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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俩,愣着做什么呢?少爷不是让咱们把这大雁给炖了吗?”纪安站在小溪边,远远地看着蒯信傻在原地也就罢了,怎么连蒯民也像被下了定身咒一样? 听见纪安的声音,蒯民反应过来,连忙应答了一声,随后在蒯信的头上来了一个暴扣。 都是这家伙,胡思乱想,该学的不学,不该学的乱学,把自己带到沟里去了。 “诶呦,哥,你干嘛?” “别瞎想。小少爷在南奚长大,那里没有这样的风俗。”蒯民一边朝溪边走去,一边给蒯信解释着。 “哦哦”蒯信提着两只大雁,点了点头,原来小将军不是那个意思啊。随后他又好奇地问道:“那南奚那边的风俗是什么?” 蒯民想了想,说道:“我以前在书上看到过,奚州本是流放之地,丛林茂密,许多人靠打猎为生。男子到了15岁之后,若是有心仪之人,就到深山里去猎了猛兽来,用兽牙做成配饰,当做定情之物,也有护身辟邪,希望对方身体康健之意。” “南奚的人,个个都能猎到猛兽!”蒯信瞪大了眼,那岂不是每个人武艺卓绝吗,那怎么到现在还没有把大雍给灭了? 蒯民摇了摇头,“自然不是。所以这种习俗,在奚州也逐渐被普通的玉佩取代。” * 马车内,秦纵闻着颈侧的药香,有些不自在地皱了皱鼻头。 他上一次,和楚霁共处一架马车内,还是初见的时候。 只是那时,两个人之间剑拔弩张的,都以对方的性命做要挟,想达成自己的目的。 绝不像今天这样,一上了马车,楚霁就语气强硬地让他脱了上衣,现在正伏在他的肩头,替他上药,动作之间满是小心和轻柔。 “你的心意我收到了。是我不对,不该那样和你说话。”楚霁向来有个好处,他不是不认错的性子。虽然他心里把秦纵当做儿子在养,但并没有那种传统家长的脾气。 秦纵抿着嘴没有说话。他只觉得楚霁温热的气息、微凉的手指和好闻的药香,一同触在他的肩头,让他有一种说不出的不自在。 就像自己看见楚霁那双漂亮诡谲的眼睛时一样。 好在楚霁手法娴熟,很快就处理好了伤口。 他拍了拍手,“好了,快下去吃饭吧。”说完,楚霁便率先下了马车。 秦纵侧过头,看自己的肩膀。 少年人虽劲瘦却已然宽阔的肩头,有整齐包扎的白色纱布,隐隐透出些清苦淡然的药香。 上头,依旧有一个精致的蝴蝶结。 盯着那个蝴蝶结,秦纵心绪烦乱,久久不能回神。
第十三章 楚霁他们一行人,在傍晚时分,就到了并州平城。 并州虽已属西北,但因为平成在并州的最东边,所以勉强还算得上富庶。 马车过了城门,嗒嗒地行驶在平城内的主街上,纪安忍不住掀开窗帘,朝外头张望着。 街道两旁是酒楼饭馆和各色商铺,往来的行人熙熙攘攘。 “少爷,好热闹啊。”纪安惊叹道,“诶,他们这里的商铺门口都摆着一种花,我还从来没见过呢,还怪好看的。” “小纪安既然喜欢,明天也买两盆,咱们带到沧州去。”楚霁一边随口应答着,一边伏在案几上,在写写画画着什么。 虽然已是傍晚,但马车的车壁上嵌有颗颗夜明珠,所以并不显得昏暗。 他中午看秦纵骑马,就是他带回来的那匹,起名叫“踏雪”。这马倒是很有灵性,别人摸它,都是鼻子里呼出粗气,把人赶跑了。 唯独秦纵摸它,一副乖顺听话的模样。虽然它在原书中并没有出现,但想来,这是只属于男主的 机缘? 秦纵骑在这匹威风凛凛的骏马上,黑马、黑衣、银戟,活脱脱的一个策马风流的世家小将军。 只是,楚霁怎么看觉得有点怪。 他透过车窗,一双漂亮的眸子直勾勾地盯着秦纵,秀眉微蹙,倚在车窗边思考,惹得秦纵频频侧目。终于在秦纵的面色愈发冷,冷得忍不住要开口的时候,他想清楚了。 是马鞍和马镫!这个时代没有马鞍和马镫。 要知道,骑兵战斗力大增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马鞍和马镫的出现。既然这个时代还没有马鞍和马镫的出现,那这何尝不是他的机缘呢? 他便连忙放下窗帘,抽出竹纸,在纸上画了起来。 这样一忙活,就忙到了现在。 楚霁放下了笔,捏了捏酸疼的指尖。 他并没有学过骑马,自然没有近距离地观察过马鞍和马镫。仅凭着偶尔在博物馆里看到的文物,他只记得个大概的形状,但更具体的,比如说怎么更方便蹬踏、更适合骑跨,就不清楚了。 他准备有时间去找秦纵商量一番。秦纵出生的涪州,就与东蛮接壤,也同样养马,训骑兵。秦家军,就以不逊于东蛮的骑兵,闻名于世。那么,秦纵肯定比自己会更有思考一些。 “不用啦少爷,我只是看那种花很神奇。同一株上面的花,居然有三种不一样的颜色。”纪安连忙摇头。少爷是去沧州上任的,又不是去游玩的,哪里能带着两盆花一路过去。 楚霁听纪安这么说,倒是来了点兴趣。他随手掀开他这一侧的窗帘,目光慵懒地朝外头的商铺看去。可这一看,楚霁就定定地愣住了。 “棉花?” “少爷你说什么?”纪安听见楚霁好像在小声地嘀咕着什么,便把自己那半边的窗帘放下,凑到楚霁的身边来。 “少爷我说,明天,我要平城所有的棉花!”楚霁的目光扫过外头的商铺,一双桃花眼微微眯起。 