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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怀里人连耳尖都红了。他沉默半晌,才硬邦邦地来了句,“谁让你不拿着药膏……” “那……那么多官差来抓我,我哪有空拿啊……我连铺盖卷都没来得及收拾……” 为了救走吴牧风而安排的那场皇陵徭役,久远到仿佛是上辈子的事,而如今他们才有机会再提起—— “谁让你非反抗的……又打不过,老老实实跟着走不就行了……” “那不行!走了……还怎么再见到你啊……” 说着,吴牧风把怀中人搂得更紧了,“以后别再丢下我了,好吗?哪怕死,我也愿意和你死一块。” 吴牧风壮硕的胸膛贴着男人细嫩的后背,他澎湃的心跳几乎震得男人的琵琶骨都在跳。但男人却沉默了,整个房间里只剩木炭燃烧的爆裂声。 再开口时,他已换了话题,“你那个……真是胎记啊?” “是啊……打娘胎里带的。” 男人这才想起来,他之所以之前没注意到,是那块胎记长的位置,正好被奴隶环盖住了。 “你不知道,我这块胎记,还有个说法呢……” “什么啊?” “你先转过来,我再和你说。” 吴牧风语气狡猾,男人却故意把被子往头上一盖,“不说算了……” “好好好……我说……”吴牧风赶忙也挤进他的被子,和他贴在一起。 “我小时候,有算命的道士来我们村,说我这种横在脖子后面的胎记叫断头纹,不吉利。那人是卖护身符的,本来是想忽悠我爹花点钱给我消灾,结果被我爹拿着扫把,从村东头撵到村西头,边打边说‘少放屁!我儿子命最好了’,活活给轰了出去。后来我每次饿得前胸贴后背时就在想,都怪我爹太抠了……” 吴牧风语气轻松,男人知道是在宽慰他,于是也笑了。他伸手握着吴牧风搂在自己腰间的手。吴牧风的手又大又粗糙,上面还有很多老茧,一看就是穷人家孩子从小干活的印记。 “不过话说回来,我爹娘对我都挺好的,有啥好吃的都先紧着我吃。我是冬至那天生的,听说那年冬天可冷了,好多小孩都没活下来……为了取暖,我爹娘就轮流抱着我,一刻都没撒手,这才没冻死我。只是我们那太穷了,实在没有闲钱去求神拜佛……”吴牧风两手上下交叠搂着男人细嫩的手,贪恋地贴着他身子,“但现在我倒觉得,我爹说得对,我的命就是挺好的。就算没找人消灾,也活到了现在……还认识了你……” 男人的皮肤光滑细腻,吴牧风搂在怀里,感觉像搂着一块美玉,触手生温,美好得不真实。 男人幽幽道,“但你后来不还是买了?” “嗯?买什么?” 男人没有立刻回答。他撑起身子,从旁边的衣服口袋里拿出了两个木雕挂坠。 “这个啊……还是挺灵的。” 吴牧风第一次送给他那个佛像时,曾一本正经地说,“大和尚开过光的,灵着呢”。当时他只觉得这个热心肠的年轻人有点傻气。 但他没想到,还真有点灵…… 被囚禁的这八年里,他无数次想结束这屈辱的生命。但他有太多挂念的人,每一个人的性命都成了他的软肋。而半年前,当他的最后一位副将也病死在监牢里后,他觉得,是时候该结束了。 可在那个即将爆炸的大炮下,他遇到了吴牧风——那个为了救一个陌生人而甘愿冒生命危险的人。他知道吴牧风这种人在这醉生楼里是活不久的,所以他又给自己破败的生命找了一点意义——至少,再护住一个人。 所以当他看到吴牧风鲜血淋漓的“尸体”时,他只想毁灭…… 前段时间的他活得像一张拉得过满的弓,痛苦疲惫到顶点,全靠复仇的念头,强迫自己坚持下去。所以当尘埃落定后,他毫不犹豫地喝下了毒药,心里想的全是,终于结束了。 他不知道死后会不会有地狱——他想再见到他,又不想在地狱里见到他…… 但他没想到,他不仅见到了他,而且,他们都不在地狱里。 男人强忍着哽咽清了下喉咙,然后把佛陀像递给吴牧风,自己则留下了少了一条胳膊的阿修罗,“这个被我弄坏了。给你这个好的吧。” 正如男人那日隔着牢笼所说,佛像上原本的烟熏痕迹已经被擦干净了,佛陀笑得慈眉善目,似乎对面前人经历的苦难和生死毫不知情。 吴牧风的眼眶一下子就湿了——这个美好到不真实的男人,居然真的去了自己的庐舍,收起了自己来不及带走的佛牌;居然真的把它擦干净了;居然一直带在身上——到死也没有丢下。 他一把搂住男人的背,再次哽咽起来,“你……你那么好,怎么会喜欢……我呢……” “我……我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是……你怎么会……喜欢我呢?” 男人也紧紧地搂着他,使劲贴着他粗糙炽热的皮肤。他很想说点什么,可他光是憋住眼泪就用尽了全力,于是他抬起头,再次吻上了吴牧风的唇。 炽热赤裸的胴体再次缠绕在一起,他们的爱欲像永远不会满足一般,男人吻得动情,吻得热烈,那句说不出口的话,也都化在了这个吻里—— 该问那话的是我吧。你怎么会喜欢……这么狼狈的我呢……
