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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玉……”他犹疑了一瞬,低声问道:“可曾找到他的尸首?” 祝轻侯知道东宫太多秘密,当初本不应放任他活着离开邺京。不过,放他离京也是死路一条。 既然祝轻侯早晚都会死,许是出于一点微薄的恻隐之心,李玦没有让祝轻侯死在自己手上。 心腹摇了摇头,“不曾。” 他们派去的探子只查到祝轻侯被送进了肃王府,此后音讯全无,查不到半点消息。 怕不是早就死了,尸骨被埋在肃王府。 李玦微微蹙眉,心底隐隐有些不安,他总觉得,以得玉的性子,他绝不会悄无声息地死去。 他那样的人,就是死,也会死得惊天动地,要所有人都忘不了他。 李玦压下不安,“加派人手,势必要找到他,死要见尸——”他停顿了一下,继续道:“活要见人。” 众人不由对视了一眼,殿下的意思是…… 倘若祝轻侯还没死,就把人平平安安带回来? 有人揣摩不清他的意思,小心地抬眸看了殿下一眼。 “——改名换姓,让他回来。” “真是莫大的殊荣啊。” 祝轻侯笑眼弯弯,张口,衔住那双银箸的尖端,咬下上面的菜肴,吞进口中。 他慢悠悠地咀嚼完,这才补充道:“能让献璞给我夹菜。” 殿内无人,四面门户紧闭,垂着长长的漆帷,烛影轻轻淡淡地摇曳,照得满殿生温。 李禛解了蒙眼的白纱,随手将它束在腕上,悬腕如玉,修长冷白的手指持着银箸,目光在箸尖上一顿,继续用膳。 这是李禛复明后,两人第一次同案用膳。 往日只能凭借声音想象的画面,在眼前赋上颜色,殿中烛影,衣上帛光,白皙肌光,无比鲜活扑面而来。 柔和温熙的光线投进李禛眼中,盈落在他纤黑的睫尖。 “献璞?”祝轻侯见他不动,好奇地探首,凑上来看他。 李禛眨了一下眼睫,微光落进眸底,他言简意赅地示意祝轻侯:“用膳。” “你刚才发什么愣啊?”祝轻侯坐回原位,瘪着嘴,嘀嘀咕咕。 李禛只是静默着,凝望着祝轻侯柔软的面庞,以及漆清明亮的眼眸,眼尾微微上挑,像是藏了一只黑阗阗的钩子,要将人牢牢勾住,再也移不开视线。 紫色绸带懒懒地束着漆发,随意搭在一侧,凌乱鲜活,一身降紫圆领袍,勾勒出挺括纤细的线条,骨骼纤纤,肌理如玉。 比他从前用触感“看到”的,更加生动光辉。 “再过三月,我们回邺京去。”李禛道。 “啊?”祝轻侯一怔,后知后觉想起:“是老头子的寿诞?”他又问:“你要带我回京贺寿?” 当初祝家被流放时,天子明言,要祝家人永世不得回京。 旁人或许可以改头换面,悄悄回京,他身为大奸臣之子,又有这么一副显眼的容貌,只怕刚踏进邺京,便会被人当头揪住。 李禛莫非要他乔装改扮,隐姓埋名回去吗? 李禛淡声道:“不必乔装改扮。” 光明正大地回邺京吗? 只怕上一刻刚踏进千秋门,下一刻便会被廷尉抓起来。 祝轻侯想不到李禛竟然比自己还要任性妄为,一时间连膳也不用了,指了指自己眉间的烙印——这么显眼,都不需要伪装一下吗? 从始至终,李禛只是目光柔和地望着他,声音很平静,“我们此去邺京,大概不回来了。” 要么死在邺京,要么留在邺京。 无论如何,他们都不会再回到雍州了。 祝轻侯何等聪慧,隐隐明白了李禛的话,噙了一口清茶,眉眼弯弯,“好啊。” 既然要筹备回京之事,最要紧的是银子,在邺京那等风波重重之地,若无银子,举步维艰。 用完膳后,祝轻侯取了雍州的账本,懒洋洋地躺在矮塌上翻阅,数道尺素叠在一起,垒成了一座小山。 他对银子颇有兴致,倒也不觉得无趣,借着烛光,对着繁杂的条文看得兴致勃勃。 李禛坐在他身侧,亦取了尺素来看,不时垂眸看祝轻侯一眼。 塌上小几置着烛火,火光微茫,暖融融的光晕罩在紫衣青年身上,照得紫衣生光,眉眼如昨。 比起少年时,祝轻侯如今更加挺拔修长,高挑轻疏,气质宛如淬了霜雪的紫玉,温润疏懒。 祝轻侯挑了挑眉,笑着抬头,对上李禛的目光,扬了扬手中的尺素,“原来你这么有钱啊?” 李禛这些年在雍州养牛放羊,竟然也攒下来不少家底,再加上榷场那边茶马互市赚得盆满钵满。这么一算下来,这个数字叫祝轻侯都有点不可置信。 李禛神色平静,从一堆尺素中精准抽出其中一张,递给祝轻侯。 祝轻侯接过一看,脸上的笑容一僵,当真是好大一笔支出,再看明细,全部都是用于养兵。 他眼眸微微睁大,想不到李禛竟然在雍州养了这么多骑兵。 “献璞,” 李禛垂眸看他,对上了一双熠熠生辉的眼眸,他心头一动,眼眸微深,等着祝轻侯接下来的话。 祝轻侯眼眸亮晶晶,像一只准备使坏的猫,“我们直接杀回邺京吧!” 