因为他记得棉花是外来品种,所以一直以为大雍还没有出现棉花。他还特意叮嘱大哥,此次出海要格外留意收集这些大雍没有的作物。 没想到,在这距离盛京不过千里的并州平城,就有棉花种植。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刚刚听纪安说,外头商铺门口摆着的植物,一株上的花有三个颜色时就应该想到的。 棉花在结絮之前的花,花瓣里含有大量的花青素,一开始是乳白色,但是经过阳光的照射和植物的呼吸,就会逐渐变成粉色,直至最后变成紫红色。 “啊?”纪安满脑袋的问号,他差不多理解了,少爷口中的棉花就是商铺门口摆的花。只是,少爷这么宠我,真的好吗? 楚霁从袖中摸出钱庄的印信,交到纪安的手里,恨恨地说道:“看见那个钱庄了吗?从那儿开始给我搬!钱不够也从那儿取。” 自己找了三年的东西,居然就在自己开的钱庄外头当做装饰摆了三年,这搁谁身上不得吐血三升啊? 纪安定睛一看,外头那个钱庄上明晃晃写着“霁月钱庄”四个大字,是少爷开的钱庄啊! “对了,”楚霁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道:“这东西可能叫吉贝,到时候你问清楚了,是不是到了九月份,上头的花变回变成云朵似的白球。” 难怪自己明明下达了要找棉花的命令,平城地界霁月钱庄的管事居然没有前来上报。 他也是刚刚看着外头被当成装饰物的棉花才想起来,棉花刚从海外传来的时候,是被称为“吉贝”,因为这个好意头的名字,被当成了一种装饰盆栽。 * 一行人寻了城中最大的客栈,便安顿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在大堂里用完了早膳后,纪安便带着十几个护卫出门买棉花去了,众人也准备各自回房。 在二楼的楼梯口处,楚霁突然叫住了秦纵。 原本低着头走路的秦纵,正在思考为什么楚霁一大早的就挥金如土,命纪安去买下全平城的棉花。 棉花是何物,他从未听说过。只不过听名字,倒像是什么菊花、兰花一类的观赏植物。 听见楚霁叫他,他便沉默着随楚霁回了房。 一进门,等秦纵坐了下来,楚霁便拿出一叠纸,放在了秦纵面前。 他纤长的手指轻轻地点了点案几上的纸,单刀直入地问道:“你可曾听说过马鞍与马镫?” 秦纵的目光顺着楚霁的手指望去,那一叠雪白的竹纸上,画着几个图案,有像是一个坐垫的,有的像是空心的葫芦,上面连着长长的一条线。 “不曾。”秦纵看着纸上的图案,脑海中好像闪过一丝什么,但又没有抓住,只能先回答楚霁的问题。 楚霁听见秦纵的回答也不气馁,他在秦纵旁边的凳子上坐下,单手支着下颌,说道:“我昨日看你骑着踏雪,是抓住缰绳夹紧马腹,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不从马上摔落。我就想着,如果长时间这样的话,应该会很累,也比较容易摔倒。” 秦纵没想到楚霁一直盯着他看是因为这个。他竟然,对着自己的事情,心细如斯…… “你看,如果在马背上固定一个垫子,再用垫子两端各连接一个这样的脚踏,是不是就会方便很多?”楚霁一边说着,一边拿起毛笔在纸上圈画着。 如瀑的青丝随着他的动作倾泻在肩头,明媚的日光,星星点点地洒在长发上,伴着楚霁从容悠游的声音,和他身上清雅淡然的药香,说不出的宁静美好。 秦纵一时之间,好像有些看痴了。 “嗯?你有什么想法吗?”楚霁见秦纵半天不答话,偏过头去看他。 秦纵慌忙回过神来,伸出手拿起了桌上的竹纸,镇定住心神,仔细地看着上面的物件。 渐渐地,那丝转瞬即逝的感觉,好像又回来了。这一次,秦纵准确无误地抓住了它。 秦纵从楚霁的手中接过毛笔,在原有的图案上修改起来。 显然,他比楚霁要专业很多,一边画着,一边向楚霁解释:“这个垫子如果做成前后凸起的样子,会更适合骑者的臀部,也更有利于固定。这个脚踏……你看,上面圆弧的部分很好,但是下面的踏脚部分,要是能做成一个比较宽的平面,应该会更容易控制一些。” 秦纵的嗓音依旧带着少年的青涩,但又有一种沉稳自信的感觉,莫名让人觉得安心可靠。 楚霁随着秦纵的讲解连连点头,这大概就是男主的光环吧,自己画出来的丑东西,他那么快就能理解并且拓展。 秦纵说着说着,突然凤眸微瞪,他看着楚霁,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你是想,运用于骑兵。” 不是问句,而是十足十的肯定。 没什么好不承认的,楚霁秀眉一挑,盯着秦纵嘴角的弧度,脸上的笑容更深。 见楚霁秉持着他一贯的直白态度承认了,秦纵反而如释重负。 若是,若是楚霁当真全然是为了他,他实在不知是要做如何的反应了…… 强自按捺下心中莫名的淡淡失落,秦纵慢悠悠地说道:“你那马镫,可是要用铁制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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