第28章 49 你既要下地狱,那我就当你的阿修罗! ====== 49 你既要下地狱,那我就当你的阿修罗! 接下来的几天,男人感觉自己像那个踏进桃花源的异乡人,每一天都美好得不真切。 这里虽然地处半山腰,位置偏僻,但唐大统领离开前留下了足够多的食物和日用品,所以他们即使不通外界,也足以生活。 吴牧风知道男人腿不好,于是什么活都不让他做。每天就把炕烧得暖暖的,饭菜都端到床边。男人休养了几天,气色倒也恢复了红润。 但唯一的问题是,吴牧风做饭实在是太难吃了…… 作为一个打小就没吃过几顿饱饭的人,他实在没有什么机会研究厨艺,能把食物弄熟并在被抢走前赶紧吃掉,就是他在烹饪上的全部技能。 在和男人一起吃饭之前,他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但一想到男人平时吃的山珍海味,再看看自己手里这一碗烤得黑不溜秋的土豆,吴牧风突然尴尬了起来…… “呃……我……我不会做饭……你……凑合吃……” 吴牧风很忐忑,但男人神情平淡,他伸手拿起一个土豆,毫不介意被炭黑弄了一手灰,扒掉半个土豆的外皮后,又回递给吴牧风。 吴牧风本想让他先吃,但又贪恋他亲手扒的土豆,于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把脏兮兮的手在衣服上使劲蹭了蹭,然后接了过来。 土豆虽然熟了,但可能是品种的原因,吃起来发脆,并不绵密,也没什么香气。吴牧风忍不住皱了皱眉,“这里的土豆……比我们老家差远了……” 男人似乎对这种粗茶淡饭极其适应,他嘴里嚼着半块土豆,含混地问,“是吗?” “那可不。我们那的土豆又香又甜,我空口能吃十个!” 一说起这个吴牧风眼里突然有了光,连声音也高了起来,“你别看我们老家偏,那里好吃的可多了!还有羊肉,你要吃过一次我们那边的羊,就会发现这里的羊一点滋味都没有,养羊简直是糟蹋草料。” 看着男人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吴牧风以为是他不信,于是继续说,“真的!我在老家就是放羊的,我可会挑羊了!这个羊啊,要选屁股大的,一两岁的最好吃!公羊比母羊膻味大,外地人可能吃不惯,但我们那的人还就好这一口!切成大块串到签子上,拿火烤到滋啦啦冒油,再撒一把盐,别提多好吃了!” 因为想着故乡的美味,吴牧风感觉手中的土豆似乎也不那么难吃了,他咽了一口唾沫继续说,“还有奶茶!是用牛奶和茶叶煮出来的,里面还要加炒米和牛肉干!喝起来可香了!早晨起来热乎乎地喝一碗,一天干活都有劲!可惜我出了蒙县就没见过,你非得去到我们那才知道有多好喝!” 男人的眼神有点虚晃,但他的声音还是平静的,“是吗?” “那可不!我们村口就驻扎了好多当兵的,都是外地人,刚开始他们听说奶茶是咸的,都直摇头。但喝了几次就都爱上了!我娘最会煮奶茶,他们还请她去兵营里教呢!她回来说,连那部队里的大将军都夸她煮得好喝!” “我们那的奶茶是一家一个味,可惜我娘死得早,我也没学会。不过别人家煮得也好喝,你要是愿意,我带你回去喝!” 吴牧风说得眉飞色舞,停下来后才注意到男人的表情有点愣。他立刻意识到自己说话失了分寸——像男人那么锦衣玉食的一个人,怎么会想和他回那偏远山区受罪呢? 他的脸突然红了起来,“呃……我……我随口说的 ……我们老家太穷了……去年还闹了饥荒……其实……也没什……” 但男人打断了他,“好。” 他深邃的双眸里像是倒映着大草原上的苍茫天空和无尽绿地,但他的脸上只露出一个浅浅的笑。 “真的?”吴牧风一脸不敢相信。 男人点了点头。下一刻他就被搂住了,“你怎么那么好!” ——他又重复着那句话。 吴牧风贪恋地抱着他,还在继续絮叨,“虽然我们那去年遭了大灾,但这都一年了,应该也恢复了……对了!我们那的甜瓜也特别好吃!等夏天我带你去吃,好不好啊老甜瓜?” “……” 男人推开了他的怀抱。 “呃……我……刚想起来……我在京城还有点事没办完……” “不行!”吴牧风一把拉住男人,狡黠一笑,“我这也有事……要马上办……“ 说完,他扯过被子,盖住了他们俩t…… ———— 不知这样过了多少天,这个人迹罕至的山间小屋里终于迎来了第三个人。 是唐大统领的副将。他姓石,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 他一进门就从怀里掏出一个大包袱,“来来来,快接着!” 厚实的包袱还没打开,就飘出一股浓重的肉香。一看到里面用荷叶包的烧鸡和卤味,吴牧风眼睛都亮了。 老石憨厚一笑,“怎么样,还热乎吧?我可揣了一路呢。知道你们最近老啃土豆了,特地给你们带的!” 吴牧风笑着接过来。 一看到老石,男人忙问,“唐大统领他还好吗?” 老石点点头,“放心,他一切都好,就是国丧刚开始,他事情特别多,忙得很。他老早就想来看看你们,但实在抽不出身,又怕被人察觉,所以今天就派我来了。” 吴牧风又问,“那……我们什么时候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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