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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死是活,他总得做个明白鬼。 锋利的匕首削下桌角时,一群人争先恐后打开了话匣子,生怕说的晚了,自己的舌头便会断掉。 宋和风捂了捂耳朵,吵杂的声音扰得他有些心慌,于是托着枪敲了敲桌面,随意点了其中一个人。 “其他人闭嘴,你说。” 专业术语宋和风听不懂,加之他个人气场太过凌厉逼人,被点中的人几乎吓破了胆,语无伦次,说了半天前言不搭后语,还越发使人云里雾里。 “言简意赅点,我是不是没有痊愈?” “是。” “现有的医疗条件达不到还是你们能力不足?” “两者都有。” “那......我还能活多久?” “不知道......驱不散的毒气就像是定时炸弹,什么情况下会引爆,什么时候会爆炸......没人说得清......能与你共存一辈子也不是不可能。” “你们伪造了我的病例?” “......是......” “原始记录呢?” “销毁了......” 来的路上,宋和风便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他其实都料到了。 可绝望的事实摆在眼前的时候,他还是有些恍惚,也有些懵,他托着枪,用左手费力关掉保险,末了扔在桌上。 即便如此,还是没有人敢动弹。 “此事除了你们,还有谁知道?” “只有我们......” “那就彻底烂在肚子里,谁翻起来都不许说,尤其......是迈克......否则,天涯海角,我一定要了你们的命。” 宋和风茫然,可能是他多此一举,盛丛云大概再不愿意打听有关他的事情了。 还好他不知道。 从医院出来以后,宋和风去了此前养病的那个小院。 南半球进入冬季,即便这里地处热带雨林,东南信风一吹,裹挟而来的水汽也沾了丝丝凉意,加上昼夜不停赶飞机,没顾得上倒时差,宋和风竟有些遭不住,他扶着门口的树干咳了咳,又咳了不少血出来,失血之下视线都变得模糊起来,看什么都带着几重叠影。 他们走后这个小院就空出来了,由黑岚巴西驻地的人代管,门上了锁,好在没有人看守,周遭也没见监控,宋和风缓歇了一阵,翻墙进了院子。 前阵子应该下了雨,院子里的草木上还沾着水珠,有刺猬钻在墙根下,蜗牛也在爬,他看着这一院生机,想起当时复健时那种劫后余生的喜悦,突然觉得讽刺。 石凳上凹进去的小水坑里还积着水,他扫了一圈,没找到能擦的布子,于是脱下外套垫在上面坐下,胸口又有些闷痛,来回撕扯了一阵,气管又隐约痉挛起来,他掏出口袋里的扩张剂喷了两下,后背又浮起层层叠叠的汗。 离开医院时,那些医生给他开了些舒缓的药,但提醒他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还是做全肺灌洗,虽然不能一劳永逸,但可以暂时减轻他的痛苦。 他想回芝加哥做,但此时又拿不定主意了,那里毕竟是宋莫庭眼皮子底下。他这个病例极为特殊复杂,医院和医院之间进行病例探讨和研究,指不定哪天便传到沃克或是亚瑟手里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回芝加哥之前在这里做更保险。 盛丛云将他接回小院复健时,把号语阎乄令山风小队的令牌给了他,令牌里有个芯片,储存着所有成员的信息,连接定位系统后,可以定位所有成员的位置。 见令牌如见真人。 他描了一层边做成吊坠,一直随身带着,分手后便摘了下来,上次遇见盛丛云,本想还给他,结果忘记了,这个时候却成为了他无助时候的一个慰藉。 也不算独木难支。 这次比较幸运,做完全肺灌洗后,宋和风没有发烧,只是觉得胸口冰凉,浑身疲倦,他在医院躺了半天,开了些药便动身回了芝加哥。 右手拆了线,但恢复期尚很漫长。 回到基地后,宋和风尝试用左手射击。他小时候是个左撇子,在周少游和宋莫庭的引导下,学会了左右开弓,但打枪时偏向用右手,左手总是差那么点手感,重新拾起来也显得费力,每天要花更多的时间来练习。 后来,左手总算练出来手感,右手也拆掉了钢针,又开始无休止的做手指复健。 连续三个月,宋和风没出任务,在基地里跟着学习,参加了一次军事演练,又开了不少眼界。 手指功能彻底恢复后,宋和风又开始满世界跑,他不知疲倦的给自己分配任务,穿梭在各个角落,心里一直有点小小的奢望,奢望能够在某次任务的时候碰见盛丛云。 可是,缘分好像从他们彻底斩断情丝的那一天起也就戛然而止了。 反而是罗伯斯这个天天走狗屎运的吉祥物,他去非洲执行保护任务的时候碰见了盛丛云,他带着山风小队驻扎在那里已经有一年,那边小国战乱,花大价钱购买黑岚的军事武装进行支援,平叛、营救、刺杀,每天都是枪林弹雨里浸泡着。 罗伯斯跟着保护对象去医院体检时碰到了安德鲁,说来也巧,去训练营之前,他曾做过安德鲁的手下,颇有交情。 闲扯过程中得知,盛丛云在营救中受了枪伤,子弹打穿了他的肩胛骨,正在住院。
