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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帮忙吗?” “没事的,我慢慢走,总能走回去。” 那妇人听见宋和风的声音抬头,一张脸冻得通红,但很好看,五官精致,轮廓清晰,称得上人们口中的骨相美人儿,皮肤也是奶白色,光滑极了,应该是常年的养尊处优滋养出来的。 宋和风竟一时间分辨不出她的年纪。 “我家也在前面,顺路的。” “那就麻烦你了。” 年轻妇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没再拒绝,宋和风却被这个笑晃了一下,不知为何,心口陡然生出一种不合时宜的亲切感,他不动声色将脖子里的围巾摘下来给她搭上,扶着人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一边走一边闲聊。 “你也是宋家的小辈吧?” “也?” “我排婷字辈,男从庭宇,女作娉婷,此前人一直在外飘,除夕的祭祖没赶上,许多小辈也都不认识。” 竟是宋莫庭这一辈的,宋和风挑了挑眉,他们这一代男男女女的样貌倒都格外出众,个个红颜祸水。 “我是和字辈的。” 出于对长辈的尊敬,他据实告知,但没说自己的名字,这几天被族长带着走了不少地方,他都快成展览馆的猴了,不想再给自己添不必要的麻烦,好在那位妇人识趣,没继续往下问,浅尝辄止的聊了些年纪、工作之类的话题。 宋和风将人送到家门口,古朴的小院子,四季竹的叶子落了一地,青石砖也都磨得坑坑洼洼。 “外面天冷,进来喝口热茶吧。” “不了。” “就当是我的谢意。” 鬼使神差的,宋和风踏进了小院。 家里冷冷清清,没什么人气,他揣着疑问,但没贸然开口,老老实实坐在茶桌旁看着眼前的人煮茶。 茶席上的布置很有讲究,从左到右,干湿布局泾渭分明,茶具干净整洁,从治器、纳茶开始每一道工序都被她处理出了一种恬静的古韵味,配上窗外的四季竹,仿佛真的让人置身在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里,前尘过往一并成为了过眼烟云。 宋和风难得安心的品了一次茶。 “您煮的茶很好喝,谢谢招待。” “不必客气,喜欢的话随时可以过来。” 成年人的喜欢从来没有那么我行我素,一过大年初五,宋和风边启程回了芝加哥。 年前,政府有向西亚增派驻军的意图,但碍于舆论,用掩耳盗铃似的方式向北极狐总部购买了一批雇佣军,宋和风挑了一支队伍,打算亲自去。 驻军准备在2月下旬出发,他从芝加哥直飞北极狐总部,统一进行出兵前的整顿训练。 2月下旬,他带着88人的队伍乘坐运输机飞往西亚。 这里被称为世界的火药桶,常年战乱不断,大国小国动荡不安,硝烟弥漫在普通人的生活里,前一秒的餐桌很有可能在后一秒就变成裹尸盖。 宋和风的队伍被安排在断壁残垣的城墙外,他带着人搭建帐篷,整点生活物资,熟悉地形地貌,安排驻守岗哨,连轴转了三天,从堆放着资料的长案上起身时,头晕脚软的几乎站不住,罗伯斯冲了两杯葡萄糖水给他喝下,那股心慌胸闷的无力感才稍微减轻了些。 “老大,要不要找军医过来看看?” “不用,累到了,歇会儿就行。” “另一支队伍的飞机延误了,说是明天下午才能到。” 也是到了这里,政府的代表方才告知,除他们之外,还有一只队伍会与他们一同驻守,也不是正规军,至于是从哪里购买的人手,代表没说,他也没问。 虽是驻军,他们各自分工也不尽相同,各有各的侧重点,宋和风不太习惯与不熟悉的人合作,为这事已经愁了两天,若是对方实力相当那自然是如虎添翼,但若浑水摸鱼,他得保证带出来的这些人毫发无伤。 才出兵就飞机延误,看来不是什么好兆头。 “我睡会儿,有什么事情过来叫我。” 宋和风这一觉睡了十几个小时,后来饿得胃里直抽搐,于是爬起来找吃的,行军带着的伙食干粮无论如何比不上在家,又不是正经饭点,他嚼了块压缩饼干,才就着水咽下便在胃里膨胀起来,鼓囊囊的撑得人难受,他烦躁的靠在椅子里揉胀痛的胃,罗伯斯突然冒冒失失跑进来。 “老......老大,另一只队伍来了。” “来就来了,你怎么一副见了鬼的死样子?” “带队的人在帐篷外。” 宋和风整理了下作战服,起身时又不知哪里难受,身体僵了僵,罗伯斯取了外套给他披在身上,表情有些不自在。 真见鬼了? 宋和风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瞅了他一眼,跨出几步,帐篷的帘布一掀开,自己却愣在了当场。 来的人竟是盛丛云。
