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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蔓,”叶秉钥上前,“里面的贵人可还好?饭菜吃了吗?” 名唤阿蔓的女子摇摇头:“还是不肯吃东西,不过她情绪平复了,也没有再摔砸东西。” “辛苦你了。” 阿蔓笑着,声音温和轻柔:“夫君,你还没有与我介绍客人呢。” “这是五弟秉烛,这是……”叶秉钥顿住。如果介绍“神仙”,总有点江湖骗子的意味。 北渚十分自觉:“我是护国法师图南的弟子,叫我北渚即可。” 阿蔓缓缓对二人福身,说着准备饭食,转身而去。 北渚也举步上了台阶,来到了房门之外。屋子里面很安静,只有微弱的呼吸声起伏。他敲了房门,里面立刻传来了一声厉喝:“不准进来,不准靠近我!” 北渚道:“不是你要见我吗?” 里面的声音顿时止住,紧接着,房门被谨慎地推开一道裂缝,在黑暗的背景中探出一张苍白如鬼魅的脸。 “果真是你……请进——只准你进。” 北渚回身给了叶秉烛一个安抚的眼神,随着落芳进了屋。 屋子里采光极差,即使是白日,也昏暗无比。可落芳却自然地径直走到床边,坐下道:“我在黑暗中过了太久,所以还是习惯在黑暗里呆着。你别介意。” 北渚耳目远超人族,毫无阻碍地寻了凳子坐下:“听说你要见我?” 落芳道:“你那日说,我是缠在漠瀚背后的女鬼?” 北渚道:“难道不是?” “是,我自然是。”黑暗中传来落芳苦笑的声音,“除了你之外,他们都叫我公主,奕河公主。” “所以你觉得,我能看穿你的身份,就能帮你?” “是。” “你想我帮你什么呢?” 落芳忽然在黑暗中沉默,唯有急促的呼吸声证明她还在。 这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吗?既然指名道姓要见他,现在却又说不出话。难道是一个很过分很难以启齿的要求? 正在北渚胡乱猜测时,落芳的声音再次响起,带着坚定和恨。 “我想死。” “啊?”北渚呆了一瞬,直起腰背,将右耳冲着落芳的方位,不甚肯定,“你说什么?” 落芳这回一字一顿:“我,想,死。” 这要求北渚还是第一次遇见。人人都挣扎着想要活下去,偏偏她说她想去死。 “为什么?你原本应该已经死了,现在好不容易复生,却说想死的话?” “你以为我想活吗?”落芳恨恨地回道,牙关紧咬让她的声音显得很凶,“我本就是想死,我所有的亲人都死了,所有的姐妹也死了!我还活着有什么意思?我对着漠瀚那张脸便觉得恶心,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漠瀚恶心,你便要去死?”北渚诧异,“这是什么道理?” 落芳道:“漠瀚那个野蛮人,害死了我所有的姐妹,他还以为用这样可怕的手段便能将我留在身边,却不知我每一日都占着别人身躯,过得无比恶心,我偏不如他的愿!” 北渚劝道:“你不喜欢他,离开他便是了,何必要自己死。用自己死的方式去惩罚一个男人,你觉得合理吗?而且,你要寻死,自己找根绳子便是,何必找我?” 落芳凄然地苦笑一声:“即使是死,我也不能的。不管我如何寻死,这副身躯就是死不了!它不是我重生的恩赐,而是禁锢住我的牢笼!” 想要活下去很难,想要死去也很难。 落芳究竟是如何鸠占鹊巢,连北渚也百思不得其解。他上前几步,道:“可否让我查看一番?” 落芳点点头。她知道,在黑暗中,北渚亦是能看见的。北渚探手抵住落芳的眉心,神魂顺着灵力查看落芳体内。很快,他便发觉了不对劲——在落芳的体内,有一股金色的灵力在流转! 那灵力有强烈的神族气息,北渚现如今只是一个化身,本体被困在皇城,无法与之抗衡。 “如何?”落芳急切地问。 北渚收回灵力:“我暂时也无法帮你,你的身体里,留有神族的灵力。除非——你告诉我,漠瀚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他请来了一位神族?” “不是,是漠瀚身边的那个病秧子,名叫池安。”落芳沉静地说着,“我只记得池安掏出了一尊鼎,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便已经在这副身躯之中。” 鼎? 北渚猛然想起来一件关键之物——混元鼎! 当年,池安在大绥的皇城之中铤而走险,还险些被法华荧抓住,不就是想要混元鼎吗?那个玩意儿确实来头不小,法华荧说,是他的师傅受仙人点拨,得到的神器。 那么落芳,或者说李奕河,体内有神族之力便不足为奇。漠瀚没有请到神族下界,只是池安用了神器炼化。 当时北渚只以为池安是不服师傅偏心,想要夺回属于他的一切……现在看来,他当时想要拿到混元鼎,便是有所图谋的。 池安能够将李奕河与落芳炼化在一处,那他便可以用混元鼎将人族和妖族炼化成一体!如今这些逆天而行的半人半妖,一定是池安的“杰作”! 虽然心中早有猜测,但切切实实印证了自己的猜测,又是另一种心境。 北渚还想细究,只有知道池安做到了哪一步,他们大绥才能做好防范。他说道:“那些半人半妖的神智……咳!你的神智究竟清醒否?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为何一会儿清醒,一会儿又疯疯癫癫,指着叶秉烛说,他是什么小乞儿?” “最开始有些混沌,分不清我到底是李奕河还是落芳,但现在已经渐渐好了……”落芳的声音猛地停住,正在北渚以为她会说出什么惊天之语时,落芳只是用一种不可思议又嘲讽的语气道,“叶秉烛?” “怎么了?”北渚不解。 “他说,他是叶秉烛?”落芳的眼睛在黑暗中也熠熠生辉,像是两团幽火。 北渚后退了半步,防着这女人突然发疯:“他本来就是叶秉烛!” “哈哈哈哈!”落芳骤然爆发出一阵笑声,好似听到了什么可笑的事情。 “你在笑什么?” “我在笑,叶秉烛早就死了——他一个乞丐,却说自己是叶秉烛!” 这回,轮到北渚呆在原地了。
