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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音欣喜地点头,“结,结。” 下秒,她扑到许倾尘怀里,“结婚吧,我们结婚吧。” 许倾尘抱着苏音晃了又晃,眼里渐渐闪出泪光时,她说:“音音,我等这一天,等好久了。” “我不会再让你等了。”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和我结婚?” 苏音黏在许倾尘身上,她的语气是热烈,是充满无限向往的,“无论是晴天,是暴雪天,还是任何极端天气,哪怕是世界末日,乖乖,我们随时都可以结婚。” 许倾尘在苏音的承诺中落泪了。 她们双手紧握,两枚同款戒指被她们的手温捂热了。 这两枚戒指。 一枚刻着:sx. 另一枚刻着:xs. 她们将日复一日地相爱,她们在彼此的一呼一吸间,她们就是彼此的一呼一吸。四季常青,她们,永不分离。 - 2020年9月1日 太阳拥抱海浪,浪漫的红玫瑰铺满整片海滩,海鸟在兴奋地鸣叫,她们在祝福声中,在无数玫瑰花瓣从空中飘落时,亲吻了对方。 这是一场特别的婚礼。 当年,许伟义往苏音卡里打了一笔钱,苏音一分没动,今天,终于用上了。 许倾尘说:“老狐狸,用了你的钱,就当这场婚礼是你为我们办的了。” 天上的人一定在看着地上的人,她们,一定会狠狠幸福给他们看。 她们手捧红玫瑰,她们互赠红玫瑰,她们,在染血的婚纱上画满红玫瑰。 婚礼进行曲响起时,她们迎着风,牵手踩在玫瑰花瓣上,和海风朝着同样的方向奔跑。 她们,要疯,要热烈地疯。 她们不顾一切,她们的婚纱拖在海水里,她们在拥抱,在热舞。 海是自由的,她们也是。 她们在闷热的初秋,在最开始暧昧的海边,嫁给了对方。 她们不说婚礼誓词,在潮涨潮退时,她们深情地对视,热情地拥吻。 潮会退。 她们的爱,永不退。 最好的誓词就是—— 永远陪在你身边。 永远陪在我身边。 永远,永远。 - 2027年7月1日 长水大桥正式通车,市南与市北居民通行只能轮渡往来的历史,结束了。 大桥总设计师:苏音。 自此,从市南到市北,从市北到市南,再也不需要一张船票了。 大桥顺利通车那天,苏音站在桥头,笑着看来来往往的车辆。 十六岁时,她给许倾尘船票,却没有把她带回市南,那时候她就在想,要是能建一座桥就好了。 她发誓: 她一定要建一座大桥。 十六岁的梦想,她终于实现了。 许倾尘的心,她也没有辜负。 有一次,Eden在醉酒后,把当年他和许倾尘的交易告诉苏音了。 许倾尘假扮洛航的女朋友,故意让记者拍,为的是上娱记新闻,让洛航爷爷高兴。 而作为交换,Eden要做一件事,那就是—— 务必要竭尽全力,把苏音培养成一名最出色,最优秀的道桥设计师。 Eden问过许倾尘:“用不了多久,你和洛航“分手”的新闻就会再次登上头条,而你,免不了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女人的声誉最重要,你真的不在意吗?” 许倾尘只说了一句话,她说—— “我的声誉,远不及她的前程重要。” 此时,苏音看着面前朝她走来的女人,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抱住她,告诉她: 我做到了。 但她忍住了,她像初次见面时一样,安静地看着她,安静地欣赏她的美。 她穿细肩带的红裙,化惊艳的浓妆,但她眼神清素,她就像—— 热烈的冷冰。 有人盯着她看,看她风情万种,看她眼神里令人欲罢不能的厌世感。 直到,直到苏音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她眼中的厌世感瞬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是似水的温柔。 这时,一位小女孩对苏音说:“姐姐,前面那个漂亮女人在对你笑诶,你认识她吗?” 苏音笑了。 她无名指上的钻戒闪闪发亮,她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女人。 “她是我爱人。” (正文完)
第101章 番外 我暗恋一个女孩。 她站在我青春的第一页,后来,她成了唯一的一页。 十六岁生日那天,是我初遇她的日子。 那天,阳光真好啊。 她逆光站在走廊尽头,我只是看了她一眼,我的心,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失控了。 这份失控,持续了很久很久。 我藏在走廊角落看她,我躲在操场柳树后面等她经过我,我站在轩逸楼顶层俯视诺大的操场从人头攒动中寻找她。 我发了疯地迷恋她,我迷恋她的脸,迷恋她的气质,迷恋她身上的薄荷香。 我是见不得光的小偷,我总是远远地跟在她身后,学她走路的姿态,学她将校服袖口向上挽两道,学她的表情,学她的眼神… 但我不是小偷,我只是没有勇气的暗恋者。 我喜欢她,喜欢和我同样性别的她。 我多想走向她。 但我怕,我怕我会脸红,怕她会看穿我眼里的爱意,怕以后连偷偷跟在她身后的资格都没有了。 