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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人还回来吗?让罗伯斯陪你去。” “知道了......” 明显敷衍的回答,盛丛云蹙眉。 “你别不当回事,再害怕也得治病。” “好。” 宋和风斜靠着床头,陷在柔软的枕头里,烧退了一些后,脸上的红晕彻底散了,现出苍白的底色,一点精气神也没有,盛丛云没忍住,开口询问。 “你是不是贫血,怎么会吃补血的药?”
第61章 天涯陌路 就手臂上那么点小伤口,哪里值得他这么兴师动众的吃补血药? “你说什么?” 宋和风捏了捏眉心,手上没力,头更晕,没怎么听清楚盛丛云的话。 “你是不是脏腑受过什么伤?早上那会你好像咳血了......” 他没来得及品味这其中的关切之意,倏然生出一种秘密被撞破的心虚尴尬,竟又咳起来,他生怕咳出血,更怕被盛丛云看到,只好将自己埋在枕头里用手捂得严严实实,针也被扯了下来。 “和风?” 盛丛云听得心惊胆战,还有点不知所措,他扑过去又不敢靠近,手踟蹰的悬在虚空里,生生看着他后背的衣服被渗出的汗沾在皮肤上时方才放下替他去拍了拍背。 “有没有好点?” 宋和风伏在枕头里不敢起身,他闻到了自己手掌心的血腥味,想用衣袖擦嘴,发现身上的睡衣换成了浅色,只好用手背蹭,蹭完后将手藏进被窝,躺平了连声喘息,整张脸变成了霜白色,鼻尖缀着一缕没擦干净的血。 “怎么又咳血了?” 那缕血红的刺眼,盛丛云心里一阵抽搐,瞬间慌了神,他不管不顾掀开被子,看见藏起来的两只手上都沾着血。 “宋和风,你身体怎么回事,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没有。” “看着我的眼睛回答。” “回答什么?” 宋和风不耐,懒懒的掀开眼皮对上严肃起来的盛丛云,微凉的手指蜷了蜷。 “为什么咳血?” “前段时间得了肺结核。” 知道中毒不能痊愈后,他曾仔细观测并记录过自己每次的发病症状,各器官都有不同程度的反应,肺部最严重,咳血的时候类似于肺结核或肺部严重的感染,他早已经拟好了说词,以应对突然被撞破时的心虚无措。 确实用上了。 以他们如今生分起来的关系,盛丛云即便心生怀疑也不会硬拉他去医院做检查,因此,与其遮遮掩掩死不承认倒不如给他一个明确的答案。 “肺结核?” “对,肺结核的病程长,治疗周期因人而异,我最近发病在活动期,咳血是正常现象,吃补血药也是因为咳出的血比较多。” “肺结核不是传染吗?” “所以你离我远一点,小心遭殃。” “病成这样你不去住院还跑出来接任务,你不要命了?” “我心里有数。” “有什么数,有数你高烧咳血晕的不省人事?” “只是意外。” “狗屁意外,你到底有没有把自己当回事?” “你以什么立场问我?” 盛丛云一时语塞,他们不再是教官和学员的角色,也早已不是恋人,顶多算个彼此竞争的同行,时不时还得面对面厮杀反目,就在前几日他还气得跳脚发毒誓再不管他。 这时候刨根问底确实显得多管闲事。 他也确实没什么立场。 “身体是你自己的,难不难受只有你清楚,愿不愿意惜命也全在于你自己,宋和风,你好自为之。” “嗯......” “我还有事,先走了。” “好。” 宋和风看着盛丛云离开,他松了口气,颓然靠在床头发愣,半晌方才抬起手,掌心里的血已经凝固,干巴巴的粘在一起,他搓了搓,搓下来凝结的血块,掉在白色的被套上,天女散花似的。 盛丛云跳过矮墙,倚靠在门前的廊柱上,热风卷着海腥味窜进鼻腔,难闻极了,他抬起手来捏了捏鼻子,瞥见手背上沾着的一滴血。 是宋和风的。 鲜红灼烫,仿佛烧红的铁烙在心口,滋滋啦啦的抽搐回缩,绞得厉害。 他*妈的,到底为什么这样? 他们走到了这种地步,客气疏离又相互戒备,出口便是伤人,再没有一句贴心知己的话,连关怀都显得不怀好意。 真是讽刺。 从非洲回去后,宋和风又去做了一次全肺灌洗,被迫在医院躺了两天。 为了延缓病情,他在芝加哥重新找了一家医院,并与之签署了病情保密协议,过去的两年多里,看病抓药都是在这,俨然成为常客。 可他话少,即便手术台上肯配合,平时也不出什么幺蛾子,但总是习惯性的自己做决定,不肯遵医嘱,医患关系处理得一塌糊涂。 脸长得再好看,医生护士看了也发愁。 这一年的冬天,芝加哥迎了个暖冬,干燥少雪,冬季风呼啸不停,刮在人脸上如刀割。 宋和风从基地总部调回来,换了个武术教练的身份在芝加哥当地的一家武官教学,宋莫庭和周少游都不在,他住回自己的小公寓,罗伯斯跟着他在附近租了套房住下,一边跑腿,一边保护。 不出任务后,与盛丛云的交集便更少了,他只知道他还是不肯回去接手黑岚,成天带着山风小队南征北战、冲锋陷阵。 像个不知疲倦的永动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十二月初,下了场浅尝辄止的雪,地面都没有湿,转天却开始窸窸窣窣的落雨,从早上一直落到晚上,空气里一片潮湿阴冷。 宋和风下了班,晃晃悠悠的开着车去了唐人街。 