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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照在陈雾并不冷静的一张面孔上。 庄弗槿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他嘴角压得很低,眼尾透露出被打搅的烦躁:“死了吗?” 声音比清早的江风更冷,沈怀珵拾起剪刀的手顿了顿。 “没死。”陈雾揩了一把头上的汗珠。 “那你慌什么?” 陈雾止住这边话头,转而对沈怀珵说:“去剧组吧,你今天有一上午的戏。” 沈怀珵端详着其余两位男人的脸,庄弗槿气定神闲,明明比陈经纪年轻许多,可气度从容高贵,像无人之巅掌管生杀予夺的神。 他近乎仓皇地逃出了住处。 空气里仿佛传来江面的冰冷腥味,四周矮屋层层叠叠,他无论如何远眺,都看不到白茫茫江水的一点影子。 沈怀珵呼吸不畅。 他脚步越来越快,逐渐跑起来,转入一条小巷里。 那与去剧组的方向正相反。 巷子里的人家大多飘出做早饭的炊烟,或红或白的山茶花明艳照人。 镇上居民喜食辣,花椒和红油的味道驱赶了沈怀珵幻觉里的腥气。 他跑至尽头一处开阔的平台,大江顿时在眼前铺展开。 平台位于江边的陡坡之上,能俯看到江心桥上围着许多人,几辆警车闪着光。 救护车刚刚开走,打捞船停靠岸边。 静谧的小镇上最近又变得不平静,居民在街头巷尾小声议论,说自打一个剧组来了之后,嘉陵江上接连发生了两起事故。 一次卡车冲出护栏,一次打扮暴露的女人纵身投水。 怪异。 “上次有这种诡事发生是多久前了?”一位坐着轮椅的老人家说,“好像我们镇上的一个男娃不知怎么就失踪了,现在还没回来。” “王伯,你忘啦,沈眠的案子报到警局里,没多久警察就来说,他死了。” 王伯浑浊的眼珠迷茫起来:“没了?年纪轻轻,可怜呢。小娃子也没个家人,怎么葬的?” 老人糊涂了很久了,旁边的同伴摆摆手说:“嗐,从小就是孤儿,按理说该我们邻里送走的,但连个尸体都没找回来……只在南山上立了个衣冠冢。” 话题一起,连上最近的咄咄怪事,围坐在一起的人们心里都发紧。 “沈眠也太傻,随便收留外来的男子,那就是个祸害,被发现的时候半边身子浮在江上,都快要被溺死了。” “这种大难不死的人,命都硬,克人。” “那样半死不活不人不鬼地被沈眠带回去,竟也被救活了。” 卖花婆婆此时开口:“难道都不觉得新来镇上的明星,很像阿眠吗?” 她的孙女连忙拉她的胳膊:“不可以乱说的。” 众人面面相觑。 热闹的场景瞬间归于冷寂。 其实大家心里都存了个疑影。 “像……是有点像。” 某人大着胆子应和了一声。 没人敢再接着说下去了。 城里来的大明星,和一个镇上的倒霉早死鬼长得像,那不是咒人家的吗? 镇长先前都召集他们吩咐了,剧组来拍戏是件好事,能带动本地旅游发展,特别两位主演,都是不可多得的贵人。 故而有人哈哈笑着解了围:“哪能呢,没明星好看,就凑巧无关神韵有点相仿,沈眠远没大明星精致。” 他们都撒了谎。 也因为他们一直都觉得男人太漂亮会招来祸患,大山之中的人,信奉健壮的身躯,和能在田间地头挥汗如雨的体魄。 美丽在这里是多余的。 沈眠海藻一样的头发,藕白的肩颈,即使每天顶着烈日干活,露在外面的皮肤也会像一掐就出水的葱段。 没人知道沈眠的家人在哪。 他在襁褓之中就被丢弃在桥头,名字还是捡到他的老妇人翻看裹他的被子,从一张纸条里发现的。 沈眠小的时候吃百家饭长大,那几年镇上闹饥荒,家家余粮见底,因此看他虽然是个粉雕玉琢的男娃娃,但都没有人愿意收养他。 养的不如亲的。 况且,沈眠细皮嫩肉像城里孩子,万一那天亲生父母又来找回他了,养他的人家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三岁的时候,有人看到小沈眠饿的发晕,倒在镇外的树林里,然后就被一头山里的狼叼跑了。 环境连年恶劣,山上没了猎物,野狼跑下来吃孩子也不稀罕。 没一个被叼走的小孩能活着回来。 诡异的是沈眠活了,还在三年之后又回到了嘉陵镇。 头发长时间没剪,散在肩膀上,远远看去真像个白净的小女孩。 身上的衣服也破破烂烂,但合身。 镇上的人以为山神娘娘现身,保佑了他。 如果六岁的沈眠那时缄口不言,他会被视作山神降下的福音,代表着整个镇子受到保佑,每个人都将会珍惜他,保护他。 可他偏偏说:“是野狼把我养大的。” 口音生硬怪异,明显有很久没有用语言和人交流过了。 一位年轻的妇人扇他巴掌。 “和那种畜生生活三年,你能是什么好东西,它喂你吃的食物里会不会有我儿子的肉?!” ……
