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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华消了气,边炒边说:“真好吃?” “在这种原则问题上,我绝不会撒谎。”常欢眨巴着眼。 “哦,看来上学在你眼里不算原则问题。我猜你日后还要继续使诈逃课,是不是?” “姊姊——”常欢拖长了尾音,“不要老转移话题嘛。现在不是在聊你做菜的手艺,怎么又说到我头上了?是了姊姊,你不明明是书香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怎么这么会做菜呀?” 毓华听到这里,心里不觉浮起一个苦笑。 常欢尚未察觉,边嚼边道:“不会是为了老徐学了这手艺吧?呵,他可真有口福!他最喜欢你做的什么菜啊,我也要吃!” 毓华淡淡一笑:“以前做过,后来就不做了。” 常欢一顿,抬头看了眼毓华,见她神情萧索,便没有再深入这个话题。 毓华又炒了一会儿菜,闷着声道:“差不多了,去那边坐着吧。” 常欢走到她身旁,从旁捧起大碗:“一起吃吧姊姊。” “我不饿。”毓华盛好了菜,两人来到桌边坐下,“你吃吧。” 常欢点头开吃,不过许是感应到毓华心绪不佳,也不说话了。 毓华坐在常欢身侧,看她吃饭津津有味,一忽儿功夫,额上便沁出了细汗。 自然而然伸手替常欢抹去。 正埋头吃蛋的常欢抬起半张脸,冲她咧嘴一笑,眼神明亮:“姊姊,好吃。” 毓华不禁若有所感。 当日她初下厨时,双手捧着一道菜宛如捧着自己的心那样呈递给他,就想听那个人赞一声,咦,今天的菜味道有点不同。 对方却毫无反应。 当年没等到的话今儿却在一个孩子嘴里毫不费劲地得到了。 饭菜做得好就要称赞,仿佛是最最自然不过的事。 她心里一软,望着常欢道:“你还想吃什么?” “我想吃什么姊姊都能做给我吃么?” “你说说看,我能做就做。” “嗯……”常欢边咀嚼边歪头想着。 “想不出来?…以前跟你婆婆在一起时,她从不做饭给你吃?” “很少。”常欢说,从前她们几乎都是去街上讨要,或是算卦换食。跟相邻的包子铺打个卦,就要几个包子;跟馄饨担子占个卜,就混一碗馄饨。 难得一两次有了盈余的钱,蛊婆便让常欢去街市上买点菜自己做,每回做的菜里倒少不了一样。 “什么菜?” “狼牙土豆。” 是川渝常见的一味小吃,炸洋芋,因薯条形状外缘有一圈兽齿故而得名。 这道菜的关键就是炸的火候,配料左不过洋葱小米辣椒之类。 这些厨房里现成都有,甚至还有西北独有的孜然粉。 “好,我做给你。” 常欢睁大了眼,一口番茄蛋塞满口腔还来不及吞咽下去:“现在?” “你要吃饱了就下次。” “没,没饱,饿,我饿!”常欢说着张牙舞爪起来,恨不能用手势代表自己的态度。 好不容易吞咽下去,她才口齿清晰地道出一句完整的话:“只要是你做的,撑死我也乐意。” 毓华听了无端觉得心头一暖,自己也不知怎么回事,受了这孩子的鼓励,竟大半夜地开始在厨房捣鼓起来。 厨房的动静自然引起巡夜的仆佣注意,跑过来瞧了一眼,忙赶着要去叫醒厨子,被毓华给拦住了。 说自己就是给常欢开个小灶罢了,一会儿就好,不要把人喊起来,免得惊扰了正在睡觉的老徐。 仆佣闻言当下会意,退下了。 常欢站在毓华身边,瞧着油锅里滋滋的冒着热气。 “真好听。”常欢忽然道。 “什么?” 常欢指指油锅,哗啦啦的炸土豆声,在寂静的夜里能让人心情愉悦。 两人就这么不出声地在锅边站着,听了好一会儿。 “常欢。” “嗯?” “我这么凶,又管你,不许你这不许你那的,你恨不恨我?” “当然不恨。” “口是心非吧?不敢在我面前说真话。” “谁说的,我只对你说真心话。” “好。我养了你,等我老了你养我好不好?” “这还用说。” “可是我老了也许会比现在更丑,更啰嗦,更麻烦,更惹人讨厌。” “嗯,那这样的小破老太就别放到街上吓人了。藏在家里我养着。” 毓华又好气又好笑,抬起筷子作势要敲她,常欢这次却岿然不动。 “你当我不敢揍你?” 常欢笑笑,突然凑到毓华身旁,踮起脚尖,对准她耳朵轻轻吹气。 “逗你的。你就算老了,也是个很可爱的老太太。” 毓华不禁笑了:“小嘴跟抹了蜜似的。” 很快,狼牙土豆出锅了。 配上料,香气四溢。 常欢吃了就停不下来,同时夹起一块硬是送到本来不打算吃的毓华嘴里,“作为大厨,怎么能不尝尝自己的手艺呢,不反思,怎么会进步呢?” 说得好有道理,毓华只好就着她的筷子吃了。 咔吱咔吱,两人嚼着炸得酥脆的土豆外皮,对视了一眼,不禁都笑了。 很快,土豆里的小米辣发挥了作用,两人前赴后继地咳嗽流涕起来。 毓华拿出手绢擦眼,很快被常欢抢走,擤了把鼻涕。 两人眼睛都红了,抬头见对方的狼狈样又忍不住要笑。 然后几乎同时想溜,亏得毓华反应快了一步,一把攥住常欢的袖子。 “是你要吃的,不吃完不许逃。” “啊,难道不该是谁做的谁吃吗?” 