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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老爷子就没什么好再跟他说的了,继续低头看报纸。 “我儿子呢?”程煜问。 “什么你儿子?我孙子。”程老爷子纠正,然后才道:“房间里睡觉。” 程煜便往楼上走去,一边走一边念叨:“臭小子,下午了还睡。” 他走到程思砚房间门口,轻轻敲了敲门,里面没人应。 他刚想按下门把手,又突然想到,程思砚已经大了,不是小时候了。 便又把手收了回去,打算继续在门口喊他。 不料他手刚一松开,卧室门便“咔”的一声轻响,自己开了条缝儿。 程煜探头从门缝里往里看去,没看见程思砚,却看见了盖着被子,躺在床上面朝着门外的陆承听。 他挑了下眉,正要抬手再敲门,就对上了陆承听已经睁开的浅色双眸。 紧接着被子里又钻出了另一个脑袋,看都没看就抬手环住了陆承听的脖颈,抬脸在他下巴上亲了一口,还迷迷糊糊问:“谁啊?” 陆承听摸了摸他后脑,从床上坐起来,对程煜点了下头,淡然道:“程叔叔。” 程思砚一惊,回过头来看着程煜震惊到无以复加的脸,顶着凌乱的头发,蹙眉:“您怎么不敲门就进来?” 程煜一时间没能消化,看着赤裸着上半身,连件背心都没穿的程思砚和陆承听:“你俩这是?” 程思砚昨晚被陆承听折腾的太晚,现在人还在犯困,没忍住打了个哈欠,伸手拿过睡衣套在身上:“不是跟您说了,我谈恋爱了吗?” 他说着,还把陆承听的睡衣也拿过来,放在他面前。 “你他妈的跟小陆谈的对象?!”程煜没忍住飙了句脏话。 程老爷子最烦程煜这副模样,生了又不管,孩子办事做不到他心坎上,又要破口大骂。 他脱下脚上的拖鞋,朝二楼走廊上程煜的身影丢过去,正好击中他后脑勺:“谁允许你骂我孙子?!” 程煜捂着后脑勺回过头来,看着楼下客厅里的程老爷子: “不是,我什么时候骂他了,我只是在通过恰当的词汇来表达我此刻震惊的心情!” 程老爷子冷笑一声,也不说话,就抬着头盯着他看。 看架势显然是准备好了,只要程煜敢说出一句教训程思砚的话,程老爷子就会立马飞出自己的另一只拖鞋。 好在程煜就是个没正调的。 他把程思砚接回来这么多年,也基本就是给程老爷子整了个孙子,与他个人关系不大。 如今程思砚也不着调,程老爷子都没干涉,他也自认为没什么资格干涉。 而且他本人连儿子都不想带,更别提孙子了。 此后,陆承听和程思砚的事儿,算是彻底摆在了明面上。 一开始,两人还假惺惺的装模作样不好意思了一段时间。 没过几天,就开始变本加厉的腻在一起,勾勾搭搭,推推搡搡,眉来眼去。 虽然出于尊重,他们从不在长辈面前做出过分亲昵的举止。 但陆承听常常去程家留宿,却让陆母实在是心堵,恨铁不成钢。 好在假期很快结束,两人终于离开了陆母眼皮子底下,回了学校。 过了家里那一大关,程思砚便彻底放飞了自我。 对自己和陆承听之间的关系,毫不避讳,甚至为了防止别人惦记,还有些刻意张扬。 比如洗情侣装的时候,要拿去走廊水房里洗。 “哟,砚哥,一样的衣服干嘛买两件儿啊?” 一男生看着程思砚洗完挂在衣架上的两件一模一样的T恤不解道。 程思砚便嘿嘿一乐:“一件是我宝贝儿的。” “嚯!” 那男生惊讶:“好男人啊,还给对象洗衣服。” 程思砚得意道:“没办法,他不愿意洗,咱也没辙,宠着呗。” 一开始,那男生以为程思砚找了哪个系的系花。 结果没两天,那男生便看见了跟程思砚穿着同样衣服,一起穿过走廊的陆承听。 大二那年,李瑞和郑泽也终于唧唧歪歪的走到了一起。 这一世陆承听打乱了程思砚从小到大的生活轨迹。 那个原本会成为程思砚劫难的人,始终没在他们生活里出现过。 陆承听陪着程思砚平平淡淡,安安稳稳的走过了一生。 程思砚晚年时,因病做过一次开颅手术,术后恢复按理说一切正常,他却不知为何,突然不能再开口说话了。 陆承听陪他捡起了年少时,两人用来交流的方式。 倒也不耽误什么。 程思砚对此接受良好,笑着表示,终于切身体验了一回陆承听幼时有口不能言的感受。 他开始每天抽出时间来,随手写一些东西。 过去的回忆,三两行的情书,和自己跟陆承听之间的对话。 陆承听总会配合的回应他。 他写一句,陆承听也跟着他写一句。 程思砚是在夜里,毫无征兆的,悄无声息的走的。 陆承听没能听见他最后想说的话,只能在他走后,再次翻开了那个他已经看过无数次的,满是爱意的回忆录。 窗外有风溜进来,停留在纸上。 陆承听看见了一排之前未曾注意到的小字。 程思砚说: 【你是我心潮涌动的开端,也是我人间岁月的终点。】 陆承听提笔,在那一行小字下回复: 【你是我从深夜等到黎明的日出,也是我熬过深冬,苦守盼来的春天。】 ………………………
