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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俩就非得对着干?” “假设而已,又不作数。” 世道变了。 北极狐和黑岚的一群糙老爷们儿感触颇深。 自打盛丛云那天风驰电掣的开车进城将宋和风带回来后,黑岚的人再没见过自家少主住自己的营帐,北极狐的人却是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小首领的营帐还换了张床。 不仅如此,双方日常的练兵也整合到了一起,盛丛云一个顶俩,将两边的人都收拾的服服帖帖,安德鲁和罗伯斯配合协调并敲打,所有人不约而同将听到的,看到的嚼碎了咽进肚子里,炮弹都踹不出来一个屁。 为了让宋和风休养身体,盛丛云独揽下营地的所有事务。 八月天气最热的时候,好战分子卷土重来,连同城内外不时袭扰,大大小小的冲突不断,指挥部的桌上堆满了每天发送回来的各种数据和情报,盛丛云偶尔会亲自上阵,其余时间都泡在指挥室里分析战况,调整方案。 在作战方式上,宋和风思虑周全,作战路数偏稳中求胜,盛丛云不一样,走的是胜利险中求的路子,又疯又猛,打起来不要命,撕痛了对方才肯罢休。 北极狐的人先开始不适应,但用这样的方式打了几次后又觉得很过瘾,很是信服盛丛云。 宋和风被他管的像个半身不遂的患者,什么都不让碰,除了吃就是睡,外面战火纷飞,人人枕戈待旦,唯独他养出了一圈肉,白白嫩嫩的,与城内外的纷争形成两个极端。 没人觉得不妥。 宋和风闲不住,会趁盛丛云不在时帮他分析情报,整理好作战方案后放在桌子上,调配战略物资,协调城内外运输线路,除了不再出去冒险,只要不过分劳累,盛丛云也慢慢由着他。 他们在弥漫的硝烟里一点点学会包容和理解,给彼此的爱从年少时候的张扬变得内敛。 宋和风的身体好了许多,贫血的症状也有所改善,每天都过的很轻松,好像有了盼头。 八月底,黑岚和北极狐与政府签订的派兵合同到期,分批撤回各自的组织。 盛丛云没回纽约,宋和风也没回芝加哥。 西印度洋有个群岛,叫索科特拉岛,在阿拉伯海和亚丁湾的交界处,岛上动植物物种丰富,造型奇特怪诞,衍生出自己独特的生态系统,与世界大陆格格不入。 像遗失在地球上的外星文明。 盛丛云一直想来,和宋和风一起,看这个世界上不同的风景。 岛上美如画,像个异星国度。 除了独特的龙血树外,岛上特有的沙漠玫瑰神秘又壮观,丰腴多姿,只可惜他们来的季节不太对,这树只有在春天才会开花,届时,大片的粉红色花瓣会见天空也染成红色,炙烈又热情。 就像是他对宋和风的爱。 “明年春天我们再来一趟。” “好......” 宋和风笑了笑,他靠着盛丛云,仰头看那些粗粗短短的树干,想象粉红色花朵迎风招展的画面。 他有点悲观,明年的春天貌似遥远,这次各奔东西后,不知道他与盛丛云的感情还能维持多久,他这副身体又能撑多久。
第85章 啮臂之盟 他们在岛上待了半个月,转机飞回中国。 少林寺的国际武术比赛延续多年,今年赶上每隔十年的大庆典,主办方邀请历届获胜选手共赴少林。 盛丛云与宋和风都收到了邀请函。 别人来参赛交友寻找敛财良机,他们两个却是实实在在的游山玩水。两个人又去了趟自然村落,回到小时候相遇的丛林边缘。时过境迁,当时他们玩耍的草丛已经被铲平,挖了一大块地造成了荷塘,正值荷花的花期,粉的、白的、淡黄色、紫红色皆有,随风摇曳,花香袭人。 一转眼便是快二十年的光阴。 他们并肩而立,皆是宽肩细腰大长腿,脸也生的精致,各有各的风情与魅力,赏心悦目,来往游客多看几眼,盛丛云突然变得凶神恶煞,吓得人嗷嗷叫着跑开,他笑嘻嘻拉着宋和风去连廊上坐下。 “好端端的搞什么恶作剧吓人?” “他们偷拍。” “你太花枝招展了。” “终于承认我长得好看了?” 宋和风翻了个白眼,可嘴角却是上扬的,他七岁的时候就知道他很好看了,否则也不会心甘情愿趴草丛里和他一起抓蝈蝈玩儿。 盛丛云四下瞅了瞅,确定没人再往这边看,凑过来用鼻尖蹭了蹭宋和风的耳垂,又在他的脸颊印了个蜻蜓点水的吻。 “想什么呢?” “小时候。” “是不是小时候就垂涎上了我的美貌?” “是。” 宋和风侧过脸看着盛丛云,弯起的眉眼里皆是他洋洋自得的模样,顺着他的话往下接,竟搞得他脸红起来。 “你怎么不按常理出牌?” “大概是因为被你的美貌迷得神魂颠倒了。” “和风,你现在嘴变甜了。” “都是你的功劳。” 盛丛云被他哄的心花怒放,金色的头发被风吹起来,像乱颤的花枝,眉目飞扬,神采比身后的荷花还要吸引人,他又凑过来吻上宋和风的唇瓣。 “既然这样,我就再多爱你一点。” 夕阳渐次落下,天边翻出金灿灿的橙色,两个人包裹在火烧云的光晕里,吻的绵延深长。 半晌,他们气喘吁吁的分开,宋和风揉了揉有些刺痛的胸口,呼吸不稳。 “你这就不怕被偷拍了?” “一会儿把人拦在门口验货,拍的好看的就买下来,不好看的就删掉。” “土匪似的。” “就是土匪。” 盛丛云破罐子破摔的承认,他搂着宋和风的腰,并排坐着看远处错落有致的瓦房、草屋,炊烟袅袅升起,有人家开始做饭吃。 平平淡淡的生活才是最奢侈的享受。 丛林里还是有蛇出没,又有中招的人,嗷嗷叫着救命,惊飞了树上的鸟,后来被人架着离开,一路兴师动众。 他们二人坐的四平八稳,仿佛穿越光阴又看到小时候自己被蛇咬的场景。不过那个时候更紧张的是宋莫庭和盛誉晖。 “可惜蛇的寿命短,我甚至想过把咬我们的那条养起来。” 当时他偷偷给盛誉晖说的时候,被他爹翻了好几个大白眼,随即便将那条蛇放生了。 “养起来咬着你玩儿吗?” “那可是我们的月老。” “你可真早熟。” “定情信物都是它给选的。” 盛丛云撩起袖口,露出自己的右手腕,里侧有道疤,被这几年大大小小新添的伤痕遮盖的已经不甚明显。 宋和风摊开自己的左手腕,比盛丛云细弱了一圈,白色的皮肤下裹着青色的血管,已经充盈了不少,当时他的伤口拉的深,腕上的痕迹稍微显眼一些。 两个人左右手贴在一起,勉勉强强能重合,倒真像是蛇月老赏赐的定情信物。 “带匕首了吗?” 自然村落和少林寺不一样,不会对游客进行安检,盛丛云没带匕首,但钥匙串上挂着一个折叠的军刀,他拆下来递给宋和风。 “做什么用?” 宋和风没说话,展开军刀突然照着左手腕的刀疤划出一道新的口子,滚烫鲜红的血顷刻间冒出来,淅淅沥沥,在脚下滴了一小滩。 “宋和风,你疯了?” 盛丛云夺过军刀,替他按住汩汩冒血的伤口,吓得脸都白了,腕内侧可是有动脉分布的。 “没事。” “没事你划自己一刀,血多吗?疼不疼?” “不疼......” “睁眼说瞎话。” 盛丛云恨恨的从衣服上撕了个布条,替他一圈一圈缠伤口,宋和风看着被血染红的白布,嘴角轻轻扬了一下。 中国古代有一种盟约,叫啮臂盟。 说的是男女海誓山盟,私定婚事。他们的爱搭不起黑岚和北极狐之间的桥梁,反而是双方家长的累赘,注定没什么好下场。 可是,他很爱他。 宋和风很爱盛丛云。 愿以血为盟,许他一世。 “到底为什么要划自己?” “提醒我,别忘了这命是被你从蛇嘴里救回来的。” “那我也划一刀。” 盛丛云气得心疼,有样学样,展开军刀毫不犹豫在自己右手腕的旧疤痕处划过,他血流的不多,缠了一圈布条很快便止住了。 宋和风的血却将布条晕得湿透。 “怎么流这么多血?” “你怎么流那么少?肯定划浅了。” “那我再补一刀。” “又不是买一送二占便宜。” 宋和风不由分手将那把军刀揣进自己口袋,扬起手来可怜兮兮的点菜。 “今晚回去熬个猪肝粥吧。” “好,再做个鸭血粉丝汤,红枣羹,清炒菠菜,一顿饭都给你补回来。” 少林寺的庆典一过,再余一个月便是宋氏家族五年大修族谱的日子,宋和风想过一万次把盛丛云带回宗祠记入族谱,他知道是异想天开,痴人说梦。 不记也罢。 他要是早死,盛丛云就亏大了。 他们任性了一回,没返程回美国,而是短租了一辆房车从南到北跑了一趟,或是一整天都跑在路上,或是在喜欢的地方住个两三天,混在人群里找当地地道的小吃,盛丛云还偷师学艺,靠一张过分好看的脸和外国人的天然优势,哄老板传授秘方。 屡试不爽,反正没人相信一个纯种外国人会做地道的中国菜。 “以后我们可以开个美食店,就在唐人街,把你所有喜欢的小吃摊都支起来,一周都不重样的吃。” “你得长十八只手。” “那就在家里做给你一个人吃。” “养猪吗?” “你是猪吗?” “滚。” 宋和风付了钱,先一步走进人流里。 远处灯火阑珊,人头攒动,他像是独行的僧人,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许久之后,盛丛云才明白。 这段时光,是宋和风从自己有限的生命里偷来的,为了成全他的爱,为了让他翻起回忆时,不单单只是能翻起剑拔弩张的恨意,更多的是希望他能被这短暂的温存治愈余生。
第86章 坦白 一个多月后,盛丛云将宋和风送回H市。他安顿在市里,宋和风只身回到镇上。 这里是他的根,可他自小长在芝加哥,有关家族的概念听到的永远比经历过的更多更丰富,总觉得遥远,如今渐渐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有时候他会觉得浪费时间,但翻看族谱又会生出一种厚重的责任感和自豪感。 人就是如此矛盾,嫌弃过程麻烦,却又享受结果带来的愉悦。 宋莫庭和周少游是从芝加哥赶回来的,父子三人大半年不见,点着灯聊到深夜,无非是他在西亚带人出战时候的各种得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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