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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包厢就在二楼,我带您上去。” 在上去的几分钟里也要寒暄和拉近关系,经理欣喜地笑:“盛总这几年一直在国外, 好久没来我们这里了。” 盛斯遇简单回答:“工作太忙。” “这一次回国需要多久?” 见盛斯遇久久没有回答, 经理暗道是不是说错了话,抬眼看过去,没想到盛斯遇眉头微锁。 “还不确定。” 原来是在思考, 他松了口气。 为他们预留的888号包厢在最里侧,确保不会有人误闯进去。 刚走到886包厢时, 里面谈话的声音突然传出。 “何幸,你也不用在这装模作样, ”一个因常年吃肉喝酒,而鼻头肥大红肿的股东说,“向天野他爸活着的时候也要尊敬我们,你一个走后门进来的人,妄想替他传话,还要收了我们的股份,是不是得夸你一句后生可畏啊?” 盛斯遇停下脚步。 经理走了两步才发现,又忙退回来,疑惑地看向他。 …… 何幸轻笑一声:“原来大家早就调查过我的背景了。那就应该知道我的前半生坎坷又多灾,我什么都见过,什么也不怕。捱到今天是我比灾祸的命还要硬。那么诸位呢?” 越有钱越怕死。 每年定期体检两到三次,感冒发烧都要急诊输液的人,最怕死之前钱没花完。 何幸今天这番话,的确让他们思虑一阵。 但毕竟也是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多年的人,又怎么会被半大小子给吓住。 “什么年代了,你在这跟我们玩黑白通吃?” “我可不敢,”何幸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烟,点燃后拿着打火机在手里把玩,问,“但你们应该知道我丈夫是谁吧?” 话音一落,所有人默契地移开眼。 何幸见状抬了抬眉,又摆摆手:“哎呀,你们想到哪里去了!我的意思是,即使今天不能劝各位签下合同也没关系,我再也不像小时候那样清苦。哪怕失去这份工作,老公也能养活我!” 说完,手上一松,带着火苗的打火机不偏不倚落在酒里,蓝色火苗浮现在眼前。 何幸佯装慌乱,将酒杯挥倒地上,霎时间点燃了桌布。 火光扑面,十几个股东慌忙起身,沉重的桌椅吱吱响,有人刚推开门就被何幸拦住,先一步拿起放在角落里的灭火器,一番利落地操作过后,火焰熄灭。 除他之外,所有人脸上身上全都是黄白色的粉末,狼狈至极。 在服务生震惊地神色中,何幸温柔地告诉他们:“损坏的一切全都记在向天野账上,现在可以上菜了。谢谢。” 撒了一层粉末的桌布上,一道一道佳肴上齐,做为全场唯一一个衣服干净的人,何幸很平常地招呼他们:“大家不是饿了吗?可以吃饭了。” 谁还有心情吃饭,门缝开到一个手臂粗,有人想走,可被扔到一旁的灭火器就横在门前,他们不约而同被何幸的气势镇住。 怎么也想不到,当初那个看上去青涩稚嫩的青年,这几年居然蜕变成这个样子。 “你简直就是无赖!” 何幸本来刚夹起一个溜肉段,闻言惊讶抬眉:“哪有!” 怎么会像无赖呢? 分明他在学习盛斯遇之前的坦荡啊! 那种矜贵,荣辱不惊的态度,做什么都无所畏惧,用最平淡的语气和动作,就能让对方闻风丧胆。 怎么就成无赖了?他也没学周考潍啊! 为了搞定这几个老东西,把半辈子的本事都拿出来了,最后还是理想和现实的差距。 万万不能在这个时候功亏一篑,何幸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无赖就无赖吧。摔了筷子,把合同拍在桌上! “今天在这里签了,向总还能给各位留□□面,不压价收购你们的股份。要是不签,下一次可就不一定在哪里了。” “盛总,我来帮您!”门外突然传来一个慌乱的声音。 何幸听见这句话,不知所谓的气氛瞬间瓦解。 如果那群股东再仔细一些,一定可以发现他的慌乱,从而不会以这种屈辱的姿态,在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包厢外,盛斯遇看着一种不知名的白黄粉末喷洒在闪闪发亮的黑色皮鞋上。 抬了抬眉,神色讶然地看向那个手臂宽的门缝。 很快,里面再次传来一个怒气磅礴的声音。 “你们怕他,我可不怕!老子打了一辈子雁,还能被雁啄了眼睛?谁爱签谁签,我是不签!” 话音刚落,门被大力拉开,那人顶着满脸满身的粉末,撞上了盛斯遇的双眼。 犹如一盆冷水当头浇下,气焰瞬间灭了。 紧随其后走出来的是何幸,手里还拿着筷子,看见盛斯遇的一瞬间,也滞住。 不过几秒钟的时间里,何幸反应过来,偏过头:“李总,你要不要再好好想想。” 何幸上前一步,低声警告:“你今年也五十二岁了,指望着老向总留下的小老婆又有什么用?她没有孩子,再加上疾病缠身,哪怕再有钱又能活几年?说不定,还要你给她送终呢。” “你……” “我说的不对吗?”何幸说,“向天野是老向总唯一的孩子,即使他再不学无术,也是当之无愧的继承人。