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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 易知秋也看着他。 “易知秋,”这一声喊得又轻又低哑。 娄牧之有太多话想告诉他,他想他,这十年的每一秒他都挂住他。 翻滚的字句来到舌尖,出口却变成又一声呼唤。 从川笼走到这里,娄牧之至少唤了他的名字五百二十一遍。 “复读机啊,喊了我好几百次了。” “你回来了?”像是不确定面前的人是不是真的,他问。 “是,我回来了。” “你真的回来了?” “我真的真的回来了。” “我觉得自己在做梦,”娄牧之看着他,贪心地看着他:“我是不是在做梦?” “不是。” “怎么才能证明?” 易知秋伸出一只手臂:“你摸摸我,就知道我不是假的。” 手指掐上他结实的小臂,神色依然恍惚,娄牧之说:“我还是不相信。” “那我,”易知秋小心翼翼,他组织语言:“我吻你。” 目光逐步抹掉两人间仅有的那点距离,易知秋想亲吻娄牧之的侧脸,他倾过身子,娄牧之也仰起了下巴,两人都往对方的左侧靠。 很轻的碰撞声,额头磕在了一起。 接吻的方式青涩而生疏,远胜第一次。 一丝尴尬在空气中流淌,这是他们之间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气氛,易知秋摸了摸鼻尖,扯开嘴角说:“那个,从右边吧。” 这次两人同时偏向右侧,不出意外,又撞到了额头,闷闷的一声,彼此都撞疼了。 有些懊恼,娄牧之第一次觉得自己蠢到极点,连接吻都不会。 “我来,”易知秋扶住他的双肩,迅速偏头,吻上了他眼尾的小黑痣。 似曾相识的温热,让娄牧之心脏里的东西炸开,他闭上眼,连呼吸都不敢。 一个轻柔的吻,不带任何情|欲,却生生逼落娄牧之埋藏的眼泪,他突然浑身发抖,手臂都在颤。 “别哭,”易知秋从他的眼尾往下移:“别哭。”他吻去他脸颊海水般的湿润,亲吻流连在他的眉心和眼尾,却不敢往下,易知秋不敢这么随便就吻上他的嘴唇。 娄牧之整个人颤栗得厉害,明明不是第一次,明明有比吻侧脸更亲密的时刻,但他就是不受控地发抖。 “怎么了,”易知秋停下来,手足无措夹高他的脸颊:“怎么抖成这样?” 娄牧之俯身过去,揽住易知秋后背,一头撞进他的胸膛,手臂像铁钳,勒得易知秋生疼。 他不停重复地问那一句“真的是你么?” “嘶”,易知秋不动声色倒吸冷气,费力的抬起一只手,安抚性地轻拍他的后背:“是我啊,我是易知秋。” 眼睛覆盖着一层水雾,娄牧之使劲抓住他的衣摆,力气大得几乎要撕烂那块布料,他嗓音嘶哑,几乎是低吼着说:“我怕,我怕自己在做梦。”
第67章 清白之辈 娄牧之抱住易知秋,可悲的是,他感到的竟然不是失而复得的欢喜,而是害怕。 他害怕这是一场梦。 他无数次梦到过这样的场景,一睁眼易知秋就不见了。 他忘不了黑夜醒来,房间里只有自己的恐惧。 忘不了易知秋在法庭朝他笑。 忘不了易知秋拿着两个冰淇淋甜筒,在夕阳里奔向他的样子。 也忘不了寂静街角的那两只手影兔子。 这些事情,不管是好的坏的,美丽的丑陋的,全部变作梦魇,魇住了他。 易知秋伸手,弹了他一个脑蹦,就像以前娄牧之弹他那样,然后温柔地说:“那要怎么样你才相信我是真的?” 瘦长的手指触碰到皮肤,娄牧之察觉到他指腹上有一层厚厚的茧子,易知秋喜欢打篮球,但是他的手很漂亮,而且以前没有茧子。 这一点点不同以往的变化给娄牧之带来了真实感。 抬起俊朗精致的脸庞,眼眶红着,鼻尖也红着,娄牧之抚上易知秋的后颈,他把唇凑上去:“你亲我一下。” 爱人在眼前,跟18岁的娄牧之比起来,28岁的他成熟了很多。 似乎更好看,眉眼更惊艳,脸部的线条轮廓更利落.......更不爱笑。 想到这些,易知秋就眼眶发酸,他慢慢地低下头去。 娄牧之睁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靠近。 唇贴上了柔软,娄牧之脑中似乎有什么东西轰地炸开,散落漫天烟花,眼前仿佛再次浮现那寂静夜晚,路灯很美,手影兔子很可爱,醉酒的易知秋带着点傻气的帅。 死在法庭上的那颗心脏活了过来,在他的亲吻里,娄牧之重新听到了脉搏跳动的声音,哪怕过了十年,一接近他,心跳依然如十七八岁时剧烈,即便这个吻清淡又温柔,没有任何侵占的意味,只是唇齿相依。 “现在相信了么?”易知秋微微喘息,蹭了蹭他的鼻尖。 娄牧之夹高他的脸颊,紧紧地看着他,目光贪婪:“信了,你是易知秋,是我的易知秋。” 张开双臂,易知秋拥他入怀,在他耳旁低语:“是你的。” 放在他后背的臂膀收紧,娄牧之抱过去,像是拥抱了整个世界。 时间静谧流淌,灯光拉长了有情人的影子。 哐当一声。 