李禛:“……” 他用微凉的指腹点了点祝轻侯的眉心,恰好点在那枚烙印上,早已结了痂,生了新肉,色泽与别处格格不入,艳红的一点。 “好啊。”李禛淡声道。 祝轻侯兴致勃勃,一脸期待,尾巴都要翘上天了,“当真?” “当真。”李禛神色平静,透着肃然。 “那我们从千秋门杀进去,先到乾清宫见老头,再去东宫掀了李玦,最后去尚书台把蔺寒衣踹下台。”由大到小挨个收拾,有条不紊,一个也不落下。 祝轻侯兴致昂扬地描述着,李禛静静听着,不时颔首符合。 “说完了?” “说完了。” “那便睡吧。”李禛轻声道。 第44章 祝轻侯:“……” 他撇了撇嘴, 后知后觉李禛这是在逗他。 在祝轻侯发作之前,李禛不再逗他,收敛眸底的笑意, 淡声道:“过几日我们出去走走。” 祝轻侯自从来到雍州,几乎没有离开过肃王府,上一回出去还是上巳节的时候,仔细一想,已然过去了差不多两个月。 “去哪?”祝轻侯问道。 以他现在的身份,只怕雍州的百姓对他成见颇深,一旦现身在人前,难保不会招来百姓的怒火。 “去城中交市。” 所谓交市,便是随着两朝互市衍生出的民间交易, 魏人商贾取得通行令后带着货物来到边陲, 来到雍州所设的地域,与当地百姓易物。 四面彩幡高张,铜铃轻转, 烈日下熠熠闪光,沿路设着草棚,棚下摆满了琳琅货物。 祝轻侯一身降紫简袍,头戴帷帽,随意用一挑发带束了发,束成低马尾, 垂在一侧。 李禛亦带上雪白帷帽, 疏淡素袍轻盈如流风回雪,不疾不徐地走在他身侧。 长街上不时可见魏人操着一口生涩的晋语和雍州百姓讨价还价,两朝百姓都是一样的黑发白肤,五官蓄雅, 若是忽略语言,几乎看不出有什么差异。 祝轻侯觉得新奇,朝那些魏人投去目光,有人有所察觉,亦朝他看来。 长风一动,吹起祝轻侯的帷纱,那人不经意间瞥见祝轻侯一小半面颊,微微羞赧,率先移开了目光。 祝轻侯不明所以,也不去揣测那人究竟在想什么,主动揽住李禛的手臂,后者已然有所习惯,悄无声息地笼紧祝轻侯的手。 祝轻侯边走边瞧,每经过一个棚子都停下来看一看,不知看见了什么,他眼眸一亮,拉着李禛硬要去瞧。 草棚下摆着一堆璀璨的玉石,许是经过流水打磨,玉面光滑细腻,泛着幽光,虽然如此,质地与名贵的玉石还是相差甚远。 祝轻侯喜欢漂亮的玉石,也不拘质地,在棚下站定,兴致勃勃地挑挑拣拣,举起一块,撩起李禛的帷帽,“献……好看吗?” 提起玉石,祝轻侯不由又想起李禛从前那句“冷冰冰的东西”,那分明都是他精心挑选的,也不知李禛究竟把它们放到何处了。 祝轻侯手上的是块墨玉,白中含墨,宛如一副清致水墨,华光璀璀,着实漂亮。 李禛垂眸,盯着墨玉看了几眼,轻轻颔首,“好看。” 他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看不出他究竟喜不喜欢,祝轻侯热情不减,随手从袖里掏了掏,出门前李禛似乎往里放了银子,至于放了多少,他也不知道。 他随手将掏出的金碇递给商贾,后者眼睛一亮,连忙双手捧着来接。 商贾低头找银子,祝轻侯已经拿着墨玉拉着李禛走了,直到走出几十步,这才后知后觉,“他方才是不是要给我找银子?” 李禛点了点头。 祝轻侯连忙拉着李禛走了回去,他从前对金银没有概念,出门在外但凡受邀参加宴饮,按照惯例都是东道主请客。 每逢他主动请客,一群王孙子弟抢着结账,甚至不惜大打出手,打得头破血流。 他烦不胜烦,几度孤身出门,店家大多不收银子,翌日他来过这家铺面的消息便会传遍邺京,后来再想去那家铺面,抬头一看已经围满了人…… 既然花的是李禛的银子,多少还是要上点心,毕竟养兵就是一个吞钱的无底洞。 店家一见方才那两个头顶帷帽的青年回来了,连忙递上银子,调侃道:“两位客官走得太急,竟然把银子都忘了。” 话又说回来,这两位青年虽然头戴帷帽,看不见眉眼,但是身量和周身的气度,一看就绝非普通人,怕不是天上的神仙下凡了。 帷纱轻轻一晃,祝轻侯抬手揪住,一晃眼的功夫,店家短暂地窥见了帷帽下的容色,眼眸微微一缩,喃喃道:“当真是神仙下凡……” 祝轻侯取了银子,没有留意店家的神色,将找回来的银子连带着墨玉一块递给李禛,得意道:“这块玉是不是很漂亮?很衬你。” 李禛收下墨玉,想起方才祝轻侯爱不释手,对着这块玉看了又看的模样,心头微微一动。 “先前送你的玉放哪了,这回可别乱丢了。”祝轻侯随口道。 过去的事都是过去了,就算李禛将他这些年送来的玉玦都砸碎了出气,他也不在意。更何况,李禛不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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