,依旧装得满满当当,每回得了新笔,便会将旧的丢给子春。 两年下来,子春都攒了一大把自来水笔。 “少爷,听荣伯说,今天的先生是北洋大学的高材生。” 子春将椅子往商羽身边拉了拉,双眼亮晶晶,一脸期待地开口。 商羽邪乜他一眼,漫不经心道:“你知道高材生是什么么?” 子春抓抓耳朵:“就是大学里的大学生呗,报纸上不是总写,每次游行抗议的都是大学,他们是新青年,中华希望。” 他想着少爷虽然不出门,但每天都读书看报,外面发生何事,想来是很清楚的。 然而商羽却是不以为然地嗤了声,不再说话。 子春还要开口,荣伯已经领着先生进来。 他赶紧将椅子挪开,手肘放在桌面正襟危坐。 荣伯笑呵呵道:“少爷小春,先生来了!” 跟在他身旁的青年,穿一身靛青色中山装,梳着一个整整齐齐的分头,戴一副圆眼镜,不算顶英俊,但斯斯文文,还带着一脸清风和煦的浅笑。 是子春想象中大学生的模样。 子春蹭得站起身,标标准准鞠了个躬:“先生好!” 青年笑着点点头:“你们好,我叫苏蛰,你们叫我苏老师就好。” 子春从善如流:“苏老师好。” 说完还伸手戳了戳身旁一动不动的少爷。 商羽撇撇嘴,不情不愿起身,吊儿郎当开口:“苏老师好。” 苏蛰笑着招招手:“都坐吧。” 子春坐回椅子,身体挺得笔直,双肘乖乖放在桌面,商羽则是单手撑着脸,依旧是个漫不经心的模样。 苏蛰从书包里拿出两份装订的小册子,分别放在两人面前:“商羽子春,这是我给你们做的英文入门手册。” 子春忙小心翼翼打开小册子,看到上面的英文字母,忍不住扬起嘴角,露出求知若渴的表情。 苏蛰看了看两个孩子,轻轻笑了笑,开始讲课。 这几年来金公馆授课的都是老夫子,初回遇到个新派大学生,还是讲英文,风格大为不同,不仅子春听得入迷,就是商羽也稍稍打起了几分精神。 一堂课结束,子春立刻殷勤地去给人倒水。 “苏老师,您喝水。” 苏蛰笑着接过:“谢谢子春。” 子春围在他身旁,好奇问:“苏老师,大学里是不是能学到很多东西?” 苏蛰笑说:“只要愿意学,在哪里都能学到很多东西。” 子春点点头,心道自己在金公馆也确实学到不少。 只是大学这两个字,依旧对他充满了诱惑力。他想了想又问:“上了大学,是不是就能找到一份好差事,赚很多钱?” 苏蛰轻笑出声:“读书也不是为了赚钱,而是去做更有价值更有意义的事。” 子春疑惑问:“什么叫做更有价值更有意义?” 苏蛰道:“小到为家,大到为国,就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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