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道了这件事后,那天下班,顾成阳跟着小朱去到了那男人的出租屋里。 打开门狭小的屋子,里面乌烟瘴气的 ,对方躺在床上叼着烟玩手机,一副没事人的模样,也没有出去工作。 没等对方反应过来,顾成阳就把人拖下床,不由分说把他打了一顿,又让小朱把之前送给对方的东西全都打包带走。 在把那些球鞋衣服,游戏碟片通通搜刮走后,出租屋里只剩下了空荡荡的一张床,以及一个赤裸上身的男人。 他身上那件衣服也是小朱送给他的,所以理应被她扒了带走。 提着一个很大的黑色塑料袋出来,顾成阳问小朱这些东西要怎么处理,她毫不犹豫地说:“都拿去烧掉,捐给别人我都嫌晦气。” 于是他们去到一片空旷的荒地,点了一把火烧毁了一切,他们看着那些曾经送出去的礼物和真心在火焰中变成灰烬。 那里埋葬了一个少女虚妄的爱情。 顾成阳拿着小朱送的猫粮,如往常一样回到家里,坐上四楼的电梯,门打开后外头漆黑一片。走廊的灯昨天夜里就已经不停闪烁,到了今天已经彻底坏了。 顾成阳摸黑拿出手机,准备打开手电筒,打开手机那一刻他就怔愣住了,在黑暗中蓦然睁大了眼,盯着手机屏幕久久没有挪开。 手机里出现的,是好多条已读回执的消息,甚至于他盯着手机的几分钟内,还在不断弹出新的消息。 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翻出钥匙,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打开的房门。 屋里明亮的灯光亮起的那一霎那,客厅里就有一道身影簌簌而动,奶牛猫从自己的窝里挪出来,尾巴高高翘起,瞪着大眼看着眼前的人。似乎是察觉到前所未有的陌生,它又缩在原地一动不动。 顾成阳抹去眼泪,关上门。把猫粮放在门口的柜子上,这才转身蹲下来,朝角落里的小猫招手。 ◇ 第113章 狗の名字 “顾成阳,过来。” 深秋的海风里夹杂着凉意和咸咸的潮湿。林研倚在一栋海边别墅的门口,不远处的花坛后面,一只短腿幼狗从草丛里冒出,摇着尾巴朝他跑过来。 林研默不作声把拌着狗粮和蔬菜的陶瓷狗盆放在地上,小狗尾巴甩得更起劲了,望眼欲穿地盯着地上的食物。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却愣是不敢吃。 林研搬来一把露营椅坐下,看着小狗朝他扑来即将蹭到自己裤管的那一霎那,他立刻揪住狗的脖子,单手将它拎了起来,放在眼前。 小狗垂着两条前腿在空中摇晃,安分地接受审视。半个多月前被其他流浪狗撕咬的伤口已经愈合得差不多了,左后腿因伤口被剃掉毛发的地方也重新长出了一层薄薄的绒毛。 看了一圈后,林研把狗放下,轻声对它说:“吃吧。” 接受到指令的小狗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离开杭州后的一个月里,林研一路往北,沿着海岸线路过很多个海滨城市,最后在威海停了下来。 海边的城市最大的优点便是随时都能吃到最新鲜的海产品。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二天夜里,林研从一家海鲜餐厅里出来,意外听到了马路边的草丛里传来哼唧唧的狗叫声。 那时这条黑黢黢脏兮兮的狗被撕咬地浑身是血,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很虚弱但求生欲很强。林研走过去查看,发现它还留有一口气,于是把它带到了附近一家宠物医院里为它医治。 林研原定于一个礼拜前离开威海,去往别的地方,却因为这只狗的伤还未好全,也还没找到能够收养它的主人,林研的计划被迫推迟。 一星期前小狗出院,林研在附近辗转问了半天,才找到一家容许旅客携带宠物入住的民宿。林研带着狗一边为其养伤,一边寻找能够领养它的人。 门口传来丁零当啷的铃铛声,扎着双马尾的女孩背着书包一蹦一跳地走进来,是民宿老板娘的女儿欢欢。 “小黑黑~”欢欢开心地跑到正在吃饭的小狗面前蹲下,伸手去摸小狗的脑袋。小狗咧开嘴摇着尾巴去蹭她的小腿,蹭了一下又跳回去吃一口饭,接着又去蹭一下,又回去吃饭。 看着在自己腿边和狗盆前来回跳跃的小狗,欢欢忍俊不禁,被小狗蹭得呵呵笑不停。 可小狗还是陀螺似的蹦蹦跳跳,像极了不好好吃饭的小孩。 林研坐在椅子上低头看手机,往这边瞥了一眼,然后道:“顾成阳,吃饭。” 小狗立刻不去蹭欢欢了,开始认真吃饭。 欢欢撑着膝盖站起身,走到林研边上:“大哥哥,你为什么要给它取这个名字啊,一点都不好听。” 林研对她说:“你试试用别的名字叫它,看它理不理你。” 欢欢不信邪,对着小狗喊:“小黑黑,过来。” 小狗无动于衷。 “汪汪,过来。” 小狗依旧闷头吃饭。 欢欢连续叫了七八个名字,小狗全然不理,一直到喊它顾成阳,它终于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 “……”欢欢不解地歪着头,嘟起嘴,“为什么一定要叫这个名字它才理我啊。” 林研也很不解:“鬼知道,邪了门了。” 