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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是出于对文物的保护,高温是不利于文物保存的恶劣条件,但也正因如此,对比之下,舞台上的聚光灯更暖和,像能照见太阳,所以卞钟更喜欢舞台的灯光。 这种心态本应源自于卞钟作为陪葬品,抵触地下墓穴的潮湿阴冷黑暗、和不见天日的死寂孤独。 但如果从生物的角度来解释,这种心理其实就叫生命的趋光性,卞钟或许很早就拥有了这种生命的本能,向往光,向往热,向往太阳,他宁可舍弃大部分本体,把灵智寄托在一枚甬钟上,也想要自由与光明。 这种渴望,是爱的雏形。 台上传来皮鞋敲击着地板的嗒嗒声,指挥莱恩斯·丽卡先生和首席卞钟先生,二人先后上台。 聚光灯追随着二人的身影,指挥站上了指挥台,卞钟站在指挥台的右侧,台中央是整个管弦乐团的成员,扇面分布,座次有序。 黄笙在舞台侧后方,剧院座席的第三层,穿着白色西装的卞钟留给他一个小小的、精致的侧脸,指挥抬手示意的一瞬,全场连窸窣的座椅声都停了。 下一秒,指挥棒的银光一闪,暖色的聚光灯被冷色的指挥棒点给各个声部,指挥面向乐团,以眼神,以动作,示意协奏曲各声部的统一与和谐。 间隙,他分给卞钟眼神,首席听着旋律,轻扬下巴,手腕一转,提弓举琴。 卞钟的站姿很漂亮,重心在左腿,右脚尖微微后点,身体微微前倾,和编钟环挂、钩挂于钟架之上的角度完全一致。 肖斯塔科维奇的小提琴协奏曲是苏联高压政治时期的作品,格格不入的自由,在西伯利亚灰色的寂雪里,辉煌但无所适从,复杂而深刻的音符,从卞钟的指尖下、琴弦上倾泻而出、倾诉质问。 肖斯塔科维奇顺从克里姆林宫高傲的要求,谱写简单而合宜的乐曲。 但又叩问自己的艺术标准,隐晦地写出属于自己的不和谐乐律。 千年前古老的编钟器灵在爱情里顺遂,身为生命的爱人给出了相处的模式,器灵被要求了爱,也给出了回答。 高把位细瘦的高音,却是编钟在现世里小小的不安,不懂爱与规则,于是黄笙是他在这个生命主宰的世界里,唯一的依凭。 华丽明亮的克里姆林宫,奢华幽暗的周王室皇宫,卞钟的眼角有时闪过肖斯塔科维奇眼中油汽灯的光,有时闪过青铜烛台上跳跃的烛火,音乐是穿越岁月也能被保留的东西,它被人创造出来,却无法再诠释如今的世界,只能让听众一览过往的天光。 音乐和卞钟有着如出一辙的无所适从,这是唯有音乐和乐器才能彼此理解的孤独。 第三乐章是华彩乐段,第四乐章戏谑曲,快板的辉煌和长笛的明亮本应该表达肖斯塔科维奇对苏联政治的讽刺。 但首席卞钟的诠释却是高昂轻松的,听众只觉雪原上的乌云散了,阳光照进了幽暗潮湿的古代皇宫里。 快节奏演奏时飞舞的指尖和运弓,卞钟在抬眼时瞥到了舞台侧后方,坐在剧院三层的黄笙。 油汽灯的光、青铜烛台上跳跃的烛火…… 可这里只有温暖如太阳的舞台灯,还有爱人一瞬都未从自己身上移开的眼神。 ------- 作者有话说:嘿嘿,今天这章写完,这本书的章节数就超过上一本出芽了,好耶!![哈哈大笑] 最开始我一本书最多憋四五万字,现在也算是有点进步吧(扶额苦笑)
第112章 这当然不可能是黄笙第一次来看卞钟的演出, 但说实话,时至今日,他还是听不太明白交响乐。 隔行如隔山, 更何况他俩都不止是跨了物种这么简单, 黄笙能欣赏到的层次, 最多就只有卞钟的颜值和演奏的姿态,可即便只停留在这个层面, 也依然足够让这位大妖先生心醉整场, 看得心里酥软安定,眼中的爱意几乎倾泻整个舞台、淹没那千百年来守着的唯一一人。 但除此之外,黄笙对音乐会的理解就是, 一群人拿着木头做的或者铜打的东西,坐在一起发出一些不太符合中国传统妖怪审美的动静。 这其中, 他最搞不懂的就是最中间的那位指挥。 那个拿着小棍子在c位抽风一般挥舞着双手、外加疯狂甩头的人类,为什么要在整场演出结束后的谢幕环节,还要跟卞钟脸贴脸亲亲? 为什么! “……握个手不就行了。” 演出结束,黄笙臭着脸鼓掌,方彝在旁边幸灾乐祸, 老爷子看热闹不嫌事大, 一眼就看出这黄鼠狼后生在吃醋, 想到了那本暗黑属性的激发指南,作为这个鬼点子最原始的输出者, 他立马在旁边拱火: “就是啊, 为什么不是握手?大庭广众的, 脸贴脸是啥意思?” 方彝绝对在倚老卖老,他倒也没有闭目塞听到连西方“吻面礼”都不知道的程度。 黄笙找补了一嘴:“那指挥是西洋人,他们那边的人在初次见面或者大型宴会结束会使用吻面礼……不对啊, 同性之间一般不都是握手吗?” 方彝这位真正的老古董无比自然地摆出老古董的古板态度:“嗯,握手还行,这个脸贴脸,嘶…不行不行,我不能接受!