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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南露出一种嫌弃的神气,咕哝一声“吵死了”,慢吞吞爬起来,开衣柜挑了一件青黑的丝质衬衫。袖口两粒袖扣,是书卿送的那对,他一眼就认出来了。在房间里不到一个钟头,衣服却换了一身,给人看见当然有点尴尬,但虞家现在过西式生活,也并不显得太突兀。少南站在床边系扣子,睨着他笑道:“为什么这样看着我,嗯?” 书卿把手钻进他衣摆里道:“我笑你跟小孩子置气,你也是小孩子?”少南坐下来,是咕咚往被子里一陷,气呼呼地,翻了个白眼。他们实在难得有秘密的空间,周围总是闹烘烘一大堆人。 少南道:“像我们这样,要是偏偏特别喜欢小孩子,那可怎么办呢。”书卿笑道:“我还蛮喜欢的。”少南点点他的胸膛道:“你跟我在一起,是不会有小孩子的。”书卿道:“那我去捡一个。” 过去少南提起在德国的见闻,说白人最喜欢收养孤儿,不像中国男人最忌讳替人养儿子,是一种宣示所有权的象征。书卿过后想起来,从前他一叫“爸爸”,谢洪升就要打人,当然是因为他自身就等同于一种嘲讽,不亚于提醒对方戴了绿帽子,尤甚于娶一个来路不明的下堂妾做老婆。日子久了,书卿也就怀着一种报复的心理——等着罢!我非得养一个跟所有人都毫无关联的孩子叫你们看看! 少南笑着瞪了他一眼道:“捡一个,你当是弄堂里捡只猫哦,那么容易。”可是紧接着却滔滔不绝地畅想起以后的生活,遮掩不住兴奋。少南的眼睛亮晶晶的,说道:“书卿,将来我们一定去美国走一走,看看什么是自由。” 从电影片里七拼八凑出的美国是没有穷人的,到纽约的邮轮穿过大西洋以后,是在一个湿漉漉的清晨开进港口,隔着老远就可以看到自由女神的雕像,从雾气里把火炬高高擎出来。大船每天运送成千上万的穷小子去西部淘金,无数帽子在雕像前飞上天空,年轻人抱着头,激动得瞎哭一通,这是下只角鸽子笼似的窗户里孕育不出的画面。少南又说:“而我们,书卿,我们去荷里活,去看派拉蒙拍电影。书卿,你看着美国人拍的电影不觉得奇怪吗?同样是叽里咕噜一大堆孩子,但他们并不扭曲,没有一出生就背着上一辈的债务。” 书卿笑道:“你觉着自己背了债,人家还要喊你作讨债鬼,哪有这么可笑的家庭关系。” 少南就搂住他,在他耳朵旁呼哧呼哧地苦笑,两个人鬓角的短发戳在一起沙沙地缠磨。 将来——如果将来只有他们两个,两个男人构成一个家庭,将来的上海能够容纳他们么?将来的纽约能么?想不出来,对话就在无言的亲昵中结束了。但书卿仍然觉得迷惘。提这些干嘛?收养小孩子,出洋,派拉蒙……少南连在自己家里公开化他们的关系都不愿意,畅想这么一场虚无的将来又有什么意思? 但那些在雕像前飞起来的帽子落不下去了。像电影片放到最后一秒的定格镜头,往后全是职员表,所以那戛然的一收让人记得特别久。书卿的“将来”里已经有一部分,搭上一班乌烟瘴气的邮轮离开上海,越过租界区,越过太平洋,再也回不来了。少南描绘给他的那些留洋的生活,约等于一个理想化的符号,甚至少南站在他面前,就已经是个理想化的代表。书卿有时候想,其实他们不该离对方的生活太近,近了只有徒增期待。少南是少南,他是他,把自己的生活寄托在另一个人身上,未始不是一种卑劣的狡猾。 