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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星第一次请他吃雪糕,请的就是这一款。 那会儿他们已经加上联系方式,却聊胜于无,因为闻星几乎不主动给他发任何消息。 他冷眼旁观着,觉得对方似乎也没有多喜欢自己。 可是他在美院的讲座,闻星从不缺席,每次都到得极早,坐在一个既不靠前也不靠后的位置,很不惹人注意,看上去不想要放过能见到他的任何机会。 他看在眼里,认为闻星本末倒置、愚不可及。 非要沈流云说的话,闻星相较于其他人有些许的不一样,但也没那么特别。 喜欢他的人众多,闻星足够诚恳,足够耐心,也足够克制,却仅限于此了,远远够不到能令他动容的边缘线。 因而当听到闻星要请他吃雪糕时,他是意兴阑珊的,随手拿了支,跟闻星选的一样。 沈流云爱喝冰水、冰咖啡,但不喜欢雪糕,认为这东西太甜,只有小孩子才爱吃。 他把雪糕拿在手里,一边拆包装,一边觉得闻星没有好好做功课,连他不喜欢吃雪糕都不知道。 不过那天的日头很足,把雪糕吃进嘴里时,沈流云的感觉不算坏,懒懒地眯起眼睛。 他吃了人的东西,嘴上却不饶人,很欠地说:“天天来美院,当初怎么不学美术?” 他心知肚明这人三天两头往美院跑是为了什么。 他这般有恃无恐、明知故问,换别人听了,心里定不好受。只有闻星好脾气,态度温和地顺着他的话说:“我小时候确实学过美术。”这倒有意思。 沈流云挑了下眉,“那怎么不继续学了?” “说来话长,而且原因可能会有点奇怪。”闻星面上纠结了一瞬,见没被打断,便当沈流云感兴趣,慢慢开始讲述。 “小时候我和阿彦一起去青少年宫,父母没想好让我们学什么,所以一开始音乐和美术都报了。阿彦学小提琴,我学钢琴,上完乐器课再去隔壁的画室画画。他小提琴学得很差,拉出来的声音像是在弹棉花。”闻星顿了顿,眉眼含笑地看向沈流云,“你有听过弹棉花的声音吗?” 沈流云当然没有,也没有机会听到。他想象了一下,觉得这种声音应当算不得好听,但也没有锯木头那般刺耳。 换而言之,从家长的角度出发,多学一段时间总能有长进。 不过卓钰彦没再学了,反倒是画得普普通通的闻星继续学着画画,还参加了一次画室里举办的绘画比赛。 “你知道吗?那次比赛我拿了一等奖。”闻星告诉沈流云。 沈流云因此更意外,“那为什么不继续学画画了?” “因为那次比赛,我原本就没打算参加。交上去的那幅作品,我也并没有画完。”闻星垂下眼,流露出一种难以启齿的忧愁。 很快,沈流云知晓了那忧愁的缘故:闻星的父亲是中学教师,恰好就是他美术老师儿子的班主任。 因着这层关系,美术老师自作主张地将闻星本不打算参赛且没有画完的作品内定为一等奖。 闻星没有去领那个奖,他觉得自己受之有愧。 即便除了他和老师以外,不会再有人知道获奖作品是一幅未完成的残缺品。 “老师问我,如果真的不想要拿奖,那为什么要花费那么多时间来完成一幅画呢?” 是啊,为什么? 沈流云同样感到困惑。 闻星很轻地笑了一下:“我跟他说,老师,如果我今天是捡了一根树枝,在地上画云朵、画小草,你还会问我这个问题吗?” 如果他只是一个从路边随手捡了根树枝在地上作画的稚童,而不是坐在画室里受着绘画指导的学生,没有人会质疑他画画的初心。 他为的不过是简简单单的“喜欢”二字,别无所图。 雪糕被晒化了,黏腻的液体顺着木棍往下滴落,沾满沈流云的手指,让他察觉到一种不可思议的触动。 他偏过头,认真地重新打量了一遍身边的人,总算发现了闻星身上与别人最不同的一点——闻星太纯粹了。 近乎天真的纯粹。 他喜欢什么就只是喜欢,不掺杂一丝一毫其余的东西,可以不计得失,不顾后果,只为品尝到自己想要的那一抹甜。如若品尝不到,那就退而求其次,远远欣赏,既不会失望,也不会怨怼,因为这已经是他所求的全部。 沈流云说不出话来,脑子好像被沾了满手的雪糕水黏住了,一时之间转不动了。 像闻星这样的人太难得,一千个人里能遇见一个吗? 不见得吧,也很难吧。 一旦错过,或许就是永远。 在回去的路上,沈流云把手指放进口中,尝到那还残留在手指上的香草味。 是只会令小孩子念念不忘的味道,本不该轻易让他牵肠挂肚。 可他那天晚上却不受控制地做了一个梦,一个香草味的梦。 雪糕化开,又黏又腻的水再次沾满沈流云的手指。 他把手指放进口中,味觉好像失灵了,不再觉得甜。 他抬眼打量整栋房子,所有东西都完好无损,但就是好像缺少了什么至关重要的东西,让一切都无法正常运转,全部都乱了套。 或许是为了找到症结所在,他擦了擦手,拿手机开始拨打电话,那串以前总能及时回应的号码却一直提示占线。 他像没有听到那边的提示一样,握着手机自顾自地开始讲话,絮絮叨叨地说了一长串。 他说止痛片吃完了,手臂还是痛,蛋糕不太好吃。 想说的话太多了,说得他口干舌燥,声音越说越低。 停顿了片刻,他搜肠刮肚还有什么没说的,补充道:“刚刚吃了你买的雪糕,别生气。” 话音刚落,手机里传来通话自动挂断的声音。 他愣了愣,口中的香草味顿时变了质,又涩又苦地粘黏着,令发声都变得困难起来。 他不太容易地张了好几次嘴,才道出一句喃喃:“我错了。”