第121章 被粗暴对待动了胎气 许多遥远的记忆被封存在大山深处的这片土地上。 越偏远的地方越有许多肮脏事,沈怀珵觉得山水荡涤心灵,可这里的居民个个心照不宣地把沈眠当做一个秘密来隐瞒。 沈眠在他们的冷漠和恶毒中长大,死后也要化作茶余饭后的谈资。 得到一声唏嘘,几次叹惋。 虚心假意的,不过都是在消费沈眠的痛苦,给他们数十年如一日的平淡生活增添一丝波澜。 沈怀珵躲在一堵白墙后面,听完了原住民所有的闲话。 待众人都回到各自家中吃早餐,沈怀珵的耳边唯独剩下呼啸的江涛声。 急水冲击岸边岩石,滚滚东去,几千年来不止不休,多么惊天动地的喜怒哀愁都与它无关。 生灵每次抬头看自然,就会参照出自身的渺小短暂,如朝露般易逝。 沈怀珵恍惚良久,直到口袋里手机震动,叶翁给他打来电话。 “小沈,还有半小时就开机了,怎么还没来做造型?你现在在哪?” 沈怀珵回神,握着手机,四下看了看,他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江边坡上? 可江流贯穿全镇,处处都有斜坡。 他又是谁? 沈眠还是沈怀珵? 他不是一个稀罕的人,就像脚下的土地一样不知名,嘉陵镇毁掉了沈眠,庄弗槿的出现成为了沈眠死亡的导火索。 人人都不清白,人人都害沈眠。 还要装作痛心,让自己可以完全置身事外。 叶翁长久没听到他的回应,也有些恼了。 叶翁行事并不如外表看起来那般儒雅温和。 “沈怀珵,你不要借着庄弗槿的光搞特殊,庄弗槿的咖位和你有什么关系?昨天下午你的问题,逼走了张影萝,让剧组进度陷入停滞。今天早上她还……” “喂,叶导,是我。” 一个人抽走了沈怀珵的手机,打断了叶翁的牢骚。 “弗槿呀,”叶翁沉默几秒,问,“你和小沈在一起吗?我也是关心进度,太着急了。” 庄弗槿神色淡淡,不带感情地说,“我们在沙尾。我现在送他过去。” 白鸥在他的身后飞上飞下,海棠花影翩翩,庄弗槿是多情的景致里最无情的一个。 叶翁讷讷地被挂断了电话。 庄弗槿伸直胳膊把手机还给沈怀珵。 “原来这里叫沙尾。” “风景不错,但似乎不是你应该在的地方。” 庄弗槿侧过脸眺望峡谷之下,风吹过他的头发,没有遮挡的脸上,额头和鼻子之间构成一个惊人的弧度,线条美得犹如神赐。 “我来看到了张影萝被带去医院。” “多管闲事。” 沈怀珵无奈地笑了下。 庄弗槿正拉着他快步走下台阶,沈怀珵跟不上对方的步伐,时不时在背后踉跄一下。 汽车停在数百道阶梯下。 正处在风口,高速的气流从沈怀珵身侧席卷而过。 周遭的声音都听不见,他轻声呢喃道:“沈眠是你害死的。” 两人的衣角翻飞,缠绕在一起。 这样美而有宿命感的画面,像某个小说的结尾。 庄弗槿一把将他的身体掼在墙上,手指揪住他的领口:“你疯了?全世界我最爱他。” 沈怀珵这个身体近乎被提起来,足尖摇晃地点在地。 后背的强烈撞击让他喉咙涌上一阵血锈味。 “盛玫害死他的……”庄弗槿说。 男人的眼神落在沈怀珵头边的某一块发霉的砖头上,说出的话也不是冲着沈怀珵,而像在对上天发誓。 “眠眠从前那么孤独,我想报答他的,但他没能等到。” 沈怀珵眼前开始变黑,庄弗槿捏住他挣扎的手,昨天的烫伤处被男人用力地按着。 他绝望地想,庄弗槿能为他包扎伤口,也能让他撕裂得更加鲜血淋淋。 男人的喜怒不定,偶尔修复他,却在更深更恶劣地毁灭他。 司机田阳看到二人起了争执甚至动上手,急忙打开车门从驾驶室跑了出来。 他伸着两只胳膊大声劝道:“有话好好说,你们这样是要受伤的!” 沈怀珵被男人抓着头发,后脑不断磕在墙壁上。 力道不算大,但每次碰撞都让他颅内嗡鸣一声,晕眩,想要干呕。 鼻血从沈怀珵鼻孔里涌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庄弗槿忘记了沈怀珵怕血。 与其说遗忘,更多的原因是不在乎。 亲手让自己不爱之人流一点血,对庄弗槿来说,是他诸多发泄方法的其中之一。 且最直观,一点红色汇集成一串红色,坠在地上如同艳丽的花。 他冷漠地盯了一会,才从口袋里掏出帕子,按在沈怀珵的鼻梁上。 沈怀珵呼吸都只敢轻轻的,偶尔鼓起勇气抬起头,看到庄弗槿凶兽一样阴鸷的视线。 男人厌倦了与他的废话,也吝啬于在他面前袒露感情。 “走,去剧组。” 沈怀珵像一片垃圾一样蜷缩在后座,明明车里开着暖风,但他身体上的温度是一捧留不住的水,很快流失到荡然无存。 司机拉开车门的时候,沈怀珵双眼微闭,脸色淡得像层玻璃纸,让人看得心里一颤。 “还好吗?” 副驾上的庄弗槿已经先一步推门而出,一下都没有回头。 司机关切地询问沈怀珵。 沈怀珵撑着座椅慢慢挪下来,鬓边挂着点细汗。 他摇头,手指不自觉地捂住小腹,问:“田大哥,镇上的医院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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