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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太奇怪了,既然是来打比赛的,那至少得有个对手吧?怎么什么人都没见到呢? 吴牧风逛了半天,终于在花圃里看到一个老头,他头发花白,拿着一把扫帚,正在扫地上的落叶。 他赶紧迎上去,“大爷,你知道这是哪吗?” “啊?”老头扯着嗓子大喊。 吴牧风只好更加大声地问,“你知道这是哪吗?” “啥奶妈?” 吴牧风一脸黑线——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人,还是个耳背。 “奶妈早死了……扔进温泉里……淹死了……” 老头睁着混沌的眼睛,茫然地看着前方,喃喃道。 吴牧风更无语了——这老头不仅是耳背,还老糊涂了。老头还在原地自言自语,“十八年了……都变了……就温泉……还在 …” 吴牧风索性不再理他,继续往前走。 这里树丛茂密,越走路越狭窄。 走着走着,吴牧风突然觉得周围湿漉漉的,似乎温度也比刚才高。他想起刚才老头的话,虽然他看起来疯疯癫癫的,但他说这里有温泉啊,难道是真的? 正在四处张望时,他听到树丛掩映处传来一个年轻的男声,“让奴才扶着您吧……” 吴牧风先是一喜,随后又一怕——喜的是逛了这么久,终于遇到人了,但怕的是……听这说话语气,像是个下人,这他要是冲撞了有钱人家的老爷,罪过可大了。他虽心里好奇,但也不敢再往前走。 树丛里又传出一声痛苦的闷哼。随后那小厮的声音再次响起,但这次听起来格外紧张,“您慢点您慢点……” 小厮话音未落,就被一声愤怒的吼叫打断——“滚!” 吴牧风吓得摒住了呼吸。 植被很高很密,看不到里面的情景,但随后他听到了急促的脚步声——应该是挨了骂的小厮跑掉了。 眼看这老爷的脾气这么大,吴牧风知道此地不可久留,于是赶紧往后退。但他太紧张,脚踩到一片叶子都没有注意到。他脚下一滑,发出刺啦一声摩擦。 那声音其实极轻微,但却被里面的人察觉到了。 “谁?”警惕的声音伴随着嗖的风声同时传来,吴牧风人还是懵的,但身子已经本能地避开了。 啪嗒,一块鹅卵石擦着他的胳膊飞过,落到地上。而它穿过的地方,花木被砸穿,露出一块空。 透过空隙,吴牧风看到了里面的人…… 那个他以为再也不会有交集的男人——醉生楼里混得最好的男倌人,东书,东先生。 他坐在水池边,裤腿卷到大腿处,腿泡在温泉里。他一手扶着膝盖,一手停在胸前,还保持着刚才投掷石子的动作。他满脸警惕,却依旧压不住脸上的痛苦。 吴牧风立刻意识到,刚才的呻吟,源于他。 “你……怎么了?”吴牧风紧张地问。 男人脸色苍白、眉头紧蹙,但并没有理他。他撑着膝盖想要站起来,可他的腿似乎吃不上劲,刚抬了一下身子便又狠狠跌坐回岸边。溅起一片水花。 吴牧风见状赶紧上前扶住,“你没事吧?” 刚才离得远没有看到,走近后他才发现,男人虽然腿上皮肤雪白细腻,膝盖上却有一道狰狞的疤。而且那疤痕的边缘清晰笔直,不像是意外受伤,倒像是……故意冲着膝盖最脆弱的连接处刺了一刀。 纵然吴牧风这种见惯杀戮和血腥的人,也感觉浑身一凉。 “你……你膝盖……” 一听这话,本已痛得动弹不得的男人突然用尽全身力气,使劲推开了他的搀扶,“滚!” 吴牧风从没见他如此失态,吓得赶紧退后了半步。 听到声音,刚才被斥走的小厮小卓子也匆匆跑来,看到这一幕他脸色一沉,忙上前一把推开吴牧风,然后扶住男人,“您没事吧?” 他搀扶着男人走出温泉,又俯身帮他放下裤腿。轿辇早已抬到水边,仆人们扶着他上轿后便匆忙离开了。 小卓子走在最后。在经过吴牧风身旁时,他停下脚步,毫不掩饰自己脸上的厌恶——“滚远点。你不配。” ———— 吴牧风一夜都没有睡好。 他先恨自己多管闲事,在意识到这一点后,他又恨自己为什么要在意这件事。 他一个没爹没妈的穷孩子,从小挨的打、受的骂多了去了。小时候村里的人笑他“小屁孩还想去学做炸药”“、军营里的兵笑他“放牛娃还想学念书”,来京这一路上所有人都笑他“乡巴佬还想去京城”。可他都没脸没皮地一笑而过了。可怎么偏偏被他身边的人说一句“你不配”,他就放在心里了呢…… 吴牧风更恨自己了。 但好在第二天也没有比赛,他可以尽情休息。那些人好像把他接来后,就忘了他了。除了送饭的仆人外,也没人理他。直到傍晚时分,他才又见到两个角斗士。 他们两人来自其他奴隶场,都是刚刚赶到,三人一聊才发现,居然还是老乡,都是北境人,离他老家蒙县不远。本来他乡遇故知很值得高兴,但吴牧风心情不好,也只是随便聊了两句,就又回房间躺着了。 而第三天,他是被其他两人的敲门声吵起来的。 “吴大哥,你起来了吗?咱出去逛逛吧。” 这俩人是亲兄弟,分别叫大丁和小丁,年纪只差两岁,对这里的一切都特别好奇。 “吴大哥,那边有个马场,家丁说咱们可以去骑马。” 