第77章 并肩作战 许是先见过了罗伯斯,盛丛云的表情显得波澜不惊,他没有多做寒暄,用公事公办的语气与宋和风打招呼,然后没有丝毫留恋的转身离去。 宋和风愣在原地,眼神追随着他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旋即像个泄气的皮球,抽筋剔骨似的软着朝一边倒去,罗伯斯见状扶了他一把。 “老大,你们又闹别扭了?” 他明明记得年前盛丛云住在芝加哥的时候,两个人的关系有了很大程度的缓和,得益于两个主子握手言和,他与安德鲁也算是冰释前嫌了。 可看刚才那样的气氛,怎么比那次盛丛云被算计了还要僵。 “你以后舌头没什么用的话就尽早割掉。” 宋和风不知哪里来了气,软绵绵的推搡了一下罗伯斯,自己扶着支撑帐篷的钢架站稳,又抬脚踹了他屁股一下。 “滚!” 罗伯斯虽然没什么眼色,但十分擅长审时度势,借着踹来的这一脚从善如流的滚了。 宋和风回到帐篷里,手按住突然抽痛剧烈起来的胃,佝着身体颤巍巍的吐气,他尝试着挪回小卧室里躺一会儿,但脚下像是生了根,无法动弹,后背顷刻间渗出大量的汗。 他们所在的城市为热带沙漠性气候,白天太阳辐射强,又干又热,一旦太阳落山,气温便断崖式的往下掉,此刻太阳已经西斜,明显的冷意灌进来,与渗出的汗一碰撞,宋和风冷得直打哆嗦。 怎么会是黑岚,怎么会是盛丛云? 虽然他确实想过无数次能与他并肩作战,但并不是在才灭了他希望的时候,也不是在西亚这个火药桶里。 不可否认,此次带队前来,他确实有点自己找死的念头在。 现如今,悄无声息的死掉,大概是他能给盛丛云最后的爱。 狗*日*的命运偏偏总是不怀好意的捉弄他。 北极狐和黑岚此次驻军的这座城,事实上已经由美军占领和掌控,但因为处于交通枢纽地带,许多看似身在战乱之外的国家都在垂涎,暗中资助周边的城市军事物资和武器,多次对驻军发动进攻,试图夺回这里的主导权,隔三差五便来一次小规模的挑衅袭击。 城内的人不甘于臣服,也会趁机闹出不小的动静。城内外驻军就那么多,常常顾头不顾腚,久而久之便出现了疲乏之态。 宋和风与盛丛云驻军的主要的目的便是对外镇守和联合城内驻军抵制叛乱。 任务十分艰巨。 盛丛云安顿好的第二天,双方便合作抵御了一次外城袭扰。 对方是深夜摸过来的,二话不说便对着驻军营地投放炮弹轰炸,岗哨上的人初来乍到,虽然躲过了弹片袭击,但有些被炸懵了。 宋和风当时没睡,正点着灯研究此前发生过的大大小小战斗,炮弹呼啸着飞过来时,他似乎有所察觉,挂好装备披了件衣服便出了营帐。 迎面碰到整装的盛丛云,他们眼里都装着彼此,可却又在转瞬间各奔东西,举着喇叭指挥各自的人应对。 敌方雷声大雨点小,投放一轮炮弹后便没了声响,仿佛只是为了给他们这些人一个下马威,让他们学会知难而退。 宋和风与盛丛云从容吃下这么一个暗亏,但不约而同没组织反击,在对方消停后火速清点人数,收拾残局。 他们要在此驻军半年,先得韬光养晦,方能应对来日方长。 虽说不是在同个屋檐下,但类似于门对门,常常需要并肩迎敌,宋和风与盛丛云免不了要在一起商量策略,研究布防,两个人谁都不肯去对方的营帐,于是另搭建了一个专门的指挥部。 以前在北极狐时,他们俩外出参加任务,那时因为身份问题,多是盛丛云服从宋和风的指挥,偶尔会因为意见不合有所争执,但最终都是他妥协,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习惯。 然而时过境迁,他们终究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拨人,盛丛云这些年带队四处征战,隐约有了盛誉晖当年独断专行的做派,再不肯听不同意见,常常因为一件细枝末节的小事与宋和风吵得面红耳赤。 “你把你的机动小队全都派出去,营地的空虚谁填补?” “谁稀罕这破营地,那些家伙要的是进城!” “飞过去吗?” 宋和风气得拍桌子,与盛丛云合作了这些日子,他敏锐的察觉出他作战的路数偏向于大开大合,常常冒险,手下的人派出去免不了挂彩回来,就连他自己也是,已经被弹片刮伤过一次,偏偏不肯长记性,昨天吃了亏,今天又跟着人硬碰硬。 “我的人我自己指挥,用不着你指手划脚,” “你那根本不是战术,纯粹是给人送人头的胡来!” “那又如何?送你的人头了吗?宋和风,即便在一个营帐里商讨事情,那我们也是楚河汉界泾渭分明的!” “盛丛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顽固不化?” “我一直这样。”盛丛云扭了扭前些日子被伤到的肩背,懒得再与宋和风废话,一脚踢开凳子站起身。“以前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愿意处处让着你,但现在,我们不过是在一起工作的合作伙伴,意见一致便一起行动,不一致的话就各凭本事,谁都别给谁找不痛快!” “盛丛云,你站住!” 他不肯听,就像是脱缰的野狗,头也不回的撩开帘帐走了。 宋和风气得发抖,胸口疼,连胃也在疼,他弯腰曲背将自己折起来,突然间咳得上气不接下气。 这里地处沙漠,春季虽短,但风沙狂,昼夜的温差又极尽磨人,对他已经不堪重荷的肺腑相当不友好,常常半夜出现呼吸困难的症状,近期,他基本是靠罗伯斯找军医借的便携氧气包在撑着。加之先前在纽约犯的那次肠胃炎似乎彻底留下了病根,稍微吃点刺激的药胃便有些受不住,磨着难受许久都不肯消停。 此时被盛丛云一气,身体各处的难受劲儿张牙舞爪似的延伸,他摸到水杯灌了口水,但热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凉水,灌下去激得肺腑一阵撕裂似的锐痛,胸腔岔气似的抽了两下,蓦地又咳出一掌心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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