当初你们一个一个地打击他也就算了,现在他已经在源城站稳脚跟,又怎么会听你们的话。” 他拿起属于他的那份合同,连同笔一起送过去:“养老吧,李总,人不能既不服老又不努力。” 李总看了眼盛斯遇,又看了眼何幸,几番思索后,签了合同。 何幸目的达成,终于放人离开。 想象中的松弛感并没有袭来,紧张源于还站在面前的男人。 他抿了抿唇,下颌微扬,天鹅颈舒展开,露出那条项链,还有和田玉兔子。 见盛斯遇眼中并没有什么波澜,又垂下肩膀:“盛斯遇,我回来了。” 也许不该这样讲话,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得这样懦弱,如果一下子抱住他的脖子,是不是就能瞥见他另一种表情? 盛斯遇的嘴唇弯成礼貌又疏远的弧度:“何助理,第二次见面了。” “……” 何幸垂下眼,瞥见他皮鞋上的灭火器粉末,连忙掏出纸巾:“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走了的经理小跑着赶回来:“盛总,给您找了双新鞋,我来帮您换上!” 平整带着香味的纸巾被攥在掌心,汲取了因慌乱和沮丧的汗水。 你看,都不需要他皱一皱眉,就有人愿意蹲在地上为他换鞋。 与生俱来的气势只需要轻轻瞥一眼,再骄傲的人也要低头签合同。 你怎么学,也学不到他三分。 何幸,他又怎么会在原地等你呢? 盛斯遇换好鞋后,转身离开,一句寒暄的话都没提。 安城冬日的冷仿佛真是随着心一起,刚走出酒店,寒风席卷着雪渣一同侵袭,刺痛他的脸。 周考潍的电话打过来:“怎么样?那群老东西签名字了吗?” “怎么不说话?一猜你就不行,对付那些人得软硬都来,我让你在腰里别个西瓜刀你别没别?” “喂?你不会被人打了吧?” “周考潍……”何幸仰头,看着昏黄的路灯,“你觉不觉得这些年我变得不像我了?” 安静一顺。 周考潍的声音沉下来:“你真遇见盛斯遇了?” “嗯,”他鼻子一酸,“他都不认我了。” “那不是正常吗!” “以前的我会怎么样?” “以前……你没皮没脸的,死缠烂打呗,不像现在,好歹混成个人物了,你也要面子了。” “可是对他不能死缠烂打,”何幸说,“那会适得其反。” “那你就回来,源城不够你混的,非要回安城遭罪!” “谁说我是回来遭罪的?”何幸抚摸着脖颈的两条挂坠,“我是回来寻找我自己的。” 当初他离开,也将自己遗失,只要找回来就好了。 一定能找回来的。 何幸坐在车里,捧着个热乎乎的烤地瓜,唆了下手指上的蜜,终于等到盛斯遇的身影出现。 他依旧瞩目,颀长的身影立于风雪之中,对友人露出微笑与对方告别。 有穿着深色西装的男人为他撑起一把黑伞,伞柄是银白色的,上面绘制着龙的浮雕。 何幸下了车,一步一步走近。 等他与所有人告别结束后,终于拥有与他单独交流的时间。 何幸等不及说出早已准备好的台词:“我是来谢谢你的,今天如果不是你在门口,李总也不会签合同。” 盛斯遇抬手,按了按耳蜗。 “在此之前,我无意听到了你们的对话。” 何幸心跳加速,不知道他从哪一句开始听的。 为了镇住那些老东西,他的确借了他的势,如果这句也被他听见,那就太尴尬了。 盛斯遇说:“没想到向天野要收揽股东,还需要搬出我的名字。” 何幸:“……” 全听见了。 “对不起,”何幸说,“是我实在没办法了,才跟他们提起了你。我我,我向你道歉。但我说的也都是实话啊……” 盛斯遇眯了眯眼。 何幸乘胜追击:“我们确实已经结婚了,并且,没有离婚。而且……我国也没有分开几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所以,我没有说谎。” 他看见盛斯遇的胸膛起伏,白雾从他口腔中沉重地吐出。 何幸沮丧地开口:“好吧,我的确利用了你的名声。是我的错。” “何幸。” “嗯!”他脆声应答,眼中镶嵌的明珠陡然一亮。 “十分钟后我还有个应酬,如果你没有别的事情——” “我有!”何幸忙扯出脖子里的两条项链,“我打开了你给我留的保险柜,看见了这个,还有……” 他压低声音:“睡莲。” ‘睡莲’一词刚说出来,他鼻子一酸,不管不顾抓起他的手,隔着皮手套与他十指相握,眉眼间尽是思念之情。 “盛斯遇,我想清楚了。这些年我想的很清楚了,我们不能就这样分开。” 那时候他被张肆算计,又从吴超口中得知一切真相。 桃花源是幻境,幻境屡次被打破,纵使装作毫不知情,依偎在树荫下,却仍抵挡不住越来越大的窟窿。 全世界都在逼他面对真实,哪怕故意不去想,也要刺破他的血肉,逼他面对。 身心疲惫,寒冷刺骨,不得不暂时离开。 用来装和盛斯遇回忆的玻璃罐子里,不该有黑色,如果有,也应该及时止损,等到黑色尽数褪去,再续前缘。 凌驾于仇恨之上的爱情,等于赤脚在刀尖上走路。 被血侵染的情感,本来就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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