走廊尽头702公寓的大门忽然打开,紧接着香槟开盖,酒水和彩带齐喷,伴随着此起彼伏的欢呼声,门口轰然涌现出一大群人,沉浸在拥抱里的两人同时一怔。 “欢迎回来!”最先跳出来的是宋小狮,他手里举着一响礼花,彩带喷得浑身都是。 转过身娄牧之才想起来,接易知秋出狱前他跟胡蝶联系过,易宴去世了,娄牧之不想易知秋出来后冷冷清清,想约朋友聚聚。 原本以为怎么也要等个两三天,让他们有个缓冲,没想到第一天就来了这么多人。 “大易,欢迎回家,”王煜跨步,迈出人群,脸上带着笑,声音有点哽咽。 大学毕业几年以后,他做了人工耳蜗,左耳上再也没戴过那枚白色助听器。 “欢迎回家。” 每人一句欢迎,让空气变得煽情,目光上移,胡蝶,沈允竹,赵越,连柏一闻都来了,十年时间,他们好像变了一些,又好像都没变。 站在门口的每一个朋友都给了易知秋一个拥抱,煽情到极点,好像不哭都对不起这种气氛。 宋小狮是这群人里的意外,他走过来,没给拥抱,而是一拳捶在易知秋胸膛:“混蛋,你要回来也不提前跟我们说一声。” 易知秋捂住胸口,一副被打残了的样子,玩笑道:“我告诉过丸子,一不小心就把你给忘了。” 宋小狮“啊”了声,立刻扭头,恶狠狠地看着王煜:“他说真的?” “他那样子像真的么?”王煜笑起来,撸了把宋小狮后脑勺:“你智障啊?” 反应过来,大伙都被逗乐了,笑声回荡在走廊里,暂时冲散了那股人间久别的伤感。 门口寒暄片刻,最后赵越提议去酒吧,他们给易知秋搞了个欢迎宴。 易知秋抬首,目光和娄牧之撞在一起,其实他不太想去,不想见到更多的人,今晚,他只想和娄牧之说说话,抱着他睡一觉,但是这么多朋友不远千里来到这里,又不好辜负。 “走了,”赵越一把搭过易知秋肩膀:“带你去看看哥们新开的酒吧。” 当着所有人的面,娄牧之拂掉赵越的胳膊,牵过易知秋的手:“去坐坐。” 一个轻飘飘的动作,赵越硬是被塞了一大口狗粮,他没好气地憋出一句“靠。” 大伙乐了。 酒吧装修风格和在淮江时差不多,前台置了酒柜,隔间与隔间之间摆放着绿植。 中央砌起了一方半弧形舞台,背后悬挂一个瀑布似的荧幕,蓝色和紫色的灯光映衬着,像时下最流行的音乐节。 台上有驻场乐队,留着一头狂野辫子的吉他手弹奏Aaron Parks,浸在昏暗的环境里,听觉瞬间就堕入异形空间。 赵越花了大心思,除了调酒的前台是高脚凳,其余的都是小包间,用金属质感的装饰隔开。 酒吧的氛围感不错。 刚踏进大门,易知秋突然觉得不适应,还有一些紧张,他很少有这样的情绪。 “怎么了?”娄牧之注意到他脚步一顿。 “嗯?”易知秋应了一声,说:“没什么。” 一群人进了最大的一间,侍应生端来小零食,每两个人占据一个小沙发,王煜和柏一闻,沈允竹和胡蝶,易知秋和娄牧之,就宋小狮和赵越单着。 坐下没一会儿,宋小狮龇了龇白牙齿,“这是屠狗大会吧。” 赵越吊儿郎当搭过他肩膀:“这不还有我陪你么?” “一边去,”宋小狮耸肩,甩掉他的手:“你这种花花公子跟我不是一路人。” 听完这句话,王煜当即皱起眉头,像是极度不认同。 “你那小女朋友姚静呢?”易知秋问。 “早分了,他后来换了七八个,都跟梁靖冉一个款,”王煜抢先接过话:“旧情难忘啊。” “七八个?”易知秋有点吃惊:“这么多?” 王煜重重点头:“他速度够快吧。” “你才快,”宋小狮一脸无奈,怼他:“你全家都快。” “开什么车?这还有女士在场呢。”王煜拿瓜子壳丢他。 一丢一个准,宋小狮刚抬起脚,就看见柏一闻侧身,护住了王煜。 行凶不成,宋小狮觉得自己又被迫吃了一嘴狗粮,默默地把腿放下了,嘴里蹦出一句“靠。” 喝了几口酒,大伙就聊开了。 原来王煜和柏一闻谈了恋爱,两人在一起都五六年了。 赵越的生意越做越大,开起了连锁酒吧。 沈允竹的乐队小爆了一把,在文青心里占据了一席之地,哪里的音乐节都有她。 今晚的两个主角一直很安静,易知秋安静的听,偶尔吃点零食,娄牧之则是安静地扣着他另一只手。 身处其中,易知秋有一种恍惚的不真实感,他觉得每个人的人生都向着既定的轨道前行,只有他还停留在十年前。 “大易怎么不说话?”宋小狮问。 易知秋面上维持平静,瞥他一眼,反问:“我以前话多?” “你以前不是话多,”宋小狮挤兑他:“你那是话痨。” “滚蛋,”易知秋笑着说。 他一笑,娄牧之就笑了,在座的认识他俩好些年,鲜少见到凛若冰霜的娄牧之笑成这样。 一曲毕,台上的乐队下场,酒吧暂时换成了轻缓的纯音乐。 “竹姐,难得来一趟,唱一首,”侍应生抬来一打啤酒,搁桌上放好,赵越挨个斟满。 沈允竹还没接话,胡蝶玩笑道:“我们竹姐的出场费贵着呢,你想好了么就敢请人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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