书卿带着那种对自己的鄙夷抱住少南。已经是下午四点了,柜子上一只黄铜西洋座钟的指针细微地“喀嗒”一声,接着“铛啷啷”地敲起来,警示般令人不得不扭头看着它。 书卿说:“我该走了。”却迟迟不动。雪青的被子像暴雨前的云似的揉成一大团,凉咝咝的少南的衬衫,从袖管里伸出来钻进他胸口的手臂,都是冷的,就像给这夏天宣告终结一样,银幕上一个硬梆梆闪动的“完”。 书卿突然用力箍紧了少南,少南的头颅歪过去埋在枕头里,急促地喘息。少南闷声问:“书卿,我们什么时候都在一起吗?” 书卿顿了顿才答他,把倏然冲上来的一阵哽咽绕了过去。他想少南大概也后知后觉,发现了这故事的不合理之处,但他仍然装作没听懂,说:“嗯,在一起的。”
第三十三章 美娟 又过两个礼拜书卿去汇丰上班,在黄浦滩路上,英国人建的灰扑扑的石头房子,巴洛克教堂似的圆顶,在那清晨初黄的梧桐间泛着青色的光。 门口站着两个包头的印度巡捕,一位打字员项小姐出来接待他,冷漠地一点头,但掉过脸去和印度人用英文说了几句笑话。书卿同她一起上电梯,缆绳吱轧作响地把他们两人拽上楼,那项小姐坚毅地站在一隅,动也不动望着楼层上的指针,面无表情,忽然开口道:“英国人把一楼叫做LG,所以二楼实际上是三楼。” 书卿没留意听,又问:“不好意思,您说什么?”项小姐露出一点愠怒和鄙夷的神气,重新告诉了他一遍。 他们的办公室是套间,七个中国职员,经理是英国人,项美娟小姐就坐在经理室门口,和别人的桌子方向都不一样,所以走进来的人第一眼总是注意到她。当然也因为项美娟小姐是这里唯一的女性,永远穿着三件洋装中的一件,宽肩膀衬托出窄小的圆脸,右边颧骨上有两颗不明显的小痣,戴着金丝边眼镜,鬈发当中露出两粒珍珠耳环。人们往往把猜项小姐今天穿哪件洋装当成早上的助兴节目,于是神色复杂地盯着她进来的方向。 项美娟小姐也知道,故此对一切人保持相当的警惕和漠视,也包括她为之工作的英国经理。固然英国人每次招呼她到经理室去,从一团毛茸茸的干燥的胡须里撅出两片嘴唇,夸赞她穿得漂亮,喊她“大令”,那三件洋装显然承载了太多名不副实的褒赞。 项美娟小姐接电话,是把话筒夹在耳朵和肩膀当中,歪着头,盯住面前的打字机,一边讲英文一边誊录完全不相干的文件。这时从书卿的桌子看过去,可以看见项美娟虚伪的礼仪性的微笑,眼睛狡黠地弯起来。一通电话打完,项美娟说,“那么先这样,拜拜”,立刻清扫掉一切柔和的表情,用两根手指把眼镜往上一推,仿佛有一股冷气从鼻子里喷出来。 男职员需要这样一位女同事,但并不在意她的工作。打字和接电话谁都能做,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像项美娟小姐一样,沉默地扮演好橱窗模特的角色。 有一次书卿录一笔不大常见的账目,午饭的时候人们都出去了,只有项美娟坐在那里漠然地敲打字机。书卿随口问:“项小姐知不知道去年的账簿放在哪里。”项美娟扶了扶眼镜,仍旧盯着打字机道:“我有钥匙,但我现在不高兴跑到库房专门拿给你。”书卿只好笑道:“我有一笔账目做不出,项小姐帮帮忙。”那项美娟侧过脸盯了他一会儿,起身走到他桌子跟前来,“什么账?” 书卿又犹豫,怕说得太复杂,超出了她能够理解的范畴,便把单据递到她面前晃了晃。项美娟接过来看了几眼,只管往桌子上一撂,耸耸肩,问:“谢先生还没吃午饭哪?” 