我始终,没有往前迈出那一步。 我知道她爱喝茉莉蜜茶,我知道她会弹钢琴,我知道她总穿匡威帆布鞋,我知道她习惯左手戴手表,我知道她爱吃乐事的黄瓜味薯片,我知道她擅长写瘦金体的字,我知道她常听mp3,我知道她政治学得很厉害。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 不过,我有点可悲,因为,我是她不知道的存在。 她不知道,她什么都不知道。 其实,我也勇敢过,只不过,上天并没有眷顾我。 元旦晚会上,在学校大礼堂,我唱了陈奕迅的《我什么都没有》,我是唱给她听的,可惜,她没有来。 她快毕业时,我偷偷托人给她递过情书,最终,石沉大海。 我就那么一点勇气,用完了,就没有了。 她毕业那天,我站在人群里,看她跟别人合照,我拿着相机,却不敢走上前跟她拍一张照片,我真怂,我假装看向别处,偷偷按下快门,拍了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 她的背影。 后来,她真的在我的记忆中模糊不清了。 再后来,我的青春也结束了,可我对她的喜欢,始终鲜活地留存在我那已逝的青春里。 我时常问自己:后悔吗? 我的答案一直是:后悔。 我后悔没有在发了疯迷恋她的年纪,勇敢地奔向她。 那句未说出口的“学姐,我叫顾意,不是故意,而是瞻情顾意的顾意”,永远,永远地烂在了我的青春里。 烂在里面吧,永远烂在里面吧。 那封我让许清词转交给她的“情书”,其实只是一张白纸,我只是为了激一下苏音,我想让苏音尽快醒悟,我不想再看她难过了。 所有人都以为我说喜欢她是玩笑话。 这样也挺好的。 顾意喜欢她这件事,这一生,只有顾意一个人知道。 就像没有人知道—— 我的青春永远有处黑暗的缺口,那是十六岁时,因遗憾未曾靠近我所向往的那束光而糜烂的伤口。 这伤口,从十六岁陪我到二十六岁,再从二十六岁陪我到三十六岁。 我想,大概永远都好不起来了。 三十六岁生日那天,阳光真好啊。 我盛装出席她的婚礼,我站在沙滩上,我没有喝酒,我一直在喝茉莉清茶,我偷偷看她,看她穿着美丽的婚纱,看她和她爱的人热舞,拥抱,亲吻。 她们,好幸福啊。 我看着她的笑脸,心中突然涌起我见她第一眼时的感觉。 我意识到:我不该这样。 她不再是那个穿校服和帆布鞋,逆光站在我青春里的女孩了,今天,她是别人的新娘。 我松了手,那张模糊的照片随风飘走,飘入深不见底的大海里。 以后,我再也不用偷偷看她的背影了。 以后,照片背面的字,只有我和大海知道了。 顾意念许。 这是我暗恋她的第二十年。
第102章 番外 我这种人,是什么人? 捞女,拜金,虚荣。 我放弃自尊,用身体换取钱财,再用以这种方式得到的钱财,来获得他人对我的尊重。 我不知道我苟活在世的意义是什么。 是用不完的钱,是买不完的奢品,是开着敞篷跑车路人羡慕的眼神。 又或者,又或者。 是记不清哪一个挥汗如雨的夜里,我们吻到喘不过气时,她留在我身上的抓痕和没有半分疼惜之意的缠绵。 我知道,我不该挑剔什么,脱光衣服和她上床,是我的“工作”。 她满意,就会给我很多钱。 她不满意,也会给我很多钱。 可我还是希望她满意。 因为。 我喜欢看她每次情动之后,看向我时意乱情迷的目光。 虽然我很清楚。 她对我,只有欲望,没有爱。 我们之间,本来就是一场关于欲望的交易。 她要性,我要钱。 谈什么爱,简直可笑。 我只需要本本分分做一只金丝雀,她就会给我很多很多钱,给我这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但我还是越界了。 我开始对她产生逾矩的需求感,我开始盼望她找我,我开始奢求她看向我时意乱情迷的目光中能出现一点爱意。 她似乎感觉到了。 她来找我的次数越来越少,可是,她给我的钱越来越多。 我没有自作多情想什么,我知道,她给我钱,并不是因为她爱我,只是因为她不想亏欠我,她在跟我撇清关系,她在慢慢从我的世界里往后退。 我看着银行卡里的余额,突然觉得这些钱很脏。 而我。 更脏。 想必她也这样认为吧。 我只是她用钱买来的无聊时用来消遣的“玩具”,玩够了,她随时可以换一个新的,但她迟迟没有把我换掉。 因为,我是一个替身。 她不会把我换掉的。 因为,我这个替身,独一无二。 我很开心。 我可以留在她身边了。 我想,只要能留在她身边就好了。 后来,即使她来找我的次数越来越少,但只要她来,我都会把她留住。 我留住她的方式是:模仿她喜欢的女孩的一切。 她不知道,在她没有来的日子,我每天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对着镜子练习,我学那个女孩的表情,讲话方式,眼神。 我拼命地学。 只有这样,我才能多留她一会儿,只有这样,她看我的目光中才会偶尔出现一丝眷恋,只有这样,我才能在她把我当成那个女孩温柔抚摸我脸庞时骗自己说:她只是我一个人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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