蒙县地处北境草原,所以那里的孩子打小就会骑马,也爱骑马。吴牧风虽然依旧闷闷的,但一听到可以骑马,还是挣扎着爬起来了。 自从离开老家,他还没骑过马。在草原上,马是再寻常不过的牲畜了,而在这里却成了只有有钱人才玩得起的稀罕之物。 “你们骑马的时候注意点,就在这一块骑,别越界,也别冲撞了那边的老爷少爷。”马夫给他们牵出马,又用手指了指不远处的木围栏,嘱咐道。 这马场很大,但被隔成了两块,大的那块土地平坦,绿草丰沛,是老爷们专用的。而他们这些下人,只能在旁边这块边角区域骑。 “师傅,你这马岁数都快赶上我了吧,该送回去养老了。”看着面前这匹老态龙钟的马,大丁忍不住玩笑道,“我看马厩里明明还有好马啊。” 马夫道,“好马是有,但那是给老爷们预备的。你们有的骑就不错了。” 小丁年纪小,好奇心最重,“师傅,我打听下,这是哪家老爷的宅子啊,真气派。” “这不是谁家的。咱们这是个客栈。” “客栈?还有这么豪华的客栈?” 马夫笑笑,“是啊,咱这客栈可不是什么客人都接,那都是大人物,非富即贵的。所以啊,你们骑马时一定小心点,千万别冲撞了。” “这庄园这么好看,既清净又凉快,还有温泉,跑马场,这得多有钱的人才能住啊?” “甭管多有钱,咱们是甭想了。“ 大丁和小丁在一边感慨,吴牧风却听得如针扎一般——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他确实是自从看到那个男人坐马车离开醉生楼后,就开始闷闷不乐了。 所以他是被恩主接来避暑的吧。所以他身边的下人也都是恩主的人吧。自己居然不自量力地去扶他,真是活该被骂…… 相比起一掷千金又体贴照顾的恩主,自己又算什么呢。 一想到这里,他又赶紧烦躁地摇了摇头,试图扔掉这个讨厌的想法。 他严肃地告诫自己——那个男人是他高攀不上的,他也不喜欢男的,不管人家过得怎么样,都与他无关。他也不配操心。 但他很快就被打脸了…… 18 不过是个妓而已 “爷,爷!”小厮气喘吁吁地边跑边喊,“办成了!” “慌慌张张的,成何体统。”一个身着华丽的富家公子手摇折扇,一脸不屑地瞥了小厮一眼,“哪件事办成了?” “爷!都办成了!”小厮热得满脸通红,但笑得嘴巴都要咧到耳朵后面去了,“冰块运到了!大夷马借到了!东先生也请来了!” “什么?”王公子一收折扇,满脸不可置信。 “都在马场了,就等您了!” “快快快!带路!”王公子高兴得简直要蹦起来,迫不及待就要往外走,小厮赶紧拦住,“爷,您还没换衣服呢!” 王公子看了一眼自己的长袍,忍不住拿折扇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你说我这记性!快,给我换骑马装!” 作为当朝丞相之子,王公子可以说是全京城最会享受、也最有条件享受的人。京城的天刚一热,他就早早躲到这位于山中的高档庄园里避暑了。 他平日里也没有别的事,就一门心思地琢磨着享乐。比如把专供皇宫消暑的冰块运上山,把外邦进贡的名马借出来,把秦楼楚馆的头牌接来。当然,就凭他爹是当朝丞相,这些也都不算难。 最让他没想到的,是小厮居然真的请来了东先生。 京城的纨绔子弟没有人不知道醉生楼,自然也就没有人不知道醉生楼里架子最大的头牌——东书。 但他也知道,混到这个档次的倌人,睡觉的事就别想了,能出来见一面已经算是赏光了。 但这一面见得也是不容易。 得知东先生也在这庄园里疗养后,王公子就立刻让下人拿着拜帖去请——礼数周全得不像对待一个风月场的妓——但都因“身体抱恙”而推辞了。王公子倒也不恼——能在这个高档山庄里长住的倌人,背后的恩主都不是一般人,他虽然不怕得罪,但也没必要轻易得罪。 他没想到,今天这场聚会,东先生居然答应来了。 ———— 大夷马一出场就吸引了全场人的目光。这马头细颈长,四肢修长。它毛发呈枣红色,在阳光下却闪着金色的光,非常漂亮。 “哇!这就是大夷国进贡的马吗?” “这也太漂亮了吧!” “王公子真是有本事啊!咱们今天真是开了眼了!” 王公子手摇折扇,“这马可不容易得。千里迢迢从大夷国运来的呢。据说从那边出发的时候有一千匹,到了这里就只剩三百匹了。所以陛下也只赏了我爹十匹。” “王丞相那可是陛下最敬重的老臣,有辅佐平乱之功,陛下自然有什么都先想着令尊大人啊。” 听着周围人的夸赞,王公子乐得飘飘然,他大手一挥,“马厩里还运来了其他马,虽然比不上大夷马,但也都是顶级的,你们随便骑。” 一听这话,周围这些人便赶紧道谢,纷纷去马厩挑马。 王公子却没有一起去——大夷马只有他能骑,他并不急。而今天这宴席上,有更急的事情。 摆满珍馐美味的桌前现在只剩一人,正低着头默默吃面前的冰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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