第30章 30·套中人 元旦这天中午,闻星与卓钰彦一起去外面吃午饭,选了家他们经常光顾的餐馆。 这家店门面很小,专做家常菜,价格实惠,味道鲜美,藏在偏僻的胡同里,只有经验丰富的老饕才能觅到。 闻星最爱它家的砂锅豆腐煲,豆腐外焦里嫩,浸满浓郁的汤汁,一口咬下去,丰富的味道立即在舌尖上绽开。 他尝试过在家里复刻,试了好几回却都仅能还原出七八分,总觉得差些滋味。虚心向老板求教后,才知这豆腐是老板自己每天现做的,格外滑嫩,与菜市场买来的不能相较。 他既觉遗憾,又觉钦佩,日后每回来都必点这道砂锅豆腐煲。 “咦,就这些吗?你今天怎么不点砂锅豆腐煲了?”卓钰彦有些惊奇道。 闻星端起桌上的大麦茶喝了一口,“吃腻了,换换口味。” 卓钰彦嘻笑一声:“这可不像你会说出来的话,不过换换口味也好,总吃一道菜再好吃也会腻。” 专一不变是世间少有,喜新厌旧才是人之常情。 闻星只淡淡笑了下,没有接话。 卓钰彦点了道水煮肉片,自己大快朵颐,却不让闻星碰,煞有其事地规劝他:“这太辣了,对嗓子不好,你还是等感冒好全了再吃吧。” 闻星待会儿便要去剧院彩排最后一次,怕沾上油星,筷子本也未往那道菜伸去。可被这么管束着,他颇有几分无奈,“被你说的,我现在都成了个病秧子了。” “你已经是了。你看你这么久,药停过吗?”卓钰彦横他一眼,“你就是那种平时不生病,一病起来就要病很长时间的。不好好养着,以后落下病根有婻沨你受的。” 闻星眉眼低垂,小口吃着碗里的清炒莴笋丝,也不知听没听进去。 卓钰彦吃畅快了,话也跟着多起来:“我跟没跟你说,我部门新来了个同事。他那天约我中午一起吃饭,我期待了一上午,结果他带我去了家专做减脂餐的店。” “他点了一份蔬菜沙拉!我靠,那份蔬菜沙拉卖九十八!什么黑店啊!”卓钰彦语气愤愤,一筷子精准戳中盘子里的红烧小土豆,发泄着对那顿白人饭的怒火。 他是狂热的肉食爱好者,无肉不欢,完全不能理解白人饭的风靡一时。若说是为了健康减脂,还能勉强接受,但无法想象这个世界上是真的有人喜欢白人饭。 说得不好听一些,那跟生啃楼下绿化带有什么区别? 卓钰彦的手机在这时响了好几声,正是他那位新同事发来的工作消息。 卓钰彦看了一眼,脸色臭下来,“我真的觉得爱吃白人饭的都是疯子!怎么会有人在节假日还拿工作来烦人?” 闻星不知在想些什么,不经思考便脱口而出了一句,“沈流云就很喜欢吃白人饭。” 这还是这段时间以来,闻星第一次主动提起沈流云的名字。 卓钰彦愣了愣,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想的,欲言又止,好半天才憋出一句:“那他也是个疯子!” 珍爱生命,远离疯子。 这是卓钰彦对闻星的告诫。 闻星却觉得卓钰彦的这个想法太过多余,毕竟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日后不见得会再与沈流云有任何交集。 这座城市那么大,他们哪会那么容易遇见。* 沈流云上回出门还是去医院换药,如非必要,他不会想踏出小洋房的门。 他这段时间过得昼夜颠倒、饮食紊乱,走进衣帽间时,差点认不出镜子中的人。 身形消瘦和面容憔悴都暂且不计,那发根不知何时新长出了不少黑色,格外刺目。 他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染过发了。 白金色不好染,要先漂上两三回才好上色。染好之后也维持不久,基本上半个月左右便会开始有褪色迹象,黑色的新发也会很快长出,形成尴尬的分界线。 最初的染发和之后的几次补色,沈流云都是去的理发店。但因为次数太频繁,他很快就开始嫌麻烦,干脆买了一堆染发剂和漂发剂回家自己捣鼓。 他大学的时候,有位室友基本上每个月都会换一次新发色,跟做实验一样,时不时就在寝室里折腾自己的头发。 托那位室友的福,沈流云对怎么染发还算了解,不仅上手很快,也没让闻星察觉出不对,一直以为是他的发质特殊,染的色才这么持久。 沈流云打开抽屉,里面的染发剂和漂发剂还剩很多。可他看了一眼时间,距离音乐会开场已经只剩不到三个小时。 这么短的时间根本不够染发的,何况待会儿过去的路上还不知道会不会堵车。 算了,戴顶帽子遮一遮吧。 把头发遮好了,他发现还有缠了纱布的手臂和太过憔悴的脸需要遮,只好一反常态地穿了黑色立领大衣和高领毛衣,头戴一顶大帽子,连围巾都围上了,将自己全副武装地包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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