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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后来啊…… “小不点,我的疤痕是去不掉了,但你的腿或许还有救。” “可能要受一些苦……疼就咬我。” 也许打从一开始,他就不该帮他治腿。 就只让他做一个又丑又残的小乞丐,卑微知足。 而不是赚了银两就想方设法给他买好吃的,拿出压箱底的积蓄替他换上整洁的衣服,全心全意宠爱他,让他第一次尝到了好好当人的滋味。 更不该让他这么一个十几年的肮脏街头小乞丐突然清洗干净,露出一张俊美的脸,和下眼睑那颗小小的红痣。 别人有了好东西,都是偷偷藏起来。 他却是毫无私心地替他开心,似乎从未想过要占有他。 “小不点终于能走了?真好。” “小不点这般真好看。” “多吃一些。” 直到一天,他拉住那人的手,涩然垂眸,说他想一辈子跟他在一起。那个人的眼中才缓缓出现了带着期待、不信,受宠若惊与小心翼翼。 “当真?” 他那么认真的看着他,生怕他下一刻反悔。 少年点头。 那人就又笑了,笑得真诚羞涩又开心。 日子就这样贫穷而温馨地继续,一日,望舒的医术在当地出了些名气,被叫去给名门玄氏的玄瑷小公子看病。 病愈之后,老爷大喜,无论如何要在府上设酒宴招待。 那日已经不瘸了的小瘸子,第一次穿丝质的衣服,作为贵客被带着一起登门。席间,娇美乖巧的玄瑷一直愣愣盯着他看,视线交触,小公子低头羞红了脸。 他亦盯着玄瑷,状若着迷一直看。 …… 望舒默默看在眼里。 那日他喝得多了一些,回去后蜷缩着,有些难过地喃喃:“我纵然,别的都可以努力学,但确实生不成那样子……” 他不知道,小瘸子看到的并非玄瑷美貌。 而是他背后的朱门大户、亭台楼阁、富贵逼人、气象万千。 小瘸子一辈子,是穷怕了也饿怕了。 玄府的山珍海味后,从此窝头和咸菜索然无味。 再后来发生的事,他承认是不光彩。也是他自己下定决心,为权势富贵背弃诺言,也埋藏了真心,借着高门垂爱一路咬牙前行、节节高升。 虽然午夜梦回,常被心悸和胸口的钝痛蚕食。 他曾爱过一人,那人真诚善良,残缺而脆弱。即便绷带缠身内敛又自卑,也是世上最好,独一无二。 ……若他能有玄瑷一般的滔天富贵,该多好。 原本事情应该如此就罢了。 他这一生负了一个人,灭了此生唯一的真心。 但不后悔。 他借着高门的关系一路得到贵族赏识,辛苦筹谋、平步青云,终于做到大将军,年纪轻轻到达了一个平民可以走到的人生顶途。 却不满足。 心底有什么空洞,欲壑难填。 尤其日日看着饮酒作乐、昏庸世袭的随州侯,心里极其厌恶,有些人生来不必任何努力,就能权霸一方。 后来,他奉命南征北战,路过东泽。 东泽与别处不同,遍地平民起义军,势力最大的纪散宜也非贵族,领地却超过一方州侯甚至有望逐鹿天下。 他无比心动。 权势,滔天的权势,似乎只剩这个才能抚慰他无尽的空虚。 他献祭了一颗真心。 余下的日子,得尽力拿到纪散宜那般的权势才抵得过。 再后来,他私底下多方打听纪散宜的发家史,却只打听出,他最初的地盘是从东泽一位叫做夏锦熏的州侯手里抢来的,只是具体怎么抢到,少有人知晓。 也是机缘巧合。 他从一个命不久矣的老伯处,听到了事情的真相。虽然那个故事恶俗得像狗血画本,是说夏锦熏曾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诱惑了在游历江湖的“月华城主”。 后来情人反目,夏锦熏的军队跟着月华城主一起,反杀了自己州侯。从此这片地盘归月华城主所有,那人又把它给了纪散宜。 江湖盛传,月华城主恋爱脑又舔。 有好东西,统统都给新欢。 …… 故事匪夷所思。 可更匪夷所思的,还是傅朱赢后来寻寻觅觅,不期与心头故人重遇。 那人并未看见他。月色之下,东泽纪散宜垂眸在那人身侧,毕恭毕敬,叫他“主上”。 一时震愕,何等诛心。 不是旧爱,不是新欢。东泽之主,是月华城主的忠实部下。 何其可笑,他最想有的地位权势,他以为身无分文的爱人其实应有尽有。倘若当时选了真心,他如今该是何等光景? “哈哈,哈哈哈……” 犹记那日,傅朱赢淋着雨,疯笑着喝了一晚上的酒。 月华城主。 望舒。 他爱过的那个人,究竟是个什么人? 江湖上各种各样的传闻,此人见一个爱一个,到处谈恋爱。 倒也是真。 他这些年,亲眼看见那人从东泽一路谈到南越。每一次也都是全心全意、真诚以待,什么都给什么都帮。 可同时,却也从山川河脉一路谈到城镇布局,在州侯左右而轻松结交各州将领,在百姓中大得人心。眼下整个洛州军民已唯他马首是瞻,乌恒侯甚至自愿当饵、命都给他。 半数南越,随时可以吃下。 加上东泽,已近半壁江山。 …… 那日,傅朱赢刚走不久,慕广寒就找来随州副将文隽。 他总觉得,文隽和李钩铃有些像,心里虽并不认可主人,却都忠诚却很高。 但还是有所不同。 卫留夷好歹平日是对手下百官都很不错。而傅朱赢……傅朱赢是个疯狼崽子,眼里只有利益,没有其他。 文隽来了。 与西凉之战前,慕广寒就找过他,问了他两个问题。 “文伯伯还好么?” 他当年游历各地时,顺带手行医帮过很多人,多已不记得。之所以记得文隽之父,只因那老庄稼汉被他医好后一天天的各种来“报恩”,换着样子给他送好吃的,他也因此吃到了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南瓜酿。 提起家人,文隽眼中默然一丝明亮 “家父很好,已回了乡下老家种田。” “每一年,都为望……为城主特意留了最嫩的小南瓜,家父总说,小望舒最爱吃这个,如若哪日回来还要做给他吃。” 慕广寒:“若有机会,我一定去吃。” “倒是你,既已在此,不如以后同我一起走?” “你好好想想,不急回答。” 如今,文隽已经有了答案。 “在下愿效力月华城主左右,只是……” 只是,纵然傅朱赢待他再如何刻薄,当年毕竟还有提拔之恩。 “城主,其实我主这些年,一心想着城主,时时关注城主,亦尽力在随州掌了半数权利……” “我主曾说,若月华城主要用,愿尽数追随。” 慕广寒点点头。 也就只是点点头而已,他是真的一不爱了,整个人就一下正常了。 连半点自我欺骗的余地都没有。 所谓懊悔、回头、软语温言、费心讨好,不是那人再找不到如他一般有能力、更瞎、更傻、对他更好的,就是施害者再无所害,获利者尚不满足,想起他舔,觉得他软柿子可捏。 真心? 但凡有一点真心,在一起时,不会舍得伤他分毫。 都是人,慕广寒推己及人,他既能自然而然知道面对爱人时珍惜心疼,别人也该知道。 伤害背叛后才知道流泪忏悔,狗都不信。 而此中最好笑的是。 卫留夷爱下官、爱百姓,不曾伤他们分毫。而傅朱赢当年最困顿时,也愿意省出点口粮喂养一街边流浪猫,后来飞黄腾达,还把猫带走了。 “……” 真爱是表弟、是猫。而他,人不如猫。 罢了。 反正他也不过是个饿极之人,将眼前放着的能吃不能吃的,通通当做那世间绝无仅有的珍馐佳肴罢了。 许是从小就没了爹娘,没人疼爱,一直很想有人抱抱。 以至缕缕明知飞蛾扑火,还是不怕死地非要扑腾那么一下。 果然越发死透了。 犹记荀青尾叹气:“但有时,倒是……觉得吾主很是孤勇。” 而有时,看他太惨,也会狐狸尾巴给他撸。 “其实,以吾为妖多年来看,人生在世,谁也躲不开渴求为人喜爱、得接纳欣赏,与心上人脉脉温情相互滋养。然而不幸,偏是苍生多苦、世事缺憾,一腔赤诚失落惯了、被骗多了,多便也学会了遮掩。求钱、求权、求才、求物,以他物填补欲壑缺憾。” “虽是缘木求鱼,倒也不乏有人功成名就、为人艳羡。” “这或许,也是何以爱之一字在世上,时而被捧入云端、时而又被踩至一文不值。” 慕广寒在认得荀青尾时就知他异于常人,活了好几百年不止。 原以为活得那么久,该再无执念。谁想那成日摇曳生姿嘲笑他恋爱脑之人,有日喝醉了,却是一脸从未见过的笑意,告诉他一个秘密: “吾当年啊,一连被吾老婆谢绝了好几百年。乃是吾锲而不舍、费尽心机、软硬兼施、巧取豪夺,追了他好几世,诈死把他骗哭了好几次,他才勉强答应。” 慕广寒:“……” 荀青尾:“哎嘿嘿,但是值得。” 慕广寒无话可说。 区别原来只在于他一直追不到,而漂亮大狐狸追到了?
第23章 隔日,慕广寒终于可以拄拐下床。 他的这把新“拐杖”有点长,蟠龙戟身、金光闪闪,摸起来凉森森的——西凉王价值连城的兵器果然手感很好,作为战利品拿出去晃悠无比拉风。 西凉王好像非常喜欢兔子。 不然,难以解释其人为何天天画兔脸、把轻骑叫於菟营,就连金色游龙戟的名字也叫做“卯辰”。 卯,兔。辰星,别名兔星,还是兔。 莫非是因为他生来白发,还有兔尾巴? 一瘸一拐走过城墙转角处,慕广寒实在没忍住,学着记忆中西凉王的模样在手中把这金色卯辰拿在转玩了一回。 ……疼疼疼,伤口要裂。 李钩铃:“哟,你还没死呀。” 慕广寒一愣。 多大仇,阿铃对他如此大的怨气? 结果低头一看,城墙之下,李钩铃并非在和他说话。而是在怼一瘸一拐、笑意盈盈向她走来的副将沈策。 沈策也不恼:“古往今来,如沈某这般贪财胆小之人,都是能长命的。何况此番李将军还欠了我些人情,沈某只等着将来有一天阿铃将军百万雄师富贵荣华,不忘赏我这瘸腿师爷跟着喝汤,又怎舍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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