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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身份,就论两人若真动起手来,萧彻根本占不上一点优势。 如今,萧彻手力见长,挥起鞭子来丝毫不在人下,慕怀钦突然想起陈公,当时为他挨了一脚,也不知现在怎么样了。 藏书阁离朝阳宫路途遥远,朝阳宫地势很高,两宫之间隔着一片湖泊。 慕怀钦站在藏书阁顶楼,推开窗,便可遥遥相望。 彼时,星河流转,残月高悬,朝阳殿内灯火通明,陈公正踮着脚,用挑针挑亮御案前的烛火。 两天来,腹上的伤还隐隐作痛,一踮脚会抻着肉疼。 萧彻瞥去了一眼,见他一副难忍模样,心中了然。 “今晚不用当值了。” 说着,他放下奏折,从旁的锦盒里拿出一瓶拳头大小的药罐,两根骨节分明的手指将药罐朝着陈公推了过去,“太医院特配的,拿去擦上。” “老奴谢陛下恩赐。”陈公双手捧起药罐,毕恭毕敬的退出。 出了门,陈公暗自摇头,陛下的话看似冰冷,半句不提藏书阁里的那位,实则心里装着挂念,陈公侍奉过三代君王,萧彻也算是他看着长大的,不必吩咐,他也知道该怎么做。 寒风瑟瑟,陈公手提食盒,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去路口等人。 不一会儿,两排整肃的巡查队列映入眼帘,尤其是领头那位,身材高大,一身银白色的铠甲在月光下极其显眼。 “方统领!”陈公唤道。 方大胜从队列里回头张望,一见是陈公,登时满心欢喜,连忙挥手让其他人继续前行。 他就是顾佟原来的旧部下,后被萧彻提拔做了御前侍卫,成了顾佟碎碎念的“狗命之人”。 这人分三六九等,有人上辈子积德,一出生就能混上九流的贵族圈,方大胜出身卑微,祖上是杀猪宰牛的屠户,自知混不得上九流,那就混下九流。 而后,他学了一身的好武艺,说话爽朗,为人仗义,出门在外什么人都能交得上,江湖道上的兄弟一招呼一大堆。 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三年前一招不慎,被个秀气的小白脸玩了仙人跳,被拆穿后,本打算只是想简单教训一下,没曾想对方那么不抗打,他一脚下去,直接断了人家子孙后代,最后惹上官司吃了牢饭。 而顾佟算是他的贵人,也是恩人。 见他武艺不凡,是个人才,便推了案底重审,救了他一命,又留下在手下做事。 现如今方大胜在圣上身边侍奉,自然与陈公熟络了一些,平素里,方大胜是个碎嘴子,有点小贪,但无伤大雅。 此时,他来到陈公跟前,笑模笑样地露出一口大白牙,嘿嘿笑道:“哎呀,陈公,您看看您总这么客气干嘛,这么冷的天还特地给我带吃食,有事您吩咐就是了。” 说着,好个厚脸皮去接食盒,陈公一手打掉他伸过来的大爪子,瞪了一眼:“去!哪里是给你的?” “不是给我的?” “这是给慕大人的,慕大人受伤了。” “他咋又受伤了?” 陈公没回话,只看着方大胜。 他不说,方大胜也知道,定是又被陛下给收拾了一通。 陈公道:“夜深了,烦你去藏书阁走一趟,顺带...”他从袖子里掏出那拳头大小的药罐,“给慕大人上些伤药。” 暗夜中,方大胜慢慢将笑容收了去,虽然他以前是混下九流的,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能看得上。 比如....靠脸来卖的小白脸。 以他的论断,宫里宫外其实区别不大,宫里算得上九流,玩得格调高些,但人性大差不差,像慕怀钦这种长得好看的小白脸,都属于可恶的坏兔子! 此时此刻,方大胜满脸的不情愿,一方面讨厌兔子,另一方面那藏书阁总说闹鬼,谁敢去? 他道:“陈公,我这执勤呢,抽不出空来。” 陈公呵了一声,哪能听不出那点小心思,他本也不想麻烦方大胜,只是夜里漆黑,藏书阁那边又没个人气,他自己行动不便,又年老体弱容易招上些什么,手下那些个小崽子们,一提去藏书阁,个个吓得像炸了毛的小鹌鹑。 方大胜不一样,他随身都带着一把祖传的杀猪刀,那是一把短刀,锋利无比,见血无数,凶煞地狠。 想辟邪,只能找他。 陈公不想与他弯弯绕绕,直言道:“是陛下的意思。” 方大胜才不信,陛下那颗千年铁树什么时候开了花,会对慕怀钦那么好? “陛下亲口说的?” “这话问的,你若不信,大可捧着罐子去问陛下。”陈公顺手把药罐子塞到他怀里,拂尘一甩,双手插袖道:“去问吧,咱家在这等你。” 方大胜:“..............” 方大胜无奈道:“瞧瞧,发什么脾气呀,我去去去,我现在就去藏书阁成吗?” 他可能是服了这个老太监,好端端地说事,倒是先闹起了脾气。 拿人手软,吃人嘴短,方大胜平日没少受陈公恩惠,也不再说些什么,一手提着食盒,一手抱着药罐子走了。 陈公在身后扯着公鸭嗓嘱咐道:“带上唐宁,他年轻,火力旺!” 作者有话说: ------ 方大胜,我最爱的狗男人,没有之一,男二要登场了。求收藏!