那边有家店铺卖小馄炖,皮薄馅儿大,汤底很鲜,葱花香菜一撒,热气腾腾的特别馋人。 但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做出来的口味有点像盛丛云做的味道,他隔三差五就去吃一顿,混熟了还和老板娘讨教怎么调馅儿,怎么包,如何熬汤下料,然而自己回去试了无数次,总是做得差强人意,欠缺记忆里的口味,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吃完了馄饨,宋和风沿着唐人街遛食,细雨如丝,灯火通明,颇为熟悉的乡音小调飘在身后,他还是觉得心里空荡荡的,缺了口,孤寂的冷风肆无忌惮的游走。 后来,停了雨,温度却断崖似的往下掉,口鼻中没多久便哈出了雾气,他不敢放肆,裹紧衣服回到车里,打开暖风缓了片刻,然后发动车子往家走。 快回到家时,有个陌生的电话打进来,他按下接听键,不疾不徐的往前开车。 “哪位?” “小宋先生,我是安德鲁,少主有危险,恳求您帮忙。”
第62章 他乘风来 宋和风一脚踩下刹车,出于惯性,身体往前倾了一下,心脏骤然狂跳起来。 “盛丛云?他在哪?发生什么事?” “我们现在都在芝加哥,出任务的时候他掩护我们小队撤退,失去联系,已经找了将近一周,还是没有他的消息。” “我能做什么?” “少主的令牌应该在您那里吧?” “是。” “那芯片里不光有我们的信息,本身还是一个微型定位仪,百米之内,会与少主新换的令牌产生共振。” “我去找他,你们在哪?” “我们有半数人受了伤......” “待在原地,我会让罗伯斯去找你们。” “拜托小宋先生。” 宋和风给罗伯斯去了电话,随即发动车子,根据安德鲁给的信息转了好几个可能藏人的地方皆无所获,他不死心,打开芝加哥城区和远郊的地图仔细推敲,适合藏身的,适合堵人的,每个街区巷口和废旧屋舍都不放过,将怀疑的位置发给下面的人。 安德鲁说盛丛云大概受了伤,严不严重不知道,但时间拖的越久便越危险。 仅有的算作好消息的是,对家也在动用人脉搜索什么人。 宋和风又拨出几个电话,躺在家里睡觉的都被从被窝里喊了出来,雨夜后本该寂寥起来的芝加哥街头,到处是走走停停的车。 盛丛云掩护安德鲁和伤员撤离时确实受了伤,后背和胳膊被利刃劈过,他在暗巷中一边躲藏,一边应付搜索,过程中通讯设备丢的丢坏的坏,仅有的伤药也告罄断绝,好不狼狈。 他的伤口发了炎,体力几乎消耗殆尽,今天又下了一天雨,对家倾巢出动,就是为了将他逼出。 白天那会,他攀在一辆运输车的车底到了城区,想找些药并试图与总部联系,没想到沾上了尾巴,甩了大半天都没甩脱,此时被一群人堵在了街口的死路上,只好硬着头皮迎战。 半夜开抢势必会招来警察,那些人人多势众,对付一个强弩之末的盛丛云显得胜券在握,刀都没有亮,拳脚专攻他的伤处,很快将他撕得鲜血淋漓。 逗弄落单的头狼,一群人兴致盎然,精神亢奋。 盛丛云落了下风,负隅顽抗。 宋和风脖子里的令牌亮起来时,他收起枪和短刀直接跳了车。 九个人,围着血葫芦似的盛丛云,宋和风扑上去,杀红了眼,最终躺平了七个,逃走两个,他抱起盛丛云往外走,接通对讲下令堵人。 “堵住的话怎么处置?” “杀掉。” 盛丛云其实没有晕,睁开眼睛还能看得清溅在宋和风脸上的血,他面颊的线条紧绷,呼吸微喘,身上裹挟着的杀意仍旧熊熊燃烧着,仿佛要将湿冷的夜色都烧红了。 “和风......” “别说话,我送你去医院。” 为避免惊动宋莫庭和周少游,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宋和风将盛丛云送去了自己治病的那家医院,反正不是在一个科室,不用担心遇到熟人。 盛丛云受的是皮肉伤,只是因为没有及时缝合涂药才造成伤口的感染,在急诊缝了针,被送去观察室吊水。 安顿好时,天已经大亮,宋和风请了假,寸步不离的守在床边,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他们好像已经分别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以前几次见面都是针锋相对剑拔弩张,这次终于能够毫无顾忌的盯着盛丛云看,他甚至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唇瓣,耳垂和眉骨。 一如既往,该柔软的柔软,该锋利的锋利。 盛丛云一觉睡到暮色四合,他尚未从枕戈待旦的紧张情绪中剥离,一骨碌便从床上坐起来。 “乱动什么,当心伤口崩裂了。” “和风?” “不烧了,伤口还疼吗?” 宋和风扶着他避开后背的伤口靠在软枕上,拿起耳温枪测了测温度,身体底子好就是不一样,烧已经彻底退了下去。 盛丛云摇了摇头,他已经记起了昨晚的事,在他快要没尊严的死在那些人拳打脚踢之下时,是宋和风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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