第103章 小村旧事 桃花村是一个很小的村庄。也不知道取名字的人如何想的,竟然以一个村子里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为名。不过听传说,似乎村子里最开始的确是种着桃花的。 这个村落临近北戎,除了十多年前那场几乎快将北方十二城全给淹没的大水天灾,它也一起受过灾,几乎没有任何起眼的地方。连旁人说起建木神女临凡救世,也会忽略这个村子也曾受过神女的恩泽。 村子里的人,能搬走的,自然搬走了。留下的,大多是老人小孩儿,或者是守着一个破屋等参军的夫君回家的女人。还有些,是舍不得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不愿意背井离乡的人。 都说安土重迁,人族总对自己脚下的土地有莫名的感情。即使桃花村有一千个、一万个不好,总有人不愿意离开。哪怕北戎人时不时会来侵扰,但他们也总归不会太为难这个穷困的村子。两国之间有过节,但两国之间的人却并没有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落芳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她长到十四岁时,已经是很有名的美人了——即使村子里年轻的女孩子并不多,她能参照对比的人也并不多。但总行走于粟城和宜城之间讨生活的齐阿婆总夸她是美人,比两座大城中所有的妙龄姑娘加起来还要美。 “咱们落芳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的,咱们这个村窝窝,可留不住这样的大美人!”齐阿婆笑着打趣。 落芳听了,却不觉开心。她并不认为对一个女子的外貌进行赞美,是值得高兴与得意的事情。人总会有老去的一天,美貌停留的时间太少了。一个女子与其貌美,不如有一技之长,能自食其力。 就比如村东住着的叶婶子,她虽貌美,却还是被男人给抛弃了。 虽然叶婶子已经三十多岁,但依然每日装扮精致得体,像大户人家的小姐——好吧,落芳也没有见过大户人家的小姐,只在话本子里听过。而且,叶婶子从不许旁人称呼她为“婶”,而是强调为“叶夫人”。 真怪,在这个小村子,却住着一位夫人。落芳虽然心里不屑,但每每见到她,都会唤一声“叶夫人”,以换取对方一个温柔的微笑,偶尔还会有酥饼。 叶夫人,姑且这么称呼她吧,带着她的儿子叶秉烛,独自住在村东的破屋里。在一众狗剩、黑蛋儿、二牛的贱名之中,叶秉烛的名字就显得格外突兀了。 所以,村里的小孩儿也不爱与叶秉烛玩耍,一看到他便纷纷散去。当然,其中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叶夫人曾私下里勒令过这些小孩儿,不许带坏了叶秉烛。因为叶秉烛是个了不得的大将军的孩子,总有一天会认祖归宗。 这些话原本还有人信。因为叶夫人生得实在美貌,皮肤白皙,眼睛又圆又亮,根本不是庄稼人的样子。而且她刚来桃花村的时候,带了不少金银首饰,也过了一段阔绰日子。 可叶秉烛一天天长大,一晃便是七八年,叶夫人自己也熬得肉眼可见地老了,也依然没有什么人来邀请叶秉烛认祖归宗。 于是,村子里渐渐有了风言风语。从宜城回来的阿婆和婶娘们说,叶夫人原先不过是个丫鬟,因为勾引主子才被赶出了府,连带着她生下来的孽种,也是没人要的。 后来,叶秉烛便更没人搭理了。曾有小孩子放话说:“我们不跟没爹教的野孩子玩!” 虽然后来叶夫人上门要求那小孩道歉,但并没有改变叶秉烛是个野孩子的事实。 也曾有人大着胆子,为叶夫人说媒。她长得好看,虽然年龄不小,还生过孩子,但依然有人愿意娶她做妻子。 可她却不愿意,只说总有一日会被将军接回去,过荣华富贵的好日子。 真可怜啊。 但这样的世道,并不允许落芳有太多同情心给别人。 这日,落芳拿了绣品,随村子里的婶娘们去粟城卖钱,换些生活必需。几人刚出村,便见一个小乞儿倒在路边,生死不知。 他的头发乱成了鸟窝,蓬蓬地遮住了上半张脸,只露出一个瘦削尖细的下巴。衣衫褴褛,打满了补丁,露出了遮不住的皮肉。落芳只是乍一看,便瞥见那小乞儿红肿流血的皮肉。 在边关,这样无父无母,无依无靠,也无处可去的孩子太多了。同情也同情不过来。他们或许今天,或许明天就会死去。 落芳收回目光,继续赶路。 从村子到粟城其实并不远,但是要走一段土路。此路本是北戎与大绥的边境,后来有人发现从此路到粟城,要比官道近得多,渐渐也有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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