这一天下着小雨,石头房子浸湿了,办公室里也冷冰冰的。项美娟穿着一件杏色的薄呢子大衣站在风口里,抿着唇,只管从他桌上那盒橡皮章里一只一只拣出来把玩,书卿也不好意思撇下人家不睬,于是微笑地看着她。这时候英国人在里间呼唤“密斯项”,美娟丢下手里的几颗印章,一言不发,踏着高跟皮鞋扭身就走。过了一会儿美娟出来,书卿看见她在关门的一瞬无声地骂了句“畜生”,飞快地摔门出去了。 书卿怔了片刻,马上意识到自己成了危险的目击者。他蹑手蹑脚地想把印章都收起来,也快点溜出去,不想教英国人发现他的存在。这时他发现项美娟小姐拣出的会计科目章,正是他需要用到的那几枚。 书卿有机会正式地向项美娟小姐致谢,是接下去的那个月,会计股的一名男职员结婚,碍于同僚面子,不得不商量着封一点礼金。 菜馆充其量算过得去,也有一两样拿得出,但在厨房里搁了相当久才端出来。梅菜烧肉的芡干了,像女人隔了夜的妆面,伪装度大打折扣,鳝鱼则因为切得太碎而躲在盘子底下羞于见人,筷子伸下去只夹起一口油。暗塌塌的灯光下,可以想象上一桌宾客闹哄哄吃香烟,大红桌布上烧出好几个洞。 “这一桌至多十块钱,不能再贵了。” 大家便敷衍地微笑,说经济实惠,过日子的人是这样的,但眼睛同情地看向新娘子。 现在不时兴拜天地了,结婚都照西式规矩,一对新人手挽着手轮流到桌上敬酒。新娘子是小巧身材,像高中才毕业就忙不迭地被拉来结婚,扑着过厚的粉仍然显得幼稚,低着头,把白纱当成披肩从两臂裹到前面来,终结于那微微起伏的胸脯的尖端——连应当发育的地方也是幼稚的。去到他们这一桌,年轻人围着他们嚷、起哄,要新人报告恋爱经过,气氛特别地吵闹,当然是看出这对夫妻互相并不大认识的缘故。 新娘子紧跟丈夫,像面对大考的试卷,尽管理论上已经预演了无数遍仪式的流程,但在婚姻这门课上她显然是个坏学生,丝毫没有学习。 “我们这里就只有书卿没结婚。”敬了酒有人提起来。 “是这样哦?”书卿只是微笑。 “对对对,”另一个人接过去,“书卿从来也不说自己的女朋友。” 书卿只好笑笑,“没有的事,我倒是想交女朋友,可惜没有小姐愿意认识我。”大家立刻反驳:“怎么可能,上海最不缺的就是小姐,一定是你眼光太高。” “项小姐是不是单身?” 他才注意到项美娟坐在离桌子稍远一点的位置,没听见这番对话似的,只管远远望着从天花板垂下的赭色花球,眼睛里显出一种悲悯的神气。美娟今天没有穿她的三件洋装,竹青色旗袍里伸出一段小腿、半截手臂,腕骨下带动着白而细长的手,她整个人是一种略带丰腴的、健康的长。项美娟微微转过头来,用漠然的脸色回应别人的话——“刚才新娘子的捧花,蛮好给项小姐拿着沾沾喜气。” “你觉得项小姐好不好?”有人推他,“会讲英文,年纪也合适。” “会讲英文哪能?自家门关起来两个人讲英文咯?”一个男职员撇撇嘴道。 大家笑起来。都喝了一点酒,年轻人开玩笑,不应当生气,再者是善意的提醒,说得又在理——当然是站在美娟的立场上——同龄的女孩子早就该嫁掉了。在嗡嗡的窃笑声里,不加入他们的笑话都显得不合群,回头他们又有得讲了,“项小姐成天板着一副脸,不怪没人敢帮她说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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