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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ards结束之后我们来到了赌场大道,那里有结束之后的酒会,Christine还有所有赞助这场评选秀的赞助方和合作伙伴都在。 我在去的路上和我哥在一家店里装了一点m豆,我感觉没有上回来的时候好吃,我不知道为什么它里面的的巧克力夹心变甜了很多,又或许是我的问题,我的嘴出了问题,它变敏感了。 去了之后我才知道这个酒会的性质其实是一个化妆舞会,可是我哥没有提前跟我说,他可能也是忙忘了。 所以,当我穿着在看秀台下穿着的衣服和我哥两人走进酒会的时候,感觉自己错过了一个和我哥两人进行某些play的机会。 我本以为东道主会安排一些活动或是有意义的讲话之类的东西,但是没有,大家真的就是为了吃和玩去的。 大堂那里摆了一排的龙舌兰和哈伍德朗姆,还有一些我没见过的写着foch的疑似香槟的酒。 我对酒没有什么研究,只是它们看着都很不错的样子,便有些想尝一尝。 在这之前我其实是不喝酒的,倒不是因为我有多么洁身自好或是多么养生,主要是因为我对酒有一种天生的抗拒力,我觉得那种味道让我很难接受。 虽然我有时候也会尝一点苏格兰或是威士忌作为餐前的点缀,但是那纯粹是因为不死心,每次都希望这一次喝的感受能比上一次好一点,希望自己能像那些善于饮酒的酒馆绅士一样有余味地欣赏出它的美妙。 但我本身对它其实是并没有太大欲望的。 说是用来放松的酒会兼化妆舞会,但是其实轻松的也只有我一个人罢了。我哥依然在这里有很多的应酬,而且还要应付别人的招呼—— 第17章 誓言 不过他对这个依旧游刃有余,而且,他看起来是用一种休息的状态来做这些事情的。 我端了一杯朗姆酒,这味道倒是还能接受,有可能是我端的这一杯比较清淡,它有点像那种兑了很多酒精的果汁。 我不知道我端的这一杯是从哪个瓶子里灌下来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只是那个端着盘子的waiter看起来很有礼貌的样子,所以我就拿了。 等我费劲巴拉地把那一杯喝完之后,旁边有一堆人开了几瓶白兰地,我看着他们赞颂的样子,也装模作样地拿起来一杯尝了尝。 我又要无数次的在无人的地方扇自己的脸了,缘由于我每次都是这样没有自知之明地做一些事情。 我眼睁睁地看着旁边的一位穿着白色小短裙的年轻女士喝了一大口后咂舌向周围人感慨,一时兴起也学着她的样子喝了一大口。 然后那刺激简直要了我的命。 我从来没感觉我的胃这么抗拒接受一种东西。我用我生平最大的素质没有吐出来,反手就把那一杯放到了桌上。 我向waiter要了一杯清水,那人却看着很忙的样子递给我一杯不知什么的东西。 我猜那应该不是清水,但是我想冲淡一下口里的味道和那种灼烧的感觉,便拿起那杯看起来度数较低的酒喝了一口。 又难喝……又让人头晕。 我摇摇晃晃地扶着墙壁,一抬头,突然看到我哥背对着我站在我面前看手机。 他像是换了一件衣服,那件带着黑色纹丝的皮质外套看着有点不衬他,但我不在乎这种东西。我靠过去,我哥转过身来我便一把靠到他身上,然后脸贴到他脖子上。 我太累了,我想歇一会儿,那几杯该死的看着都一样但实则有很大区别的酒让我有点头晕。 我感觉我哥低头在看我,他的手顺着我的脖子摸上我的脸。这反应让我感觉有点奇怪,因为我觉得我哥不是会在这个时候做这些动作的人。 我无从思索这怪异的感觉,然后就听到远处一个熟悉的声音: “林屿清。” 我正要抬头,却感觉手臂被身后一个人没轻没重地一拉,然后就靠到身后那人的怀里。 那人身上的肌肤传来熟悉的山茶花的香味,我轻轻抬头,看到我哥没有情绪的侧脸。 他望向刚刚抱着我的那个人。 这个是林远珩,那刚才那个是……别人? 我哥抱我的样子和状态有很多种。比如说如果是在外面去旅游,要拍照的时候,他就会用一种慵懒的状态抱住我;如果是在床上的时候就算我没有提出需要,他也会把我抱得很紧;如果是在我受伤的时候,他会很小心地抱我,像是抱一件易碎的玻璃器皿。 但更多的时候他抱我则是没有任何束缚的、平时日常中的、随时随地舒心的、缠绵的拥抱。 所以当我哥用一种强硬又没有感情的态度抱住我的时候,我确实是有一种由衷的陌生感。 但是我混沌的大脑不允许我有更高级的思想,我哥的手就像那种俄罗斯熬鹰人的手一样死死地抓住我的肩,然后用力把我的脸埋到他的肩上。 虽然他只用了一只手,但是我感觉他把我箍得很紧,我甚至有点喘不上气来。 我哥就那么注视着那个被我误认的人,我听到身后那个人有些不知所措的声音: “抱歉Harvey,我不知道他是你的人,我看他有点难受,只是想扶一下他……” 大概是这样。 其实句子我也没听太清楚,断断续续的。 其实直到走出酒会,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出去的,就像那种没有任何辅助的编码,以一种超乎常人的写码速度在电脑上不停地打字——我的理智不停得敲打我昏涨的脑子。 XX Awards那边的负责人派了专车接送我们,我好像可以隐隐约约闻到大街上有一股很腥的味道。