争执了半天,最后约定玩石子剪刀布,三局两胜制,输的那个人吃完。 然而这种游戏,常欢怎可能是输家? “哈,你输了,厨师打扫战场。” 毓华叹了口气:“明天吧,今天实在吃不下了。”说着起身收拾,顺手赶走常欢,“小屁孩快去睡觉……” 她拿着那碗土豆走到厨灶旁准备收拾,一双手忽从自己腋下穿过,将她紧紧抱住。 一颗热乎乎的脑袋贴着自己后背,一动不动。 “少给我玩这套,又憋什么坏呢。” “姊姊,”常欢贴着自己身后传来的声音听上去有点辽远,“不要丢下我呀。” 毓华心里一酸,刚想说什么,另一只手突然伸过来,一把抢走了她手里的那碗狼牙土豆。 “你干什么!” 常欢的身影很快消失了,远远丢下一句话:“说好给我独一份的,谁都抢不走,你也不例外。” 夜风把狼牙土豆的香气一阵阵地送到她鼻端,毓华先是无奈的笑了,继而忽然觉得鼻头又酸了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第18章 十七、你是我的奇异恩典 又过了两天,常欢刚一回家,就被毓华拽着拖上阁楼。 “怎么了,今儿又想了什么法子折磨我记歌词啊……嗯,这是什么?” 一进阁楼门,常欢就看到床上躺着一条白色的长裙,马上领悟过来了。 这是为颂歌节目准备的。 “真要穿啊。”神色扭捏起来,一贯做假小子打扮的她实在是穿不惯。 “就当为我穿不行嘛。我小时候多想要一条这样好看的连衣裙,再也没机会穿了。”毓华说着憋了憋嘴,还向她眨了两下眼皮。 常欢忍不住笑了,忙顺手接过:“居然学我撒娇。这不像你。行行行,穿给你看。” 她一头钻进连衣裙,差点都要把裙子撑爆了。 “哎,你就不能温柔点。” 毓华忙上前替她整理衣裙,抚平裙上的条条褶皱。 夕阳透过窗棂木格筛了进来,在常欢的白裙上打出道道阴影。 像是一把从格栅中挣脱着开出来的野生莲,带着勃勃生气。 而常欢的脸也被这薄薄日光镀上一层金粉,五官交相辉映,茂密的短发衬着白长裙,别有一抹柔中带刚的魅色。 毓华的手情不自禁地拂过常欢的脸,赞叹道:“Amazing face。” 常欢怔住了,呆呆看着毓华,毓华弯起手指,敲了敲她的头:“教过的,又忘了?那就从现在开始,我说一句,你跟一句。开始记歌词。” 常欢回过神来,一撇嘴:“姊,你别费心了,我还是自个儿慢慢死记吧。” “你信我吗?”毓华忽然伸出双手,捧着常欢的脸,望着她的眼睛,郑重发问。 常欢的脸孔不知是不是被太阳晒的,显得红红的,连眼神都不敢直盯对方,只是吞咽了下口水:“那当然。” “那就听我的。我说一句,你跟一句。Amazing face。” “Amazing face。” “嗯。你的脸是上天的恩赐。现在,把face改成grace。grace就是恩赐。记住了吗?” “我的脸,奇妙的脸,是上天的恩赐。所以,amazing grace。”常欢抬起眼睛望向她,神色有点恍惚。 毓华笑了:“没错,就这么记。下一句。How sweet the sound……” 她边说边用手轻触常欢的喉口,指尖擦过肌肤,赞叹道:“你的嗓子是天使吻过的声音,很甜很甜。” 常欢张张嘴,再次吞咽了下口水,同样恍惚地重复了一句:“很甜。” “嗯。下一句。That saved a wretch like me。你拯救了wretch,wretch,罪人,像我这样的人。” 毓华指指自己,常欢摇摇头:“不,你不是坏人。你是好人。” “我知道。”毓华啼笑皆非地摇摇头,站到常欢身后,拉紧了她的腰带,“但我现在是坏人。来,收腰,吸气。” 常欢一怔,但还是依言深深吸了一口,毓华用力一拉。 常欢的一把纤腰被狠狠地掐紧,随后毓华在她身后系了个蝴蝶结。 只听常欢轻微地闷哼了一声,忍着收腰的痛感。 “忍一忍,腰线就是这样拉出来的。”毓华给她提上后腰的拉链。 这时她才发现,常欢的身体已经有了细微起伏的曲线,胸前微微凸起。 是自己疏忽了,早就得给她准备一套内衣。 之后,她的手又来到常欢的喉口,为常欢竖了竖领口。 “现在,闭上眼睛。” 常欢依言闭眼,毓华停顿片刻,手指来到常欢的眼皮上,轻轻点着。 感知到常欢的眼球在快速转动,耳畔又传来她急促的呼吸声,这孩子大概是紧张了。 便再教她:“我曾经被世界抛弃,但现在被找到了。我曾经是瞎子,但现在重见光明。I once was lost but now am found,Was blind, but now I see。” 这是全曲A段最后一句歌词。 她要常欢用这样的身体接触法去记忆。人总对自己亲身经历、感知的一切记忆深刻。 常欢睁开了眼睛,看向毓华的眼神亮晶晶的,像原本澄澈的湖水倒映了一晚空的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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