小狗受伤被送进医院的当晚,林研出于恶作剧这么叫它,结果这只狗后来竟只认这个名字。用别的名字叫它都没反应,非常邪门。 欢欢很喜欢小动物,但因为家里有个对猫狗过敏的妹妹,所以一直都没有机会养。前段时间听妈妈说民宿来了个带着小狗的客人。欢欢一听高兴极了,每天放学就爱来民宿找小狗玩。 这天她从她的粉色书包里掏出一个新鲜玩意,是个拍立得。这拍立得是她上大学的表姐半个月前送她的生日礼物。这东西简直让欢欢在学校里成了被羡慕的对象,不少小朋友争先恐后想让她为其拍照。 可摄影大师欢欢拍照也是很挑人的,不是她的好朋友她不会轻易拍。 林研带着小狗在自家民宿住了一个礼拜,欢欢也与他认识了一个礼拜,很快被她划进了好朋友的范围。所以这天她主动提出要为林研和小狗拍照。 林研把狗放在腿上,看着年幼的摄影师举着拍立得各种找角度,最后咔嚓一声,相机里吐出一张照片。 等照片上的色彩浮现出来,林研瞄了一眼,照片画面清晰角度正常,拍得还可以。 欢欢熟稔地从书包里拿出黑笔,在相片下方的空白处写下日期和内容,一边写一边念叨:“11月14日,林研和小黑黑。” 林研把狗放下,瞄了她一眼,说:“不,写林研和顾成阳。” 笔触一顿,欢欢嘟起嘴:“为什么一定要叫这个名字啊,不好听欸。” “让你写你就写。”林研脱口而出,可顿了顿,他说,“算了,随你吧。” 毕竟不是自己的狗,最后欢欢还是听了林研的话写了他说的名字。又因为顾字的笔画太多,欢欢想了半天也不会写这个字,最后写了拼音。 这个海边的城市比他去过的以往任何一个城市生活节奏都要慢,租一辆电动车骑在沿海大道上,迎着海风,能够很轻易地追赶到日落。 夕阳西下的时候,林研带着欢欢和小狗去海边玩了一圈。回到民宿时,老板娘也就是欢欢妈妈,已经坐在院子里等他多时了。 她是个热情健谈的女人,也很喜欢小动物,因为家里养不了狗,便经常会去给附近的流浪猫狗喂食。 从林研入住自家民宿开始,她便发动自己全城的人脉,为小狗寻找能领养它的主人。 一看到林研回来,这女人便兴高采烈告诉他,有个朋友的女儿看到照片一眼就相中了小狗,有领养它的意向,她就把林研的微信推给了对方。 林研对她说:“谢谢。” “甭客气!”女人把小狗抱在怀里逗它玩,略有些惋惜地问林研:“这么听话的流浪狗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果不是妹妹对这些过敏,我都很想养它呢。在这陌生的城市你能捡到它就是缘分,你真的不打算把它带回去自己养吗?” 林研通过了那个要领养狗的女孩的好友申请,闻言从手机里抬起头,不假思索道:“不了吧,我已经有一只狗了。” 第二天那个女孩就来到民宿见了小狗。小狗性格温和也自来熟,遇到谁都爱摇尾巴。女孩喜爱得很,当天就把狗抱回了家。 把小狗妥善安置好后,林研也没了留在这里的必要,第三天就坐上了去往首都的动车。 若非是顾雪凌给他发消息,林研其实不想来这个地方。 这几年里他唯一一次来首都,是去年佩奇参加《嘻哈之城》的时候,为了他那两首歌的编曲林研被特地叫了过去,在那待了不到两天,工作结束就回去了。 再往前就是十五岁之前。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被记住的回忆。 原本打算见完顾雪凌就离开,结果这位上市公司的女老板这段时间忙得出奇,林研在酒店硬生生等了她好多天,对方都没空跟他见面。 又没有想去的地方,林研便抱着笔记本电脑在对方安排的高级酒店里窝了两天,等到第三天他才勉强出门走了走。 然而林研也不好说什么,毕竟对方给他安排了在首都的所有衣食住行,他没什么好抱怨的地方。 等到第四天傍晚,顾雪凌才结束手头的工作,亲自驱车来酒店楼下接他去见面的地方。在公事上她会让专门的司机接送,一旦碰到私人的事,她还是习惯自己开车。 夜幕下,汽车驶过东三环与国贸桥,两侧高楼大厦的繁华与科技感是林研去过的每个城市都无法比拟的。 他望着那写字楼里一格格亮起的灯光,意识到这是顾雪凌所在的世界。 哪怕连轴转地工作了很多天,这个女人脸上依旧没有任何倦意,娴熟地开着车,驶过她无比熟悉的高架桥。 “首都好玩吗?老实说我在这里待了十几年,没去过故宫也没去天安门看过升旗。不明白为来这儿旅行的游客为什么挤破了脑袋去看这些,真的很无聊。”车里,顾雪凌问他,“你去哪里玩了?” 林研低头沉默了很久,才说:“昨天去了故宫。” 顾雪凌哑口无言,顿了顿道:“你逛了吗?” “没有。有点不舒服,随便看了看就回去了。然后半夜睡不着,路过天安门广场的时候看了升旗。” “…………” 气氛有点尴尬,可顾雪凌表面依旧维持镇定自若的模样,蹙起眉问:“你现在还是会经常失眠?药有在吃吗?” 林研靠在椅背上,轻轻呼了一口气,平淡道:“吃药只能让我的情绪不失控。失眠头痛,以及别的躯体化反应不会因为吃药而消失,我早就习惯了。” 顾雪凌沉吟片刻:“我以前确实低估了精神疾病会对人造成的伤害。”
福书网:www.fushutxt.cc免费全本完结小说在线阅读!记得收藏并分享哦!
123 首页 上一页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