这简直是礼崩乐坏!卞钟这小子怎么回事啊,被现代社会荼毒成这样了……” “礼崩乐坏”这个词用在当下这种情景居然意外地贴切。 黄笙死死盯着那位已然两鬓斑白的指挥先生,一脸护食的警惕。 大妖和器灵这些长生种总会忽略人类寿命的极限,将所有人都视为年轻的后生,这是一种傲慢的理所当然。 毕竟人类的生命实在是太短暂了,短暂到他们不过活了几十年就自认为是“长辈”,而吻面礼除了异性之间,长晚辈间的问好告别也很常用。 指挥应该是把“年轻”的卞钟当成了优秀的晚辈。 卞钟也是这么想的。 指挥先生才活六十年,就有这种水平和理解了,后生可畏啊。 所以卞钟无比自然地和指挥后生贴面问候,再握手表示合作愉快,全然不知山顶票的俩人正在居高临下地蛐蛐他的“罪行”。 “那洋人是不是看上卞钟了?” “不可能。” “你啊,也别管可能不可能的,我跟你讲,你对象这个样子你就是得管教管教,惩罚他,知道不?不然卞钟都不知道要跟陌生男人保持距离……有些事啊,你得教他,你在这生闷气,自顾自地怪他不懂爱,有什么用?” 这话黄笙确实没法反驳,他徒劳地张了张嘴,干脆起身离场,不再搭腔。 方彝怎么可能放过他,酒壶叭叭起来比编钟还吵。 他今天穿了件凉爽简单的篮球背心,宽松的工装裤上至少滴溜着五六根带子,走起路来脚步生风,追在衬衫西裤的黄笙后面。 “黄笙我跟你讲,你别不听老人言,我喝过的酒比你饮过的血都多,你知道的,卞钟两千岁不到就跟了你,嫁给你七百多年了,你不教他爱,他能跟谁学?你还反过来怪他,生闷气吃闷醋,回家是不是还得跟他甩脸子?” 懂了,卞钟的西周娘家人,今天就是来挑毛病的。 其实这些道理,黄笙也不是不知道。 “……没必要教,慢慢来,他隐隐约约的,最近也明白一些了。” “没必要?哎呀,你这后生,你是不是觉得,你教他什么是爱,然后他再来爱你,这样你很跌份丢脸?被教学的爱不是出自他的真心?” 黄笙脚步一顿,脸色有几分不自然。 不远的出口处,高秘书和他女朋友在等黄总,准备跟领导打个招呼,感谢赠票,寒暄客套几句。 结果却看到他家黄总被一个穿篮球背心的陌生男人缠住了。 黄总明显是看到高秘书了,但那篮球背心没注意到这边,还在大着嗓门地说些奇怪的话: “……你听我的,惩罚他!……强烈的手段,强烈的爱!……你得让他感受到你的心意,温和不能平复不安,你得杀伐决断!” ? 在聊什么? 黄总和篮球背心走近了,杀伐决断的话头也戛然而止,篮球背心是个很爽朗的人,只是说话和卞老师一样,都有种莫名的慈祥包容,自来熟的感觉像家里某位不认识的亲戚长辈。 “你们认识啊?哦哦他是你秘书,哇你们从一楼的厅里出来的,卞钟怎么就对我俩就这么抠门啊……嚯!这姑娘水灵!好一对璧人,什么时候办酒?” 问这种问题,是宴席酒桌上尊贵盛酒器的本能,方彝不觉得这话冒犯突兀,黄笙赶紧给他找补:“抱歉抱歉,这人馋酒,他没别的意思。” 高秘书和他女朋友脸上的尴尬这才褪去。 他们四人边说边从外围绕到剧院后门,卞钟会从那边离场,不过也有不少粉丝在那边蹲下班路的饭撒,人虽然不多,但也堵满了通道。 方彝很能聊,一路也不冷场,只是还没走近,黄笙猛地一停,他倒吸一口冷气,转身就想跑。 “你去哪啊,出口和停车场不都在前面吗?” 这怎么解释?! 之前方彝就对黄笙这一头白发产生了疑虑,好在他这人好糊弄,黄笙敷衍过去了。 但现在…… 凭大妖的视力,黄笙老远就看到那群粉丝手里举着的手幅物料,是卞钟社媒账号的头像—— 也就是“雪貂”版本的黄笙! 他实在太心虚了,都不敢往那手幅旁边站。 方彝狐疑地看了一眼黄笙,再回头看看粉丝的手幅,脸上现出几分迟疑的惊恐。 就在此时,粉丝队伍那边传来几声惊呼和热情的尖叫。 卞钟出来了。 他戴着口罩和帽子,婉拒了合影,压低了帽檐躲着摄像头,明显在寻找什么。 “找你呢,快去啊。” 黄笙不敢去。 感觉现在这些见多识广、博览群网络小说的粉丝们,一定能一眼看出卞钟和黄笙的关系,再从这位白发帅哥和卞钟家雪貂的毛色重合度,抿出奇怪的结论。 “不行,你去接他过来。” 方彝粗眉一横,“啊?我?不是,我难道就是什么能见人的身份了吗?!” 他俩这段对话没头没尾不明不白,但是在高秘书看来,就是卞老师的正统男友,也就是他的上司黄总,正和另一个男人过从甚密、拉拉扯扯,两个人都躲着卞老师不敢见他。 刚刚他俩还说什么……惩罚啊强烈的爱啊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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