我不知道为什么司机后来不见了,只是听到我哥在车里和我说话: “你像那种随时随地都会被人盯上的濒危动物,一不小心就被人盯上了,林屿清,坐直,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我摇摇头又点点头,我哥把车窗打开一点点,外面的风吹进来,我感觉好像有沙子吹到了我的眼睛里,我一眨眼,差点流下一滴泪。 这一滴湿润眼眶的泪像是某种催化剂,车顶头的黄色小夜灯让环境变得很静谧。我看着我哥笼罩在一半黑暗里的脸,突然很想抱抱他。 “林远珩,过来。” 我做了个拥抱的假动作,然后不由分说地用力亲了上去。 我哥被我突如其来的吻懵了一下,我贴着他的嘴唇浅浅一笑,然后把头埋到他的肩上。 我真的会厌恶自己总是容易把一些温馨时刻搞成是悲剧氛围的性格,可是我发现我避免不了,我就是容易产生这样的联想。 不知道为什么,有可能就是拉斯维加斯这种天气的原因,让我觉得在这里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一种壮烈的感觉。 我其实不是一个会因为环境而伤春感秋的人,一切发疯的源头应该都来自于我自己,可是在这样的时刻,我突然很想告诉我哥,我爱他这件事情。 我坐到我哥身上,抓着他后脑勺的头发强迫他仰起头,然后命令他开车门。 我哥说让我别闹,可是我像是疯了一样坚持这么做。现在想来这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因为当时我们的车停在老城区,而且那会儿是凌晨三四点钟,很有可能遇到抢劫犯或是开枪的家伙。 可是没有办法,我当时是一个疯子,这么想来我哥也不是什么太正常的人,他居然真的纵容我让我把车门打开,我和他两个人一起从车里出来了。 我也不知道我要干什么,只是突然很想看一看天上有没有星星月亮或是即将出来的太阳。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朝远处看,没想到还真有。 照着巨大老城区的天空上方有一轮撕破乌云的旭日,那一枚日光像是有温度一样,我感觉我浑身上下都燥热难当。 我哥顺着我的目光看着那太阳,我回过头来看他。他的侧脸在那样稀少的光线下有一种很硬挺的视觉效果,像那种艺术展会里的裸体雕塑那样俊美又硬朗。 我仿佛听到远处传来一两声沉闷的声响,而后沉寂的四周让我感觉这世界上就只剩下我和我哥两个人。 我想起我哥第一次站在拉斯维加斯的秀场,那时他只是一个没有任何名气的小模特。我记得他那天穿的衣服,是一件像飞机机长一样的贴身挺拔的制服,但是他的肩上没有肩章,而是两片用金色盘扣贴住的橄榄枝式样的小布片。 他的胸前是那种像宫廷里的人才会穿的那种盘综错杂的白色纹扣,衣服的下摆把他的腰线掩盖在黑色的西装裤里,在衣服和裤子交接的地方是写着“Harvey Lin”的巨大参赛姓名名牌。 那时他的面容很苍白,像一个刚从水里出来的游泳的人。他脸上上了妆但是却感觉很肃静,只有他深邃的轮廓让一切看起来有一点血色。 我想起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顺上摸上我哥的手,然后把头靠到他的肩上。 我哥轻轻地摸了摸我的脸,我突然有点难受,因为他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也是这样摸我的。 “林远珩。” “怎么了?” 我把整个人的重量都放到我哥身上,这么贴着然后仰起头看他的脸: “我全世界最爱你,我非你不可。” “我不能没有你。” “你的全部我都喜欢,我只爱你一个人。” “我爱你。” 我觉得我的声音不是很清明,在那种荒谬的环境下有一种嗫嚅的感觉。我哥紧紧抱住我,我可以顺着他的衣领看到远处拉斯维加斯东部灯火通明的商业街,我听到他在我耳边向我重复这些我跟他说过的话。 可我们都没有意识到这样的话在电影里是主人公分别之时或是离别之夕才会说出的像悲剧一样的挽歌,或是士兵上战场之前对恋人留下的一定会回来的承诺。我不知道,我们都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一刻,他的心跳声混着呼啸的黄沙,传进我耳朵里。 我意识模糊中想起之前问过他的关于世界末日的话,突然觉得我哥说的话很对。就算明天是世界末日,就算世界末日就在下一秒,就这么静静地等着,等它来,和我哥靠在一起,在世界末日的时候和他死在一起—— 我觉得,这确实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这次回程的时候飞机途经旧金山,我哥带我去了一片特别美丽的海湾。在那里我们买了一只带夏威夷果的抹茶味冰激凌,上面点缀了我喜欢的像玻璃碎片一样的细长水晶糖,它的口感有点像披萨,但是很甜。 我哥好像还没有从上次我醉酒抱错了人的“事故”里原谅我,我吃完了冰激凌之后凑上去想要亲他的时候,他居然没有主动靠过来。 我顶了顶腮帮子,决定这一次不惯着他。 其实那件事情确实是我的错,但是我越不占理的时候我就越不想承认。那些所谓的爱情鸡汤告诫不就是这么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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