第153章 窃玉1 “听说了吗?那位,要娶第十三房姨太了。” “哟,真的假的?那位今年可都七十多了,谁这么倒霉?怕是嫁进门去没两年就要守寡了吧?” “还能有谁?揽月河畔南姑娘呗。” “说是测了字的,找了几十个道士,最后选出来的,可以旺他家门楣。” “测什么字?算什么命?要我说,分明就是那老色胚死到临头了,还惦记着人那点儿美色。” “话说回来,那南姑娘,不是个男人吗?” “就是个唱戏的,长得比女人还漂亮,我跟着我家老爷去听戏,见过一回,看人的眼神儿里都带着钩子呢。” “那位啊,岁数大,不中用了,顶多摆那儿看看,管他是男是女。” ………… 陆承听睁眼时,正躺在一张红棕色水牛皮沙发上。 入目是一张红木茶几,上面摆着盏绿灯罩的铜制台灯,和一个小巧的彩色珐琅烟灰缸。 桌角上摆了两盘没吃完的凉菜,和半瓶红酒。 像是饭店里的包间。 隔壁隐隐传来三五个女人的闲谈声,若非陆承听耳力过人,应当是听不清的。 “三爷,醒了?” 对面沙发上坐着个穿着衬衫马甲,戴着圆形眼镜的男人。 梳着油光水滑的背头,一见陆承听醒过来,立刻堆上满脸笑意,小心翼翼问。 陆承听淡淡瞥了那人一眼,没什么反应,抬手遮了遮眼睛,召唤:【037。】 【请被执法者接收任务详情及少君思砚的既定命运轨迹。】037道,语气里带了几分不易察觉的幸灾乐祸。 这是一个新旧政权刚刚更替,动荡不安,风雨飘摇的年代。 资本掌控了经济和政治命脉,军阀割据丛生,混乱不堪。 原身作为h东地区总司令陆华川的第三子,从小飞扬跋扈,纨绔不堪。 三年前,其大哥战死前线,家中便只剩了陆承听和陆承听的二哥陆旭。 陆承听是庶子,七姨太的儿子。 陆旭的生母是陆华川的发妻,和陆大哥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 自诩清高,留过几天洋,自认有文化,有阅历,很是看不起陆华川这种只知道打打杀杀的大老粗。 他不屑于子承父业,却不妨碍他拿着陆父的钱和陆家二少爷的身份,在外面作威作福,花天酒地。 陆华川年纪大了,早年受过伤,身体愈发不好,陆旭不肯拿枪,那么这扛起枪杆儿的任务便自然而然落到了原身头上。 原身在这方面确实也算天赋异禀,战绩斐然,短短两年声名鹊起,稳稳坐上少将的位置,势头比陆华川当年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原身被权势富贵迷晕了眼,手里有兵,家里有钱,走上了那个时期大大小小几乎所有军阀都在走的混账路。 前期种罂粟,征税收,压榨百姓,后期灯红酒绿,沉迷女色,带着整个陆家走向了没落。 最终死在炮火连天的硝烟里。 而这个世界的思砚,就是不久前,隔壁几个女人口中谈论的南姑娘。 揽月河畔碧水茶楼的名伶,南思砚。 男儿身扮花旦,却比女子更妩媚动人有韵味。 两年前初登台,一曲《玉簪记》,让他直接成了这十里洋场人人竞相追捧的名角儿。 起初外人不知他身份,只道这碧水茶楼的当家花旦倾国倾城,乃人间尤物。 后来知道了他男子身份,这诨名却更是叫得欢了。 这一朝成名,不知有多少混账东西都在打着南思砚的主意。 好在商人重利,碧水茶楼的老板是个有背景也有脑子的,知道看得见吃不着,才能吊足那些大老爷们的胃口。 要靠南思砚干干净净的“清倌”身份摆足噱头,才能将利益最大化。 因此,老板和南思砚也算达成了共识,互惠互利,老板吃喝用度给他最好的,尽力护他周全。 而南思砚也从未让他失望过,只要他登场,必然座无虚席,一晚上光是打赏的钱,就抵得上过去他整间茶楼两三个月的进账。 可惜好景不长。 南思砚刚登台两年,就被已经七十出头,命不久矣却依旧色迷心窍的陆华川看上,起了娶他过门,做姨太的心思。 那茶楼老板的背景再大,也左不过是个华亭市内的官儿。 给他十个胆儿也万万不敢跟陆家对着干。 只能赔着笑脸,把自己的摇钱树拱手送了出去。 可惜礼还没来得及办,陆华川就突然中了风,一病不起。 虽说拿药汤子吊着,却也眼瞅着一日不如一日。 南思砚人已经进了陆家,喜事没功夫办,丧事又没到办的时候。 说是陆家的人,没过门儿。 若还说是清白之身,他人进陆家走一遭,这话就已经说不明白了。 不上不下,进退两难。 陆华川瘫了都不认命,不但不肯放南思砚走,还要每日让南思砚上了妆,站到他床前,给他唱曲儿听。 南思砚每每看见陆华川那张脸,就觉得恶心得要命。 也就亏了陆华川瘫在床上,哪哪都动弹不得。 否则真要让他跟了陆华川,他还不如一头扎进那揽月河里,死了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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