第55章 是敌非友 宋和风冲动之下飞到了当地,可是不巧,在他抵达前夕,盛丛云出了院,跟随大部队转换营地,去向不明。 “我见过本人了,他恢复的很好,老大你别担心。” “我没担心。” “那你赶过来做什么?” “带你回去。” “啊?” “任务完成还墨迹,这次的奖金扣除。” 宋和风拉着脸,将一肚子担心和失落迁怒于罗伯斯,凭什么他就有如此的好运气? 再次见盛丛云,是宋和风与他分手的两年后。 在一艘客轮上,他去执行刺杀任务,然而阴差阳错,保护刺杀对象的正是盛丛云。 一开始,他们带着人皮面具,来回过招,势均力敌,并没有认出彼此,后来,在相互的打斗拆招中嗅出了熟悉的味道,两个人皆是一愣,但肢体动作远比情感记忆更快,露出破绽同时,又被对方狠狠踹了一脚。 宋和风被踹在胸口,呼吸一滞连退两步,盛丛云则被踹在腹部,按着胃腹靠墙喘息,彼此都没讨到什么好处,反而在最后愣神的时候都被踹的不清。 “长进了......” 盛丛云抽了口气,撕去脸上的人皮面具,眉目越发俊朗锋利,眼神转换之余又沉淀出些许沧桑感。 宋和风咳了两声,按住胸口接连做深呼吸,方才感觉滞涩的肺部灌进去新鲜的空气,他忘了摘自己的面具,抬起头怔怔的看向盛丛云,有惊讶、有念想、也有错愕,万千情愫淤堵在胸腔里,竟不知道该说什么。 “怎么,和风,不屑于用真面目对我?” “好久不见......” 可惜,好像物是人非,他们之间隔山隔海,爱填不满,恨也装不下。 最熟悉的陌生人,而已。 宋和风手有些麻,撕面具撕得慢吞吞,看起来像是不情不愿,因为胸口处的刀割感袭扰露出的真容紧绷着,蒙上一层淡漠不耐的味道。 盛丛云生出浓浓的失落感,心沉了下去,他靠在门口,换上混不吝的表情。 “里面的人是你的目标?” “是。” 基地先前已经派出三拨人执行刺杀任务,但均无功而返,因此他才亲自跑这么一趟,对手是盛丛云,倒也不算他们无用。 “和风,你怕是会无功而返。” “拭目以待。” 宋和风低咳一声,抬眸对上盛丛云,两年时间的沉淀和磨砺,他整个人显得愈发内敛,像一柄藏锋的剑,裹在斯文的外表下,乍一看,根本没有什么攻击力。 说“拭目以待”像极了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牛犊。 别人不信,盛丛云的眼皮却跳了跳,藏锋的刃有多锐利,他深有体会。 “一定看好他。” 宋和风其实想多看看盛丛云,可时机不对,立场不和,显得矫情又格格不入。 他装起满腔情愫,又看了盛丛云一眼,转身离开。 目标人物住在邮轮的最高层第八层,宋和风住在他楼下,转至楼梯口下楼时他靠墙弯腰咳起来,他用胳膊蒙着口鼻,咳出的血将半条胳膊染成湿透方才止歇。 上个月,他去冰河里捞人,即便没有亲自下水,半条胳膊和胸脯还是不可避免被冷水浸成了湿透,尚未回程便发起了高烧,吃多少药都退不下去,他又不肯去医院打针,索性便用了以毒攻毒的法子,嚼了好几坨冰块进肚里。 后来烧是勉勉强强退了,可他的胸腹再没有暖起来过,泡热水,蒸桑拿,熏艾草什么都试了,表皮都烫脱了几层皮,依然暖不进肺腑。自那之后,胸口隔三差五就和刀割似的疼一阵,有时候胃还会抽搐痉挛,此起彼伏,一点缓歇的机会都不给他。 刚刚又被盛丛云全力踹了一脚,彻底将那根绷着的弦踢断了。 他擦干净嘴上的血,脱掉外套,路过时扔进了垃圾车,这次任务,罗伯斯也跟了过来,刚刚上楼探听虚实没带他,幸亏没带,这二百五的嘴巴里总是能冷不防秃噜出令人意想不到的话。 午夜一过,宋和风又烧起来,这次没觉得冷,只是一阵一阵的燥热,偏偏行在海上,水汽充盈,糊在他张开的毛孔处,冷汗来不及出,堵得他浑身又酸又胀,坐卧不安,只好又爬起来推敲行动计划。 盛丛云也不是一个人来的,房间里应该还有其他人,依照罗伯斯打听来的情报,这两年他在外漂泊冒险,安德鲁始终跟随左右,那么他定然也在。 罗伯斯搞情报有一套,但打架差安德鲁十万八千里。 他单打独斗尚且有得一拼,若盛丛云和安德鲁联手,那便绝没有胜算,得想办法把这俩人分开才行。 可是,盛丛云又不傻。 宋和风推开窗,夜间的海风偏凉,迎面一吹,将他身上的燥热感吹去不少,他叹了口气。 第二天,盛丛云吊起精神从早等到晚,风平浪静,连朵浪花都没有卷,宋和风按兵不动。 又过了一日,服务生送了一顿极丰盛的晚餐到包房,附了一张纸条,没有挑衅也没有刻意的寒暄。 “我觉得很好吃,于是也替你点了一份。” 盛丛云盯着餐车上不伦不类的几盘菜皱起眉,竟然忍不住担心起了宋和风这两年的伙食问题,怪不得看起来瘦了,可他明明记得北极狐的大厨烹饪水平很出挑。 思来想去,他总觉得宋和风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想毒死他趁虚而入,于是一口没吃,生生错过了他亲手包的馄饨。 敌人明明亮了剑虎视眈眈来挑衅,过后却始终按兵不动最让人心里没底,盛丛云由不得想宋和风这两年的长进,愈发不敢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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