第8章 你到底是谁? 唐宁是方大胜的同乡,今年刚满17岁,小时候家穷,他十多岁就只身来到京城挣钱养家,在街上碰到方大胜时,他还在满街倒卖禁书。 唐宁生得一副机灵相,一张嘴就跟抹了蜜似的,他和方大胜殊途同归,都是混下九流的,所以没多久就去了方大胜身边同流合污,当起了小跟班。陈公见过他几回,看他能说会道手脚麻利,十分喜欢,方大胜再从中一撮合,陈公便收他做了干儿子,也算留个后。 他入宫当差才不到半月,有陛下身边两位红人倚仗,分的差事颇为轻松。平日里,除了例行巡视,也就是干些杂七杂八的跑腿活儿,还多半都是夜里给方大胜买酒。 唐宁入宫之前,便时常听闻陛下长相英俊不凡,对圣上满是好奇与敬仰。可入宫至今,都没机会靠近御前一睹圣颜。 为此,他成天缠着方大胜,软磨硬泡央着方大胜带他去近侍一回,好让自己能一饱眼福。 今晚,机会来了,唐宁刚躺进被窝就被薅了起来,方大胜连忽悠带威胁,命他陪同去个好地方,回来后,就答应带他去御前见见世面。 竹林小路上,道路幽深,一眼望过去乌漆嘛黑,抬眼不见月,伸手不见指。 阴森森的。 唐宁提灯在前,像个盾牌僵着身子走,方大胜躲在他身后,九尺高的汉子怕得缩成个球。已经听过各种版本竹林闹鬼的传闻,想起这些方大胜忍不住提起酒葫芦喝上几口,来压压惊。 都说酒壮怂人胆,到他这,一点没壮,反倒怂了,看哪都觉得像鬼影,没有自己都能脑补出一堆来。 这东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能躲则躲,实在惹不起。 他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腰上别了把杀猪刀,没事挥两下四处观察。 风声呼啸,枯败的竹叶沙沙作响。 唐宁感觉不妙,紧张地说起了家乡话:“大胜哥,这啥地方啊?怎么阴森的像个坟圈子?” “别问,赶紧把东西送过去,送完就走。” “别,我不去了,这也太吓人了。” “那咋行?这可是你干爹吩咐的,你干爹的话也敢不听?” “去也行,那我要五两银子。” “……滚犊子,答应二两的,怎么还坐地涨价?” 这边话音刚落。 呜呜—— 呜呜—— 鬼哭般的风声回荡在林间。 慢慢的,道路的不远处突然显现出个人影,也没提着个灯,又身穿白色的长衫大褂,暗夜里十分突兀,打远了看去不像长腿,就那么径直地朝他们飘来。 方大胜最先注意到,登时僵住了脚步。 啥呀那是? “来烧纸的?”死寂的空气中,冷不丁飘来这么一句。 方大胜还以为鬼来收钱,惊得老二一紧,裤头挂上点点的湿热,快要憋不住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鬼啊!” 他丢下食盒,吓得撒腿就跑。 方大胜一落跑,唐宁就慌了,他急着一转身,左脚绊了右脚,好,没跑了,直接趴去了雪地上,手里的灯笼也轱辘辘滚了出去。 “.............大大..大胜哥!?你等等我啊!你不送东西了?” “你去送吧,活着回来,老子给你十两!” “..............” 唐宁整个人扑进了冰冷的雪窠里,后面有鬼,前面逃跑的大哥也不回头拉他一把,转身就弃他而去。 用他的话讲,那是从头到脚,再到心,哇凉哇凉的啊。 他闭着眼睛不敢动,只听身后匆匆而来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天杀的,实在不行,跟鬼拼了!” 唐宁手伸入腰间解开腰带,已经做好了用童子尿驱邪的准备。 待等那脚步声一临近,他一股作气,蹭地翻身坐起,正想掏出小弟示威,然而,下一秒,一只温热的手掌忽然握住了他的手腕。 “你,没事吧?” 温润柔和的声音响起,唐宁愣了愣,眨眨眼……伸进裤.裆的手紧接着也顿住了。 “别怕,我不是鬼。” 慕怀钦察觉到他手臂在发抖,连忙弯腰捡起地上的灯笼,而后将灯笼朝着自己的脸颊处轻轻移了过去,微微晃动,让那柔和的光亮洒落在自己脸上。 随着那晕开的光圈,唐宁的目光一点一点地蔓延开来,待看清眼前人的模样时,他不禁微微一怔。 光影在对方的脸上来回跳动,将英俊的轮廓清晰地勾勒出来。 唐宁不自知地喉咙滚了滚。 不是害怕,是发觉自己见识短浅了。 他一个在街上四处卖禁书的,走南闯北也见过不少形形色色的人,上到王侯贵胄的公子哥儿,下到青楼别院的文人雅客,其中不乏好看周正的男人,然而和眼前人一对比,他才体会到“美”这个字的深切含义。 美,让人移不开眼。 美,恍若人生初见的怦然心动。 幸好幸好,没把自己老弟掏出来亮相,不然,在这样的美人面前得尴尬死。 他这边想着。 慕怀钦在仔细打量着他,见他一身沉重的盔甲,个子蛮大,脸却还是个未成的少年,又见他慌乱的模样,便道:“不骗你的,你瞧,我有影子。” 说着,摊开双手,提着灯笼又慢慢转了一圈。 唐宁被他小鸭子的模样逗笑了:“你是谁?” 慕怀钦淡淡道:“御前近侍慕怀钦。” . 藏书阁没怎么点灯,也没想象那么暖和,唐宁进来时,口中能呼出丝丝白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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